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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城 ...

  •   自六月下旬入伏,天气便是越发的炎热了,不仅白天热得人心浮气躁,便是夜间也不得安歇。

      钟韶趟在床上,脸上的汗水不断的往外冒,轻薄的夏衣早已被汗水浸透,身下的凉席也早没了丝毫的凉意,一夜就在她翻来覆去烙煎饼似得过程中过去了。

      清晨,天还没放亮,一夜不得安眠的钟韶突然间睁开了眼睛。

      入目,一片漆黑。

      钟韶半撑起身子坐了起来,瞪大眼也看不清眼前的情景,但她却莫名生出了一种不知身在何处,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头有些疼,钟韶单手撑着脑袋静静地坐在床上,并没有去点灯。也不知是不是昨晚一夜没睡好,被那些光怪陆离的梦境影响,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忘了什么。

      不过清醒后回头想想,梦醒之后忘记梦境也是很寻常的一件事,并不用太放在心上。

      就在钟韶撑着脑袋醒神的当口,外面突然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阿韶,快出来,我们该出门了,再不走天就亮了,这两天日头可毒着呢。”

      天还未亮,杨柳村里本是一片寂静,这一声打破了静谧,左右并无人声传来,却惊起了一片犬吠。

      “哦,来了。”忙开口答应一声,刚还撑着头醒神的钟韶顿时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破旧的木板床发出“吱呀”的声响,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散架。

      破败的茅草屋里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钟韶身上的衣服早被汗水浸得半湿了,但她并没有衣服可以换,也顾不得这许多,只简单的从水缸里舀了水来漱了口,顺便抹了把脸就匆匆跑出去了。

      茅草屋外有一圈儿简单的篱笆,给这破屋添了个简陋的小院儿。

      洗漱过后,钟韶一边扭头把脸上的水迹蹭在衣服上,一边急匆匆的跑到小院的一角拎起个木笼,然后便再没耽搁的打开院门出去了。

      院门外站着两个人,一大一小,却是一对父子,刚才开口喊她的便是那孩子。

      “阿韶。”小孩儿笑呵呵的打着招呼。

      钟韶随手将门一带就跑了过去,冲着两人喊道:“张二叔,大力。”

      此时天还没有放亮,只隐隐约约能看得见人看得见路。那姓张的汉子点点头,惯来寡言少语的人只简单的应了一声:“嗯,走吧。”说完,转身向着出村的路上走去。

      两个孩子赶紧跟在了后面,也不怕这黑灯瞎火的,凑在一处便说起了话来。

      今日三人一大早出门是要去二十里外的洛城卖东西的,姓张的汉子是个樵夫,每日都会上山砍柴,隔日就担了柴去洛城卖。洛城虽远,但柴木只有担去了那里才能多卖上几个钱,对于村里的穷苦人来说,这几个钱便也值得这劳累了。

      钟韶当然不是去洛城卖柴禾的,她年纪小也担不动那么多柴禾走那么远的路。只是前两天她好不容易在山上逮了两只野兔,家中的存粮又告罄了,这才想着进城去卖了兔子换些粮。

      张二叔是整个杨柳村去洛城去得最勤快的人了,钟韶恰好和他儿子张大力关系不错,于是便央了张大力求张二叔带她一起去洛城。张二叔本不想带着个脚程慢的孩子,但看她无父无母的可怜,到底答应了,谁知张大力这小子见了热闹,也死活跟着要去长见识。

      带一个是带,带两个也是带,总归今天是走不快了。张二叔受不了儿子闹腾,最后也答应了,这才有了今早三人同行的情景。

      *****************************************************************************

      洛城是繁华的,还不等进城,远远地看见那高大的城楼就足以震慑人心。

      钟韶和张大力都是第一次见着这样高大的城楼,远远望见便忍不住驻足。但两个孩子看着那城楼,心中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激动。原因无他,实在是太累太饿太热太渴了。

