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有始以来最长的一篇后记:
这是我写过最恶心的一篇文。主要是恶心我自己。
我写文是很欢乐的,尤其罗曼史,总喜欢掉个链子写写吃吃喝喝还有一本正经的写段子,不为什么,开心!我开心,希望大家也开心。
这一篇,首先我自己就不开心,你们开不开心我不知道。
贾家的设定太恶心了,
黛玉在里头的一些观点也不好
里德尔就是坏蛋
还有他们的爱情观,我基本是怀着讽刺的态度写下的。
说回文本身。
起初,灵感是@才不是ss夫人的一条微博,让我想起了倾城之恋,我得了个虐梗。
本来打算单纯写个“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故事。动笔之后忽然恶意大爆炸了,搞事!对!彻底搞事!
然后就有了这篇披着欢乐大喜剧皮的悲剧,然后我还认真想了名字,恶意满满的写下了团圆记三个字。
我不是要写团圆,而是要写永远的貌合神离。
这篇文章里所有人都在kitsch。陶醉于幻想,并为之狂热。黛玉的爱是安全感,她爱的是依靠一个人的感觉。
而里德尔更恶心一点,他爱的是“高贵感”。他出身卑贱爆发出身,不可抗拒的对优雅古老的事物特别迷恋。于是费劲心力的收集旧贵族的餐具,也收集贵族少女。到了中国,就学中国人的风雅,然后看到了黛玉,觉得自己的幻象得到了具体体现,于是很开心。自以为爱上了她。
所以这两个人注定是个悲剧。如果里德尔不能满足黛玉的安全感,怎么办?
如果黛玉忽然有一天举止让他觉得不高贵了,怎么办?
……
人们总觉得“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是悲剧。忒傻,美人迟暮,名将狡兔死 良狗烹才是悲剧。
暮雪白头不算悲,人间若见白头,才是真正的惨事呢。
更何况,他们两个,永远都求不到他们真正要的爱情,永世的爱侣永生的怨偶,这份单恋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