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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你逆着阳光 ...

  •   初二的时候,爸爸把那回迁的房子装修好后把钥匙交给我。
      那时候,家对于更多人的意义或许是不去感受的依靠、包容、保护、支撑。就像无数和小加一样的青春年少。家等于无奈,等于很多的疑问和莫名其妙。
      为什么任何你不饿或是想要减肥的时候,总会准时的出现热腾腾的饭菜。
      为什么你把房间布置的自然随性,可放学回来它们就神奇的恢复成每一天都会出现的,那简单无趣的整齐。
      为什么当你需要任何一件东西的时候总要让自己变得不耐烦的问:妈!你又把它放哪儿啦?
      为什么总是有人制止你做一些事,又总是提醒你要做更多的事?
      小加羡慕我比她们更早的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固定资产。
      她说:“豆子,你是户主,真了不起!”
      小时候我有温暖的爸爸和漂亮的妈妈;我有好多好多玩具和蓬蓬的公主裙;我有总是工整的满分卷子和老师的喜爱。大家都喜欢和我做朋友,我可以幸福的接受她们的羡慕。
      所以,今天我可以走进一个没人发现我没吃晚饭,没人发现我没写作业,没人发现我通宵看电视......这样一个我自己的屋子时大家对我的羡慕,我想我也可以像小时候一样去接受。
      人总是后知后觉,觉得今天的自己如同昨天复印的一样不差分毫。
      时间久了,没人知道是哪个时刻把我们改变了。又诡异又可怕的被一个来无影去无踪无色无味又无形的时间,把自己变得让自己都惊诧。
      城市里的每个人每一天也都乐颠颠儿的,觉得又是一个清晨空气清新,又是一个黄昏呼吸顺畅。
      可我每每从小镇坐车,一进入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就顿时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通风不畅的火灾现场。空气里的杂质好像肉眼都能看到。
      所以那时候生存环境优越,从而生理异常矫情的我经常晕车。只有两个方法能让我对抗一下那恶心的天旋地转。一个是我最喜欢的百事可乐,挡一挡那车厢里没有充分燃烧的汽油味儿。再有,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睡着。随它逛荡去。
      有一次天特别热,我口特别渴,几口就喝没了。我难受着对着瓶自言自语的发神经。正忍不住准备下车时,身边竟然有人递给了我一瓶。
      我一直都是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着现代科学、唯物主义思想成长的少年。可是直到那一刻,那瓶可乐宛如一股清泉、一缕清风将我从水深火热拯救到世外桃源。
      瞬间他在我眼前是闪光的,好心人和活雷锋都不足矣形容,这应该是我人生中距离神奇最接近的一次。
      我在说谢谢之前还不忘记问他一句:你是神仙吗?
      然而事实证明磊子确实带我走进了一片风景。

      那时的我又调皮又淘气,跟某病患者似的。活泼的都有点不正常。
      小加常说:“谁是人类的母亲?谁是人类的朋友?谁是人类的伙伴?反正咱俩铁定是人类的哥们儿。我认为咱俩跟全世界都是好哥们儿!”
      我们之间不需要任何过程,就和从出生都没分开过的兄妹一般。
      只是当我第一次见到姚天宇的时候,站在公园小林子里的我,像是被点了穴似的。一张脸滚烫,差点儿把脸上戴的小兔子面具给熔掉。我想我的脸一定比当时秋天的枫叶更红。
      虽然是在那低智商没心肺的青葱岁月,我仍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因为我从没见过那么帅的一张脸。花痴的想我对他是一见钟情。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敢正眼看他,怕脑袋充血;
      偶尔偷看一眼被发现,就马上惊慌地闭眼睛转过头;
      每次当我和他走在街上时,我都会低头偷笑。因为别人一定把我当他女朋友;
      坐在他家里看他画画时,觉得世界上有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幸福,就是和他一起这么过日子;
      为了拒绝那些追他的女生,让我装他女朋友被他拉着手时,我心里美的跟怒放的鲜花似的,可嘴里口口声声说为了朋友要讲义气;
      不管什么时候见了他我都心跳加速,以至于跳出了毛病。
      我觉得他把我迷得一塌糊涂,什么时候只要他勾勾手指,我都会迷着眼、抿着嘴,美滋滋地跟过去。

