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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咚!身子猛然向前倾!
      “怎么了?怎么了?”有人叫着。
      我睁开眼,摘下塞在耳朵上的耳麦,不明所以看看四周,有的人已经站起来,向窗外看去,已经到县城了,这好好的,车怎么停了?
      “——车坏了。”司机在前边叫着。
      不是吧!我皱眉叹气,听着车上的人们叫着倒霉。抬腕看看手表,已经五点了,老爸应该还等我打电话去车站接我呢,叹了口气,我站起来向车外走去,走到前边问售票员,“多长时间能修好?”
      “还在查呢,”售票员攒着眉,“这幸好是在县城坏的,要是在高速上坏了那就麻烦大了。”
      谁说不是呢,我叹气,转身上车,拎出自己的东西,向司机跟售票员打招呼,“我不等了,先走了啊!”
      这些年都是坐他们家的车,已经是半熟不熟的关系了,见了面总要先打个招呼的。
      “好。”兄弟俩向我摆摆手。
      背了包,拽着小小的行李箱向前走着,打算上前边去包车,这个小县城里也有出租车,不过不像大城里是活动型的,而是静止行的,有固定的据点,要想租车,可以,你得到人家的据点去谈,这里离出租车据点不是太远,我也不是太急,拉着我的箱子慢慢地走着。
      一辆帕萨特从我的身边飞过的滑过,是京字的牌照,嗯,车身很亮,不错。我一直欣赏奥迪的车型,后来鉴于车价太贵,绝不是我能承受的起的,所以就变节开始喜欢起帕萨特了,正在对滑过的车子报以极其赞叹的目光,就见那车突然停住,又倒了回来,我正不明所以,就见车子停在我的身边,车窗摇下,一张陌生中又带了那么几分熟悉的面孔从车窗中探出来,醇厚的男中声舒缓中带着一丝迟疑——
      “——君莫笑……呃、染?”
      听到这个称呼,我当下十二万分地确定眼前这个人绝对与我有着不下三年的孽缘,君莫笑三个字是初中时的绰号,这人,一定是存在在那段青春岁月里的,努力在大脑的资料库里搜索一下,眼前这张带着都市气息的面孔依稀仿佛与记忆中一张脸重合,我惊讶地笑,“陆——衍松?陆三?!”
      他笑了,“笑笑,果然是你!”
      “好久不见!”我也笑了,上下打量他一下,“混得不错。”
      “还行吧!”他打开车门,“上车吧,一块儿回去。”
      “好呀。”我点头,刚好不用再走路过去招出租了。
      将行李箱放在后备箱里,我坐在副驾驶座上,看他一身菁英打扮,忍不住笑着,“这几年在哪儿?”
      “北京。”他笑,熟练地打着方向盘避开迎面而来的摩托车,“你也在北京吧,刚看通北京的长途车好像坏在半路上。”
      “嗯。”我笑应,“刚想要打个车回去呢,谁想就碰到你了。”
      “咱们,也快十年不见了吧。”他的声音有些感慨。
      “是呀,差不多。”我淡淡一笑,“高中毕业后,你北上上大学,这么些年,再也没见过,你能认出我来我还真意外呢。”
      “你,”他抽空打量我一眼,“变得漂亮很多。”
      我笑,“你也菁英的很哪!”
      接下来就扯些别后的事情,没太深入,就像是互相交待流水帐似的。这个陆衍松是我初中与高中时的同学,同在一个镇上,有三间小学,所以,也并不认识,后来,在县里重点初中分在同一个班才认识,然后高中同校三年,我高考没考上自己想报的学校,后来没再接着上,倒是听说他上了B大,一时间成了镇上的风云人物,后来理所当然地在北京发展,听说混的不错,前两年把家里的平房翻盖成了两层小洋楼,当然这不算什么,但听说他在北京已经买房了,虽然还在分期付款,但这辆车却是已经付清了的,所以,这个人在北京还是混得很风光的,相形之下,我就落魄地有点不像了。
      到了大门口,我下车,“要不要进来喝杯茶?”
