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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chapter 57 我喜欢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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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是去哪儿啊?”施乐平看着车窗外黑灯瞎火的,隐约有大山的影子向后移动,不安地问道。
“放心,不会把你杀人灭口的。”王笙专心地开着夜路,这条路上没有一盏灯。
他打开了车窗,向外看去,这里已经很远离城市中心了,到处都看不到其他方向来的车,他从来不知道这座城市还有这样的地方。
“我们到了乡下?”
“算是吧,以前这里是个渔村,一些原始的村落还留着,美其名曰保护,实际上那附近都建起别墅群和度假村了。”
“哦——我知道了,”他打趣道:“这是要带我去你的窝点呢。”
王笙笑着回他:“还窝点,我又不在那金屋藏娇。”
“没准干些□□的勾当,贩卖妇女儿童什么的。”
“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说话间,车身有点颠簸,王笙开上了上山的路。
施乐平好奇地打量着四周景物,植被变多了,树障层层峦峦,但依旧看不清东西。他知道车正往坡上走,但不得王笙会带他去哪儿。
眼前的景色逐渐开阔,他先是越过王笙看到了一点灯光,随着车辆的行驶,他看见了灯流、灯海。当王笙将他的黑色奥迪稳当当停在半山腰时,整座城市已经在他脚下了。
施乐平睁大了眼睛,他觉得眼前的场景不亚于当初自己一一看遍的四大夜景。城市中竟有这么个好去处,而且人流稀少,居然没被开发成“X大必来景点”、“XX有生之年你在S城最该去的地方”。从一路上上看来,恐怕对这个地方知之甚少,要不是王笙今天领着,他永远都不会想到来这里。
他惊讶地问:“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王笙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这是私人土地,你看那——”他伸出手指向施乐平身后。
他转过去,看到了一栋隐没在黑夜中的别墅,看不清到底有多大。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有钱了?”比起美丽的夜景,眼前这位跟他认识了十几年的男人更叫他吃惊。
“我是富二代啊。”
“你也只是个‘二代’啊。”
“都跟你说我炒房赚了很多钱。你不是说我最大优点就是投机取巧吗?这房子是几年前我在一个金融风暴后破产的老板手里买下的,挺破了,就是房子前的景色好看点。”
“你刚刚说这是私人土地,难不成从上坡的路开始……”
“咳,土地和房子强买强卖,我只好把半座山买下了。不买的话,那条上山的路不是我的,那个时候就得开直升机飞进来了。”
“你说那房子挺破的,那我们今晚有床睡吗?”
“……”
“王笙?你发什么呆?”
“我说破你就真认为破啊,我装修花了大价钱的!放心肯定有你的一床铺盖!”
“我才不要睡铺盖。”施乐平说着,从后座上拿出了那两箱啤酒。王笙站在他后面说,不如我们别在这喝酒了,进去喝,我那里有珍藏的好酒。”
施乐平却说,你还懂酒呢,那些酒留给你小情人吧,今天我要在这里不醉不归,回忆一下往昔岁月。”
王笙大笑了一声,说:“你难道要靠这两箱啤酒跟我拼酒量?”
施乐平说:“我又喝不过你,跟你拼什么酒量。我喝我自己的,就是想醉一下。”说着他从箱子里打开了一罐,靠在车门上仰脖猛灌了几口。
王笙说:“这酒不是给你买的,你原先也没说要喝,少喝点啊,不然明天头痛。”
他把啤酒放下,“对了,我都忘了明天一大早有工作。”
王笙走到他身边,也从箱子里拿出一罐啤酒,打开了一口饮尽。施乐平一直笑着看他把整罐喝完,然后开玩笑地说:“我被人甩也就算了,难道你也被人甩了?”
王笙向前走了两步,振臂一挥,将喝空的啤酒罐朝着城市的夜景扔出,掉到了山脚下的灌木丛里,在夜晚中碰撞树杈发出清晰的响声。他转过来,看着施乐平笑道:“怎么,就准你一个心情不好啊。”
施乐平无奈地摇摇头,他说:“本来我想找你说说话,排解排解,没想到你心情也不好,这下该怎么办,大晚上的我要去那找一个原意听我说话的人?”他又喝了几口酒。
“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听听吧。刚刚我跟你说我心情不好,是骗你来着。”他弯下腰又从箱子里拿出了一罐。
施乐平抱怨:“十句话里有八句话是假的,真听不出来你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跟你说的都是真的。”
“哈!这句话我听出来了,假的!”
王笙仰着头大笑了一声,说:“这回你听出来了!”
