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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雪满南山 ...
一
过了这个七夕,郗南婉就四十岁了。尽管临近不惑,却仍鲜有机会从她脸上看到岁月的痕迹。和许多女明星一样,她很注重肌肤的保养。光为了这皮相,每年就得砸不少钱。然而终归是她底子好,卸了妆仍旧是粉红的面色,仿佛蛰伏人间多年的女妖。外界对她的评价是“岁月的刀在她这儿断了刃”,他们称她为“不老女神”。
他们不知道,他们心中的女神在十二年前就离婚一次婚。而那场让郗南婉至今无法忘怀的婚姻持续了八年。
酸甜苦辣,她算是在这头半辈子都尝了个遍了。
二
二十多年前的夏天是很难见到空调和冷气的。只能听到教室上方传来的吊扇转动声。
伴着吊扇的聒噪,戴厚重镜片,颧骨突出的物理老教授的声音,像断了的磁带,沙哑卖力地穿过课本传到郗南婉的耳朵里。
她就这么一段昏沉一段清醒地眯了一节课。
那时的高考还定在七月,正值暑热。
穿着双扣宽衫,蓝布长裙的女生和卷着裤腿的男生开始了最后一次大扫除。
郗南婉和顶着板寸头的秦云山分在了一组。
郗南婉是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人。在她还未出世之前,她的父亲就下海经商发了一笔财。在那个年代,那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至少在朋友和同学艳羡的目光中,她是最早坐上黑色宽头桑塔纳的人。
他们要打扫的地方种满了树。无疑地,地上落满了叶子。树叶茂密蓊郁,严丝合缝地透不过一点阳光。地面却被烤得发出焦灼的气味。
秦云山拎着垃圾桶走在前面,清瘦的背影让他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
“你去那边坐着吧,我一个人扫就行。”秦云山背对着郗南婉说道。
“不用了,谢谢。”郗南婉抡起扫帚便开始扫起来。
秦云山是高三文理分科时分到她们班的。郗南婉对他的映象不深,只知道他坐在窗口,不爱说话,写得一手常被当做范文的好文章。
如今她发现,他的声音也是极好听的。褪去了变声期的沙哑,又不含中年期的浑浊,是少年特有的清新涤荡。
扫帚扫地地面沙沙作响。秦云山看着郗南婉突然笑了起来:“我以为你十指不沾阳春水,不会扫地呢。”明明是冷嘲热讽的语气,在他说来,却丝毫没有讥讽的意味。
“我也以为秦大才子的手只会拿笔,不会拿扫帚呢。”
郗南婉有些憋红了脸,更加卖力地扫了起来。
蝉鸣是那么的刺耳,传到郗南婉的心里,又引起一股莫名的烦躁。她自小要强,最讨厌被人认为是酒囊饭袋。
三
下通告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两点。
霜寒露重,还是滴水成冰的隆冬。片场的空气是那么的冷冽,透着股锋利,又杂着清润。
听经纪人讲,似乎又有一场冷空气要到了。
急匆匆地钻进保姆车,窗帘立马被拉起。突如其来的温暖让郗南婉的每个毛孔都舒张了起来。换下戏服,又整了整头发,顾不得照看妆容,郗南婉对经纪人说:“开车,去天马城!”
天马城是海都最大的古董交易会所。里面的会员个个非富即贵。而郗南婉还是第一次去那里。
从她拍戏的罗布山到天马城,差不多有三个小时的车程。
小盹了那么一会儿,往脸上抹了些遮瑕霜,郗南婉下了车。
天马城是一座哥特式的复古建筑。独门独户,立在三环的交通线旁边,被无数的路灯包围着,看起来明亮得晃人。
不过才五点,门口就泊满了那些或商界大佬或政界显贵的豪车。看来这吴源生老先生的《南山雪景》很难到手了。
呼了一口气,笑容重新回到了她的脸上。在经纪人的陪伴下,推开了厚重高大的门。
走过铺着红毯的长长走道,郗南婉来到了正厅。富丽堂皇的正厅,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大。仅仅置了几百个座位。然而,正是因为坐在这里的都实力了得,才有了天马城如今的格调。
郗南婉有些明白秦云山当初离开自己的心情了。
拍卖已经开始,有司仪在上面高声的喊着价。
明亮的灯光打在那幅泼墨的《南山雪景》上,从山披着雪,湖面笼着月光,美得让人惊叹!
