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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谪居王妃 附赠若儿与 ...

  •   养伤一个月,日子过得悠闲自在。其实当天晚上我所有的伤口就痊愈了,剩下的二十多天纯属装病。
      弦惜出于愧疚,日日为我做拿手的美味,其他人看见了自然也跟风而至。如乱,百里奚,左湘,别夙,汲殇,就连百年难得一见的楚鸾也抽出空为我寻找京都的各色小吃,一时间,屋子里香气四溢。
      摇离一边赞叹着弦惜的厨艺,一边对我说:“若儿,过段时间再去见见黑主吧。”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我没想死,找他干什么?”
      摇离笑得很坏:“你想啊,你去一次黑主那里,就会受重伤,然后养伤几个月,这期间天天都能吃到外卖,可以省去很多柴米钱。”
      我蒙上被子,倒头睡觉。
      不知道是不是魔法的副作用,我的睡眠时间大大增加。每天黄昏时就昏昏欲睡,却直到日上三竿才能起床,于是每日清晨摇离都在我耳边唠唠叨叨的说若儿你再睡就不是二级腰了,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很不耐烦的回答他:“懂什么,睡眠对皮肤好。”然后翻个身,继续睡觉。
      摇离叹了口气,终于说出了实话:“若儿,求求你起床帮我做家务好不好?家里都乱的可以当猪窝了。”
      这次我彻底睡着了。
      摇离闷哼一声,自顾自的坐在我旁边喝酒,京都最好的酒,酒性很烈,但他一个就能喝一上午,喝得怡然自得。
      其实以前谁都知道,摇离是那种把白兰地当白开水喝得人物。
      午后的时光十分美妙,大家都腾出时间来陪我,搞得这里成了沙龙。百里奚前几日转遍了京城,买到了许多珍贵的玉,一一拿到我们面前让我们评定,看看那个更适合做扇坠。我和如乱一致认为青玉比较适合,弦惜却看上了那块羊脂玉,硬是想让百里奚送给她,百里奚自然不肯,于是两人便吵起来。摇离坐在一旁,手里拿着弦惜做的糖酥笑眯眯的说:“百里奚,你又不在乎这点钱,就送给她呗。”
      如乱冷眼看着摇离,淡淡的说:“才几块糖酥就能被收买,真不知道你怎么能当上军事祭酒的。”
      百里奚点点头,表示赞同。
      摇离一仰头,十分不要脸的说:“那是因为当今皇上明智,善于用人。”
      我十分鄙夷的瞪他一眼,他整整袖子,装作没看见。
      楚鸾很及时的出现,递给我一个小盒子,柔和的说:“幽州最有名的小吃,我让人八百里快马送来的,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
      弦惜还在为那块羊脂玉生气,看到楚鸾的盒子便捅捅百里奚的胳膊,趾高气昂的说:“看到没,楚鸾可和你不同,谁晓得你那几块破玉是不是小贩的烂货。”
      百里奚也是个人物,自然不会和她吵,顿了顿,有条不紊的说:“我可是表了心意的,这屋中可还有人什么都没送,倒是占了便宜白吃呢。”
      摇离一口糖酥差点卡在嗓子里,很不自然的解释:“若儿她受伤很重,需要有人照顾嘛。”
      所有人都很鄙夷的看着他,天晓得他这几天是怎样照顾我的。
      摇离发现我们的眼神,只好很调侃的干笑两声。

      汲殇病好后就常来,每次总带上一盒很精致的点心。趁着我吃点心的时候,他就坐在屋前为我弹琴,我这时才觉得他的琴声很静,像京都初秋的雨,一夜落红,点点滴滴,有一种说不出的神韵。我沉默,他的话也不多,一切都静悄悄的,却觉得很舒服。
      他一曲完毕,轻声问我:“伤口好些了吗?”
      我装:“还有些疼,不过好多了。”
      他不再说话,坐在门前,对着雕栏看的出神。
      我不经意间看到他的背影,好像莫奈的油画,隐约委婉的美丽。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仿佛连空气都很乖巧的离开,不再打扰。

