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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他长了一张适合跟我亲吻的嘴唇。薄薄的,棱角分明,也不怎么丰满,可我一见到就想吻他,一定是长得太招我了。

      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闻到他的呼吸了,在冷气开得这么足的图书馆角落,他的呼吸暖暖的,像在胸口捂了一只手,我很喜欢。正想再闻一下,他忽然动了动,吓得我赶紧直起身子来,哎呀,忘了,我还在暗恋呢,这样可不好,不矜持。

      等我向他表白之后再亲吧。嗯,一次性都攒着,把他的嘴唇亲的红润润的。

      他好像是要醒了,糟糕,我的快点走。

      我放轻脚步像做贼似的迅速走到图书馆的另一头,这个位置是我专门找的,要是我愿意,扭个头还能继续看他。嗯,我自然是愿意的。他这么好看。

      要是他出来,也必定路过我这里,这样我又能离他很近很近啦。真是个好地方。

      我眼前摆着本书,看了半天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不过我知道他什么时候醒来,什么时候拿起水杯喝了口水,什么时候换了本书,什么时候在做笔记。所以,我也不算没有收获吧。

      六点二十五分整,他开始收拾东西,六点二十□□十三秒,他站起身来。

      然后,向我走来。

      他怎么连走路都这般优雅,可惜太快了些,我都还没欣赏够呢,他就来到了我面前。嗯?我面前!我赶紧低下头,装出一副认真看书的模样,顺手还翻了一页。

      我的心脏像是拴在他的脚步上,被细细的线牵引,一扯一动,我努力拽着才没有蹦到他面前。

      我真没出息,仿佛什么都看不见了,天地之间,就剩了他自己。

      目送着他离开,我长舒一口气,看我这悲催的小心脏,每次都这么折腾它,都有些不忍心了。可怎么办呢,谁让我那日清晨路过湖畔烟柳时看见了蒲珽。是的,他叫蒲珽。这个姓氏,之前我只知道有个写那些鬼鬼怪怪的蒲松龄,可蒲珽,却像是我的神明。

      初见那日,他在暮春三月里发着光,我瞬间就爱上了他。

      他可真好看呀。

      幸好他还没有女朋友,听说他从来没交过女朋友,这是我的机会,我来得不算太晚,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喜欢男性。

      我回到寝室,有些苦闷的托着腮,桌子上的笔全部转到了地上,他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呢。

      弯下腰去,我一支一支的将笔捡起来,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喜欢我,嗯,不喜欢我,一共七支,是他喜欢我。这可真是太好了,一个问题,两种答案,二分之一的可能性,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我现在需要做的事是将另外二分之一不喜欢的可能性变为喜欢。这似乎有些不太容易,他这么好要是能让人轻易追到岂不是天天在与不同的人谈恋爱。但我不怕,既然不能轻易追到,那我便披荆斩棘,每个王子都是这么来到他的公主面前的。只是我爱上的也是个王子,一个完美的处处令人心动的王子。

      第二日一大早,我便买好了早餐放在湖畔他看书地方,用我最认真的字写着“给最好的蒲珽”。这是我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有些小小的紧张。找地方藏好后我抚着胸口细细等待。

      晨光熹微里,我看见他从远方走来,带着满身的光与阴影,手里握的书像是一把剑,简单的衬衫长裤与王子的锦衣华服一般。

      我真幸运,这世界上竟会有处处符合我审美的人存在。

      我看着他走向放早餐的那块大石头,拿起放那的早餐看了一眼,直起腰来似乎是想看看谁搁在那的,我赶紧藏好身子。倒不是我胆小,不敢让他看见,实在是我怕他一开始就否定了我的喜欢,不如先拉长战线,一点一点的侵入的他习惯,等到时机成熟时在表白,岂不更容易成功得多。我自知这一途一定长路漫漫,一定得沉住气才行,千万不能因为沉迷美色而功亏一篑。

      虽然我早在他的美貌里沦陷。

      他没看见我,我稍稍向外探了探头,嗯,早餐也放下了。真不愧是我喜欢的人,这么有原则不拿同学的一针一线,值得我的心再多跳几下。

      我坐在石像后面的草丛里时不时地看一下他的身影,他可真是太认真了,竟一次都不曾抬过头,怪不得他课业学识处处顶尖。百分之一百的天才加上百分之一百的努力,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了。

      也不知道他手里拿的是什么书,要是里面藏着精灵,说不定能从他的注视中燃烧起来。

      七点二十五分,他站起身来,顺手拿起了早餐,我心中一喜,转而又想到,时间这么长了,早餐指定凉了,吃了也许会坏肚子。心里担忧着想要再买一份送到他面前,计算着从这跑到最近的餐厅一个来回最快需要多长时间时,他走过一旁的垃圾桶,伸手将早餐扔了进去。

      我舒了口气,心里叹道,爱护环境的人真是格外的好看。又有些心疼他没吃早餐,这是我第一次给他送早餐,也不知道来的时候他吃没吃过,可万一没有呢。

      事实证明,我多虑了,他下一个目的地是餐厅,十五分钟的时间,他解决完早餐出来,看他的方向,应该是去上课。我知道他一周的课程表。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肚子忽然叫了,啊呀,忘了我也没吃早餐,七点四十三了,嗯?竟然已经四十三了,上午第一节课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火速进餐厅买了个三明治抱着课本奔向十二号楼,待会我也有课,差点忘了!

      他这么优秀,我总不能太差,要不然以后怎么站在他身边。

      上了大半天的课,我保证自己认真听讲做笔记了,老师讲的我都能听得明白。没有想他。课结束后,我要一次性补回来,带着对他的想念我买了两杯热茶前往图书馆。这是他每日必来的地方,周末的时候回去的会早些,就像昨天,平日里会待得比较晚,比如上周五,上周四,以及上周三……

      我拿着书默默地等待着他从我的面前经过,还是昨天的那个地方,在他去固定位置的必经之路上。其实图书馆本没有什么固定位置,但他常待的那个地方从来不见其他人。就像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这一点我很感谢我的校友们,他们让一个普普通通的位置升级为我心目中的王座。刚刚我趁着没人发现往哪里放了杯热茶,下面依然压了张纸条,写着“给最好的蒲珽”。

      桌子边上放着另一杯茶,与给最好的蒲珽一样的茶。

      我看着书等了一会儿,忽然便抬起头来,心里似乎在说,他就要来了。

      我朝楼梯口看着,果不其然的,没多少工夫我便看见了他的身影。真是怀疑老天在我身上装了块磁铁,一块以他的一切作为磁场的磁铁,让我总是能这么准确的发现他,让我一点都不偏移的喜欢着他的每一点。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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