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结局感到意外,实际上哈利会死这件事是在我动念要写这篇文的时候就决定好了的,那大概是在我写完作为雏形的短篇之后没多久,距我发表本文第一章有一年以上——酝酿了那么久要当次后妈我也是不容易的。起初我决定要让哈利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觉得原著罗琳给出的哈利生还的原因太牵强了——讲老实话虽然团圆结局很好,如果罗琳最终把哈利写死了我会更佩服她。在那个时候哈丽雅特基本上还只是我脑子里一个“长得老爹的女孩子”的影子,而且这个结局看起来太近了,她还没有走过中间的长路,路的尽头是死亡这件事不怎么能触动我。随着情节的进展,我越来越明白为什么那么多长篇作者哪怕是强行HE也要在结局甜回来了,比起照顾读者的感受,更多说不定是作者自己的求生欲使然,尤其是对同人这样基本靠爱发电的领域。
至于为什么最终还是坚持没有改结局,除了我特别固执以外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我说过这是个关于挣扎和坚守的故事,其实“牺牲”才是整个故事的核心。我本人倒不觉得这是BE,这是个以NE收尾的悲剧。说它悲剧显然是因为这是哈利的故事,说它是NE则是“本应如此”,英雄拯救世界,尽管它并不会因此变好或变坏。然而英雄的牺牲或许顺理成章,哈利的却不是,她热爱生命直到最后。哈利的选择使她成为英雄,而对她本人,就像赫敏说的,她只是竭尽全力,并永远想要做得更多。
“我战斗是因为我希望使我必须投入战斗的理由消失,只有到那时,或者我死去,我才会停止。”
我不想淡化成为这样一个人的残酷之处,成为英雄绝不是件很棒的事。当然我也不是要劝大家别做英雄(讲真这事儿劝不来)或者不用那么尊敬英雄,英雄永远是可敬的。
(不过我还是很想吐槽自己是中了什么邪才会写篇第一人称然后在完结前就把主视角搞死)
接下来讲讲写的时候开心的地方。我最喜欢写的部分一是撕逼二是闹别扭,人物用排比句发飙的时候码得别提多痛快了(……)。然后像是赫敏对哈利又生气又嫉妒一个月不理她,但哈利表示要公开自己喜欢塞德里克这件事被拉文德听到的时候,她岔话题那叫个快;哈利当面和在心里都对老邓恶语相向,但是阿不福思稍有不敬,她嘣一下就炸了【此处配图:看到这些巴掌了吗,它们即将出现在你脸上.jpg】;诸如此类,我都是一边写一边想,哎呀呀他们怎么这么可爱,简直是窝里斗的典范(啥)。要说哈利身上有什么我尤其喜欢写的属性,那显然是——小矮个。这个属性真的敲可爱,日常可卖萌吐槽关键时刻可衬托无畏精神,还能和敏捷的身手强健的体魄形成反差,简直太好用了。
最烦的大概就是遇到关键性的原著段落,比如那些关于汤姆过去的记忆,复制粘贴太长了,但为了情节连贯不得不写,我只好想方设法缩减。有个我很喜欢的写手说过同人写作的一大特点就是读者天然地了解将要讲述的人和事,于是一些关键的创作环节在这一领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我不敢说这篇文能作为独立作品存在,但至少我想尽力做到让还没看后两部或者对后两部不那么熟悉的读者不至于读得云里雾里,算是相对独立吧。当然回看还是能感觉到许多地方带过得实在太简略僵硬了。
关于情节一下子好像想不到什么可说的,总体而言我尽量避免让原著发生不必要的变化,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我努力把重要事件发生的时间也凑得和原来一样。最开始我打算让各人物结局也基本不变,但写着写着情节需要有很多便当发不出去了我也很无奈啊(你走)。我写文的中心从来都是人物,情节大部分是跟着人物走成成品的样子的,精心构思着实谈不上。不过奇妙的巧合反而时有发生,比如经读者提醒我才意识到文中哈利留下了隐形衣、丢弃了复活石,也没有取得老魔杖的所有权,放弃了所有死亡圣器,与原著恰好相反。可能这就叫心诚则灵。
斯内普也是最早定好结局的角色之一,关于他的内容在混血王子部分的后记里说得差不多了。在这里就补充一点,我希望能写出他与哈利在另一个层面上达成理解:他们都在保护无辜者,都愿意为了“更伟大的利益”付出一切。文中有不少地方都提示着哈利发现那个真相,但她到底是不是知道了我没有明写,因为斯内普的动机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其实我觉得我还是挺对得起老斯的,毕竟他总算手刃了仇人(的一部分)不是。还有阿尔文,他的定位就是“普通人”,和哈利离得太远。哈利实际上是被我给“孤独化”了,对这个我的良心还是有点痛的。
哦对了,请相信我安排哈利用复活石与亲人相见这个情节的本意完全是发糖……
我将这篇文写成无CP的决心可以直接反映在文前警告上,也算是种傲慢吧,我是怀着某种野心写下它的,就不希望读者带着对一定情节的期待点进来,或者以“XX配对文”来概括它。这样的文我都是带着“重点是写而热度是额外彩头”的心态来码的,写它是件很困难的事,读它想必也不是那么轻松享受,对所以更要感谢与哈利一同走到最后的人,一定程度上你们都是我的知音。
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