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第 7 章 打完电话后 ...
-
打完电话后,郑嬴觉着肚皮已瘪,他不做饭,自然是出门寻食了。
他平时不吃快餐,到门口的小饭馆叫了几个小菜。因是小店,上菜的时间不算短。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其实他不爱喝啤酒,但是他觉得在这样的氛围里,似乎喝啤酒更应景。比较不是饭点,小店里也没几个人。他如同自处于充满风霜的红尘客栈,自斟自饮,是一个充满了秘密的侠士。
等吃完,已经五点。
他又漫无目的地沿着马路走,脑海里闪过了许多片段,最多的还是漆律。郑嬴崇敬漆律,他这样年纪的人正是黄金时期,资产足,品位高,还长着一张好脸,这大概是每个男人的人生理想。郑嬴也不例外。
他走到“这就是生活”,陈麓不在,他的徒弟李黎在。李黎见郑嬴来了,热切地打招呼:“郑嬴哥,你来了。想喝什么?”
郑嬴摇了摇头,“我坐一会儿就行。”
现在酒吧人少,很清静,就一个民谣歌手在试音,唱着什么“谁听见雨声,谁就就想起,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郑嬴坐了一会就回去了。
他照博尔赫斯的《雨》设想出一个场景。细雨落下,使黄昏更加明亮,潮湿的暮色,鲜红的玫瑰,被雨淋湿的葡萄架。淅沥的雨蒙住了窗玻璃,从窗看过去的一切是过去还是现在?室内传来手机的铃声,没有它的特写,仍然是朦胧的窗里的世界,红色的玫瑰与灰色的葡萄架,传来了他的声音。“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将最后一句话付于电子邮件上,又有HK的一些资料,郑嬴把它们发给了李京河。随后他望着窗外,夜色浓稠。
他突然皱了皱眉,沈维明还没回来。沈维明好玩,但是很听郑嬴的话,他如果没有晚修七点就会回来,有晚修也会提前跟郑嬴说。而郑嬴看了看表,已然八点半。
郑嬴现在才想起有什么不对劲。按说沈维明和室友打架,怎么会闹到警察局?这点事还会有人报警不成?如果是有人报警,那报警的应该是沈维明……
郑嬴给沈维明打了电话。没接。
他拿了外套往外跑。等他到沈维明学校,已经九点半,路上一直在给沈维明打电话,一直没接。郑嬴有些烦躁,一时不知道从哪下手。他也不敢和他姨说。
正当他感到心灰意懒,想让李选通过关系给他查查的时候,沈维明的电话打过来了。
“在哪?”郑嬴的声音有些冷。
“啊?图书馆啊,怎么了?”
原来沈维明是临近考试跑到图书馆临时抱佛脚,或许是氛围太浓竟然睡着了。
“没事,出来吧,我在你学校门口。”
“哦哦,我马上收拾。”
郑嬴看到沈维明跑过来,对他说:“以后别在图书馆睡觉,容易感冒。”
沈维明不敢说有暖气啊,只点点头,表示严遵嘱咐。
“饿了吧,带你宵夜。”
沈维明高兴的一笑:“哥,你对我太好了。”他当然知道郑嬴是为他跑到学校来的,他从前和郑嬴不亲密,一是因为两人年龄相差不小,二是郑嬴不喜欢和他说话,现在却觉得平时高冷的表哥有了一丝丝人气儿。
因是晚上,他们吃的烧烤,郑嬴问清楚了沈维明的班级寝室号等等,以防下次找不到他也没地去问,还向沈维明要了他班助的电话。
“对了,你上次怎么闹到警局去了,学校里斗殴警察叔叔也管?”郑嬴问。
沈维明嘴里还塞着烤肠,嘟嘟囔囔:“哪是啊,我哪个室友是个公子哥,上次内裤不见了以为是我偷的,真把我当变态了,喊了一帮人来堵我,我又打不赢,只好打110了。”
“你还挺聪明。”郑嬴不阴不阳地说了句。
“哥,你可别误会我,我真没偷,同性恋这事我还是才知道呢。”
“知道了。”郑嬴喝了口啤酒。
“对了,哥。”沈维明嚼完烤肠,抹干嘴,有些谄媚地说道。
“嗯?”郑嬴挑眉。手里转弄着啤酒瓶。他很小的时候就就喝啤酒了,那个时候是和他爷爷一块,大夏天的,爷爷总让他去不远的地方买瓶冰镇啤酒回来,爷孙俩一人一半,那时候劣质啤酒很便宜,一块多一瓶,喝完了再把瓶还回去。他不喜欢喝啤酒。但是他喜欢陪爷爷喝。
沈维明犹豫了一会儿,不大好意思,还是说:“哥,你能让我进你们公司么?”
