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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四章:为人民服务 ...

  •   秋穆决定先搁置这个问题。真正的革命者不是拨开一个开关就能形成的,思想的改变常常很困难,尤其是现在还有环境的阻力。而且当下刚刚逮捕了秋云山,大家的情绪都还处于惩罚汉奸的高涨状态中,这时候如果直接说什么要妥善安置汉奸的儿子,那就是和群众的意愿对着干,是肯定无法成功的。

      民兵队的其他姑娘也都忽视了秋花香的问题,在她们看来那个男孩儿虽然谈不上邪恶,但因为他母亲是汉奸的缘故,也不怎么值得大家怜悯。

      张兴满重新说起那些大车、牲口等贵重财物的分配问题,首先明确表示为了公平起见,她们是不能把这些最贵重的东西留给第四级的人来挑的。这回分财物是为了补偿受到迫害的群众,如果这样做就反倒真成了谁胆儿大谁就能得到更好的东西了。

      然而一个穿白褂子的姑娘——她在历次会议中都比较积极,让秋穆记住了她的名字叫王无草——接着就指出了:“咱们的确是想要让第一级的乡亲们拿到最贵的东西,可是他们自己不想要啊。乡亲们都害怕伪军再回来,大家都想拿现钱、拿粮食,而不想要大车和驴子。”

      “对、对,我看现在也只有咱们民兵队的不怕伪军了。”另一个姑娘说道,“越是之前受伪军的迫害深的,现在就越怕伪军,他们怎么可能还敢拿汉奸家里的东西呢?”

      她说出来这话,倒是引发了其他方面的埋怨:“还有,为什么不允许民兵队员去拿东西?咱们若不是民兵队员的话,大约都能分成第三级,良树能分成第一级受害者的妹妹,兴满也能分成第二级。”

      这话倒是说得没错。秋穆也觉得有些不公平,民兵队里的姑娘们曾经出生入死保卫村子,冒的危险甚至比真正跟着红军打仗还要大,然而在分汉奸的财物时却要求民兵队员不能参与。如果这不是区苏维埃的要求,恐怕民兵队的姑娘们早就抗议了。

      “全尾(yǐ)儿,你怎么能抱怨这个?”然而张兴满却向她摆了摆手,“咱们民兵队本身就是要‘为人民服务’,怎么就不能牺牲一点儿个人的私利了?再说了,乡亲们不也给咱们捐粮食、做衣服鞋子了么。”

      张兴满这么一说,别的队员也纷纷批评那个抱怨民兵队员不能分东西的姑娘:“是啊,如果非要想拿大车、拿驴子,那咱们收到群众捐的粮食、蒸的馍和村里寡夫做的衣服鞋子,就都应该算成钱还回去。兴许你那大车还抵不上这些钱呢。”

      这种说法虽然也有一定的问题,不过却得到了民兵队员们的认同。大家至少都明确了,她们参加民兵队与鬼子作战是为了保护群众、把鬼子赶出去,而乡亲们冒着被伪村政府发现的风险偷偷给她们捐粮食、做衣服也是为了这一点,民兵队和其他乡亲们应该是团结一致的。而现在民兵队应该继续为群众服务,之前生命危险都冒过了,难道现在还不能忍受一点点物质上不公平的待遇?

      所以大家都认同了作为民兵队员暂时吃一点儿亏不去分汉奸秋云山家的东西。而秋穆作为一个并非民兵队员却和民兵队一起开会的人,则不被包括在这条规则之内。一方面是由于她的确并不算是民兵队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刚回到丘阳,的确是缺少下地干活儿必须的东西。

      大家又回到如何处理那些贵重的大件儿物品的问题上。经过一番热烈的讨论,终于出现了一个可以被接受的点子:“哎,我说,既然受过迫害的群众多数愿意拿粮食而不愿意拿大车,那咱们不如把大车卖给那些敢买的人,再把得到的粮食分给那些受害最严重的乡亲们不就好了?”

      民兵队员们仔细地讨论了这个做法的可行性,最终认为只要能找到有胆量买这些大件儿物品的人,这个事儿就能够办成。

      民兵队的姑娘们集思广益,凑出了一份村里最胆儿大又贪心的人的名单,他们最有可能为了趁此机会便宜买到好东西而冒险。

      这一回,由于李有河要负责在秋云山家守着维持秩序,秋穆被分到和张兴满一组,去劝说一个住在村南片儿的年轻寡夫。

      那个年轻寡夫被称作三喜夫郎,是出了名儿的天不怕地不怕。他不是在丘阳本地出生的,而是跟着家人逃荒来的,到了丘阳之后因为一家人饿得不行,他母父不得不把他和他妹妹都卖了,他被卖之后又被买主转手卖给了一个比他大二十多岁的中农高三喜。那个高三喜有抽大烟的毛病,不仅身体虚弱得不能好好干活儿,还为了得到大烟而给当时的伪村政府当狗腿子,三喜夫郎就想办法自己赚钱谋生,渐渐地也不怎么管他妻主了。村里有传闻,说高三喜是被她夫郎故意饿死的,不过大家都不怎么可怜那个抽大烟的伪军狗腿子,反而觉得三喜夫郎做得挺对。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三喜夫郎在村里的名声很好,因为他赚钱的方式实在称不上光明,而为人又很吝啬——这也难怪,毕竟一个寡夫能赚到些钱十分不容易。事实上,三喜夫郎主要是靠和其他女人睡觉来维生的,他一直以来都有两三个相好的,依靠她们给他的粮食和其他东西养活自己和两个焉知母姓的儿子①。

      这些事儿在那些卫道士眼中恐怕是极其伤风败俗的,然而对于丘阳人而言却习以为常。人们能够容忍寡夫和别的女人往来,却不能容许改嫁。而如果寡夫非要和相好结婚,则必须要那个相好入赘到男人死去的妻主家里②。这对于女人而言当然是很有损颜面的,几乎没有什么人会这么做。

      不过三喜夫郎再怎么“伤风败俗”,也不妨碍民兵队想把一套大车卖给他。因为三喜夫郎胆子大又好占便宜,而且他家里正好有一头驴子,缺着一套大车。

      注释:
      ①这在当时的农村非常普遍,因为当时大多是买卖婚姻,夫妻之间缺乏感情,而又受到传统思想束缚而不允许离婚和改嫁。

      ②来源于《翻身》对张庄风俗的记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第十四章: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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