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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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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有点生气了,她觉得这个晚上见过的男人简直是不可理喻。
前天他问薇薇有没有做家教挣点生活费的打算。微微说“好啊,教谁?”,他说他想自学英语,开出周末每天两个小时一个小时二十块的条件。薇薇觉得虽然工资少了点,但教一个成年人应该很轻松。她答应了下来,问他想达到的水平。
“陌生单词能读出来。”他说。
薇薇乐了,她学了这么多年英语,遇到陌生单词还不会读呢。“你打算从哪儿学起?”
“基础吧。你会德语吗?我在自学德语。”
薇薇生出一点反感来。她不喜欢中途换话题。
薇薇制定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一直延迟到年底——她想当然地以为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计划学习进度。
这个男人叫李成龙。是薇薇在大一上学期买多肉植物认识的。他加了薇薇的社交软件,“你是文学爱好者?”薇薇想了想说,“不算是吧,你加我有事吗?我对创业没兴趣。”“你怎么知道我是找合伙人的?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他说。薇薇隐约感觉这个男人很琐碎。他后来几次找薇薇聊天,聊梦想人生,谈得失荣辱,最后总结了一句:不知不觉间成为了小市民。他告诉薇薇自己床下有十来本日记时,薇薇的反感心理就上来了。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和他熟到可以谈论心情的地步。
第二天,薇薇去了图书大厦买英语教材。图书大厦离学校很远,薇薇不想走十五分钟去地铁站,就选择了公交车。偏偏车很慢,一路上走走停停,上来一拨又一拨老太太。薇薇在让了四次座位后果断靠着扶手站着,再也不坐下了。就这样,薇薇在十一点半才到图书大厦,她九点半就上了公交车。下车以后,走反了方向,所以耽误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找到地方。进了图书大厦,薇薇就傻眼了,她搞不清楚英语教材和辅导资料到底属于哪个类别——她把六层的书籍都扫了一遍,看得眼睛毛刺刺地疼,最后终于在七层找到了英语一级教材,还挑选了一本英语口语书。薇薇直到四点半才回到学校,食堂已经没有人了。她问食堂旁边的煎饼屋里一个女人,“你好,我忘记带现金了,你看我能晚会再给你吗?”那个女人立马答应了下来,但眼睛在薇薇脸上停留了好几秒。薇薇与她的目光相遇时,她又低头弄煎饼了。薇薇拿钱回来时,她正在看手机,“你挺守信用啊,姑娘。”薇薇笑了,转身懒懒地走在下午仍旧燥热的阳光下。
就在两个小时以前,薇薇在图书馆门口找到李成龙,把书交给了他。她抬起脑袋听他说话,对面篮球场上球撞击篮板的声音一阵阵传来。他很高,有一米八七,脑袋却很小,又黑又瘦,身体扁平得像一块长木板。看着薇薇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着,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薇薇倒吸了一口凉气,在他说再见时就一路小跑跑回图书馆了。
薇薇表示希望远程。他坚持要面授,时间定在下午五点到七点。
“你住的地方还有别人,这不大好吧?”薇薇说。
“他不会介意的,我提前跟他打个招呼。”
“我不想单独和一个成年人待在一起,而且我回校时天都黑了。还是远程吧。”
他不同意,说是想让人指导怎么读单词,好达到能读出陌生单词的水平。
“我买的口语上就有。还有我劝你一句话,等你能读出陌生的汉字时再说能读出陌生英文单词的事情。”
于是这个差事就吹了。薇薇感到一阵轻松。李成龙告诉她他的室友后,薇薇就开始竭力争取远程了。虽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带给她的感觉很别扭,但还有更深层的恐惧在阻止她,阻碍她答应。
