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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   下了火车,深吸一口北市的空气,都是铜臭的味道。身无分文在这个城市是活不下去的,方芳决定拿着录取通知书先去办一张大学生信用卡,无论如何得先凑出短租一个房间的钱。

      北市的房屋中介都是黑心的吸血鬼!方芳刚到手的信用卡马上在房屋中介处刷爆了。再不赚钱,连被褥都没得盖。

      方芳想起从前自己在北市的时候常去的一个清吧,那里的老板对音乐很有一套见解,请的驻唱歌手水平都不错,林也有时烦闷了会去那里喝一杯。尤记得那里的薪酬不菲,既然有一副好嗓子,为何不利用起来?

      方芳依照记忆来到这家酒吧,却发现已经换了招牌。以前这里叫做“云上”,现在变成了“star”。

      有个员工打着哈欠,拎着一袋垃圾出来,看到方芳站在店门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还没开门呢,你来得太早了。”

      他推开了店里的门,有鼓点声从里面传来,看来是在排练。方芳借势表明来意:“我是来应征驻唱歌手的。”

      员工看了看方芳的穿着,有些看不起这个土姑娘。方芳信用卡爆得太快,甚至来不及给自己置办一身过得去的行头。只是开门做生意,没有把人往外推的道理。他打了个哈欠,把垃圾袋往路边的流动垃圾桶一扔,朝方芳招了招手,“进来吧。”

      方芳进到店里,环顾店内装潢,店面应该是被转手了。原本素雅的装饰灯全被撤下,墙面被涂满了黑红夹杂的颜色。天花板随意喷洒上去的星星点点很应店名,“star”。

      店里角落一方小舞台上有个留着长发的女孩在唱歌。方芳驻足,觉得这个女孩水平不行。她故意把声音压得很扁来迎合摇滚的调子,导致她气息不稳,好几个拍子的音都没接上。台上的女孩把发尾挑染成粉色,穿着精致的小马甲和高腰皮裤。一截黑色的裹胸把她的身材完美分割,平坦的小腹下延绵不断全是腿。方芳想着,如果她把打扮的精力花在练气息上,这首歌的完成度应该会更高。

      “诶。”把方芳领进门的人带出了一个光头胖子,胖子一眼惺忪,一手揉眼一手揉肚。“这是帆哥。”

      方芳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下午四点,就算是夜猫,也该是清醒的时候了。

      “你来试唱?”帆哥半眯着眼和方芳说话,方芳觉得他有些像睁不开眼的海狸。

      “是的。”

      台上正一曲唱毕,帆哥往台上喊了一声:“乐乐,休息一下。”待台上的美女踩着恨天高的高跟下了台,帆哥对方芳努了努嘴,“你上。”

      “会唱什么?”帆哥打了个哈欠,随便寻了一个椅子坐了下来。

      “defying gravity。”这是经典音乐剧wicked中的选段,对于个人表现力的展示是一个绝佳的载体,有几分实力就能唱出几分效果。方芳选了这首歌,打算用花式的转音、真假声混声和高音完成,以展示自己的水平。

      “something has changed within me……”

      方芳甫一开口,帆哥原本半靠着椅子的身体就坐直了起来。帆哥不是一般的生意人,他能听得出方芳很老练。虽然他不明白,一个看起来刚成年的小女孩怎么能有这样的技艺,但并不妨碍他欣赏歌曲。

      方芳在第一段副歌用转音滑过,第二段副歌则是真假音无缝衔接,肉嗓准确无误升了一个key。这回连一旁的乐手们也来了兴致。清唱时歌手对于转key的把握通常会有些许偏差,但方芳精准得像仪器一样。别人或许听不出这细微的差别,但长期和乐器打交道的乐手们却不住点头。

      歌曲的最后,方芳用了一个完美的高音收尾,等待着掌声雷动。

      然而帆哥在歌曲中沉浸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你唱的很好,但是对不起,你可能不太适合我们店。”

      方芳始料未及,难道以自己的水平居然还无法胜过那个气息不稳的女生吗?

      “韩伊乐,继续排练吧。”

      帆哥给方芳判了不合格,一众乐手也没多说什么,直接涌上舞台。方芳站在他们中间有些不知所措。

      “不好意思,让一下,我要排练了。”被唤做韩伊乐的女生走过方芳身旁,带来一阵香风。她像个保卫自己领地的豹子,对方芳厉色相待。

      出师未捷,方芳却没有放弃,她打算亲眼看看什么叫“不太适合我们店”。

      夜了,方芳再度进到star里,寻了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坐了下来。白天的店员走到她旁边,“喝点什么?”

      方芳抬起头,店员看清了她的样子,不免嗤笑出声:“你这人挺有意思啊,还在这儿呢?”

      此时店里还算不得热闹,零星几个散客分别坐在店里。重头戏还没开场,方芳倒也不在意和酒保玩笑几句。“来者是客,我来看帅哥,不可以吗?”

