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5 性格决定命 ...
-
5、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老到一切都已经忘记。
而其实,那伤痛,永远都在。
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
我觉得,这句话其实不是那么理解的,不,不是治愈,顶多,可以沉埋。
依稀记得某人(亦舒?)小说中的文字,
小时候的伤,是内伤,你以为已经痊愈,但总会在不经意间隐隐作痛。
也许,不仅仅是小时候的伤吧,很多很多的来自心的伤害,其实,多半都是内伤。
我真不明白,人,怎么可以这么蠢。
一堆的碳水化合物,跟时空的无垠相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渺若尘埃。
在天地茫茫之间,人已经如此卑微,
何必再生出一颗心来,被人伤害?
记忆越来越凌乱,
我不得不承认,其实,这一次,真的被伤得太严重了。
所有人都说她老实,说她善良,
所以会对这样的一个人付出全然的信任,
当骤然的伤痛来临,才知道,其实自己真的没有那么坚强。
我们总以为自己已经历经风霜,钢筋铁骨,
其实,那颗心,一直都只是肉长出来的,
越是老实善良的人,也许,越是可以深深的伤害一个人吧?
哥哥在那一夜的打击之后,一直都有些颓废。
后来他有没有纠缠过那个女生,我真的不清楚。
因为,那个健谈的哥哥,从那夜之后,好像就消失了。
只剩下漫天的沉默。
剩下来的时间里,记忆中,是他搏命念书的身影。
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去图书馆占位子,
晚上一直要在图书馆看书到图书馆关门。
其实,哥哥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考研的,因为,他一直想早点出来工作,他想给那个女生好的生活,所以,很多同学在大三就已经目标明确的准备资料做考研的复习的时候,我那个哥哥一直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
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
也没有想过考研的事情,不是成绩不好,事实上,我成绩相当好。
只是,人生到了我这一步,好像做什么其实都没有太多的意义吧?
我只想快点出去找一份工作,好好的过自己的人生,即使,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好好的人生。
想起了一段尘封很久的记忆。
某一天,跟同宿舍的人一起晚饭后去校园里的小公园散步,大四了,读书的人自然越来越少,同学几年,说不舍得,还真是舍不得。
所以,常常会聚在一起,玩玩牌,散散步,闲聊八卦。
然后不知怎么的就扯到了我那哥哥被人背弃的事情。
可以理解吧,毕竟我那嫂嫂也是同班的。
人之患在好说人八卦,哈哈!
然后有一个平日跟那个女生关系还不错的舍友说:我问过她为什么突然就变心了,她说,因为觉得某某某(我那哥哥)实在是长得不好看,天天对着,迟早会吃不下饭...
我可不可以说,在那瞬间,我们听着的这几个都几乎凌乱了???
长得丑?
天天对着吃不下饭?
难不成姑娘你是第一次认识他?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女人心,海底针。
当她要离开你的时候,真的是什么理由都可以找得出来,什么无赖的话语,都可以当做正经话说出来。
想起那个十多元钱一个的菠萝(需要申明一下,我们念大学的时候,做一个月的兼职,也才300块不到),那个时候就不见姑娘你说人家长得丑呢!
只是,这话,我至今都不曾跟我那哥哥说过,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比这更伤人心的话语?
呵呵!
故事里的事情,一般都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吧?
比如说屌丝的逆袭之类。
假如我这篇文字,是那些所谓的纪实贴,
呃,或许,我会说,经过非人的努力,我那哥哥成功的考上了研究生,
然后衣锦还乡,笑傲负心女,哈哈!
人生只是人生,很现实的生活,不一定那么的黑暗,也不会那么多的阳光。
即使拼尽了全力,我那哥哥依旧没有能够如愿的考上研究生。
当然,生活也不尽然是绝望。
至少,等到临近毕业的时候,
他获得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一所专科院校里找到了一份辅导员的工作。
说实话,即使那个年代的大学本科生还算是香馍馍,但其实已经开始逐日变成了弱势群体中。
想起了某个名人的某句名言:
中国教育改革辉煌三十年,最大的成就就是成功的将大学生从象牙塔的天之骄子变成了弱势群体,哈哈哈!
当时的我,倒是没有什么志向,随随便便的选择了一所中专院校,准备这一生就这样混吃等死的过完。
当然,绝不回老家,因为,真真生死不愿相见。
想不想家人?
当然会想。
所以,会在寒假的时候,不停歇的坐二十几个钟的车,回去。
站在山头,往左边拜拜:妈妈,我来看你了!