表妹草禾发了一张图片给她。她想起今天是特别的日子。图片像素很差,是在屋里拍坐在坐在门口矮凳上的人,逆着光,门外的灿白阳光很刺眼。照片里唯一的人物坐在矮凳上,手里端着瓷碗,张着嘴好像正在说话。薇薇看出来照片里的人老了很多。她在家时,她姥姥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被褥——她生命最后几年饱受偏头疼的折磨。
薇薇还在上初中时,有一次回家看见她姥姥拄着拐杖,脸上肿了一圈,红通通的。“你咋了?”她问。她姥姥责怪似的看了她一眼,嘟囔了一句,“没事,我好得很。”薇薇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喜欢别人谈论生老病死,并对此忌讳莫深。但薇薇小时候身上长满了小疙瘩,姥姥牵着她去上学,一路上掀起薇薇的上衣给别人看,问对方怎么治。薇薇围着一条很长的带着镂空花纹的西瓜红围巾——围巾是她妈妈的,她记事起这天围巾就放在屋子里的一张床上。姥姥把这条围巾给她围上,说是见了风会严重的。
厚厚的围巾使她没法垂下脑袋。她站得笔直,看到那些人脸上除了好奇以外没有任何表情,他们假装同情,但掩饰不了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好奇和庆幸,脸上带着病痛永远发生在别人身上不会祸及己身的安详平静神态。姥姥把她送到校车旁边,叮嘱开车的人照看我。然后她就站在校车旁边给她编头发辫,编了两个辫子,用红绳绑住发梢。薇薇不喜欢让她姥姥编头发,她揪得头皮生疼,而且总会把辫子编歪——让她在全班的哄笑声中坐到座位上。不过她现在没有力气解开发辫,也不在乎班里同学的嘲笑了。她围着那条长围巾在课堂上睡着了。
醒来后发现有人开了灯,手里攥着灯绳的妈妈喊她去上学,问她头晕不晕。她摸摸头,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回到家的。听着数学老师讲课睡着了以后的事情她都忘记了,只隐约记得趴在爸爸背上,爸爸走在去姥姥家的路上——而她想这是梦。
晚上薇薇和姥姥一起睡。她告诉薇薇打喷嚏说明很快就好了。姥姥身上很温暖,薇薇躺在她怀里,做着香甜的梦。
后来姥姥老了,就不再抱着外孙子孙女睡觉了。
薇薇不喜欢和她妈妈通话,她妈妈总是在通话过程中大发脾气,然后她爸爸就问薇薇为什么她妈妈冲他发脾气。薇薇眼眶就红了,掀开窗帘看街道上的路灯。她感觉寂寞了,就打电话给姥姥。姥姥说话不清楚,永远在重复问一句话:“你想家了吗?”她忍住要掉下来的泪珠,缓慢地说:“姥姥,我想你了。”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薇薇翻着相册,目光停在一张照片上很久,很久以后她叹了一口气,从姥姥去世那年时间过去很久了吧,有太多的记忆就像在她的脑海里被尘封了一样,回忆起来只是零星片段,久到以为深深刻在心里的影像变得模糊不清。
薇薇大一那年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一个月,妈妈问她一个月的时间有什么打算。薇薇正在逗一只四个月大的小狗,那只狗全身棕色毛,耳朵和嘴边毛发是深棕色。它依偎在薇薇脚边,脑袋不停地蹭着薇薇的脚腕。这是一只活泼的小家伙,谁也不知道它的快乐来自何处,持续到何时。薇薇把狗抱起来,漫不经心地说:“我去学手语吧。”
她把手凑近小狗嘴边引它张开嘴,看它欲舔时又迅速把手挪开一点距离,玩得不亦乐乎。妈妈正在切白菜,炒锅发出油熟了后刺耳的噼啪声。她扫了薇薇一眼,脸上有种神情,欲言又止。“你自己做主吧。”她说。薇薇没有说话,把狗放下转身走了出去。她不喜欢妈妈脸上的那种神情,妈妈避免谈论这种话题,避免让每个人都陷入沉默里。
在办公室里,烫着一头卷发的阿姨问她为什么想学手语。她离薇薇很近,说话的时候脸不知不觉凑了过来。薇薇被这张化了浓妆依旧不能很好地遮住皱纹,此刻正热切等待回答的脸吓住了,呆怔着说不出话来。妈妈连忙回答:“她就是好奇心太强了,看人家用手语聊天自己也想学。”“她不上学吗?”那人把脸转向妈妈,嘴角下拉,五官都成下坠趋势,等着回答。妈妈眉毛抖了一下,扯出一个惨淡的笑容,“学校让实习一个月。”薇薇感激地看了看妈妈。