      酒保朝一旁搬弄家伙的乐手们吹了个口哨,“许哥,你迷妹。”

      方芳顺着酒保口哨的方向看去,很快辨别出许哥是谁——他正被一群人围着,或勾着脖子,或挠挠腰腹,开着玩笑。许哥星目剑眉,一脸俊气,几根不羁的头发垂在额头上,颓废中透着硬气,的确是个让女生尖叫的长相。

      再过些时候,店里涌进了一群大喊大闹的家伙。这群人有男有女,男的清一水痞子范儿,女生则是一进来先和许哥打招呼。许哥两指夹着鼓棒,在手上翻出一朵花,重重砸在鼓面上,砸出一声响,算是打过招呼了。

      再后来进来的多是闹腾的主,韩伊乐也在人流高峰期登台。许哥往镲上敲了一敲,好戏开场,瞬间人声鼎沸。方芳坐在他们中间,耳朵差点被震破。

      身边的人虽然没有疯狂地在店里跳起舞,但也是怒吼连连,狂热非常。这家店看来不仅仅是换了老板和装潢,连目标人群都换了。

      方芳听着韩伊乐在台上蹩脚地唱着歌,虽然歌声粗鄙,但气氛确实是十分好的。待在店里的时间久了,她觉得自己的心跳都适应了鼓点的节奏,许哥每一次敲击,都能勾起心里一阵悸动。他一曲结束,流利地把鼓棒往空中一甩,鼓棒在空中翻了几翻,然后落入手里,再在五指间流连一回,双手交错再起新歌的鼓点,一波兴奋还在血液里流动,另一波高|潮又迭起,方芳很能理解周围的人在激动什么。

      帆哥从后台走了出来,给方芳递了一支酒,在她旁边坐下。“怎么样?”

      方芳不知道帆哥为何有次一问,但也照实说了。“和我印象里不太一样。”

      “老客?”帆哥听她这样说,猜她是“云上”的主顾,“看着眼生。”

      “南来北往都是客,总不能见谁都眼熟吧?”方芳心想你当然眼生,就连我看着你也是眼生。从前的老板叫郑青松,是个会给自己端一杯苹果马提尼的儒雅范儿,现在的帆哥端上来的是一瓶黑啤。

      “还想在这儿唱歌?”方芳没走,帆哥猜的八九不离十。一个唱歌技艺炉火纯青的歌手在这小阴沟里翻船,难免不忿。不过剩下的一二,他不敢笃定。

      方芳以前从来没尝试过摇滚风格,但这不意味她是个排斥摇滚的人。以前作为流行歌手出道,难免多受公司制约,就算任性如她,也不能完全为所欲为。既然有尝试新歌路的机会,何乐而不为?

      “帆哥打算再给我个机会?”

      “成!”

      两人一拍即合,等到半夜三点,看客去了个干净,帆哥起身招呼收拾家伙的乐手,“哥儿几个,再辛苦一首歌。”

      乐手们看着坐在帆哥身边的方芳,时间已经很晚,她喝了点酒,微醺地斜坐着,长发散在肩上,清纯的皮囊下散发出成熟女性极致的诱惑力。为美女效劳,他们甘之如饴。

      方芳把手上还晃荡着的啤酒一饮而尽,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三两步旋着就到了台上。

      “美女,这回唱什么啊?”

      方芳狡黠眨了眨眼,她瞄到乐谱上的“it’s my life”,顺手指了一指,“来个大家都拿手的吧。”

      乐手们乐了,这个小女孩能唱出这首歌里的气势吗?

      方芳喝了点酒的嗓子有两分沙哑,正适合这首歌。她握着麦克风,脚底跟着鼓点踩着拍子,准确地切入主歌,沙哑的声音瞬间融合进伴奏里,仿佛这首歌就是为她量身定做。

      唱到主歌,“It\'s my life It\'s now or never I ain\'t gonna live forever”,方芳整个人已经进入了歌曲的意境当中,她没有刻意地用高音吸引眼球,而是把歌曲本身的呐喊感完完整整唱了出来,把声音唱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血液里。

      韩伊乐适才也唱过这首歌,与韩伊乐半吊子的演唱相比,高下立判。且不说方芳完全没有和乐队合排过,她反而能掌控乐队,让乐手们不自觉跟着她的情绪、她的演唱走。虽然没有预演,却呈现了一场绝佳的live。

      方芳呐喊出最后一句“it’s my life!”,怒音水到渠成,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即使台下没有观众,也丝毫不影响她完美的舞台表现力。

      喘着粗气,方芳跪在地上,觉得酣畅淋漓。她看着台下的众人,虽然跪着,气势宛如女王,舞台的王。

      帆哥如同见了明珠,其他人只管瞠目结舌,鼓掌欢呼,只有韩伊乐,眼里满是阴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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