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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欺负人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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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小兔崽子,敢偷老子东西!”
书清墨不悦地回头,原来是土豪组又生事端。
嘲讽修士正狠狠踢着一个人,用力极大,好像要把那个人踢死,被踢的人只是团成一团,蜷缩起来,也不还手。一时间,整个大厅里都是嘲讽修士的叫骂声和“砰、砰”的踢人声。
书清墨没打算管,偷人东西就应该受惩罚。他还在孤儿院时,院长带着所有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去买菜,却被人偷了个干干净净,书清墨至今还记得,当他偷偷溜进院长的房间时,院长蹲在地上几乎崩溃的喊着:“偷人东西的混蛋玩意!你怎么不去死!”后来他们吃了一个月的土豆和白菜,到了月底已经一点油水都没有了,几乎是清水煮的,院长看着他们吃饭偷偷抹眼泪。
你偷的钱也许只够你去一次酒吧,但却是我们的半条命。
书清墨向徒弟们传音,又反手拍拍紧张地抓住自己袖子的梅聆雪手臂当作安抚,之后便不再关心,转头夹了一粒七彩玲珑糕。这是一颗青色的糕点,外皮冰凉,有点坚硬,咬碎的感觉像咬开了一层冰壳,里面是软软的陷儿,尝起来有点像抹茶,也是冰冰凉凉的。书清墨回味片刻,准备再来一颗红色的。
“这、这不是我偷的,这是你们丢在地上不要的……”似是终于忍不住疼痛,被踢打的人终于开了口,声音细细软软,听上去竟然是个孩子。
书清墨动作一顿,收回了夹向糕点的筷子。
虽说修真界不能看外表,孩子外貌的老怪多得是,但是喜欢孩子的书清墨依旧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况且听那孩子说,这“被偷”的东西好像是土豪组已经丢弃了的……
书清墨皱眉思索间,那边情形又变。
“老子的就是老子的,扔在地上也是老子的!”嘲讽修士不为所动,一脚比一脚狠。
“金师兄,他爱吃就让他吃呗,咱们又不缺这块馒头。”之前劝阻嘲讽修士的人笑盈盈地说,这人穿着一身白衣,折扇轻摇间,竟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相比起嘲讽修士金光闪闪的法衣,他这身白衣倒要低调得多,但是书清墨仔细一看便知,这身法衣是由天蚕丝编织而成的,价钱一点不比嘲讽修士低。
书清墨正暗暗点头,想着这群人里倒还有个明事理的人,却听白衣修士继续道:“不过金师兄扔在地上的馒头,也只有金师兄的狗才能吃……”他冲嘲讽修士一笑,“虽然今日包厢满了,但是这‘狗吃食’可不是在包厢里能看见的,对吧,金师兄?”
金姓修士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嘻嘻地说:“对,大爷我的狗才能吃我赏的东西,你想当我的狗直说不就好了。”说着,把桌上的一盘饭菜倒到了地上,蹲下身,掐住了那人的脖子,按向了那一盘剩饭,“吃吧,大爷我赏你的。”
“吃吧,使劲吃……你大爷的怎么不吃啊!”那人梗着脖子就是不低头,金姓修士恼了,狠狠甩了那人一巴掌。
书清墨这时怎么还看不明白,分明是那金姓修士没事找事!书清墨一拍桌子,冷声道:“住手!”
