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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19.

      “你要我去哪里。”我吸了吸鼻子,觉得眼泪又要掉下来了,“这里是我的家啊。”

      他把我捡回来养了五年,给我遮风挡雨的屋子,饱足的生活,教我读书写字,我知道他不是我的家人,但是我心里早已经把他当做最亲的人了。

      但是原来我不是啊。

      我在他心里到底算什么呢?

      我好想问,但是不敢问。

      如果他说,因为他一个人生活太过寂寞,需要人来陪,恰好就是我而已。那么我这几年来小心翼翼的讨好,那些偷偷喜欢的甜蜜和苦涩,时时担忧自己做错事被讨厌再被抛弃的不安和恐惧,又算什么。

      如果他不要我,我会再次变成什么。

      啊.....我为什么要说再次。

      我是不是曾经,也被抛弃过。

      这个疑惑我很早以前问过店长,他在哪里捡到我,

      那时我的身边有没有其他人,我是被父母抛弃了么?

      还是因为事故失忆了,我的家人有没有在找我。

      他总是什么都不说。

      他不说,我也不再问。

      但是今天,为什么呢,那句话像是勾出了我的心中所有的悲伤、愤怒、憎恨的黑暗情绪。

      我想问!我要问!

      “既然总有一天要我走,当初为什么要带我回来?”

      我的心里忽地长出了一个黑洞,里面有野兽的声音,在我耳边嘶吼叫嚣【你看他果然不喜欢你的,你再努力也没用。】

      “既然你不能喜欢我,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逐渐变得阴冷,好像听着另外一个人说话。冰冷入骨的水从我的脚腕蔓延而上,我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着看着自己陷入黑色的泥潭之中。

      被染黑的时候,我瞥见长在我心上的那个怪物,尖嘴獠牙,发出嘶嘶的气音,贪婪的竖瞳紧紧盯着我,如同盯着一个即将毙命的猎物。

      我终于想起,那是长久以来,觊觎着我的灵魂,以我记忆为食的邻居。

      一个恶魔。

      20.

      现在我应该是要被吃掉了。至于为什么我一个普通书店打工仔心里头有一个恶魔,哦不是,一个恶魔留下的符印。

      这是我人生里头唯一一次的失误。

      大概.....

      谁年少的时候不会识人不清犯个错呢?这年头恶魔跟天使长得一模一样的,作为一个颜狗怒舔盛世美颜的时候怎么可能分得清。

      所以在那只得跟蟑螂一样大的恶魔落到我爪子里的时候,我以为捡到的是能帮我实现愿望的小仙女。

      没想到这个仙女不仅是有几把的恶魔,真身比蟑螂还要丑的。

      我和他玩了一会儿,他便问我。

      “小可爱,你在苦恼着什么?”

      我当时哪里知道小仙女是搞骗子营销术的,纯真无邪地回答:“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类。”

      “那么你想变成人类么,我可以帮助你。”他抛出了诱惑的果实。

      “真的么!”

      “但是不是免费的,你得拿你的东西来和交换。”

      “我所有小鱼干都可以给你。”

      “呵呵呵,我不需要小鱼干。”

      “那么你需要什么呢,我一只刚刚被收养的流浪猫,除了小鱼干没什么能给你。”

      “有的,我的小可爱....”

      “只要你把记忆给我,我就能帮你实现愿望。”

      “记忆......”

      “反正你作为一只涅墨亚,童年并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是不是,对你来说丢掉过往就像丢掉垃圾,你可以作为一个人类重新开始。”

      “你愿意么?”

      “我愿意。”

      “以灵魂起誓?”

      “以灵魂起誓。”

      那个时候我太想变成人,迫切地想要以人类的姿态去保护一个人,喜欢一个人。

      于是我就这样一秒犹豫都没有的,把自己卖给了恶魔。

      以记忆为代价的,我变成了人类。

      21.

      当然年轻的时候不知道魔界黑暗这些恶魔老司机套路多,我签的是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

      MMP,容我对我的甲方爆一句粗。他是说了要我的记忆,却没说是要过去时还是现在

      进行时的。

      他拿走了的我记忆把我变成一个傻白甜后(是有甜的,不接受反驳意见),并没有满足。他把我当成一只可持续生产的奶牛,寄生在我的灵魂里,吃掉我最珍惜的记忆。

      就像是一场漫长的感冒,生病的人无法想起自己在生病,那么病情只能愈发严重。

      到最后,我会连自己都忘记。

      我可以忘记自己,但是我不想忘记时书钦。

      怎么可以忘记,是他给我的家。

      怎么可以忘记我一直喜欢他。

      那是我的道长啊,持剑越过一地的尸体,白衣猎猎,纤尘未染,月华中蹲下`身来,把我抱了起来,对我说。

      “小猫妖,你父母没教过你,如此嗜凶,化形时可要遭大苦头。”

      我咬着他的手腕,喝了一肚子他的血。

      他还是把我带回家,清洗干净,悉心照料,允许我趴在他肚子上打呼噜午睡,即使深夜两点踩奶把他踩醒他也不会生气,我得到了此生最动人的宠溺,以此我忘记自己弑杀四方的凶猛野兽,把自己真的当做一个普通奶猫宝宝,用着以前最不屑的撒娇卖萌的招式,讨一个人的欢心。

      直到弥尔爸爸找上门带走我。

      他虽然宠爱我,却没有为我取名。我不是能长伴他左右的人,甚至连宠物都做不了,一只捡来的有趣的小家伙,陪伴了一些日子便送他离开,的确没什么好矫情的。

      所以他没有露出丝毫不舍的神情,只最后摸了摸我的耳朵,和我道别。

      “再见了,小家伙。”

      可是,我分明看到了啊,即使站在温暖阳光下,他眼睛里依旧寂寞清冷如月的光。

      一望而皎然。

      于是一个雨夜我独自回到了那家偏僻书店,找到了那个面对去而复返,狼狈不堪的猫咪露出诧异神色的道长。

      “喵呜~”

      时书钦,你能不能再捡我一次?

      如同初见,他把我包进他温暖的衣服里。

      “好。”

      当然我不会再咬伤他,我轻舔他的唇角,用尽我所有温柔。

      是以情根深种,由此终于从血红炼狱里逃出而获新生,

      弥尔爸爸和我说过,涅墨亚除了杀人和吃人,还有很多事值得去做。

      没人规定地狱的怪物不能被人类驯服。

      没人规定地狱的怪物不能爱人。

      所以我也可以变成人类。

      长久陪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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