施乐平突然叹了口气,王笙问他:“还想呢?”
“能不想吗,五年了,我从没在心里喜欢一个人喜欢那么久。”
王笙表现得毫不在意:“五年吗?我觉得不久啊。不过五年而已,人生有多少个五年,何必单恋一枝花呢。”
“跟你这样的浪子说不清!”
“如果一个人喜欢你十年,二十年,你要怎么说?”
“谁会喜欢我那么久啊!”
“我就是打个比方。”
施乐平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认真说道:“这么一比较,五年的时间好像显得微不足道了。”
“对吧!”
“可是,”施乐平抬起头来,看着他,那双眼睛似乎看透了他,让王笙不由得一惊,只听到他说:“爱情并不是以时间的长短和认识的早晚来衡量的。”
这一句话戳中了王笙的心脏,他笑着说:“对,你说得对,爱情的确不应该用时间来衡量。”他饮下手中的酒,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施乐平对着城市的灯海,开始讲述过去的事情,如刚才所说,他只不过想找一个人聊聊。
“潇潇的父母SARS的时候双双去世了,两边又都没有亲戚,我爸参加完葬礼,就把她领回了维也纳。第一眼我看见她的时候,就在想: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跩得跟什么似的,整天摆着一张臭脸给谁看呢。那时对她印象并不是很好,我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毛头,一点都不体谅她只是个刚刚失去双亲的小女孩。
后来在我爸的小提琴教室里,我才知道为什么她态度那么跩。天才是不需要迁就他人的,无论年纪多小。她的琴声听起来就像一座我永远跨不过去的高峰,瞬间就把我比下去了。有段时间我时常埋怨自己,是我努力不够吗?是我对曲子的理解不深吗?还是我从两位天才的父母那里继承到了最低等的基因,为什么连个小孩子都比不过?
于是我更加紧练习,为了赶上这位天才的脚步。
几年后,通过我父亲推荐,我和潇潇一起去参加比赛,我初赛就落选了,她却挺进了决赛,一路过关斩将,最后还拿了大奖,那个时候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后面的事你知道的,我妈来了,闹得学院里人仰马翻,所有的学生和老师都知道了。她在办公室里找我爸要人,一开始我爸还不同意。我妈,多厉害的一个女人啊,用两滴眼泪就把潇潇给骗走了。我也是在那个时候,隔了很多年才第一次看到我弟阿衍。你知道我当时想的是什么吗?”
他转过来,看着王笙问道。王笙说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施乐平说:“我在想——当初不是跟着我妈去真是太好了,虽说她本来就看不上我。我弟弟原名叫施衍平,我爸取的名字。后来跟了我妈,改叫邢衍。他跟我不一样,三岁会弹贝多芬,我妈离婚的时候说什么也要带他走,对于我这个糊不上墙的大儿子从来看都不看一眼。他也拿了一个重量级的国际奖项,那次来维也纳,和我在走廊里见面,看上去就像一个透明的玻璃人偶,站在那里就是个摆设,我妈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话都不多说一句。”
王笙插话:“听你这么说,我也想起来了,跟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听到很多人背地里叫他‘玻璃珠男孩’,我还以为是说他的肤色。后面才了解他们那些人是在说他身上的气质,就像一颗带着蓝色的玻璃弹珠,阴郁又让人感到虚无。我记得当初看到他的时候都觉得背脊发凉。”
施乐平继续说:“一看到阿衍,我就知道我们过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我每天虽然在小提琴上花很多时间去练习,但我有朋友,也有社交活动,并不是孤僻的人。他跟我完全不一样,身上几乎没有与人来往的迹象,即便是中世纪的苦行僧,也不会像他一样难以交际。
“看到他的样子,我只顾着为自己感到庆幸了。也终于醒悟过来,我在音乐方面是没有才能的,无论乐谱拉得多么准确无误,我都永远不能像他们两人一样奏出令人心动的曲子。
“他俩被我妈拉着满世界飞,出唱片开演奏会,两个人都毫无怨言。现在想想,大概那时候潇潇就喜欢上阿衍了吧,忧郁孤独的钢琴天才,小女孩不是都喜欢这些吗。就算是我这样不负责任的哥哥,偶尔看到我弟的样子都会觉得心疼。你知道他在巡演后半途生病的事吗?”
