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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幕:论玛丽苏男主的出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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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TMD我男主呢?!!!
作为一个深伏浅出的究极技术宅,拥有广泛的交际圈已经是距离我近十年之久的学生时代了,搞得我只能靠在虚拟网络欣赏美色以防止自己的审美下降。
——按照各路玛丽苏小说的套路,男主肯定是帅出天际,拥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颜值魔鬼般的身材浑身上下充斥着王霸之气。
妈的想想就刺激。
虽然众所周知女主颜值也都突破天际吧,可......
妈的每次看到自己这头粉蓝色的大波浪我就满脑子都是什么非主流造型,中二病都不一定敢这样搞的吧。
奈何这头发就真的是原身天生的,还是硬性设定。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问就是因为我真就去尝试过去拉直染黑改头换面好好当个正常人,上千块钱砸下去之后理发师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改造都搞不定我这头粉蓝色波浪卷,然后他终于放弃了还给了我两百块钱补偿款,我也就认命的去狠狠地吃了一顿。
有一说一,暴饮暴食的感觉好爽。
随意把行李扔到地板上,随随便便把床收拾好之后,我叹了口气,心累的躺到床上,修长的睫毛不安的晃动了两下,我终于闭上了眼隐去了自己比天空还要湛蓝澄澈的双眸。
——不行我受不了这种形容词。
纱莜你不能被玛丽苏同化啊......
我居然睡着了。
再醒来时一个晚上九点半了。
这一觉我睡了七个小时啊!!!绝对是我这五年来睡的最沉最爽最过瘾的一次了——程序猿不好当啊。
妈的太欣慰了。
可是我他妈好像饿了。
我决定出门吃顿夜宵。
我出门之前应该动动脑子的。
活在社会主义和平时代的光辉照耀下二十八年了,我对于半夜出门这种事情从来没有过危机感,毕竟21世纪的人们都是特别友爱的。
这里可是玛丽苏的世界啊。
更何况我还是主角。
月黑风高可不就是杀人放火打劫强X的大好时机。
再加上原身冤家满地爬。
就算没仇人也躲不过社会人士葬爱家族。
我被堵在墙角,盯着站在我面前的四个杀马特青年不知所措瑟瑟发抖。
好吧我是冷的发抖。
原本是按着习惯只是随便穿了件短袖穿着拖鞋打算去找个烧烤摊吃个夜宵,因为穿越前住在小吃街附近也没了解过富豪的居住环境,我并不知道这个高档小区附近整洁的出奇,别说烧烤摊,连一家小摊小贩都没有,连垃圾桶都RMD整洁的一批。
本着死宅出门绝不能白忙活一场的精神(?)我坚强的穿着拖鞋走大街串小巷誓要达成出门目的。
七拐八拐之后我就迷路了。
然后遇到了传说中的社会青年。
又一次撞进死路的我认命地正打算转身往回走换一条路试试的时候,四个拉长的影子离我越来越近,终于挡住了不远处照过来的灯光。
我隐隐约约看清了站在我正面前的杀马特青年的头发染成了火红色,配合发型看起来还真像一团火。对字面意思,他的脸是真的圆。可惜逆着光我看不清他的五官。
悄悄变换视线我发现这四个青年的发型发色居然不带重样的,蓝的绿的黄的应有尽有。
就是不知道那个绿头的兄弟有没有什么故事。
原来葬爱都能有那么多花样。
我突然心生一计。
你看我,粉蓝色大波浪T恤拖鞋,可以跟他们伪装成一家人啊!
我真是太机智了。
你别看我脑内活动了那么多,其实离他们堵住我开始到现在才过了不到十秒钟。
我有了底气,挺直腰板,正想清清嗓子跟他们扯亲戚时,绿头突然开口:
“里系辣锅弟旁滴银?!!”
一下给我整懵了。
他嗦的是啥子咯!?