妈妈走后,薇薇很快和聋哑学校里的小朋友混熟了。她主动和同学聊天,不会手语就胡乱比划,两只手不停地比划半天也没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她指了指地图上的动物园,又指着学校的位置,然后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画着圈圈。她的意思是去不了动物园,因为在修路。对面的女孩儿显然还沉浸在刚才的话题里,握成拳头的手在捶打着胸部,嘴里发出奇怪的尖叫——她在模仿大猩猩。薇薇配合地笑出很大声来。
她在这里如鱼得水,好像从最初的沉默寡言被解救了出来。在她看来,他们的热情和淳朴弥补了也许永远无法改变的缺陷。教薇薇手语的是大他三岁的少年,莫童。这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生,普通的五官,瘦高的身材,表现出性情温和,耐力十足,是混入人群里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类人。但和他接触的人很快就会发现他其实并不像表面表现的那么随和,而是孤独入骨。这一点从他时常紧闭的嘴唇可以得到印证。但就是这样一个痴迷于孤独的人开始走进了薇薇爱情尚未光顾的心灵。
莫童人缘极好,虽然不善言辞,但谈吐机智,动作敏捷,执行力强,加上球类运动玩得极好,又极善解人意,所以得到男女老少的一致肯定。他是在校大学生,来聋哑学校当志愿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学生的身份拉近了薇薇和他的距离,尽管这只是她个人的想法。
傍晚她坐在操场上看莫童和几个年纪相仿的男生打篮球。她太孤单了,当她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总能听到姥姥和她说话的声音。她午睡时,姥姥趴在床边喊她,然后她醒了过来,额头直冒汗。她出了门漫无目的地走,就来到了操场,看见莫童矫健的身影。他真是充满活力,健康的身体真让人羡慕啊,她想。转念她又想起了她姥姥,想起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晚上常常对着漫天的星辰双手合十,祈祷姥姥和姥爷能长命百岁。那时候的姥姥身体依旧硬朗,笑容慈祥。
薇薇发呆的时候,莫童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毛巾,问她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薇薇回过神来,支支吾吾说了半天,羞愧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因笨嘴拙舌紧张,又因过度紧张气恼。她终于说道:“我想尽快学会手语,你能给我开个小灶不?”她紧张地等着回答。“好啊。”他眼睛里带着笑意,饶有兴味地说。
接下来的日子,学校里的人看到莫童坐在长凳上教薇薇手语。他提醒她专心听他说话,记住手势,但后者只是紧张地盯着他,教过的转瞬即忘。他停了下来,两只黑黑的眼睛注视着她,看得薇薇浑身不自在,“如果你做不到专心,就在能做到的时候再来找我好了。”
薇薇听了这话,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她很快调整心情,毕竟学习手语掏钱的是她妈妈,更重要的是她不想让莫童小看了自己。她很快就记住并掌握了基本手语——专心是她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一项特质。莫童对她的转变有些吃惊,她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使他为人师表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他感觉到这个外表腼腆的女孩子有着非凡的执着,这使他有了了解她的渴望。但这种心情只是一瞬,因为这张脸实在是太过普通,简单纯粹了,喜怒哀乐都毫无遗漏地展现了出来,连同它主人的思想一起。
他们并肩走着,林荫道上落满了樱花淡粉色的花瓣,那些花瓣被风追赶着,飘了上去又悠悠落下。薇薇走过一颗樱树,深深嗅了一口空气中充盈的花香——她知道昨晚路过会堂时味道的阵阵香味来自哪里了,起初她以为是紫藤萝的味儿,但还没到紫藤萝开花的时节呢,原来是樱花。而且是从一百米开外的树上飘来的。一阵风吹来,粉色的花瓣纷纷落下,落在行人衣服上,肩上,头发上。如果能在晚上和姥姥一起来就好了,她喜欢散步,可惜她总是很忙。薇薇想着她姥姥的种种好处来,嘴角向下一撇,抽了一下鼻子。莫童停了片刻,专心看篮球场上的投篮,感觉身边的气氛变得有些凝重,转过来就看见一张涨红的脸,因为压制着情感变得极不自然。