      而一开始,我和小城总是吵架,我不依不饶,他也从不让我。把我收拾哭是跟他吃饭一样必然喘气儿一样自然的事情。
      直到我要中考前,迫于无奈向他借书,他让我到他家里取。
      记得当天的阳光明亮的可以照进内心。
      记得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停住脚步捂着胸口深吸了一口气。觉得他家门口应该插支旗,上边儿写上资产阶级。
      虽然他平日里又自恋又臭脾气,可若是这么豪门大院的富二代里他应该是一朵清莲、一个落入凡间的天使、一个刻苦努力的楷模。一个奇葩。
      当时门都敞着,我一路走了进去都没见着人。
      到了里面我轻轻地问了一声:“有人吗?”
      竟没人回应,于是我大嚎他名字。“战城!”
      见他从二楼的一个房间出来,冲我摆摆手说,“上来。”
      我一边往上走一边大声的问他,“你家里怎么从大门到卧室都敞着。虽然这样为我提供了方便,但也同时为不法份子提供了方便。再说这也并不能算是最绝好的待客之道。”
      “哪有人家里是天天敞着门过日子的?不是因为你要来吗,阿姨不在家,我不爱下去开门,告诉她出去时候把门都打开。”
      我边走边四处张望,这是我第一次走进一别墅。感觉自己进了皇宫一样。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眼珠子转的跟陀螺似的。
      可我一进屋子惊了,他正拿着针缝被子。
      “天呢,我眼睛都要被你头上的光环刺瞎了。你上辈子是哪位仙家的贤妻落入了凡尘啊?”
      他一脸镇定、平静、认真、自然,“我睡觉不老实,光是四个角系上里面的被子还是会滚成团。”
      当时看着他的样子我竟突然觉得一阵的心酸,单纯的觉得只是因为这不应该是他该做的事儿。

      当天我留在他家里吃饭,他亲手做了很多好菜。
      我像白痴一样的狼吞虎咽,“你真是个天才!你说你学习好,篮球打的好,菜还做的这么好吃。如果脾气再好一点,不对,正常一点,那你简直是完美。”
      “比天宇还完美?”他笑着问。
      我使劲往嘴里塞了一大块肉,假装认真的看了一眼他的脸,“当然不会,因为你眼睛太小了。”
      他把筷子放桌上,“你再仔细看看,我这眼睛怎么会小呢?有你两个那么长好不好?我只是单眼皮,你再仔细看看。”
      “好吧,天宇徒有其表,他泡面都会把面条泡直。你这么全能,如果你保证以后不掐我,不揪我耳朵,不拔我萝卜,我决定优先和你做朋友。”我抬头瞟了他一眼,看他美滋滋的笑我说:“但是是天宇不找我的时候。”
      拿起桌上的汤勺往我头上敲了一下,“我只能保证不打哭你。”
      送我出门时,他站在那雕花的铁门旁,身后是初春嫩绿的草地、像城堡一样的别墅。穿着一身白衣服的他逆着阳光站在那儿,美的像一幅画儿。
      我说:“今天的你特别帅。”
      “是不是吃了我做的饭才这么嘴甜?要是这样我应该天天给你做好吃的。”他笑的比六月的阳光还温暖。
      我说:“如果提供送餐服务那会更帅。”然后转身跑去车站。

      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好转了。
      他说我们之间是支巨大的潜力股,能长的比九八年洪水都凶猛。
      我说他那是什么破比喻。他说那比抗洪的人民解放军都勇敢,不管前面多危险,背多重的沙袋都是往前冲。

