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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   祝明月听那丫头说,张逢春让她进房去,紧张起来。

      真是活见鬼了,这人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他让她进去做什么?祝明月迟疑半天,听到张逢春在里面喊她,丫头也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去就去,还怕你不成?祝明月想着,挑开门帘走了进去。

      张逢春带点疲惫的神情,坐在檀木椅子上,正捣鼓他的茶具。

      他看到祝明月,笑道:“我还以为叫错名字了,半天你都不进来。”

      “我……我去叫银杏和绿萝两位姐姐来,”祝明月站在距离门很近的地方,和他保持距离。

      “不用,你来也是一样。”

      “这不合规矩,”祝明月想到一个理由。

      “什么规矩?他一挑眉,“这里的规矩,我来定。”

      祝明月苦着脸。现在,住在他府里,做了他的丫鬟,要钱没钱,还不能和他翻脸,不然,她们马上就无处落脚。

      “我觉得,应该给你改个名字,”他又狭促地笑:“一个更适合你的名字。”

      完了,祝明月想,他真的要给她改名字。看他那样子,绝对不会给自己起什么好名儿。梅香都算好的,这屋里的丫鬟,很多都是花草的名字。花园里开满茶花,如果起个山茶什么的,真难听!

      “一句话。一句话姑娘,这名字,最适合你,因为你每次讲话,都不超过一句,哈哈……”

      这人是有多无聊啊,祝明月心想,又来笑话人!

      他笑完了,发现祝明月没反应,有点无趣。正好丫头送了一壶山泉水进来,他拿起一个琉璃杯,抓了茶叶,倒进热水。

      满室茶香四溢,祝明月就算不懂茶,也知道这是好东西。

      “我从小就喜欢喝这个茶,”他说,“习惯了这味道。”

      琉璃杯子是透明的,只见翠绿色的茶叶在水中,慢慢舒展开来,上下浮动,像是在翩翩起舞一样,很是好看。

      张逢春出神地看着茶舞,过了一会儿,问她:“你素日里喝什么茶?喜欢龙井吗?”

      祝明月和她父亲一样,喜欢普洱和毛峰。她故意说:“我爱喝街上的大碗茶。一文钱一碗。”

      “是吗?”他笑道:“在哪个街市,改日我也去喝一碗试试。”

      祝明月不说话了。

      他又问:“你是外地人,喜欢什么口味?杭州菜,吃得惯吗?

      还讲究什么口味,祝明月想,到处闹饥荒,有饭吃就不错了!不过,像他这种公子哥,享受惯了的,恐怕想象不到,世上还有很多人吃不饱。还有饿死的人。

      “我喜欢吃肉,”祝明月答道:在我们家乡,粮食不够,很多人没有饭吃,大家都是吃肉来代替。”

      张逢春神情怪异,“难得听你说这么长一句话,还是讽刺我的。”

      他听懂了,祝明月想,他知道何不食肉糜的典故,也不是草包。自己说的过分了吗?他会不会生气?不过,穷人都没有饭吃了,他还在这里挥霍无度,是让人看了闹心。

      张逢春好像没有生气,又问:“上次你提起,你有亲人在北方。家里还有什么人?”

      “父母和哥哥。”

      “令尊做什么营生?”

      祝明月听张逢春问起她父亲,心想,我如果告诉你,我爹是造反头子,还不把你给吓死?再说了,我也不能告诉你,看你和高衙内勾勾搭搭,跟朝廷军官也有往来;你要是知道我的身份,还不得马上去官府告发我?

      我还没活够呢。

      她敷衍地回答:“平民。”

      张逢春又倒了一杯茶,说道:“你尝尝这个,”他又笑:“不对,应该是你伺候我的,怎么变成了我服侍你?”

      祝明月其实知道,她没个做下人的样子。但是她确实没做过,也不习惯做奴才。张逢春也不发怒,笑嘻嘻的。这违背常理,说不定他真藏了什么坏心呢。

      “那个,公子,我真不会泡茶,要不我去叫银杏进来。”

      “不会泡茶?那你收拾总会吧,你去帮我整理一下书房,研研墨,本公子过一会儿要练字。”

      祝明月一边答应,一边想,看你那不学无术的样子,还练字呢,装装样子吧?反正,书房在旁边,不用跟张逢春共处一室就好。

      祝明月走进书房,满满的一大房子书。

      她慢慢整理,把书分门别类的收起来。书挺杂的,四书五经啥的,放在高处,一看就是很久没有动过的。

      到处乱放的,是兵书战策一类的书籍。还有一些武功秘籍和诗词选集,都翻得很旧,似乎是常常看的。

      这人,居然还会看书,真是没有想到。

      收完书,祝明月又打来水,开始研墨。桌上放着两张写好的字帖,字迹龙飞凤舞的,苍劲有力。

      好吧,不得不承认,他的字写得还不错。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祝明月拿起一张宣纸,上面写的,是她喜欢的苏轼的词。

      一抬头,张逢春居然站在她旁边。

      祝明月猛一哆嗦,这人,怎么走路悄无声息地,神出鬼没像猫一样?吓死人不偿命呀。

      “你识字?”他问道。

      “一点点,”祝明月谦虚地说。

      “不错,”他点头,“你出身书香门第?”普通人家的女孩,是不会有机会读书识字的。

      当今是乱世,张逢春看到过,有些大家闺秀、富贵人家的小姐,遭遇变故,沦落街头的。如果她出身书香人家,让她做丫鬟,确实太委屈了。

      祝明月摇头,她父亲出身平民,母亲是孤女,祖上都是大字不识的穷人,和书香门第扯不上半文钱关系。但是她父亲很重视教育,自己自学,要求儿子们都要读书。现在,她家应该算是,刚摘掉文盲的帽子。

      至于她自己,学到的那点东西,是父亲请先生教哥哥,她蹭着学的。反正,字都认识,杂书也看了不少。

      张逢春看看她,这个姑娘很有意思。她有一些书香闺秀的气质,但又有点不太像。她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眼睛里像有水光在波动。

      祝明月忽然惊觉,张逢春在往她这边靠,他的手,差不多要碰到她的手了。

      他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他打算要调戏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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