几经热炒,拍价已涨到了三千万。
“三千万一次!三千万两次……”
“三千五百万!”郗南婉朗声喊到。
那些人便闻声回过了头,在看到是一位女明星后,又笑得不明就里。
郗南婉也是笑。笑得媚眼如丝。这么些年,她早已将自己练得像个精明的狐狸精。
“三千五百万一次——”
“三千五百万两次——”穿着红色西装,头发梳得油亮的司仪宣布道:
“三千五百万成交!”
郗南婉只觉得那颗心安定了下来。对着经纪人,她露出了温柔的笑。
这个经纪人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与其说她带郗南婉,不如说是郗南婉教她。只是要说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她,可能是她身上有自己羡慕的,已经丢失了的东西。
就好比现在,她拿着那幅《南山雪景》,对妆容精致的郗南婉说:“南婉姐为什么一定要得到这幅画?”神态纯真,一如她未被雕琢的过往。
“因为有个承诺要兑现,都欠了十多年了。”
天边泛起鱼肚白,而透过墨镜看过去,依旧只见淡淡的黑。
四
郗南婉在大二的时候和秦云山在了一起。
初进大学的时候,郗南娩就有了一段恋情。对方是音乐社的社长,长郗南娩一届。她是在新生欢迎会上见到这个被人称之为“万巴赫”的万凌的。
当时他演奏的是小提琴版的《D大调梦乐曲》。那时西洋学期在中国正吃香,郗南娩看着男生修长的手指握着纤细的琴棒,美妙的乐声缓缓流淌,有些惊诧于他的才气。
而郗南娩的美丽面容在他们中间也是罕见的。
于是很快,H大校花郗南娩和“万巴赫”在一起的消息便传遍了校园。
并且,渐渐地,郗南娩也听到了秦云山的消息。因为秦云山在当地报刊上写起了连载的小说。
郗南娩看过那些文章,字里行间流露着少年细腻的情感。文中主人公的坎坷命途更是惹得她几度落泪。
“秦云山,你能不能不要写悲剧?”郗南娩终于在又一届的新生欢迎会上见到了秦云山。彼时的他,健硕了很多,眉眼间总是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温和有礼,一付有求必应的模样。
“故事还没结局,你就猜到是悲剧?”秦云山笑得挺乐,全然看不出他笔下的阴郁风云。
“反正……以我看文章的经验,结局一定是悲剧!”郗南娩斩钉截铁的说。
“也对……郗小姐阅人无数,情史丰富……”他拖着尾音,凑近她的耳畔,说道:“你和那小子,能坚持多久?”
热气轻轻地吐在她的耳边,她红着脸有些气急败坏的说:“要你管!”
其实这件事根本不需要秦云山的提醒。万凌是典型的视觉动物,当初和郗南娩在一起的决定做得快而草率。对她能如此,对其他容貌姣好的姑娘当然也会这样。
郗南娩是知道这一点的。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河边的垂柳已经抽出了新芽,嫩绿的花蕊上沾着露珠。
郗南娩坐在河边长凳上背着四级词汇。远远地,她便看见万凌牵着一个小学妹,清纯的模样让她对对方的肆无忌惮越发恼火。
果然,万凌毫不避讳地将小学妹拉到她的面前:
“这是你的学姐,郗南娩。”
她冷眼看着他,无视掉女生伸出的手。
“你这是什么意思?”
来不及回答,一记铁拳就挥了上来,力道狠辣地钉在万凌脸上。
“这一拳是让你明白做人别那么肤浅!”
说完又是一拳,“这一拳是叫你分手好好分!”
接着又是一拳,“这一拳是让你别再惹女孩子伤心!”
郗南娩愣住了,她从没有看到过秦云山这么能打的样子。她忘记了拉架,出神地看着趴在地上的万凌。
“好啊,郗南娩!”万凌有些艰难地支起自己,满是恨意地啐了一口血,“早就搭上这个老同学了吧,行啊,我们分手!”
“哎,你别走――”秦云山喊住郗南娩,目光犀利地盯了下万凌,小跑着过去了。
“你别烦我,我正失恋呢。”
“皆大欢喜。”秦云山有些开心地说,将手中的书稿递给了郗南娩:“《忆南山》最终章,让你先睹为快。”
一定是因为眼里含着泪光,一定是因为自己刚刚经历过打击,她才会觉得眼前的男人笑得这么好看!