再往右边拜拜:爸爸,我想你了!
就那样坐在山头,看天上云起云落。
风很大,冬天其实很冷。
我喜欢将身上的大衣卷得紧紧的,将自己的身躯团成当初婴儿模样,就那样偎依在妈妈的坟头。
山风猎猎,我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几乎昏然睡去。
没有哭泣,就那样,静静的呆着。
冬天的山头,非常的安静,除了风声,枯枝颤抖声,其他,全然的寂静。
看看天色,逐渐暗下去暗下去。
山下的某一座院子,是我曾经的家。
我看着村子里炊烟升起,然后,起身离开,再一次坐二十几个钟的车,回到这个城市。
鸟儿说,天空没有留下痕迹,而我已经飞过。
爸爸妈妈,我很想说,人生没有留下痕迹,而我已经活过!
其实,大学毕业礼,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唯一的记忆不过是照了一张大合照,就是那种我找了很久很久才终于在角落里找到自己模模糊糊样子的那种大合照。
就那样,结束了我的大学生涯。
整整一个暑假,在打工,打杂,帮人家写文字,改文字,打文字,跑腿。
租住在一个小小的单间。
白天出去为人驱使,晚上回家来,捧着一本书,看着看着,
忽然会觉得万家灯火,却没有哪一盏是为我而亮的凄凉。
就在这个时候,我那个哥哥来了电话(为了以后工作方便,我狠狠心买了一部小灵通在用着),约我出去夜宵。
在那个熟悉的夜宵店里,看着明显喝多了几杯的他,我有些纳闷。
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了呢,我这哥哥,也真够长情的,还在伤感啊!
桌上有我最爱吃的葱丝和海蜇丝,哥哥一向最为细心,这些小小的细节总让人感动。
我坐下来,一边开吃,一边问,怎么啦?
他看着我,怎么说呢,还真让我有些奇怪吧,
因为,相处四年来,我还真的没有看他这样看着我过。
总之,他看了很久很久,我倒也真能沉得住气,就在他的注视里美美的吃完了我的葱丝和海蜇丝。
“其实”,他开始说:“我最初的确是喜欢你的,只是,因为清清楚楚的知道你不会接受我,所以只好选择了她…”
“呃?”我觉得很纳闷,“你怎知我一定不会接受你?”
“因为,你一开始就说过了,你的男朋友一定要是你的家乡人啊,因为你是一定会回老家工作的啊,而我,是一定要留在这座城市的,所以,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没有机会啊。”
是啊,我想起最初的自己,因着爸爸的缘故,自然是一定要回去工作的,爸爸只有我这个亲生女儿,我自然要好好奉养他。
只是,人生如此,奈何奈何。
到头来,那个家乡反倒成了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哥,你今天找我,不会是来话说当年的吧?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情,只要做妹妹的能够做到的,一定帮你!”我一向不喜欢拐弯抹角。
他看着我,犹疑了一下,还是开口了:“单位准备集资建房...”
“呃?那个,哥,你妹子我还没有正式工作呢,这钱估计是真的没有办法帮你啊!”
他看着我:“不是借钱,知道你比我还穷。”
“不是借钱,嗯,难不成是找我来参谋参谋可以找谁借钱?”
他叹息了一下,到底是说了出来:“领导说了,必须是已婚的,才可以参加集资。”
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居然为了这个房子的原因,我就那样轻易的把自己卖给了这个我百分之一万认定了只会是我大哥的男人。
其实,也不是没有原因吧。
首先,我承认,自己真的完完全全不相信这个世间所谓的爱情(当然是指男女之情),其次,既然都不需要所谓的爱情了,若我迟早要跟一个男人过一辈子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我对他知根知底,知晓他的正派与善良。
当然,他爱过,伤过,估计现在也还在心灰意冷中,
呃,更直白的说,估计他也不会爱我。
那多好,我也不需要去爱他。
一直固执的认定,这人世间最可靠的,还是骨肉亲情。
当初种种海誓山盟,终究会成空。
爱情兜兜转转到最后,往往变成仇人。
唯有亲情永远。
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我们一起互为兄妹,走过了这几年,也算不容易。
到了今天,我当然知道当初自己的错误。
其实,不爱一个人,嫁给他,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对方。
只是,当初的我,那么的固执,那么的任性。
都说万般皆由天注定,不是没有理由的。
天生的性格,而性格决定了你的人生选择,也就决定了你一生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