      初中毕业后,我自己往在五十平米的房子里还觉得自己特勇敢,又坚强又独立。
      可他一个人住在我的智力无法估算面积的大别墅里,而且从小就是。
      当年他爸不顾家人反对娶了他妈。可他出生不久,在他奶奶的强逼之下他妈妈离开了。怕他妈妈会找到他,他奶奶在这里买了房子。
      他从小就在这里由各个阿姨照顾长大。他爸一直没有再娶,忙着家里的生意。最疼他的小姑也在上海。他奶奶隔一段时间会到这里来视察他一下,而大部分时间他就一个人。
      阿姨对他很好,可他自己的事情他坚持自己做。只要有时间,饭也是自己做着吃。
      这些事情是磊子告诉我的,他说所以小城就那样一幅脾气。他内心有满满的热情和义气,但要用冷漠保护自己有时候就很自恃。不依赖别人,不迁就别人,也不太懂得关心别人。
      可后来他却很懂得关心我。
      他会做很多我爱吃的,蹲我家门口等我回来;
      大雨天逃课给我送伞;
      记得我说他们千万不要到学校找我。我们学校都是女的,看见了他们小心当街就非礼。所以他去的时候用帽子、口罩、墨镜把自己捂得那叫一个严实;
      也不知他是自恋还是爱干净,几乎什么都是白色的,要不也是浅得发白的颜色。我说他也得有套深色衣服,万一哪天参加个葬礼什么的。他说我放心以后衣服都由他来洗,不许乌鸦嘴说些丧气话。冬天的时候,他穿一身白站在雪地里,我总逗他说人高马大的还整一身儿保护色干啥。
      他出门一定是戴得特别齐全,帽子、手套、围巾,一个都不少。而我每次都热血沸腾地冲下楼,往雪地里一站立马儿凉快。他就用围巾把我包的只露个眼睛,手套我们一人戴一支,我把另一支手插在他口袋里,他的手又大又暖。
      因为我们恋爱了,是早恋,我十六,他十七。
      记得当时他向我表白时让我搞砸而变得很壮烈。
      那天他到我家,我看他和被定了身一样站在门口目光呆滞的就问他:“你喝啦?”
      他点点头,问我:“颀颀呀!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我若无其事的边走边说:“愿意。”
      “那永远在一起呢?”
      我坐在沙发上美滋滋的说:“当然!要不咱也歃血为盟,说一些肝胆相照的话,譬如: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啥的?”
      他站在门口一直没动,突然开口说:“那你做我女朋友吧!咱以后结了婚才能永远在一起,要不你跟了别人,整天和我在一块儿,下半生就在战争中过日子了,他不把我废了呀。”
      我问他这是他的理由吗,他说如果不成那他说第二个,他一直看着我眼睛也不眨一下,我爱你三个字说的特慷慨激昂。
      我听完立马儿急了,说:“战城!你喝高了别跟这儿耍酒疯,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先废了你!”
      说完我一手脱下脚上穿的木屐,一手拿起茶几上的花瓶。
      他闭上眼睛又说了一遍,我两手的东西一起飞出去。
      人总是这样,纠结挣扎就会抽疯;幸福太多就会犯混。虽然霎时间的震惊、害羞和难为情让我崩溃变傻变痴呆,但天地良心。
      本来我没想打他,哪知情急之下我没扔准,花瓶正中头部。我心里一惊,还好我的花瓶是上好的骨瓷,又轻又薄,他长那么结实应该扛得住。
      于是心想好在木屐没中,还是我右手有准儿,明显的没往他身上扔。可结果更惨,那木屐扔到镜子上,碎片崩到他身上,血就从白衬衫里渗出来,从指尖往下淌。
      我吓的哇一声就哭了,飞身跨过茶几冲过去。但事后证明我只飞起半个身,因为后来我才发现,我的半条腿都撞的淤青,还刮碎了三个杯子。
      “没事儿,等会儿我给你擦地。”他笑着说,头上的血都快流到嘴角了。
      “我带你去医院吧!”我嗓子顿时就哽咽到沙哑。
      “不去了,你给我包包得了,正好给你个临床的机会。”
      我一边翻纱布,哭的手都抽筋了。
      “进来呀?你还能走吗?”我感觉他似乎命悬一线,伸手扶他。
      他顺事坐在地上,“这儿就行,别整的到处是血,跟你杀了多少人似的。”
      我跪在地上把他衬衫扣解开,血哗哗地往外流。
      我哭的差点背过气去说:“不成,我们还是上医院吧!”因为我用纱布怎么捂,血都往外涌,特别是头上。
      他一直盯着我,脸上竟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
      突然他把我一下抱住,我吓的哭的更厉害了。
      “哭什么,明儿我给你洗衣服,洗不干净给你买新的。”
      我也不知所措,跟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一样,生怕再失散了一般,像白痴似的使出了全部的力气,狠狠的抱着他哭。
      可突然他松手了,说:“颀颀,不行,你得打120,我觉得有点晕。”说完就躺地上了。
      “战城!”这两个字耗尽了我全部的真气。
      松开手我也精神崩溃体力透支,就差一点儿,也跟着晕过去。
      时间多神奇。有时你一放空,几个小时就那样过去。有时你不经意,多少岁月就那样流逝。可有时候你那样紧紧盯住它,又紧张又惊恐的催促它,它就漫长的让你的生命几乎都要止步了。
      我觉得差不多几个世纪过后,120的才来。
      我一直瘫坐在地上,直到他们把他从血泊中抬走,我扶着墙站起来,满脸是泪,满身是血地跟在后面。
      到了医院我才回过神儿来,开始打电话给磊子。
      医生从急诊室走出来时我快窒息了,走上去想问又不敢开口。
      医生先问我是怎么伤的,我说我给打的。医生又问什么打的,我说头上是花瓶,身上是被木屐cèi的镜子。
      “他死了吗?”我鼓足了全部的勇气问医生。
      “哪儿有那么容易就死了啊!”医生说他之前喝了太多酒,又流了太多血,需要输血。可当时手术室正有病人抢救,血库没血了,等血站送来得半个多小时。
      我强烈要求用我的血,大夫看了看说不行。
      我急了说:“不行也得行,他要是死了我得偿命。我俩又都是万能的O型血,怎么就不行,抽400ml都死不了。我保证我没什么恶性传染病,没乙肝也没艾滋病,可以检查。”
      就这样,他躺在床上输着我的血。
      他醒了以后,我问他:“你看这血有什么不同?”
      “没输过不清楚。”
      我挽起袖子,把粘着的止血贴揭开给他看,“这是我的血。”
      “那以后我身上流的就是你的血了?”他欣喜的笑了,头上包着纱布的样子又好笑,又傻气。
      我也笑了,“别说的好偈我是你妈似的,就这点血,几天就代谢掉了。”
      “放心吧,我绝对只代谢自己的,让这200ml永远都在我的血管里噌噌的流。”

