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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绿珠(2) ...

  •   【我要倾尽所有为他排忧,当他开心时便会多看我几眼吧。】
      绿珠岛是咔嚓的故乡,那片小小绿洲如一枚翡色的珠子奇迹般嵌在大漠的中央,也因着大漠的隔离而人迹罕至,于是众多草木不受滋扰的生长了千年,修成了精怪。尤其是有着“土中黄金”之称的野沙参,在中原都已采掘至绝迹时,这里却繁荣成漫天漫地,是一片沙参王国。
      咔嚓便是一株小沙参。沈嬷嬷说她是大王参的女儿,可她却入不了贵族王侯们居住的地宫,只孤零零长在一颗桫椤树下。春夏秋冬,身边的花草荣了又枯,野兔鼹鼠匆匆来了又走,只有沈嬷嬷日日来看她。她从地宫的出口里走过来,偷偷用新鲜的甘露喂养她。
      沈嬷嬷说:“公主,这样委屈的日子很快会结束的。”
      她纳闷:“我不是公主,我叫咔嚓啊。而且,我一点也不委屈呢。”她抬头,高空里一枚黑色的点翱翔而过,每每此时她都无比安定,像见到按时升落的太阳,知道无灾无难现世安好。
      而咔嚓这个名字是一只蝴蝶替她取的,那时蝴蝶在桫椤树上采蜜,不经意飞过她的头顶便停了下来,七彩斑斓的粉翅忽闪着,悬在半空里饶有兴趣地问:“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几百年都不开花?”
      看来蝴蝶留意她很久,想采她的蜜很久,可惜她总让蝴蝶失望。
      她回答蝴蝶说:“我还没有名字。”
      一只白兔子蹦过来用锋利的大门牙在她的叶茎上“咔嚓”咬了一口,然后皱着眉头吐在一边:“好苦”。它的三瓣嘴不满地嘟哝着兔语:“那穿黑衣的家伙说吃了你就可以修炼成精,还说你是最甘甜的参,骗子!”它甩着短尾巴蹦走,留下几粒黑色的屎蛋蛋。
      蝴蝶落回来,用美丽的触角碰了碰她的伤口:“你就叫咔嚓吧,多清脆的名字。”
      于是她忘了头顶被啮咬过的痛,为自己有了名字开心得枝叶乱颤。

      沈嬷嬷抹抹眼泪,替咔嚓松了松土。她的眼泪落进土里咸咸苦苦的,不似朝露那般好喝。
      沈嬷嬷说:“咔嚓公主,若你早日修成便可早日得到大王参的喜爱,那时他会接你到地宫,再不受风吹日晒之苦……”接下来沈嬷嬷说了许多,关于修炼的诀窍和地宫的美好。咔嚓支愣着并不葱茏的叶子听得很认真,在这万物都有着灵气的土地上不想修练成精的动植物统统算不得好妖怪,连那只笨兔子都如此用心,她是该有所行动了。
      于是又是几百轮的寒暑交替,在咔嚓三百八十岁这一年,她终于可以光荣地直立行走在地面之上,像沈嬷嬷那样以人类的形态。也就是那天沈嬷嬷将她带进了地宫。沙参喜阴寒,湿凉的地下是最舒适的住所,可住久了对外面的气候便更难适应,一个个公子小姐娇气地见不得半点风雨阳光。
      咔嚓的父王坐在远远的殿首不停咳着,一大把灰白色的胡须像一丛茂盛的须脚颤抖着述说他的衰弱,老参王最终一句话也没说,便挥挥手离去。沈嬷嬷会意,低着头带她住进一间偏僻的沙室。咔嚓知道父王是不大喜欢她的,沈嬷嬷却摸着她的绿头发摇头,她说:“王是有事心烦,并非不疼你。”
      世间有许多事可供烦扰吗,不是只因一个名字便可开心百年的简单吗?