      一个月后,我终于能不再装病,堂而皇之的出去闲逛了。
      汲処托百里奚告诉我,三天后去凤山,并让我和摇离一同前往。
      我很不在意的问:“还有谁同去?”
      百里奚拍着扇子说:“还有别夙,如果加上如乱也不介意。左湘最经很忙,毕竟他的事务多,不像我们这般清闲。楚鸾推托说他有事所以也不会去的,算起来,也就我们几个。”
      我哦了一声,没下文。
      其实我早就猜到,这次凤山之行,拉拢摇离和别夙才应该是重中之重的,若不是左湘有事,汲処肯定也会将左湘拉拢过去。
      不过我就算知道又怎样,与其阻止,还不如去好好欣赏一下鄢朝第一山的景色为妙。
      身为享受派,旅游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又过了三日,秋高气爽,汲処,百里奚,汲殇和别夙一早就来到我家,我换上一身青色的长袍。收拾好东西才慢慢悠悠的出来,如乱不知什么时候到的,站在别夙身后,眼中没有半点喜悦,我也不在意,继续做我的事。
      众人走出屋门,我抬头却见屋外七匹骏马,我大惊,问:“难道不是坐船先到凤山下的小镇在上山吗?”
      百里奚煞有介事的摇摇头:“走水路需四天,太慢了。若是骑马只要两天就能赶到,况且路中山色尚好,也很只得一看。”
      我脸色骤然煞白,吞吞吐吐的问:“那个......为什么不做马车?”
      百里奚看了我一眼,说:“山势险峻,马车过不去的。”
      我转头看向汲処,几乎哀求:“王爷,我和如乱毕竟只是女子,不适合长途骑马奔波,可否允许我们坐船走水路,在小镇上与王爷会合。”
      如乱阴着脸说:“我时常骑马,不用坐船。”
      我用深闺怨妇的眼光看着她,她却视而不见。
      汲処终于没了耐心,深邃的眼睛看着我,口气极不耐烦的说:“难道你要我们一行人都等你一个吗?上马。”
      听他的口气就知道,再不愿意就必死无疑。
      我彻底急了,大喊道:“晚歌不会骑马,还请王爷恕罪。”
      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很惊诧,除了摇离。
      汲処很讽刺的微笑,慢条斯理地说:“如果晚兮不会骑马,那就上我的马吧,我带你走。”
      我摇摇头,倒退三步。
      汲処眯着眼,有些微怒。
      摇离忍了许久,终于笑出声来。他本来已经上马,却背着双手走下马来,一边向我走来,一边神秘的笑着说:“我有一个办法,两全其美。”
      我疑惑的看着他,他知道我的秘密,可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
      我看着他的脸慢慢放大,心中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但什么也没说。
      果然,下一秒,眼前突然一黑,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摇离站在我身后,一只手拿着木棍,一只手轻轻拖住我。
      所有人看着他,目瞪口呆。
      摇离很温和的笑笑,为大家解释:“其实若儿天生就对骑马有恐惧症,所以把她打晕,就是最好的办法。”
      说罢,将我轻轻抱到他的马上,拍拍身上的灰,笑眯眯的说:“王爷,可以出发了。”
      众人沉默,突然,别夙低沉的说:“摇离。”
      “嗯?”
      “你手中的木棍是怎么来的?”
      “呃...这个....刚才路边捡的。”
      汲処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打马走了。很显然,没人相信他的话。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身下已是坚实的木床。屋中没有人,我也懒得下床,只是躺在床上发呆。没过多久,忽听得窗外有隐隐的对话声,我便悄悄爬到窗边,蹲在窗下偷偷听,原来,谈话的是汲処和百里奚。
      百里奚的声音有些忧虑,轻声说:“这次来凤山,不去拜会先生吗?”
      “不去了,这几年他喜静,不喜欢打扰。”
      “不过,如果他出面,你的地位会稳得多。”
      “本想用她牵制先生,可她却跑了。现在我要娶晚兮的事他肯定也知道了,没了牵制,想让他出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那倒也是。”
      说罢,两人便走了,留下我一个人一头雾水,是在想不通他们在说什么。
      我也觉得无趣,便躺在床上,继续睡觉。