      二十里路并不算近,尤其是对于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

      从天黑走到天亮,再从天亮走到日上三竿,夏日骄阳的威力渐渐地发挥了出来,太阳明晃晃的炙烤着大地,连路边的草木都有些受不了的发蔫,更遑论人了。

      钟韶第一回走这么远的路,她清楚的感觉到了脚底的疼痛,不用脱鞋也知道定是起了水泡了。可这还不是最让人觉得难熬的,最难熬的是那口干舌燥的感觉——她第一回去洛城,不知道要走这么久,没带水,即便张家父子带了水分了她一些,这会儿也早已经喝尽了。

      舌尖舔了舔干燥的唇瓣,原本的干渴并没有得到半分纾解,钟韶看着远处的城楼问道:“张二叔,那就是洛城吧?我们快到了?”

      张大力闻言也来了精神,顿时抬头看向他爹:“爹,还要走多久啊?”

      张二叔担着柴,一身衣服已经汗湿了大半,将原本深褐色的衣服染得颜色更深了几分。他撩起衣襟擦了擦汗,看着远处的城楼说道:“走吧,再走一刻钟。”

      一听还有一刻钟,张大力顿时就蔫儿了,心中直后悔自己非要跟来。

      眼看着张二叔脚下不停的向着洛城的方向走去,两个小的赶忙跟上,张大力扯着他爹的一片衣角缠闹:“爹,好热好渴,进城了给我买薄荷水喝成吗?”

      薄荷水就是薄荷泡的水,最是清凉解暑,里面还加了糖,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在这样的天气里向来得人青睐,洛城的大街小巷里多的是摊子卖这个。

      钟韶听着也忍不住有些向往,但张二叔显然不这么想,他拧着眉说道:“进城了,找点儿井水喝就得了,想什么薄荷水?!”

      薄荷水两文钱一碗,都够买两个馒头了,这么金贵,还不是两口就没了?辛辛苦苦砍一担柴来卖,也不过七八十文的进项,哪里能这般浪费。

      张大力苦了脸,却也不敢找他爹闹。寻常事闹一闹也就算了,他今日跟着他爹走了这一遭,也知道钱来得不容易,他家更不富裕,不能随着性子乱花。

      钟韶看了看手里提着的笼子,又看了看张大力那蔫头耷脑的模样,终是拿胳膊肘捅了捅他道:“大力,等进城把兔子卖了,我请你喝薄荷水。”

      张大力闻言眼睛顿时一亮,可是看看钟韶那黑瘦的小脸,他终于还是塌下了肩膀说道:“算了吧,你家都没米下锅了,喝什么薄荷水啊。进城之后还是听我爹的,找点儿井水喝吧。”

      钟家和张家不一样,张家一直那么穷,而当年钟家可是十里八村最富裕的人家,一家子还识文断字。可惜钟韶她爹命不好,自从她娘跟人跑了之后,无心家业不说,身体还每况愈下。那么大的家业,最后都换做了一碗碗的苦药汤子,直到年前人走了,也就留了那么个破草房给钟韶。

      钟韶不记得她娘长什么样了,从她记事开始,她的生命里就没有这个人。她只记得她爹日日咳夜夜咳,家里终年萦绕着苦涩的药味儿,还有那一件件被送去当铺的东西,一张张卖掉的地契房契,到了年前她爹去了的时候,除了伤心难过之外,她甚至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无论对于她,还是她爹,或许死亡都是一种解脱。

      听了张大力的话,钟韶颇为豪爽的一笑:“没事儿,就两文钱,今日把兔子卖了,咱们明儿再去山上逮!”

      张大力听了,顿时拍着胸脯道:“那明天叫上我,我帮你。”

      钟韶高兴的应了一声,此时的她还不知道,今日过去,她便再没有上山去逮兔子的机会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求收藏,求评论,求花花~
    第一章有一种浓浓的种田味儿,但可惜本文并不是种田文……
    依旧女扮男装文,主角重生,但是没有前世的具体记忆,只有判断的本能和“读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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