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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迟慕渊之她不知道的初邂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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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子驶进车库,我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地按响了门铃,门打开,不是那张熟悉的脸孔,门内的人笑着,“姐夫回来的好快。”
“咦,三儿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也好去机场接你。”我进门,看着意外出现在家里的莫愁。
她笑着,“我不是从云南过来的,从家里来的,妈让我给你们捎点东西,顺道住一晚,明天就搭机回云南了。”
我将公文包放好,刚脱下外套,裤腿就被拽住了,稚嫩的声音叫道,“爸爸,爸爸抱抱!”
我笑了,一把把小小的身子抱在怀里,在他软嫩嫩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小郡有没有想爸爸?”
“想。”儿子笑呵呵地在我脸上回敬一口。
“回来了。”厨房里走出的人笑意盈盈,来到我的身边,拿起我扔在沙发上的外套,如丝水滑的青丝有一绺挣脱簪子的钳制自鬓畔滑落,“小郡快下来,让爸爸去洗手,马上就要开饭了。”
“来,小郡,小姨抱。”莫愁过来,将两岁的小人儿抱开向饭厅走去。
我转头看着孩子的妈,她微垂了头,帮我解开袖扣,轻轻地挽上两褶,微笑,“快去洗手吧,三儿坐长途车来,早饿了。”柔软的发丝在她颈侧滑动着。
我伸手勾起那绺发,凑上前在她唇上吻了下,笑,“马上来,等了几年的佳肴了,可不能再错过。”
她脸一红,有些羞恼地嗔道,“三儿在呢!”轻捶我一下,拿着外套到里屋去了。
我微笑地看着她窈窕的背影,人母的身份并没有在她身上增添太多痕迹,只是,往日的淡漠离落变成了柔和,整个人看起来温温淡淡的。只有从她的眼里能看出对我和儿子最真实的爱。孩子出生以后,我跟迟郡,是她生命的重心。
一边洗手,我看到镜中含笑的自己,两年来,这样轻松地笑,幸福地笑已经成了习惯,司徒说,真怀疑从小到大的二十多年你一直三魂不全七魄不聚的,要不就是你现在被什么附体了,变得越来越不像当初那个冷漠的迟慕渊,你说你到底爱上了君莫染哪儿了?
司徒的眼里,从小到大,只有泠儿,再也看不到别个女人,这没什么不好。关于这个问题,母亲也曾经问过,不过,我每次都一笑而过,不曾回答,这个答案只属于我跟她的,当初,她也问过,只是那时,我因为心里对她跟陆衍松的亲近而嫉恨着,不曾回答,当时的情况,也并不容许我袒露太多的心意,到后来,确定彼此的心意,她似乎觉得追问起因并不重要,再也不曾开口问过。
到底爱上她哪里呢?从相遇到如今,已经五年了,五年的时光,我们走到了如今这样幸福的日子,相遇之初,我是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结果的。
那时候,母亲催着我跟泠儿订婚,我从来不曾违背过母亲,她养育我,视如己出,这份恩情无法报答,对我来说,她就是我真正的母亲,泠儿也就是我真正的妹妹。不是不知道泠儿眼中的迷恋,但我故意视而不见,从洛杉矶回到中国,来到这座城市,是生母的故乡,对于亲生母亲的记忆已经模糊,只有隐约里的记忆,让我对这座城市份外亲切,并终在这里邂逅了她。
最初的相遇,其实只是一次不经意的目光流转,刹那间的目眩,让再次相见时,将她的容貌真切地映入了眼,看进了心。
那是个春日的午后,阳光带着微微的和风,吹拂得人有些昏昏欲睡的,我因接到洛杉矶来的电话而心绪烦乱,办公室的公文无法为我平复心情,我想要走到一个开阔的空间里缓解心里的压抑。信步出了公司,没有开车,漫步走着,过了一个过街天桥,因为,记起不远处就有一座公园,不是假日,午后时分,公园里晨练的人早就散尽了,我需要找一个人少的地方,清净一下。打定了主意,慢慢地向着那个方向走着,前方一个身影竟然走的比我还萧索,乌黑的头发被一枝木簪牢牢地绾在脑后,在春阳的照射下散发着乌亮的色泽。
人在郁闷的时候,能看到比自己更加沉郁的人,似乎心理上会有一种不由自主的平衡,我意识慢慢地转到前边那个身影上,如果说,此时的我是漫无目的的游荡,那她,就是一抹随风乱飘的游魂,不知道为什么,前方的身影就是给我一种这样的感觉。
到了公园的入口,她的脚步停了停,仰着头定定地看着公园的大门,静默了有一分钟,我就在她身后不远处,静静地打量着那个愈显萧寂的身影,然后,她慢慢地从包里翻出钱包去售票口买票,低头的一刹,一缕发从簪子的束缚中挣脱,滑到了颊畔,她伸手将头发向后拨了拨,头发却不听话地又掉了下来,她手终于伸向了那支木簪,轻轻地抽出来,少了簪子的钳制,长长的黑发如流瀑飞泻,阳光透过散落的发丝,零星成芒,在她飞泻的发丝上跳跃,那一刻的风华,一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晰地印在脑海里。
那一头流泻的青丝,被她轻轻地抓攫,以指为梳,慢慢地拢顺,三两下,又用簪子牢牢地固定在脑后,我有些失落地看着那被束缚的黑发,隐约里,曾经在过去的时光中看过这样的风情,只是,岁月消磨,只留下浅浅的印记。
没有再跟下去,我因那流瀑的风情而恍惚,那点点的失落不知为什么漫了开来,原本为着那通电话的烦扰竟然变得无足轻重,看着那个背影走进了公园的大门,依然萧索孤寂,我失了继续在别人的沉郁里找平衡的兴致,转身,往来时路走去。
在很久以后,我翻开幼年的相簿,才知道,那头披泄的秀发,在当年,曾经在母亲的身上流泄过相似的光芒。
人真的很奇怪,最初的印象如果没有一个信号去碰触,也许就会一直沉寂,最后终于在记忆的尘埃里覆埋,可是,一旦在依然深刻记忆的时候被触碰到,那么,这印象可能成为铭刻,就再也遗忘不了,即使很久以后,你发现这第一眼的印象并不正确,但那时候,重新烙印下的感觉已经深到最初的原因渺小的微不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