      下午的时候,阳关也不再那么耀眼了,我一个人在院里闲逛。这是汲処在凤山的府邸,闲静清幽,又在山脚下,真是占尽了天时地利。无论在庭院的哪一处都能看到不同的凤山风貌,或委婉,或险峻,或清秀,或绮丽,可无论哪一种都能让人心情大好。汲殇和百里奚站在庭院里望山对赋,我顺着他们的角度望去,塞下秋来风景异,这样看凤山还这有几分陶渊明的味道。两人对赋并不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吟诗,而是摊开笔墨,各自写下各自的诗文,更是一番别味的风雅。
      我站在两人中间,细细看他们一句句的写。百里奚的字显然很有功夫,真有些王羲之的风范。我笑着想,想必百年后百里奚的字也是一字千金吧。
      转头看汲殇诗文,他的字清秀隽美,好像小镇上的桥段,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汲殇看着我,轻声问:“晚歌也写几句吧,上次之后一直很想再看晚歌写诗呢。”
      我脸上窘的发红,踌躇半天才推脱道:“如乱还有事叫我,我就不打扰了。”
      写诗倒是不怕,只是我那字......还是别提了。
      百里奚完全不知道原因,还以为我是见了汲殇腼腆,便开起了玩笑:“哟,没想到晚歌见了萧王爷也会害羞,我还以为没人难得了你呢。”
      汲殇淡笑不语,眼中没有万紫千红的惊喜,却又单淡淡的幸福。
      我只好就着台阶下,装作娇羞的样子,快步跑开了。

      第二日,汲処一行人都去打猎了,留下我和如乱两人坐在庭院中发呆。如乱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眉头紧皱。我一人远眺凤山的景致,怡然自得。
      如乱开口,问我:“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小石潭,谭水泡茶为尚佳,不如我们去看看吧。”
      我欣然同意,便拿了水桶跟上去。
      那谭水在山间,如乱七绕八绕,绕的我晕头转向。只得跟在她身后,生怕一不小心就迷了路。其实我很疑惑,如乱对着地形了如指掌,真不知她以前是做什么的,只是她一直不愿说,我也不好强人所难。
      山间没有路,我们只好砍了竹子开辟出道路,走了好久才见到那小谭。潭水千丈见底,看水底的鱼儿就如同隔了玻璃一般清晰,我坐在水边,轻轻尝了水的味道。不咸不涩,还有淡淡的响起,果然是水中极品。只是现在已是秋天,坐在水边不一会就觉得微凉,如乱见我有些冷,提了水桶,低声道:“前面有个破败的院落,我们去那里休息片刻吧。”
      我止住好奇心,跟着她走。
      如乱走得很快,我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不过几时,就来到一座宅院前,那宅院虽然没有门庭若市的喧闹,可仅看规模就知道必是王侯庭府,显得大气。周围杂草丛生,想来已是荒废许久,门上的匾额还在,不过似乎是被火烧过的,字迹辨认不清,如乱轻轻推开大门,快步走进去。
      府内并没有萧条的景象,一切都好像事物像刚才发生一样,有条不紊的放置着。院落不大,但很别致,若不是上面落了一层厚厚的灰,还真想不出这是荒废的府邸。如乱走到西面的一个屋子,推门进入。那屋中很是朴素,但又不显单调,一看便知是年轻女子的闺房。如乱自顾自的坐下,我坐在她旁边,看窗外的景。
      “如乱。”
      “什么事?”
      “你看窗外那颗桃树这么旺盛,若是开花的时候,一定很美。”
      “哼,汲処一定很喜欢吧,我最讨厌桃树了。”
      我没回答,拿起桌子上的杯子,细细看了许久。突然盯着如乱的脸,漫不经心的问她:“你总是很了解汲処,如乱,你到底是谁?”
      如乱并不惊讶,倒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平静的回答:“那是当然,我是他的王妃,自然了解他。”
      下一秒,我手中的杯子垂直落下,碎片散落一地。