这浓重的口音让我这个土生土长也受过八方滋养见识过全国各地口音的南方人都无法解听。
他妈的没一个字在音上。
我觉得我的脑子从来没有转的那么快过,哪怕是敲代码时的灵光一现都比不上此时此刻的机智。
我立即扯了句英语试图问候他们全家。
以我对葬爱家族的认知(来自各路小说),他们绝对不会掌握这门语言的,既然我听不懂他说什么,那只要让他们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就好了嘿嘿嘿老子真机智......
仗着对方听不懂随意骂人的感觉还是很爽的。只是——
红毛突然暴走了。
他好像,听的懂。
然后也用英语把我问候了一遍。
???Excuse???
对不起我不应该小看葬爱家族的文化水平。
早知道应该装聋。
十二年义务教育并没有教会我怎么对付文化水平高的杀马特青年。
但,带了我三年的跆拳道教练告诉过我——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悄悄回头一撇,身后的墙也就不足两米高,我猛的发力,蹬下拖鞋一个起跳就到了往旁边堆积的杂物上,一个借力翻过了那面墙,潇洒落地后头也不回光着脚撒腿就跑。
——什么?你以为我要上去跟他们硬刚?
开玩笑,先不说我脑震荡刚刚出院,这具身体也瘦瘦小小,虽然前面逼装的足,但我真不和你们见过的其他小说里那些牛X女主一样也是什么黑带之类的。
学了三年跆拳道跟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程序猿并不冲突。
但我的跑路能力真不是盖的。
不是我吹,不是三米以上的高墙都拦不住我。
我应该没说过包括上面插了一大堆碎玻璃铁钉之类的墙。
呸呸呸flag不能乱立。
已经晚了。
毫无方向感的我终于还是又钻进了死胡同。
而且面前的墙至少是两个我。
我真的不是懂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都那么身手不凡,居然能追了我一路都没丢。
可恶,教练明明说过我的身手无人能及的。
——如果没有脚下这对拖鞋的话。
葬爱们发现我拐进死路,终于慢下来骂骂咧咧地朝我靠近,使用了反派的经典台词:
“叫吧,叫吧,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听到那么标准的普通话我居然一时愣住了,不由自主的觉得真特么感天动地,居然还有接受过社会主义教育的正常人,虽然长歪了变成小混混。
俗话说得好,玛丽苏女主角不管干什么都容易招惹反派。
哪怕至少在吃夜宵的途中找不到路。
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他们干嘛那么执着于追我。
劫财的话我实在看不出来我现在这身打扮哪里想是带了钱的样子,劫色——
我二十八年人生还真没遇见过所以不太考虑。
要我是男人,对着这么邋遢的一个平胸大波浪还真硬不起来。
母胎solo那么多年不是没有原因的。
葬爱似乎也没想过自己为什么要追这个大晚上穿拖鞋乱逛的女人,也许只是他们野性的本能让他们去追逐奔跑的猎物。
既然拿着玛丽苏的剧本,那就不要讲究逻辑了。
红毛嘿嘿一笑,第一个向我走进。
他抡起拳头了。
你是不是想着这个时候就该我的男主出现了?
抱歉让你失望了。
虽然我也很失望。
不是单是对男主,更是对这个可能是智商过敏的红毛。
我本来贴着墙站着,他想也没想上来就是一拳。
根本没想过我能躲开是吧。
其实我还真没躲。
然后他自己打空了。
一拳甚至没略过我的面前就落到墙上了。
噫......我听着都觉得疼。
然后红毛哭了。
哭了。
绿毛一下子火了。
“里个肖娘萌干七糊我兄嘚,干她!!!”
虽然只听清了两个字但我终于能明白他说的什么了。
听懂和知道怎么办是两回事。
就在我默默祈祷他们智商其实也和红毛差不多的时候,终于响起了另一个不一样的声音。
“古总,就是这里了。”
接着,一个男人漫不经心的声音响起,低沉而富有磁性,明明没多大声,却还是能穿破黑夜,冲进在场所有人的耳膜,在笼罩黑夜的小巷子里荡漾开:
“去找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