“他生病了吗?”王笙问。
“潇潇说他一直在吃药,但他从来不说自己得的什么病。那段时间他的状态下降得很厉害,我妈又逼得太狠。潇潇从来没有埋怨过阿衍,就算他当着所有观众的面把她一个人扔在舞台上逃跑了。她埋怨的只是我妈和我,虽然嘴巴上没说,但她心里一定在想:你身为他的哥哥,多少分一点关心在他身上,也许那件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要自责。”
“你觉得我为什么这些年来明明知道他拿着护照去哪了,却又不去找他,还偷偷给他延长了签证,给他银行卡里打钱?”
王笙被他问楞了,他从来没有认真地去思考这个问题。
施乐平看到他脸上的表情,不禁笑着说:“你是不是以为我这么做是不想放他回来和潇潇在一起?我才没那么肮脏呢。”
“我没这么想。”王笙说:“我知道你不是这种人。”
施乐平轻笑了一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弟很可怜的,我也是在他跑掉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那一天,他从舞台上跳下来,穿过观众席,从逃生出口跑了出去。所有人都楞了,我看见潇潇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聚光灯下,第一次看见她哭。那天在场的所有人里,包括我包括我妈在内,都不及潇潇理解阿衍。那时她应该是最清楚的,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以及这么一去,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看到潇潇的眼泪,才想到追出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他一个人把所有人远远抛在后面,消失在了人海之中。那一天过得很混乱,剧场的观众吵着要退票,我要帮着我妈处理留下来的烂摊子。等回到酒店,阿衍人跑了,行李也都不见了。本来以为回到国内就能见到他,谁知道他这么一跑,就好像故意躲开我们一般,全中国这么多的城市,他由北向南,又由南向北,秦淮以北的地区都走了一遍,最后竟然真的消失了。
“我不敢贸然去找他,是想让他远离我妈,出门散个心,多少年都无所谓。他当避瘟神一样避着我们,那我就不到他面前去。原本是为了他好,想弥补以前的错误,没想到反而害了他。我太自大了。”
王笙此刻也说不出话,只能将手放在他肩上轻轻地拍了拍,叫他不要这么想。其实他心里跟他一样难过。
“潇潇讨厌我是应该的,我是个不负责任的哥哥,对弟弟从来没有尽过哪怕一丁点责任。”
“起码你现在找到他了,别再责怪自己,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施乐平转过来看着他,脸上尽是苦涩的笑容,他问:“你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喜欢上潇潇?”
王笙没想到他会在此时提到这个话题,他呆呆地点了点头。
施乐平告诉他:“我们家的男孩子都比较晚熟,虽然我以前有过几个女朋友,但没真心地喜欢过什么人,那是第一次。阿衍开门跑了之后,我追出去。在门口找他的时候,潇潇的琴声从里面传出来,她流着眼泪拉奏本该两个人合奏的曲子,一个人站在聚光灯之下。观众席上没有人在听,所有的脑袋都朝着敞开的门张望着。我从门口看见这个场景,觉得荒唐可笑的同时,又觉得流着泪拉小提琴的潇潇在台上又美丽又孤独。从那以后我再也忘不掉了,我说我喜欢她,不是一句玩笑话,你能明白吗?”
王笙咽了咽口水,觉着有千万根的鱼刺堵在喉咙,他动了动嘴唇,说:“我哪里不明白,你那么喜欢她。”
施乐平笑着说:“大概我们一家子都是情种,我爸至今也忘不掉我妈,即便两地分隔了那么久,这个女人的性格又很糟糕,他还是深深爱着她,到现在都不想把其他女人留在身边。你那天也看了那个视频,我弟是彻底陷进去了,那个叫何其的男人如果跟他分手,他大概会活不下去。”
“你呢?”
“我?我不知道……”
听到他的回答,王笙不知道现在要用什么表情去面对他。
“我觉得……”王笙低下了头,将表情隐藏,连声音都控制得妥当,几乎听不出心里的情绪:“既然潇潇已经明确拒绝了你,我想……这段感情,不如让它结束吧。”
“你说得对。”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猛然抬起头去看施乐平,却看到了一脸的泪。施乐平用手背在脸上擦了擦,打开车门从里面拿了一张纸巾,坐在车里擤了鼻涕,出来的时候脸上一点痕迹都没有。就算面前是王笙,他也不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哭,王笙了解,所以他不会拿这件事开玩笑。
谁又知道他的心在被凌迟着,一刀一刀,艺术性地被处决。
他不禁从心底轻笑了一声,满满的自嘲。
这一夜他们喝了很多的酒,施乐平醉了,满脸通红地靠在椅背上睡着了。王笙是喝不醉的,酒精醉不死他,更无法麻痹他,剩下的一箱多的啤酒,竟被他就着夜色一罐一罐地喝完了。
他靠着车门,流出的泪都融进了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