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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我叫苏醒。 ...

  •   我叫苏醒。帅哥一枚。

      一般来说,一个男人帅不帅,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可我的帅气,那是得天独厚,浑然天成。小时候大妈大姨大婶们见了我,都啧啧地称赞不停,哈喇子淌一地,直说了不得了不得这小子将来准是个大大的美男子啊。充分证明了一点:花痴是女人的通病,与年龄无关。

      美男子是啥我不懂,不过那时候美少女战士倒挺火的。有一天一挺可爱的小姑娘红着脸跑过来,说我长得像里面的那啥啥假面,要和我处对象。我哪里肯吃这个亏,义正辞严就把她给回绝了。什么?为什么说是吃亏?

      那还不是拜姜丝所赐!从我3岁起,他就孜孜不倦地教导我说,早恋是犯法的,犯了是要蹲大牢的。那时《越狱》的编剧还在米国学校里为泡小妞发愁呢,我当然体会不到混迹于监狱里是件多么牛*的事情。于是在姜丝强烈的心理暗示下,十多年来,我对小姑娘们的敬畏之情,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从小到大,光是算算那些被我拒绝了披头散发哭着喊着从我家门口飞跑出去的小姑娘们,就可以组成一个苏醒去死去死团了,阵容强大,力撼义和团。直到我十八岁那年,看到自己的兄弟们个个都有美人相伴,不但没有牢狱之灾还小日子越过越滋润。而我依然形单影只,夕阳下只留一个美丽落寞的剪影,我才猛然意识到,艹你丫的姜丝!老子活活被你骗了十多年!

      姜丝名叫陈楚生。比我大十二岁。明明只有十二岁,可看起来就像是我叔叔辈的。脸上的坑坑一道一道,横看成岭侧成峰。也难怪,老子算是被他拉扯大的。

      自我懂事起,就没见过自个父母长什么样,也没见过他父母。印象里就记着小时候姜丝每天校门口接送我,厨房里给我弄饭的情景。《知音》看多的姐姐们别想歪了,你们准是眼泪汪汪地期待一篇□□文章,名字还特别狗血,叫做《兄弟情深呦,我那饱经风霜的淡定哥哥含辛茹苦将我养大》吧。其实压根不是那么回事。我们住一大别墅里,管家家佣司机什么的站一排报数可以从一报到三十。生活阔绰衣食无忧,老子活蹦乱跳地过日子,压根就没留意姜丝已经混到当地最大的游乐园的董事长的位子上。在我这里,他依然是一围着兜兜在厨房里忙活的家庭妇男,是一满口跑火车,还跑得特真诚特淡定,害得老子长这么大还没尝过泡妞滋味的害人精。

      就这样,老子在姜丝的阴影下生活了十多年,好不容易熬到了18岁。翅膀硬了,美男子的皮相也初见雏形。有天姜丝有意无意提到要送我到澳洲读几年书,我高兴得一个激灵,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为什么答应得那么干脆,当然不是因为仰慕国外的大好河山。在家里头锦衣玉食的,我还向外求个P啊!这原因嘛,嘘……耳朵凑过来,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这陈楚生,照古代的说法是“有龙阳之好”,按现在的说法,就是“gay”,学名“homosexsual”。通俗点说,他是个同性恋。这些他当然不会亲口告诉老子!不过自从被老子撞见他跟一挺壮实的哥们在床上嘿咻嘿咻,他也就不避讳了。从此当着我的面任那精壮的蒙古汉子搂他的肩捏他的腰,还一脸享受的甜蜜表情,看得我一愣一愣的。亏得我小心脏强大,要不还不把隔夜饭都呕出来!

      当然,要只是因为这个,我还真不会走。他断他的臂,关我P事。只要别在我面前上演□□戏码就行。这关键嘛,最近几年,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一股子闷骚的渴望从那眼神里透出来,看得我全身直打颤。有时我做我的事儿吧,忽然感觉背上一阵寒,回过头去,总能看到他焦灼的眼神,冒着火一样。艹!要是我不知道他好这一口就算了,偏偏还让我知道了,这黏糊的眼神我哪抗得住!惹不起我还躲不起么,走走走,收拾行李澳洲去,在国外要饭都比心惊胆战地待在这个居心不良的人身边强。

      走的那天姜丝去机场送我,快三十岁的大男人眼眶竟然红了。我拍着他肩膀说生哥虽然你是gay还是下面的那个,也不用这么娘们吧!你弟弟我又不是去参加敢死队,这不去几年就回来了吗,如今通讯这么发达,MSN,SMN还不随你挑。

      娘的,怎么我鼻子也一阵阵泛酸,这么不爷们!罢了!今天就不爷们一次!
      也顾不得他是不是在打我的主意,我张开双臂就给他一个熊抱,还狠狠在他背上捶了两下。

      “好好过,保重自己!”
      说完我就拖着行李朝后摆摆手,头也不回地随着人流消失在那人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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