      “我在这里住了三年,一切熟悉的让人生厌。你知道那匾额上写的是什么吗?谪居宫,我是鄢朝唯一一个被谪居的王妃,所以我逃出来的时候,就连带那匾额一同烧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是从未有过的笑容。笑得坚定,笑得仇恨,笑得绝望。
      我深吸一口气,接受一个几乎笑话的事实。汲処有王妃,而那王妃,是如乱。
      命运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我怔怔的看着她,几乎忘了她是谁。
      “我当初太天真,只为了不成为先生的累赘,就服从了先生的决定。本来我以为只要夫妻间相敬如宾,平静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却没想到汲処是什么样的人。”
      她因为激动和气愤而在屋内踱步,长长的裙子呼呼作响。
      “你知道他怎样对我吗?从我入洞房的那一晚起,我就没有见过他一面,这我倒不在意,我觉的这样反而可以少很多麻烦。但我没想到的是,从我成为王妃的第一天起,我就被软禁在西厢房里,走出一步便是死罪。开始生活很平静,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五年都呆在同一个屋子里,那是什么感觉?我每天就坐在院子里发呆,唯一一个服侍我的丫鬟也不能说话。我可以原谅他花街柳巷,可以原谅他冷落我,但决不能饶恕他软禁我,我呆了五年,最后几乎呆的发疯,甚至于我试想过无数次,我若是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这样被囚禁一辈子。”
      “你知不知道每天无事可做只能趴着窗子看天是什么感觉?别的女子可以参加宫宴,可以凑在一起吟诗作对,可以为了如意郎君用胭脂细细打扮自己,可以为了谁的衣裳漂亮而互相嫉妒。而我呢?一句王妃身体欠佳,不宜外出。于是我就只能每天坐在屋内,甚至连王府的丫鬟都比我自由。我不在意王妃的身份,不在意汲処,自然不会争风吃醋,只希望能换个平静的生活。我知道他娶我完全是为了利益,也知道他不爱我,但他怎么可以把我关在屋子里整整五年之久!我一直想努力做个好王妃,至少不给他丢脸,可他呢?他凭什么?凭什么软禁我?”
      如乱已是怒不可赦,大步在屋里来回的走,甚至一脚踢翻了水桶。
      我蹩着眉,小心翼翼的问她:“后来呢?你为什么会谪居?”
      如乱冷笑,却依然怒气未消:“后来?后来我家破人亡,最疼我的姐姐死了,先生也归隐了,我在他手里终于不再是一枚棋子,而是无用的东西了。所以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汲処生病,我房内发现巫蛊,自然是我陷害他,然后念在旧日情分上,免我死罪,被迫谪居。天晓得,我和他旧日有什么情分。若不是为了先生的名节,我会直接杀了他。”
      她的笑容很狰狞,甚至因为愤怒而变得恐怖。我看着她娇小的身躯因愤怒而颤抖,心中五味陈砸,说不出的心疼。
      过了好久,她才平静下来,看了一眼踢翻的水桶,叹了一口气,走了。
      我觉得自己很没用,只能同情她,却根本不能做什么。只能跟在她身后,一路上,我们都沉默。
      此后的几天,我们依然说笑,只是这件事再也没被提起过。
      尽管如此,这件事我却放在心上。