“花很美……”他只说了一句话。
薇薇想不出来话,指着路对面栽种着几株连翘花说,“我们到那边去看看吧。”她的手微微发抖,脸不知不觉红了。
他话出奇的少。能去的地方只有那几处,他们很快都逛了一遍,一路上谁也没再说话。天色暗了下来,他送薇薇回女生宿舍。薇薇想说点什么,但看到他没有说话的意愿,她张着的嘴无声地闭上了。“这棵树很美,不是吗?”她对着一棵开了一树花苞,完全开放的花朵却寥寥无几的桃花说。
“我小时候姥姥带我去公园,看过这种花朵……”她把脑袋凑近花枝。
“这是红花碧桃,半重瓣。”他声音里有种亲切感。
薇薇感激地看了看他,他有一种能力,就像阳光一样能驱散悲伤的阴霾,如汩汩的清泉带来纯净的思想。
“我喜欢红色,红色是热情如火,旺盛生命力的象征。”
“难怪你喜欢穿红外套。“他目光停留在她大红色的外套上,冲她笑了一下。
学校把薇薇交给了莫童管理,这使得薇薇欣喜若狂,一天到晚跟在莫童身后,他和别人用手语交流时,她站在旁边不走,声称是在学习与人交流的经验,还笑容满面地拉住经过的小女孩,唬了女孩一跳。早上几个上了年纪的阿姨跟着《小苹果》跳广场舞时,薇薇混在里面,拉着莫童一起跳。一头银发的老奶奶慈祥又和蔼,她操着饱经沧桑的声音跟她说话时,几乎使这个神情激动的女孩子因看到姥姥的影子热泪盈眶。此外,她又以极大的耐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好感。在聋哑学校度过的一个月愉快生活渐渐抚平了薇薇内心的创伤。临走的前几天莫童见她几乎一天都不开口说话,只用手与表示言语意思,便忧心忡忡地提醒她,别走出了校门以后忘了怎么张口说话。
时间久了,薇薇渐渐把莫童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他告诉她什么时间日落最美,教她打乒乓球的技巧,甚至帮她处理人际关系。他带着与生俱来的亲切感,无限的耐力走进了她的生活,驱散她的无助和孤独——尤其是在她一直视为精神支柱的人永远离开了以后。她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但第一次,她对一个人产生了深深的眷恋,他们有彻夜的话题可以聊,可以毫无顾忌地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这时候她就萌发了想要和这个人携手走一遭人生之路的想法。她还未曾有过爱情,对这个人的突然出现难免觉得惶惶然。
他们保持联系一年,日子平平淡淡。薇薇也在最初的创痛中渐渐恢复过来。离去的人应该带走能让在世的人纪念的一切,如果没有带走,还在世间的人就要学着与回忆共处。
“我要去爬山,你也来吧。”薇薇打电话问他。
他答应了,约在一个晴朗的日子。薇薇在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让自己心心念念许久的人。他穿着深蓝色衬衣,记忆中的那么瘦,目光坚定。手里拿着两根登山拐杖。
两个人默契地一路上保持着沉默,埋头登山。莫童在薇薇前面,大步流星。薇薇停下来擦额头上不停滴滚落下来打在睫毛上的大滴汗珠,看着眼前瘦削的背影,咧嘴笑了。
“你有喜欢的姑娘吗?”薇薇问他。他们坐在傍晚夕阳的余晖里。看日落是两个人共同的爱好。
“有。”
薇薇一阵激动,心跳得厉害,“和你一个学校的吗?”。她抱着一丝希望,暗中祷告这个人就是她,
“我高中的同学。”波澜不惊。
薇薇如遭雷击,大脑一片混乱。风太大了,吹得她不停地发抖。莫童如果这时候看她一眼,一定会明白这张苍白如纸的脸上流露出来的心意。但他似乎完全沉浸在回忆里,脸部线条露出少有的温和。
薇薇在爱情里还未遭遇过挫折,应该说还没有机会遭遇。但这场还未开始就已经死掉的爱情正在嬉闹着成为过去。她再一次想到了逃离。她总是用逃离来对待自己无力改变的现实。
她两眼空洞,落日已经看不见了,天边一片火烧云,傍晚的风送来青草的香味。然而她无心欣赏,逝去爱情的打击占据了她的心。
我想要一个结果,即便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想。“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单身?”