郑嬴想着啤酒的事,刚开始没反应过来,一时没有回答。
沈维明以为他是不愿意。郑嬴很高傲,不愿意也是情理之中。
“你学什么来着?”郑嬴缓了会说道。
“营销,营销。“
郑嬴考虑了一下,“你是想做营销?”
沈维明蠕动着嘴巴,“嗯……其实我不想做营销,这个是我妈偏让我学的。”
“你想做什么?”
“我想学广告设计,跟你一样!”说出这话的沈维明脸都红了。
“那你得先学基础,报个班学,培养审美,然后,嗯……到时候去我手下跟几年。直接转专业也可以。”郑嬴手中的瓶子又转动起来。郑嬴也是半路出家,沈维明是真的想学他也不吝于带他。
“谢谢哥!”沈维明脸上的红晕没消下去,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对郑嬴来说,广告设计算不上难,理论上他自学成材,实际上是仰仗了李景坤教授,李景坤教授的儿子李墨亭也是R大的教授,虽然只是个挂名的,偶尔才见他在教室里讲课。也多亏他给郑嬴开了小灶,给郑嬴讲了些东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打动消费者。在金融方面的术语就是迎合消费者需求,达到效用最大化。
郑嬴只学了些皮毛,他深知他自己只能学这么些,再多的他也学不进去。而每一个行业其实都是博大精深的,郑嬴在广告界的天分终于此。他当初只是为了钱也跟着李选过了一段苦日子,现在日子好了,他开始为李选招揽人手,退居二线。他自身没什么进取心,生活也懒散,才二十六岁心境已经像五六十岁的老头,想要赋闲在家。
郑嬴突然有些烦闷,又叫上了许多食物,一个劲儿地全塞进胃里,把旁边的沈维明也吓着了。“哥,没想到你还是个大胃王啊!”
郑嬴吃相有序,不急不缓,说:“你不高兴的时候会做什么?我现在不高兴了,就想吃东西。”
沈维明摸不着头脑,暗道他哥分明刚刚还好好的,一下子就晴转多云了。
郑嬴也不等他回答,又说:“你知道《逍遥游》吧。”
“知道,知道,这个我学过。”
“庄周说的逍遥游的境界,我一辈子都达不到,真的难啊。”郑嬴感慨道。
沈维明以前倒没看出来他哥是个中毒颇深的文艺青年,“你达不到,人也达不到嘛,这有什么。”
郑嬴冷笑了一声,咬牙切齿。这是他第一次对人说这话,他暗暗发誓再也不对其他人说了。简直丢脸。
随即吃完桌上的食物,结账走人。
回到家后,深夜,沈维明早爬上床了。郑嬴靠坐在窗台上,一轮明月正是明亮,不由想起一个文人雅事来。日本的夏目漱石在听学生翻译,听到“我喜欢你”的翻译时,说应该翻译成“今晚月色很美”。今晚月色是很美,郑嬴想,可身边只有一个不谙世事的表弟和一堆乱糟糟的衣物。郑嬴前不久读了夏目漱石的一本书《虞美人草》,女主人公是美貌的藤尾,因为“我执”的高傲与美丽,如紫色的藤尾一般枯萎了。骄傲真是害人的东西。可是郑嬴也骄傲。这种骄傲常常让他生出一种遗世独立之感。所以他更加孤独了。要是有个清醒的甲野倒会好得多。甲野寡言少语,但往往一针见血,理想的哲学家的化身,有这样的人做朋友,常常会感到冷意吧?如果真的从小说中跨入现实,世界就会乱了套,这样的震动足以让他呕吐了。
脑袋里装满了胡思乱想,夜里也就不能成寐,一直到凌晨之后才堪堪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