      此后的几日,我时常闷闷不乐,一个人坐在园中却也不知自己在思索什么。汲処他们几日打猎,明日赏菊,后日踏青,我将这些活动全部推掉,只是呆在府中,这让摇离很是诧异,问我原因,我也不说,于是他便也不再管了。
      有一日下午,我突然觉得这几日居然呆在府里,浪费了许多大好时光,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种想法让我自己都有些震惊。可一看所有人都不在,只好一个人站起身来向屋外走,想找找前几日的那个小石潭,谁料到刚刚走出府邸,就看到汲殇一人迎面走来。
      我有些奇怪,便问他:“汲殇没有和他们出去吗?为什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他静静的看着我,慢慢回答:“没有,今日我去拜访先生,所以回来的早。”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晚歌现在要出去吗?”
      “嗯,前几日如乱曾带我去过一个小石潭,那里的泡茶很好,我想再去看看。”
      “那你还记得路吗?”
      “不记得了,不过在山间走走也是好事。”
      “山上路险,我陪你同去吧。”
      我点点头,他很淡定的笑。
      山上几乎没有路,全是羊肠小道。我走在他身旁,他走得很慢,我也不急,索性认真欣赏山林的景色。就这样走了很久,他一边绕过身边的竹子,一边漫不经心的问我:“晚歌,听说你要做皇兄的王妃了?”
      “嗯,不过皇上不会同意的。”
      “如果父皇同意呢?你愿意吗?”
      “当然,我没什么意见。”
      “哦。”
      接着,又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我们各走各的,形同陌路。
      前面的路越来越险,不知何时,汲殇轻轻来气我的手,一点一点的绕过曲折的笑道。正值深秋,枫叶落了一地,如同风景画一般美丽。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是我上大学的时候吧。曾经有一个男生也是这样,轻轻拉着我的手校园的路上走,路旁也是一地的枫叶。后来,他突然停下身来,十分腼腆的向我表白,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那是正值黄昏,他的脸和天边的晚霞一样的红,眼睛却有掩饰不住的慌张与喜悦,那样子可爱极了。
      只可惜,我还没有开口,米赫就已经赶到,十分不留情面的问那男生:“想追我姐,你觉得就自己那点本事行吗?”
      那男生自尊心受挫,涨红了脸,反驳道:“我真的很喜欢她,这与金钱无关。”
      米赫笑笑,继续说:“你说你喜欢我姐,你能送她最漂亮的玫瑰花吗?你能给她买高档巧克力吗?你能请他吃烛光晚餐吗?这些连我都做得到,你觉得我可能让你追我姐吗?”
      无言以对,米赫开得是福特S-MAX,而他骑的是环保自行车。
      结果那男生盯着米赫看了好久,就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最后一跺脚,转身跑了。
      我拍拍米赫的头,很温和的教训他:“真实的,不喜欢人家也不至于这样说吧,害得人家自尊心受挫。”
      米赫一摆手,满不在乎地说:“姐你别理他,我姐这么好的人,岂是随便就能追的。我今晚请一个女孩子吃饭,姐也去吧。”
      我很诡异的笑笑:“米赫交女朋友,还要请我去鉴定?”
      米赫推推我的肩膀:“姐你想哪去了,她第一次来美国,我给人家当免费导游。我只是想她来自中国,所以姐去了更好交流。”
      说罢,就笑着把我推进车里。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情景还是让人忍不住想笑。
      汲殇停下身来,转过头问我:“笑什么呢?”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哦。”
      原来我们的对话总是这么无关紧要。
      已是黄昏,天边又是朵朵绯云,照得人都有些发亮。可能是夕阳太浓烈,我产生错觉了吧,我总觉得汲殇的脸和夕阳一样绯红,红的撩人。
      我第一次如此仔细的看他,他没有汲処漂亮,却有着明晰的眼睛,无论看什么,都很淡定。悲伤也好,惆怅也罢,却永远都是平静的。只要站在他身旁,就不会觉得疲惫,他身上淡淡的香气,不浓烈,不清淡,因此永远也不会腻烦。
      我喜欢这种感觉,没有华丽与张扬,但又一种永远不会摒弃的轻柔。
      他低下身来,将头深深的埋在我的肩膀上。
      没有剧烈的心跳,我们之间,一直很安静,即使是最亲呢的动作,也是如此。
      然后,他扬起嘴角,吻我的脸颊,很轻很轻,就像滑过的空气,没有任何涟漪。
      他高出我许多,可我却始终站在那里,没有表情,甚至不愿抬起头。
      那种幸福的感觉,很委婉,却不是爱情。
      这一点,我们都懂,所以一切都可以不用开口。
      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的眼睛,干净明澈,像儿时家门口的天空。