五
郗南娩和秦云山的婚姻是顺理成章的。
在大学里,他们是人人羡慕的模范情侣。即使郗南娩再挑剔,秦云山也总是包容以对。她就像美艳绝伦的蔷薇,布满了骄傲的刺。而秦云山便是唯一能包裹她的软棉。
双休的时候,秦云山会骑着自行车,载郗南娩去周边的公园,有时也一起去城南的水库钓鱼,有时碰见了画展或是各类艺术展,也会一起去看。
而他们的第一次争吵,是由于吴源生老先生地辞世。
青草拔节,万鸟归北。校园里的广播一遍又一遍地播着这个画坛泰斗去世的消息。然而偌大的校园却并没有笼上忧伤的色彩。只有秦云山。
郗南娩在殓堂门口终于等到了秦云山。还未等秦云山开口,郗南娩就指着他的鼻子质问道:“你让我一个人傻等那么久是什么意思?”
他们原来约好一起去水库钓鱼。
“……”秦云山还沉浸在老先生离世的悲伤中,只淡淡说了一句:“对不起。”
“对不起?”郗南娩看着他满不在乎的样子,气急地说:“那个老头有什么好?看他的画展,搜他的真迹,现在他死了,你是不是也要随他去?”
言语里含着犀利的讽刺,然而秦云山却半点没有生气。
“那幅《南山雪景》被盗了。”
“呵,”郗南娩冷笑着,“要不要本小姐帮你找回来?”
“你能找到?”秦云山把她的话当了真,眼里瞬间恢复了些许光彩。
郗南娩看他那副天真的模样,终究是笑了。
“对啊对啊,以后我帮你把它找回来。”
也许是由于秦云山的包子性格,他们才走到了一起。又也许是这种性格,他们才会分开。
六
毕了业的郗南娩很快找到了一份文职工作。而秦云山却由于图书市场的不景气待业在家。
再后来他们结了婚,没有浪漫的婚礼,两个年轻人一时兴起地将户口本凑在了一起,在结婚证上留下了傻气的笑脸。
中文系毕业的秦云山一开始还会写些小文章赚些生活费,可久而久之,地方小报上也没了他的身影。
倒是郗南娩,在一次外出购物时,被人发掘成了娱乐圈的新人。
“去吧。”这是秦云山对她说的话。
长期的潦倒,让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日益焦虑,他学会了抽烟,吞云吐雾间,渐渐模糊了他原本清润如玉的眉眼。
他变得自卑,并且随着郗南娩演艺事业的繁荣这种自卑日益增强。他变得易怒,总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次又一次地找茬,找自己的不痛快,也找郗南娩的麻烦。
智慧如他,却始终没有明白自卑是爱情里最要不得的东西。它会让人在心底里产生配不上的想法,从而忘了爱或不爱才是爱情唯一的定义。
他们结婚的第三年,郗南娩的事业达到了顶峰。走无数的红毯,上无数的杂事封面。烈焰红唇,粉面桃腮,本就美丽的她变得更加光鲜。
郗南娩很少回家了。和许多当红女明星一样,她要保护自己的隐私。而她唯一的隐私,便是她的丈夫。
所以她没见过他写文章写着写着突然撕掉的样子。也没有见过他喝水喝着喝着突然用力将水杯扔向墙壁的样子。当然,她更没有看过他骇人的自残方式。
直到他们的七年之痒。
那天她早早的换好了装,又戴了顶假发,偷偷地回到了郊区的房子。
一开门,便是一股浓烟。
“你放火呢?”郗南娩脱下假发,将窗户打开后走到了秦云山的跟前。
多日不见,他的下巴上是青色的胡茬。而此刻,他正躺在沙发上,双眼紧闭。茶几上的烟灰缸里熄满了烟头。
郗南娩收拾了一番后,在厨房里做起了饭。
她穿着围裙,俨然一位贤淑的妻子。青椒被切成细细的一排,胡萝卜是整整齐齐的片状。斜阳洒进来,照着她的额前碎发,闪着金光。
腰突然被人环住。秦云山的头轻轻地抵着她的肩胛骨,胡须磨着她的耳垂。
“醒了?”郗南娩笑着,将西红柿一个一个放好。
“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摘花吗?”他有些题不达意的回答着。
“因为她们太美了,美得让人嫉妒。”他说,边摩挲着她耳边的乱发。
“所以,有时候我也在想,要不你死掉算了。”
郗南娩知道他的痛苦。由于她的身份,她甚至不能和他一起外出吃一顿饭。
“抱歉。”她愧疚地说:“过了这段时间,我就息影。”
男人没有说话,像只不安分的小猫一样,轻啄着她的脖颈。
七
然而终究是没能等到她的回归。
那时的人们用的还是老式的呼机。郗南娩在一个傍晚收到了秦云山的信息:我们离婚吧。
他们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靠着先前的回忆,他们捱过了这些年。
约定谈离婚事项的地点是南山。那个被人用墨迹描绘出的如梦似幻的仙境。
郗南娩开着她的红色轿车,不疾不徐地来到了南山的餐厅。
灯火通明的大厅里挂着各种抽象的画作,线条粗放,画面扭曲。
秦云山早已等在了那里。他穿着一套合体的西装,头发理得很短,眼神明亮的对着她笑。
正是隆冬,天冷得厉害,只是还没有下雪。
秦云山拉开椅子,绅士地邀她坐过去。
算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外出吃饭,在结婚这么久以来。
“真是讽刺。”郗南娩看着眼前西装笔挺的男人,轻启朱唇说道。
“是现在就签,还是吃过再签?”