      陆可风听得投入,他可是几次在如来佛祖的讲经大会上耷拉着脑袋睡着过去,却在这小参精简单的故事里偷偷红了眼圈。她还是没有变,执着得有些傻,和那个痴线的云衣不相上下。
      “那么,这次来金城是为了大王参排忧解难?”
      “嗯,沈嬷嬷说我的好多族人被带到了金城,父王老了,又无人自告奋勇,所以……”
      “可你知不知道如今是何朝代,金城是什么地方,挖走大批参精的又是什么人?”
      她摇着头,无辜又坚定:“不知道,但父王有烦恼我便要倾尽所有为他排忧,当他开心时便会多看我几眼吧。”

      【你看,我们都是这样执着义气的好妖精。】
      这片中洲大陆上朝代更迭也不算慢,如今正是朱氏王朝掌天下的第二百三十九年,三年前那个神武好战的皇帝朱茂山驾崩,他在位时南征北讨将帝国的版图扩张数万顷,南至夏岛北达雪国,东抵沧澜海西踏天阙山,甚至西北地里漂浮在黑色沼泽上的泽之国都不能幸免,自然天阙山脚下的金城亦难逃铁蹄。
      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天阙山在整个中洲的最西边,这条纵跨南北的山脉阻隔了西面乌海上频发的海啸入境,是道天然屏障。金城便是傍山而建,本是个边陲之地,因在这山脉的一座峰上发现金矿而渐渐聚集了些淘金客,有大量往来人流,经营吃穿住行的商家自然也都蜂拥而至,很多人来了便不走了,扎下根来繁衍生息,几百年下来,便成了一座城。
      后来遭遇那个穷兵黩武的年代,朱茂山的大军一路开疆扩土到了这里,城里百姓皆唏嘘,即便是天之涯国之边,竟也都躲不过战乱。但出人所料的是还不及开战,城主便派人拿了降书在城楼上挥旗子,旗子上写着个斗大的“朱”字。
      不费一兵一卒便将一座近百万人的城池收入囊中,的确是件值得庆贺的事。于是朱茂山赏他的士兵在城中任意拿取金子,一个时辰为限,量力自便。据说朱茂山的大军走时,连马蹄子上都钉着厚厚一层金马掌,一路奔驰而去是道金色的缎带,纷扬起的尘土都含着金粉。
      这座城真是名副其实。
      金城是朱茂山征服的最后一片领地,那年冬天便染疾而薨,远在西北泽国的质子朱河洛归都继位,改国号为兴中,自称恒帝。朝野上下很是革旧推新了一番,统一度量和货币,甚至南北服饰和语言都有了官方标准。这些倒是正常国君所为,可他还做了一件不那么正常的事——他修了一条东西向的运河,从帝都直达金城。
      金城自此被默认为陪都,更有人说恒帝有迁都的心思,无论谣言真假,金城俨然已是座特殊的城,防范不比帝都差几分。而城内的销金窟更是城主专为恒帝所建的逍遥之所,戒备之森严可以想见。方圆几十里不许百姓靠近,据说还请术士下了结界,神鬼勿入。

      陆可风耐着性子向咔嚓普及了下如今的天下大势,要知道他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便是说话。而这个一直住在世外桃源般的绿珠岛,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小丫头显然听得有些迷糊
      “所以,你要潜进销金窟的话,几乎是不可能,”他叹口气道,“即便进得去,也是有去无回。”
      咔嚓低了头,窗外的天气真是糟透了,干燥无风的闷热,大红的廊柱都被晒烫,红漆似要化成浓血滴下来。连树梢的蝉都叫得口渴,无力地噤了声。咔嚓的皮肤干巴巴的都起了皱,头发也枯得分了叉,她若在这金城呆足十天一定会变成一株轻飘飘的沙参干。
      “谢谢你乌鸦先生,”她咬了咬干裂的小嘴巴,弯起眼睛笑:“那也还是要去。”
      她想起陪她度过三百多年的桫椤树,它是棵资质平庸的树,修了几千年也还是一棵树,夏天时它用枝叶替她遮挡阳光,冬天时它的叶子落光了只剩光秃秃的枝不能屏蔽风雪,咔嚓头顶那根枝杈被风吹折,却一直用精力维系着不肯落下。
      咔嚓说:“你累了,把枝杈放下休息一下吧,反正空落落的也挡不住雪。”
      那棵几百年也蹦不出一个词的树就对她说:“那也要遮。”
      “你看,我们都是这样执着义气的好妖精。”她说得颇带自豪,却不知这样徒劳的付出最终只是自找苦吃的一场空。
      陆可风无奈地摸摸额头:“若非要去,记得不要碰那里的水。”他撑起柄遮阳的花伞出了门,走进酷烈的大太阳底下。咔嚓在身后咯咯笑他臭美,他弯弯嘴角:“傻丫头,我撑伞是因为今晚会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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