金姓修士被打扰显得很不快,冷笑着说:“嘿,我当时谁,原来是一个穷鬼啊,你也想吃大爷的剩菜吗?”此话一落,那一桌给荒诞行径加油叫好修士也站了起来,纷纷放出了威压。金姓修士得意地扬了扬下巴,站起身来,抬起脚就要往那人头上踩。
书清墨身上的这身法衣是采九天之云,用寒蚕丝织就,用万年青潭树的汁液染色,因为用料太过珍惜,这身法衣已经达到了华光内敛的地步,加上书清墨在出来之前易了个容,相比起值钱的相貌变得相貌平平,这法衣反而被一群不识货的人当成了普通的法衣。
书清墨给徒弟们结了一个结界,保证徒弟们不受威压压制和接下来的打斗波及,做完这一切后,书清墨抬头粗粗一看,发现这一桌人除了白衣修士全是金丹期,白衣修士是元婴期,似乎是刚刚突破,但是似乎用了什么秘法掩饰了修为,看上去也是金丹期。
令人惊讶的是,这一桌人所配的法器竟然全是地阶法器,最次的也是地阶中品,要知道,法器十分昂贵,往往是到了金丹期还在用人阶极品甚至人阶高品,普通金丹修士有地阶下品就十分罕见了,这一桌人竟然最低也配带了地阶中品,这是九霄宗这种大门派才养的出来的实力。
珍惜法器,再加上昂贵的法衣,估计这群人个个都有单挑元婴初期的实力,况且,这帮人一看就非富即贵,一般的元婴修士绝对不敢招惹他们。哪怕他们惹了一个元婴修士,恐怕也得打碎牙往肚里咽。
但是偏偏他们惹得是书清墨。
早在金姓修士抬脚之时书清墨就手一抖,将手里的筷子射向了金姓修士的腿,金姓修士连忙拔出法器阻挡,明明看上去很慢的筷子转瞬到了腿前,这时他的法器剑才刚刚出鞘一寸。
只听“噗”的一声轻响,筷子就穿透了金姓修士的小腿,筷子穿透后去势不减,再向前行数尺才力尽跌落到地上。
金姓修士不可置信地低头,先是看见腿上的洞,然后看见有血淌下,最后才感觉到了从腿上传来的剧烈疼痛。
“啊——!!!”金姓修士双眼血红,跌坐在地上,双眼怨毒,神色狰狞恐怖,指着书清墨冲呆愣的几人叫喊:“杀!!!杀了他!!!”
土豪组被刚刚书清墨的出手吓了一跳,但是转念一想,这大厅里修为最高的也就是元婴初期修士,真正的大能都在雅间,是不屑于和低级修士同坐的,而他们杀过的元婴修士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几人合力,就算是元婴后期也有一拼之力,这么想着,目漏凶光,提起法器慢慢逼近。
书清墨看着被踢打的那人,他慢慢支起了身子,仔细一看,他的脸庞极为稚嫩,身体格外纤细瘦小,看上去竟然只有五六岁!
书清墨料到了他年龄小,却不想竟然这样小,顿时怒火中烧,反手也取出了一柄灵剑,而没有拿出毛笔——实力碾压确实很爽,但是他现在想钝刀子割肉!
书清墨从小没爹没妈,在学校里少不得有那么几个熊孩子在他面前作,但是自从书清墨把那群熊孩子的“老大”打到连老师都不敢告后,再也没人敢把他反锁到厕所或是堵住要钱,也再也没有人敢说他是死爸死妈的野孩子了。
书清墨平时又脱线又好相处,但是踩到他的底线他比谁都狠。
书清墨正准备冲上去neng死这帮人渣,却被人抓住了手臂,这人是个金丹后期,他低声对书清墨说:“道友,这几个人都是登云门的亲传弟子,中间那个穿金衣的是金一逸,是金满城城主的儿子,很不好惹。”
书清墨点了点头,道了一声多谢,依旧提着灵剑上了前。
书清墨眯了眯眼睛,打量着这几个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自己的小徒弟好像也是从登云门出来的?怎么小徒弟那么可爱,面前的这一群就这么混账呢?
还有这个金一逸,书清墨看向他,直吓得金一逸打了一个哆嗦。金满城在原著中压根没被提到过但是在原主记忆中倒是有点名气,这城城主名叫金满堂,修为倒没有多高,但是赚钱的本领实在让人佩服,他的金满城被称为“修真界第一聚宝盆”,这样一座城,原著中主角别说经过了,连提都没提到过,该不会是……被这个倒霉儿子败光了吧?
书清墨毫无同情心地弯了弯唇角,这真是虎父犬子的典范。
许是书清墨的眼神太过吓人,几人将他包围住后竟然不敢上前了,书清墨懒得和他们磨叽,伸手一抓,用了隔空取物的手法把小孩抓了过来,小孩正在拼命往嘴里塞着什么,突然换了地方一时懵逼。书清墨定睛一看,他正啃着半块脏兮兮的馒头皮,怀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一小块干净的馒头心。
书清墨心头一软,目光也软了下来,从盘子里包了不同颜色的七块玲珑糕放到了他手里,趁着小孩还在懵逼着,又挥手一送,将小孩送到了元婴修士的神识范围之外,定位到了一家餐馆边。
确保小朋友不会被下面的场景吓到,书清墨对着这群人渣露出了狰狞的微笑。
觉悟吧,渣渣们!