“现在签吧。”郗南娩既疲惫又心痛地说。从手包里拿出笔,“唰唰”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以前不管怎么忙,心里都有着一份愧疚,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妻子。”
“这不正好吗?现在你的负罪感可以轻点了。”秦云山依旧笑着:“没必要自责了。”
“是我先不爱你了。”秦云山说。
口是心非的一塌糊涂。明明爱着对方,却想用刺伤自己的方式检验对方的爱,看他是否也会心疼。
这真是爱情里最愚蠢无力的招式。
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地上已经落了一层薄簿的雪,如轻沙般细碎地铺着,延伸至远方。
郗南娩裹紧了大衣,戴着墨镜脸上看不出悲喜。
她就那么一言不发地走进了雪里。踩着薄雪,留下一排脚印。
就像他们曾经爱过的痕迹。
八
早些天,郗南娩就命助理推掉了今天的行程。
微光从云层里露出来,馈赠在人间。繁忙的都市此刻还在说着梦话,远处的乡村已经苏醒。隆冬的早晨,一切都是那么静谧。
车载收音机里的女声播着今天的天气。又有一股冷空气要来了。
郗南娩看着副座上的《南山雪景》,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微微地泛着白。
汽车停在了城乡结合部的一家小诊所门口。诊所不大,外面的蓝色涂料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一块白一块蓝的突兀着。水管从楼顶向下伸展,也早已锈迹斑斑。窗户的玻璃也掉了不少块。这里实在不像是救死扶伤的地方。
郗南娩很容易的就找到了秦云山。他刚刚和隔壁的老人下完了一盘棋,此刻躺在病床上闭目养神。
听到开门声,秦云山睁开了眼睛,见到是她后,又笑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孱弱的声音,此刻他已经瘦得不成人样了,像是只包了一层皮的骷髅。
郗南娩不忍心再看他,将那幅《南山雪景》递给了他。
“吴源生的真迹。”
“是吗?”他深陷的双眼并没有恢复多少活气,伸出如柴棒的手指,他展开了那幅画。
“是……是真迹。”
他欣赏着那幅画,她看着手机,气氛很尴尬。
“是真的因为不爱我了,才跟我离得婚?”她仍旧不死心地问。
“是啊――”他的体力渐渐透支,喉咙里有着若有似无的喘息声。
“可我总觉得,不是这样。”她放下手机,双手架成十字形。
“当初你不也猜错了《忆南山》的结局吗?感觉这东西,不可靠。”
往事重提,竟让她说不出话反驳。
站起身,拍了拍大衣上的灰尘,她说:“这画我替你弄到了,卖了它,你可以换个好点的地方治疗。肺癌可不是小诊所就能治好的。”
“知道了。”他对着她笑,发黑的嘴唇弯出一个小小的弧度。
“只是,太迟了……”他看着郗南娩的背影,又盯着那扇门出神了好久,闭着眼睛说。
九
那天,是回去拿手机的郗南娩最先发现秦云山的离世的。
小小的病房,白墙蓝底,只有阳台上放着的一盆仙人掌透着些许生机。
郗南娩看着紧握《南山雪景》的秦云山,几近仓皇地落下了泪,哭得无声而绝望。
大学的时候,有室友这样问过秦云山:“小说为什么叫《忆南山》?”
“情意入南山,终日不回还。”那时还健康的小伙青涩地解释。
葬礼很冷清,只有小诊所的老人出席,大多是他的棋友。
人群散去的时候,郗南娩看了看天空。
如同天光乍泄,亮得吓人。
看来这南山,又要铺满雪了。
短篇其实比长篇更加消耗元气。长篇可以无限制的描述细节,给读者一个十分明白的逻辑关系。短篇由于篇幅的限制,细节以及情感的描述要更加的精炼,尤其考研笔者的功力。我的短篇水准还远远不够,随意读读即可。另外欢迎各位来微博和我唠嗑,微博名:高大寶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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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雪满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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