      其实还有一个人,和汲殇一样,无论怎么变化,都很善良美好。
      那就是如乱,虽然她不似弦惜般天真,却不似汲処般有很深的城府。
      就连百里奚也是如此,善于玩弄权术,却能很诚心的对待朋友。
      说起来,这些都是我来到这里后,发现的最快乐的事。
      夜晚的时候,一个人悄悄点上灯,光着脚在走廊上秉烛夜游。月色很亮,脚踩在木质的回廊上,凉的透彻。
      路过如乱房中的时候,隐隐的,传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屋里没有点灯,我蹑手蹑脚的推开门,却见如乱躺在床上,似乎是睡着了,还蹬了被子。
      我将灯放在进出看,的确睡得很甜,只是泪流满面。
      我轻笑,真是个孩子呢,睡觉都会哭。
      其实曾经我也是这样,只是早就过了那个年纪,不会再哭了。
      看着她恬静的脸,又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坚强的悲伤,脆弱的善良。
      我轻轻为她盖好被子,在她身边低声耳语:“不要再哭了,我会给你自由,相信我,一定。”
      然后,我依然蹑手蹑脚的离开屋子,关好门。看着那点回廊,很长很长,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算起来,明天就该离开了吧,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

      其实,第二天的确发生了一点小事,那就是汲処和摇离决定赛马,百里奚,别夙和汲殇奉陪。
      百里奚说,让我和如乱走水路回到凤山不远处的小镇上,他们走山路赛马,众人三日后在小镇的酒楼上会合。
      我暗松一口气,终于不用再骑马了。
      于是,我们兵分两路。临行前,如乱问我:“你说他们谁会赢?”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摇离。”
      如乱镇静的说:“不一定,汲処的骑马和射箭在众皇子中遥遥领先。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记得当年在香港的时候,摇离的一段盛装舞步使得在场的所有女人都为他喝彩,完美的舞步配上极度的优雅,将他无以伦比的尊贵气质体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当天晚上的舞会上几乎每一个女士都去邀请他,那场面风光极了。
      摇离听到我们的对话,很调侃的笑着说:“若儿什么时候这么支持我了?”
      我没好气的看他一眼:“别太得意,我只是相信科学的力量。”
      摇离笑了笑,上马走了。

      我和如乱一路坐船来到小镇,找到一家客栈住下,倒也安稳。每日打开窗户就能看到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还夹杂着阵阵的叫卖声,好不热闹。
      我们住的是最好的上房,老板自然对我们热情招待,白天我就和如乱在街上随便逛逛,日子过得很是悠闲。
      第三日,没有等到汲処一行人。我正在屋内看风景,如乱推门而入,表情严肃。
      “晚歌,我有件事必须告诉你。”
      “很重要吗?”
      “很重要。”
      “那你说吧。”
      “我们......没钱了。”
      我当即跳从床上跳起来,不可置信的看着她。这个消息对我的打击绝不亚于9.11事件,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对想不到,但它还是发生了。
      “一文钱都没有了?”
      “交了这几日的房费,一文钱都没有了。”
      “我们到底带了多少钱?”
      “因为一路上吃住都是王爷的,所以带的钱很少。”
      我觉得很神奇,这么经典的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没办法,我垂头丧气的走回床边,开始收拾行李。
      如乱见我收拾行李便问:“你干什么?”
      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当然是走了,难道要老板把我们赶出去?”
      如乱点点头,回屋收拾行李去了。
      当天晚上,我蹲在路边,幸好没有路灯,这种深宅小巷里也没有什么路人,不然那真是要多丢人有多丢人。从这里可以看到街上的花灯和来来往往的行人,总有些喜欢夜晚的有钱人,最要命的是,我总能闻到各种食物的味道。
      如乱蹲在我身边,诧异的问我:“我们今晚睡路边?”
      “你要有钱,我们就睡客栈。”
      如乱抱着她的琵琶,不吭声了。
      我忽然觉得自己像家庭主妇,小眼睛精明的眯成一条缝,贼兮兮的看着如乱。
      如乱被我盯的很不自然,奇怪的看着我问:“你想干什么?”
      “如乱,如果明日到当铺把你的琵琶抵押出去,可以换些钱吃午饭吧。”
      “想要我的琵琶,就先杀了我。”
      “不就是个琵琶嘛,等汲処来了我们在赎回来。”
      “它不是普通的琵琶,我绝对不会交给任何人。”
      “那你说,我们明天吃什么?”
      “不吃,饿着。”
      我无言以对,只能闭着眼睛想象曾经的美食。心里不断告诉自己:饿了就喝水,这是真理。

