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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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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L 谢氏子煜
本来想分享给大家的趣事:
哥哥这个人,眉目端的是斯文儒雅,但他既然个子高,身材结实,气度又不凡,一般人不敢招惹他。但其实他一打就倒,还会害怕狗。
是真的怕狗,大狗小狗吉娃娃都怕。
前天休息日公司难得清闲一次,又恰逢天朗云舒,我便同前女友和哥哥一起去公园散步。几日前我曾无意中听到财务总监在午休时痛骂前男友,男女同事一齐义愤填庸地附和,不由让我十分震惊。原来女人已经不仅能在分手时不被他人嘲讽,反而能靠痛批前男友来获得赞赏了吗!?
这……可真是……唉。这在我们家乡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啊!
于是趁着气氛轻松,我夸赞前女友道:“我们分手后,你不仅没有痛骂我,反而还同我维持着这样友好的关系,可见你是一位社会中鲜有的有德之人啊!”
前女友眉毛一扬:“骂你?有用吗?”
“这样做也许没有物质上的弥补,但必定是有用的。否则为什么一个人痛骂前男友,会收获许多赞扬呢?”我解释道。
前女友憋着笑似的盯了我一会儿,才说:“……那多半是她的前男友做了什么缺德事儿。煜煜这么好,又这么会照顾人,咱们分手算观念不合,不用骂。”
我想了想:“谢谢你。”
“李昼,语气太腻了吧。”哥哥啧了一声。
“可不,”前女友咧着嘴乐:“哄小孩呢。”
“……难道你在谈恋爱的时候也把我当小孩吗?”我问。
“是啊。”前女友说:“我都没亲过你。”
我不敢置信:“那是因为你是正经人家的姑娘,结婚前这样做不太好啊。”
前女友说:“一开始是咱俩不熟,我不好意思,后来是因为我不敢亲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怕猥亵儿童坐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我觉得这并不是很有趣(因为完全没有道理啊),但既然她笑得这么开心,我就索性发上来让各位网友一乐吧。
然后我们就继续走,这个公园有一条很长的人工河,在河里坐船能一直坐到颐和园(只要买票就能随时去皇家园林玩真好啊)。我们三个沿着河岸慢悠悠地散步,哥哥给我声情并茂地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面跑来一条泰迪。哥哥便从容地和前女友换了个位置,站在紧靠河边的地方。熟料没过一会儿,又有一只哈士奇傻呵呵地蹭了过来,来闻前女友的裤腿。
狗主人穿着荧光色的运动服远远地喊:“没事儿它不咬人!”,前女友向狗主人笑笑,蹲下撸了一把狗。
当时我不知道哥哥怕狗,所以没有注意,现在回忆起来,他好像浑身都在冒冷汗。
“李昼,把狗牵走。”他的声音听起来还蛮镇定。
前女友笑了几声,揉着哈士奇的头:“乖啊宝贝儿,去找你主人。”就想领着它走。哈士奇一歪头躲过前女友的手,乐颠颠地跑到哥哥面前闻了闻他的鞋。
哥哥向右蹭了几步,腿定在地上动不了,连手臂都僵住了:“李昼……”
前女友对主人招了招手:“劳驾把它领走,我哥怕狗!”
主人就喊:“大白,过来,不要跟哥哥玩!”哈士奇便恋恋不舍地舔了一口哥哥的裤腿,撒着欢跑回去了。
哥哥又在原地定了一会儿,才缓过神来,青着脸色低声骂了一句。迈开腿时脚下一个趔趄,如果不是我拉了他一把,他就快掉到河里去了。
“没关系,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怕狗不是什么大事。”我试图安慰他:“我们家乡有一位大将,在沙场上所向披靡,其实还怕老婆呢。”
“你家乡是什么奇怪的地方。”前女友大笑:“你不用编这些哄他了,他从小就这样,现在已经好多了,以前会直接哭出来呢……哥你站我这边,当心一会儿又滑河里去。”
“……我扶着你吧。”我牵住哥哥的手,怕他摔倒。
“煜煜你变了,你都没怎么拉过我的手呀——”前女友哀嚎。
“不用了。”哥哥把我的手拂开,向前走了几步。
过了快一分钟,他似乎终于从惊吓中脱离了,又开始边走路边给我讲起自由平等文明和谐,只是在女朋友促狭地嘲笑他“以前有个女孩儿给我哥写情书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愿意为你挡一辈子的狗’,我哥那叫一个感动啊”的时候又瞪了她好几眼。
“李白天害羞呢。”前女友后来跟我说。
#1005L 谢氏子煜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这么久的陪伴,@你们的管理员爸爸 ,谢谢,可以封贴了。
1006L 看片++微信10484225的第二个ip
封贴前迅速合影留念,兄弟们,想达到我这样每分250+的手速吗?想在游戏里一统山河吗?想手速快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刻苦练习。加我微信,你懂得。
1007L 你们的管理员爸爸
回复1005L:已封。
1008L 你们的管理员爸爸
回复1006L:该ip已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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