只见一道凌厉至极的剑芒划破虚空,当剑芒消失之时,金一逸惨叫了起来,声音凄厉,好像一个直男癌发现自己被上了。
总是让别人懵逼的书清墨也懵逼了,他看着手上的灵剑,“我、我还没挥出去啊……”难不成原主还有“瞪谁谁怀孕,想谁谁流产”的特异功能?
很快,被剑芒削断了一只手的土豪组给了书清墨答案。
金一逸踩人的那只脚和按脖子的那只手断掉了,他用仅存的一只手指向来人,颤抖着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我可是金满城的下一任城主!”
书清墨望去,来人一身黑衣,其上弥散着大片赤红的纹路,在衣角处用金色丝线绣着一个小小的“战”字,他逆光而站,阳光模糊了他的面容,将那一身凌厉气息全部表露完全。
妈哒!柳大大怎么来了!
书清墨隔着一群缺胳膊少腿的人与柳惊云相望,从柳惊云眼中竟然看出了几分尴尬、不满和……委屈?!
书清墨:我的眼睛一定是坏掉了!
书清墨一边质疑着自己的眼睛,一边走神,没想到自己已经有五六天没和柳大大见面了,不过当初那相处的几天也没说过话,只是疗伤,疗伤完了渡劫,渡劫之后也没和他打声招呼拍拍屁股就走了……
为啥觉得自己这么渣呢?
书清墨连忙摇摇头,把奇怪的想法摇了出去。
“呵,金满堂有你这么个儿子,还真是家门不幸。”柳惊云早就转过了头,冷冷地看向了金一逸。
金一逸睁大了眼睛,“你……你认识我爹?”
柳惊云瞥他一眼,并不答话。
金一逸知道这次是撞铁板了,从储物袋里拿出止血散洒在断口上,几个土豪组成员连忙上来帮他止血,那名之前和他关系最近的修士却退到了最后面,他的双腮肿的老高,一条胳膊也被斩断,再不复之前风流模样。他望向金一逸,双眼中的怨毒几乎要溢出来,很快,他深深吸了口气,慢慢把脸上的狰狞压了下去。跻身上前,扶住了金一逸的一条胳膊。
金一逸终于止血完毕,被几个修士抬了起来,他的断胳膊断腿只要回城吃上一颗生骨丹即可,虽然有点小贵,但是他老子不会这点钱都不给他的。
金一逸估计被柳惊云这一击吓到了,不敢冲柳惊云吼,只是转头看向书清墨,冲他无声地说:“被人艹的小白脸。”
书清墨愣了一下,半天才回过味来,这人是看柳惊云无缘无故给他出头误会了?
书清墨简直要气笑了,其实用修真界的思维来看,柳惊云认识金满堂,语气还挺熟稔,少不了要给他爹个面子,他们起争执了这么久,除了书清墨也没见有人“不畏强权”,这柳惊云一上来就“救”了书清墨,看上去两人也不认识,可不就是看上书清墨了吗?要说是别人,书清墨没准还真会这么想,但是这可是正气满满的柳大大啊!
书清墨抬手解除了结界,发现柳惊云到了小二面前,似乎是要点菜。
柳惊云道:“一壶冰火求。”
小二真不愧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优等服务生,看见刚刚砍了一群人手臂的主也没腿软,“对不起客官,这酒每天限售九十九壶……”
“来嘞——您的酒,冰火求,收好。”书清墨正为柳惊云点着蜡,却发现最后一壶冰火求到了自己面前。
书清墨:我擦嘞!柳大大看过来了看过来了怎么办怎么办!
书清墨面对柳惊云黝黑的眸子,有种欺负了小朋友的感觉,尽管这个“小朋友”比他大了几百岁……
书清墨咽了口口水,艰难地冲柳惊云发出了邀请:“柳峰主,相见即是有缘,不如共饮一杯?”
书清墨虽然是个一杯倒,但是特别喜欢喝酒,他不知道什么酒好喝,就随便点了一瓶,甚至连自己都记不清是点了什么酒,没想到竟会遇上如此尴尬的场面……早知如此,我踏马一定早早戒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