      第二日的清晨,我起得很早,装作若无其事的在街上逛游。如乱跟在我身后,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我很怀疑她是不是昨晚偷吃了什么东西。毕竟,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迎面走来一女子,惊鸿倪裳,分外妖娆。我下意识的多在路旁,这样的人还是少见为妙。却听得身后如乱惊喜的叫声:“弦惜,怎么是你?”
      我猛然抬头,果真是弦惜,她一脸的焦急,似乎要说什么。不过现在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当即转身对着身后卖包子的老板说:“来四个包子,她请客。”
      弦惜的脸色只能用惊讶来形容,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屁颠屁颠的给我付了钱。我一边吃包子,一边含糊不清的问她:“说吧,有什么事。”
      弦惜的表情又恢复的凝重,一字一顿的说:“左湘入狱了,罪名是谋反。”
      我一个包子当即卡在嘴里,再也咽不下去了。

      附赠:若儿与摇离穿越前的个人简介。

      姓名:未若
      身份:旅游侦探
      职业:MI6E组欧洲、中国区负责人
      称号:E组的Cardinal.Bishops(枢机主教)
      原国籍:英国
      现国籍:英国
      毕业学院:康涅狄格大学土木工程系
      生日:10月20日
      身高:175cm
      体重: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出生地:伦敦
      常去的地方:米兰、威尼斯、上海
      最喜欢的运动:游泳,散步,低空跳伞,滑翔
      最喜欢的城市:悉尼,上海,西塘,米兰,罗马
      嗜好:旅游,美食,长笛,看书,研究历史
      专长:飞镖,长笛,瑜伽
      心愿:将依维凯送上法庭
      优点:用才,政治,高贵,随性,极具统领力
      缺点:任性
      最亲的人:未烟,米赫
      居住地:伦敦
      瞳色:灰
      发色:黑
      最糗的事:骑马
      最值得骄傲的事:将米赫成功培养成为一个所有女人见了都会心动,所有男人见了都会嫉妒的人。
      最痛苦的回忆:流羽之死。
      最喜欢做的事:看米赫吃自己亲手做的扬州炒饭
      特征:黑色晚礼服

      姓名:沈离(离·威尔兰斯地)
      身份:小提琴家
      职业:CIA情报员
      称号:猎豹(因为传说中他和猎豹一样都是最优雅的猎手)
      原国籍:美国
      现国籍:美国
      毕业学院:克利夫兰音乐学院
      生日:5月13日
      身高:183cm
      体重:不清楚
      出生地:美国西部
      常去的地方:维也纳,伦敦,纽约,莫斯科,
      最喜欢的运动:马术,高尔夫,羽毛球
      最喜欢的城市:维也纳,米兰,斯德哥尔摩
      嗜好:小提琴,历史,旅游
      专长:小提琴,马术,剑术
      心愿:让所有女人为自己倾心
      优点:优雅,尊贵,幽默,浪漫
      缺点:从来不知道严肃
      最亲的人:羽
      居住地:兰雷(弗吉尼亚州)
      瞳色:淡蓝
      发色:黑/银白
      最糗的事:上大学时因打赌失败而被迫蹲在路边找蚂蚁
      最值得骄傲的事:成为一个所有女人见了都会心动,所有男人见了都会嫉妒的人
      最痛苦的回忆:流羽之死。
      最喜欢做的事:一切能体现自己优雅风度的事
      特征:白礼服,白手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谪居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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