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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 相知 ...

  •   12人组织的踢球活动,挖勾是唯一一位上场的女生,并且踢球风格干净利落,巾帼不让须眉,至少能踢的过拉拉和四哥。通常那种时刻我也是很忙碌的,身兼记者、解说、摄像、裁判、狗仔等数职于一身。至今我手中尚保留有四哥的走光、拉拉的假摔、D老师的重伤等照片,这都是我付出了艰辛劳动之后所得,都是合法的,都是……非卖品。
      挖勾一度因其脚法细腻而被我们称之为刘英……他有一支女足球队,我曾经去北航看过他们踢球,只记得挖勾带球过人,凌空一脚抽射,球砰的一声入网得分,其他人我全无印象。
      后来他从女足退下来之后还跟大头的同学们踢过几次,还是在北航。北航的足球场上永远是人声鼎沸,球来球往。你可以随时要求加入某支球队,或者有别人加入你,所以你永远不愁没有球踢。

      大概有两次和挖勾同床共枕的经历。
      一次是在小夜家。喝得太晚,就被热情的小夜留下了,虽然小夜拍着胸脯保证他家有的是地方,然后等该睡觉的时候,小夜很无耻的把我和挖勾领到一张单人床前,说你俩凑合一下吧,我看足够睡的开。然后施施然离去,留下我和挖勾面面相觑,暗自磨牙,无可奈何。
      单人床?我已经有多久没睡过单人床了?还是睡两个人?后来一夜相安无事,除了聊天聊了大半夜之外。当然主要是我睡觉一向很乖,我小的时候住宿条件不太好,要和猫挤单人床,必须要老实睡觉,否则会被猫收拾的很惨。
      另一次是在挖勾家(我都已经登堂入室了哇),那次是大饭人数较多,场面混乱,都怪那个混蛋裁判张雷,害的我担心完小夜担心电视,担心完电视又担心小皇,然后一没留神挖勾又趴下了了。
      最后肩负重任,负责送挖勾回家。再然后,我就顺理成章的住下了……然后很命苦,因为还是单人床。于是我只好发挥人道主义精神,放弃了前半程的睡眠,转而跟小不视频。然后后半夜,凑合着胡乱睡下,十分的不舒服。

      挖勾大约是唯一一个我不反感其抽烟的人。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相当着迷他的这种行为。可惜这个城市马上就要开始全面禁烟了,以后我若想再次欣赏挖勾抽烟的姿势,恐怕会很难很难。
      所以我俩若再相聚,大约只能我手中有酒,而挖勾手中却已无烟。再也见不到对面烟雾的缭绕,而只有我略略抬手,举杯示意了。人生,真是寂寞啊。

      我俩有次在一家东北菜馆吃饭,那家菜馆菜的味道还不错,并且装修也别具一格,相当的有农家院的味道,非常朴实。靠墙的一面还特意安排了一溜土炕,上设矮桌,诸人必须脱鞋上炕盘膝而坐,方可就餐。
      我俩去晚了没抢到位子,只好落座于普通桌旁。吃饭的时候,我手中一杯酒,挖勾手中一支烟,我俩对视半晌,我说,“咱俩这情形,你抽烟,我喝酒,不怎么像好孩子啊”,挖勾嘿嘿笑。
      然后酒足饭饱之际观察炕上诸人姿态。其中一桌,有位大叔,似乎喝得颇为尽兴,已然脱掉外衣,只剩一件背心,满身肥肉,尚且意犹未尽,连连呼喝,要求再来。
      真是扫兴。
      还有一桌,一男一女面对面而坐,猜不出什么关系,似乎俩人不是很亲密,但又透露出那么点暧昧的意思,十分耐人寻味。只是这俩人非常之煞风景,盘腿坐在土炕上,却偏偏手执红酒,故作高雅。真是破坏氛围,相比之下,还是那穿背心的大叔比较可爱。
      喝红酒,有钱便去西餐厅里玩情调,无钱在家烛光晚餐也可,公款吃喝可找一装修较有水平的地方,弄一包间,门关起来愿意怎么附庸风雅都没人管。何苦在大庭广众之下,盘腿坐土炕的刺激我等凡夫俗子。真是伤我眼睛。
      我与挖勾对视一眼,速速移开视线,现实如此打击人,我们果然不应该放任眼光四处游走,很容易被雷到。

      挖勾,这个与我同床共枕异梦的人,这个自己戒了酒却还愿意陪我喝酒的人,这个后来已经不怎么出席大饭只愿意与我单约的人,这个令我着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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