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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1 章 ...

  •   肖云正在教训那贼,突听这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喊,霍然抬头,那狗已奔到近前。
      他手中本来正拎着那贼的衣领,这么一错神的工夫,那贼已挣开跌跌撞撞跑了。肖云想追,但局势已不允许。那狗来势凶凶,两只后腿强劲地在地上一蹬张嘴扑来。换作别人,本能的就会退后一步护住头脸,肖云心中其实也是一凛,但却在瞬间稳住了。他嘴角带一丝冷笑,突的使出一招佛山无影脚,居然正正踹在那狗的鼻子上。
      那狗嗷呜一声,大感痛楚。
      需知狗的鼻子神经末梢最为集中,拍打时哪怕稍一用力都会令它们觉得疼痛,更何况肖云是毫不客气的狠狠一脚?它在地上打了个滚,翻身站起,恶狠狠地盯住眼前的敌人,虽然仍是一副恶犬相,但却只是色厉内荏的狂叫着,无论如何不敢靠近了。
      小林微张着嘴,在田埂下看得有点发呆。他哪里会想到被财财吼得委委屈屈连电视机遥控板都不敢碰的肖云竟还有这么狠辣的一面呢?
      他确实是不知道。古话说得好:城里孩子不怕官,山里孩子不怕狼。肖云从小到大都是漫山遍野的疯跑,那股子野性早就深入骨髓。狼都不怕我还怕你狗?!可以这么说,在他十八年的人生中,在他面前夹着尾巴凄惶逃走的家狗野狗无数。虽说他不会打狗棒法,但他有一招必杀技,若是往他手里塞根棒子,绝对是心狠手辣地直接一棒敲中狗头,也能造成天下无狗的效果。
      现在他此刻就很想手上有根大棒。但多年与狗对阵的经验告诉他,在这个时候,他绝不能分神去看四周有什么可利用的武器。狗和狼一样,其实很会抓住机会进攻,他不能给它这个可乘之机。所以他一直盯着那狗的眼睛,慢慢矮身下去,去捡地上的石块。
      这个充满威胁的动作让那狗既愤怒又害怕,本能地退后两步,不甘心地冲着他狂叫。
      肖云笑了。是那种恶作剧的笑。他慢慢站了起来,眼睛盯着那狗,忽然往那边冲了几步。那狗掉头飞跑,跑出一小段后回头看到他并没追来,又站定继续狂叫。肖云再冲,它再跑,如此几次,那狗这才恍惚知道被这人调戏了,而被人调戏的感觉着实让它愤怒,它站在一个安全的位置继续汪汪汪地大叫,全镇半数以上的人都在半梦半醒间被迫听它悲愤的控诉。
      小林看得哈哈大笑,一颗提起的心早就安稳的落回原位。他想搞半天原来肖云对财财那么客气还是看在他这个主人面子上的,要是换成别人家的狗,还真不晓得要被他修理成什么样子。
      等到肖云伸手把他拉上来时,小林更是心情大好,一上来就重重一拍他的肩,“行啊小弟娃!”
      肖云灿然一笑,一双漆黑的眼珠在薄雾晨霭中显得份外清亮。
      “不错不错。这回反应够快。”小林心情很好,也就丝毫不吝于对他的赞美。他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他,边看边点头。
      他会这么说,不光是因为肖云打跑了恶犬。肖云这次反应确实很快,许穹一句自言自语他就能立刻意识到有人偷汽油,这份警觉已经比他还高了。老实说,一开始他都还没有意识到是有贼,纯粹是因为肖云跳起来了他才条件反射跟着行动的。所以他真的很高兴,觉得带了这徒弟这么久,这一次肖云才算真的是有了上道的感觉。
      肖云对于他这么大力的赞扬有点受宠若惊,接着就轻飘飘的,心情一路上扬。说实话他很久都没试过心情这么好了,自从那次美国名表事件后他心头就一直憋着一把火,这一次才算是把那口鸟气吐了个尽。
      两人提了桶往回走,小林越想越觉得肖云这次的表现可圈可点,饶有兴致地问:“哎,你啷个就想到有人偷汽油了哎?”
      肖云一时得意忘形,险些说漏了嘴。“这种把戏,我当游击——”
      “嗯?”
      “……换位思考噻,林哥。”他心中默默念叨:老子要是早上起来屙尿看到附近停了辆大车,驾驶员又睡死过去,不趁机偷上一票那才是傻B。
      没错,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将心比心。肖云同学以他的强盗经历对偷盗者的动机、行为、下手的步骤和方式,都有着充分的了解。不能不说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幸好他已改邪归正,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同一时间,许穹的心里也在默默念叨着一句俗语。
      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他一向认为此话很滑稽。
      他众多的床伴,都是公认的美人,带出去绝对是目光之焦点。所以在他看来,美就是美,美是有目共睹的。‘不识子都之骄者,无目也。’可是,这种信念在这个凉沁沁的初冬早晨,产生了轻微的动摇。
      黎明时分,明暗交织,它比白天暗,又比深夜亮,在这朦胧的晨光中,乳白色薄雾似轻纱般在田野上缓缓飘荡。许穹站在路口,心情有些异样的注视着那两个人勾肩搭背满面笑容地从乡间小路上走过来。
      肖云是个美少年,他承认。可是,为什么……那个在他眼中毫无姿色可言的男人这会儿看来仿佛……也并不象一开始他认为的那么丑得惊人呢?
      是他的眼睛太亮了吗?还是笑容坦荡的缘故?他有点糊涂了。
      其实,许穹的想法也就是大多数认识小林的人的想法。他们总是在第一眼看到他时觉得那疤非常碍眼,不能接受,要等到接触多了,看啊看的看习惯了,渐渐就对那缺陷视若目睹,然后忽然在某一天某一个契机注意到他的整体面貌,于是非常惊讶的表示:哎呀,小林你其实长得很好看么。更进一步他们会相当惋惜地这样说:要是没有这块疤的话就好了,还真是个帅哥哦。
      这种话小时候听小林会有点得意,也有点自伤自怜,后来大一点懂事了,渐渐就觉得有点不是滋味。什么叫要是没有,这种假设根本就不存在!有了就算不上帅哥了?以貌取人,肤浅!老子的人格魅力是闪亮闪亮滴!
      当然,这些话他不会说出来,对那样的言论他向来只会不吱声,笑笑。在这个初冬的黎明,他并不知道许穹对他的观感向好的方向发生了一点转移,他大大咧咧带着胜利者的笑容向这边走来——也许是晨光,也许是衷心的喜悦,他脸上散发出一种焕然的光采。在这一刻,许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一种与他熟悉的美人、精英与之不同的魅力。那么,要不要因为这种昙花一现的魅力就彻底忽视掉他脸上那块客观存在的伤疤,临走时留下自己的名片呢?一向果敢决断的许老板在这个问题上踯躅了,矛盾了,举棋不定。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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