      “不了,”他笑,“我妈已经在催我了,”他的手机在路上已经响了两次了,“帮我向叔叔阿姨带好呀,对了,我后天晚上走,你要不搭我的车吧,不用起早赶车了。”
      回京的车是凌晨六点,对我确实是一大挑战,我想了一下,笑着答应,“好啊!”
      “那行,到时候我来接你。”他扬扬手机,我们在路上已经交换过手机号了。我笑笑,看他开车走了。
      “染儿!”老妈从院子里冲出来,闪闪发光的眼还盯着汽车尾巴消失的方向,发射出雷达一样的电波,“那是谁呀?”
      “同学,刚好碰上的,我坐的车坏在半道上了。”我提着箱子往回走,“爸呢?”
      “你打电话说不用你爸去接了,他开车载天瑜去买水枪。”
      我忍不住笑了,天瑜,是我美丽的小侄女,弟弟的孩子,淘气得不带一丝女孩儿劲儿,我拍拍箱子,“我都帮她买了呢,还有她电话里一再提的小汽车。”
      “她都稀罕不了两天。”老妈皱眉,看了看我手里的行李箱,突然想起什么,“对了,染儿,你上个月到底去哪儿了?问你几回你都不说。”
      哎哟我的妈喂!怎么还追问个不休?用力地叹了口气,我将箱子放好,打开,一边往外拿东西一边回应老妈的逼供,“我去上海找一个朋友。”
      “朋友?”老妈的眼光充满怀疑,“男的女的?你这几年是有假就回家,这回是什么朋友让你舍得不回家跑上海去?是不是恋爱了?”
      “妈——”我哭笑不得,“不是,是以前一块租房住的一个朋友,她去了上海,好长时间没见了,就过去看看,你也知道五一长假取消,就三天假,我回来只能在家待一天,还得起早赶车,不够累得呢。”
      “——也是。”老妈点头,算是同意我的回答,“对了,前几天你二舅妈过来,说有人跟你说人家呢,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要不要趁明天见见?”
      “不要!”我一口回绝。我现在这个情况,可不想再招惹另一个男人,这点职业道德我还是有的。
      “你都二十八了。”老妈皱眉,不悦地瞪我。
      “你不说过,算命的说我命里婚晚,要不就是二婚命吗?”我无所谓地耸肩。
      “你那是什么动作!”老妈看不惯地用力地拍我一下,很不喜欢我染上的一些城市里的动作与口头禅,每见必揍。当下,不管我呲牙裂嘴地喊疼,迳自说道,“只要过了二十七就算是晚婚了,再晚,这镇上的跟你们同龄的男人都结婚了,你就嫁过去给人当现成的妈吧!”
      “那也不不错呀,”我赖皮地笑,“生孩子很疼的,看筱儿那个样子,我就决定不生孩子了,当现成的妈也不错!”筱儿是我的弟妹,两年前生孩子整整疼了一个晚上,场面那叫一个惨烈,吓得我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你就贫吧你!”老妈有些生气地一把拧住我的脸。
      “妈、妈,你轻点!”我摸着被老妈拧得火辣辣的脸,一定红了,真是的,下手真狠,一点都不容情!
      “算了,”老妈白我一眼,“懒得跟你操心,我去做饭,今天莫离跟莫愁捋了些榆钱,晚上用水泡泡浮灰,明天给你做榆钱疙瘩。”
      哇!老妈万岁!我开心地跟在老妈身后,“多谢老妈!”换来老妈一瞪,我腆着脸赖皮地笑着,跟着向厨房杀去。榆钱,榆树的花,一年一开,穷荒之年,是用来活命的救命粮,现在,因为榆树多虫,树越来越少,榆钱这荒年的活命野味就成了珍少的佳肴了,也是我的最爱!光想到那独有的香气与口感,我就忍不住泛滥了满腔的口水,哇哇哇,等不及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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