“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梦想。许不起未来,不如不开始。”他轻轻说出这句话。
薇薇不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未来对她来说很陌生,她现在在乎的只是他对她的感觉。于是她问他:“如果我喜欢你呢?”
他看了薇薇一眼,带着好像已经洞察一切的神情。许久,他说:“对不起,一个位置我只放一个人。”
薇薇忘记了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也不记得莫童还说了什么话。那一刻像梦一样不真实,她怎么也想不起来莫童婉言拒绝自己时的表情。她当时只觉得羞愧难当。当她静下来仔细回想这段谈话时,发现莫童对爱情抱着的是消极态度,就算他喜欢自己,也只会放在心里不让自己知道,那么她的告白还是起作用了——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思。她这么安慰自己,心里舒服了很多。
就在她胡思乱想,辗转反侧时,还有一个人的心情也是波澜起伏。因她的告白。
莫童的人生里,没有人教会他主动,他坦然接受生活给予他的一切,不惊不喜,平静从容。但黄昏时分他的心被扰乱了。这个女孩子,从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他们是一类人——孤独的人。他们有着相似的性情,一致的爱好,甚至一样的经历。他对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然的熟悉感,但又很排斥她。他感觉到她对自己的爱慕之心,正如当初自己对那个人的感情一样,炽热但平稳。至少他以为是这样的。
林梦是莫童的高中同学,他们短暂交往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不合适分开。往往最先提出分手的那个人在以后的日子里回想起这段感情最是刻骨铭心。分手是莫童提出来的,那个女孩凝视他的眼睛深刻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三四年过去了,他在重新遇见她的最初瞬间就已经明白记忆中的那个人就像十五的孔明灯一样在空中飘荡了许久以后已经落在了别处,和飘落之处的风景成为一体。他爱恋的是孔明灯烛光闪烁的时刻,烛火熄灭,孔明灯坠落,他的爱就停在那里,不肯挪动。
他本没有打算走出初恋的阴影,另寻芳草,但没想到她告白了。听到这句话时,他心颤了一下,但只是一瞬,他想她的勇气来自对爱情的懵懂,而她对自己的感情多半是依赖。一旦她经历了生活,他就会变得和自己一样,不敢把爱说出口,不敢去爱。所以他几乎是带着嘲弄奚落的神情告诉她自己有心上人了,语气冷漠。
他以为他不会有任何情感上的起伏,可她说我喜欢你这句话的声音总是追着他,不让他的思想有片刻的停息。
她到底是有他缺乏的活力和勇气。但这些并改变不了什么,也不意味着什么,最多是带来一些激动,又迅速平复,心潮很快回到波澜不惊的状态,他对自己解释道。
那之后,经历了表白失败的打击的薇薇,并没有像预料中的那样萎靡不振,而是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忱。她的心情渐渐恢复到了姥姥去世之前的平静。当经历了不想要的事情后,她反而看开了。这些与莫童有没有关系,她找不到答案。即使莫童不拒绝她,她也没有做好爱人的准备,太年轻的年纪,不懂得如何去爱,他们最终也一定因为彼此的成长不同轨道而分裂。尽管她依赖他,但她不懂他,向他妥协,像祈求爱的人百般哀求爱人不要离开一样。
心上本来应该放那个人的位置,腾出放了全世界。
薇薇再想起他时,反倒能理解他了。对他的感情降温后,反而可以客观地看待他。他不接受薇薇,不是因为不喜欢她,也不是因为初恋,而是当时的他,只适合孤独。他的孤独,是自己圈出来的,别人进不去,自己走不出来。
一个沉浸在孤独世界里的孤独患者,是用温情感化不了的。
薇薇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会频频想起他来,他会在某个不经意间跳进她的脑海,牵动她的思绪,她知道这并不是因为喜欢。在他选择转身离开,留下她在原地时,她就坚定地与他挥手再见了。他是她记忆的一部分,像溪流一样清澈,像阳光一样安详,又像未来一样不真实。今生将不再相见,只因为再见的,不过是些沧桑的流年。她应该能放下他了,她想。
她想了想,拨通了李成龙的号码,深吸了一口气,说了下面的话。
“我这周六去你公寓,你把具体地址发给我吧。”
“莫童啊,这周有个学生来指导我英语,可能有点吵,你多担待啊。”李成龙对坐在阳台晒太阳的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