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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一百二十七章:逼婚 ...

  •   沈见春第二天就去了,他直接说是织布互助组要找李山桃商量上个月结算的事儿,李秀进没说什么就让他进去了。

      据沈见春在党支部会议上的说法,他的确是看到李山桃被关在他自己的房间里,但是他被关着却并不是非常急于逃出来跟王小树解释,反而是坐在炕上满面愁容的模样。

      沈见春先是装模作样地说了几句关于互助组的事儿,确认李秀进不在外面听着,才问他道:“哎,山桃,我听说你跟民兵队的望喜订婚了?”

      李山桃依旧坐在炕上低着头,手指不断摆弄着衣角,听到这话也只是轻微地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呢?”沈见春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听秋会计说,你之前还跟小树处对象呢。”

      听到王小树的名字,李山桃忍不住抖了一下儿,有些慌乱地说道:“那……那是之前了。”

      沈见春看他这个反应,心里觉得肯定不是这么简单,于是故意说道:“唉,这也是正常的,望喜的性子是比小树强些。只是小树怕不是那么容易想开的。”

      他这么一说了,李山桃愣了好几秒,却突然拿袖子捂着眼睛抽泣起来:“我也没有……我跟望喜没关系啊……可是不能这样……也不能让小树姐知道……”

      沈见春倒是没料到他会说不能让王小树知道,按理来讲如果是他娘逼他嫁给何望喜,那他应该希望王小树知道而来反抗他娘。于是沈见春连忙仔细问了,才知道原来这根本就不是李秀进想要反悔这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儿不该怪李秀进,她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她儿子生得太好看了。之前李山桃被秋云山看上,李秀进因此失去了十多亩地才保住他。而现在当何见天给自己女儿物色夫郎的时候,李山桃又得了何见天的中意。

      何见天来求亲的时候,李秀进当然是拒绝的。虽然何见天家要比王小树富余,但既然李山桃已经跟王小树谈了对象,就不应该再跟何望喜订婚了。李秀进就是这么跟何见天讲的,据李山桃说,何见天当时也没说什么就回去了,转天过来却直接说李秀进去年雇短工收庄稼是剥削,要来收缴她剥削所得的财产。

      李山桃也不懂什么剥削所得的财产到底该怎么算,反正按照何见天的算法,他家几乎所有东西都成了剥削所得的。如果何见天把这些东西都收走了,那他和他娘、他爹怕是都得饿死。

      然而何见天又说,他们家算剥削是因为李秀进是下中农,而如果和她结为亲家,就能连带着算是贫农,那也就不存在剥削这回事儿了。李山桃不懂得什么是剥削,却是知道什么是下中农和贫农,按理来说贫农是不会剥削的,所以成了贫农,雇短工也就不是事儿了。

      任何一个党员都能听出来这说法有多荒谬,可何见天愣是把李秀进一家糊弄住了。为了不被剥夺所有财产,李秀进只好跟何见天商量怎么才能脱掉“剥削”的帽子。何见天就趁机一再要求让李山桃嫁给她女儿,并且还威胁说如果李山桃再和王小树有联系,他就相当于把“剥削”的罪名传给了王小树,这样王小树也有一份儿了。

      本来被定为“剥削”就够严重的了,还会把这罪名传给他喜欢的姑娘,李山桃觉得这完全不能接受。然而他怕连累王小树,所以并不是想去找王小树诉苦,而是要去找夫男会评理。可是李秀进更担心何见天得知了会来报复,便锁着他不让他出去,王小树来找也不让进。

      听了这番话之后,不光是沈见春,整个党支部的党员都觉得很荒谬。李秀进在农忙时找人帮忙,本身就不能算是剥削,却竟然因为这个捏造的罪名而被人威胁要拿儿子换。

      如果说群众还不懂得剥削的定义,那是情有可原。可是若李山桃所说的属实,何见天的确是仗着农会委员的权力威胁李秀进了,那么李秀进为什么不找治安主任求助?很早之前,村公所就宣传说革命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了,有一段时间也经常有群众到村公所找李有河反映问题,可这段时间似乎来反映问题的人也减少了。

      说到这儿,党支部所有承担干部工作的党员们都进行了自我批评。的确,这段时间大家不约而同地投入到了组织生产中,对于村公所、农会和夫男会的事儿都关注得少了。

      以前总有些党员心里觉得村子已经解放了,已经取得的革命成果不会被动摇了。的确,来自外部的国民党、地主阶级残余很难再入侵到村里,但来自内部的封建主义、官僚主义残余思想却时刻都有可能侵蚀干部们的意志。如果就这么把权力握在干部个人的手里,肯定避免不了有人动歪心思。也正是因此,才更应该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把真正的权力交给基层、交给人民群众,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那些以权谋私的倾向对社会的侵害。

      党员们讨论了现在村公所和农会里一些制度的不足,但对于何见天强迫李秀进嫁儿子的事儿却还是没有一个处理的办法。

      现在党支部是不好管村里干部的“私事儿”的。这倒不是因为那些“私事儿”就不能管,毕竟谁也不能说生活作风就完全不重要。然而在生活作风方面,丘阳的党员们多多少少都也有些问题。

      村里谁都知道北山爹家的女婿是从人牙子那儿买来的,如果要查买卖、包办婚姻,首先得查到他家里。而如果要说不正当女男关系,那秋穆肯定是跑不了的①,而且其他干部也称不上干净。恐怕很令人意想不到,一向正派的王元品都和更加一向正派的高如莲上过炕,别的党员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一说到要管村里其他干部的“私事儿”,这些党员们都默不作声了。只有相当少的几个人能面不改色地承认自己在生活作风上毫无问题,因此纠正何见天搞包办婚姻的事儿也就无从谈起。

      注释:
      ①在此说明,秋穆存在不正当关系不是指同时和一个以上的男孩子谈恋爱,而主要指她的情人有名义上已婚的(丁凤仙是童养郎,沈丹兰是寡夫)。前者是不存在违法的个人行为,而后者在当时看来则属于通奸,是可以定罪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4章 第一百二十七章: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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