      磊子和叶凯推开门时全愣在那。
      我说:“进来吧,他没死!”
      后来我照了镜子才知道,我当时跟恐怖片里走出来的鬼似的。
      难怪叶凯张口就问:“你俩这扮相是从哪个剧组出来的?”
      “这血可都是真的。”
      “那们是遭仇人追杀还是路上见义勇为了?”
      当时我竟然十分不长心的样子,特自豪的口气说:“是我打的。”
      叶凯拍拍我头说:“漂亮!真是好样的,原来是大义灭亲了。”

      他们俩送我回家,一路上竟也没人问我是为什么。
      到我家后,叶凯见了地上的一滩血,“凶器呢?”
      我指指那木屐和花瓶。
      磊子拿起一块抹布开始擦,叶凯站那感叹,“哎呀,白瞎了这么多血,在医院里一袋儿好几百块呢。”
      我说:“没事儿,他输的那袋是我的,我不心疼。”

      第二天我去医院看他,他躺床上一副地主、债主、资本家的剥削的嘴脸,“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你想怎么办啊?”
      “反正是你把我打残的,这好了一准是要留疤的。你必须得负责任啊,要不我告你故意伤人。”
      “那好吧,我答应了。不过我完全是怕负法律责任,这事儿算是私了。”

      出院后他流血的地方结了疤,特别是肩上的,像个对号。我小心的用手指摸了下,“不疼吗?”
      “特别疼!”他假模假样的皱起眉,“估计得养上一辈子才能好。”
      我白了他一眼,“不过你可以给NIKE当代言人了。看我设计这个对号多完美。”
      “是啊,这多完美啊。像纹身什么的也太俗气了。就你送我的,这是世界上最牛的定情标记。”
      我回头指指桌上的另一支花瓶,“那我还没有呢。要不你也给我一根木屐加一花瓶吧。”
      “你休想,我给你一下那就扯平了,我还找谁负责任呢?”
      我们就是这么开始的,听上去有点儿悬,可除了我的冲动犯混,甚至没有浪漫。
      后来某个时候小城问我,如果当时我不是失智、失手打伤了他,那我还会答应吗。
      也许不会那么快,也许我会有很多理由和借口搪塞,也许我会躲起来逃避,也许有很多也许,但是,我会的。
      我们在一起的心有多坚定,甚至认识我们的人从不相信我们会分开。我们就像党的基本路线一样不可动摇。
      我忘记不了他在我身边的每一个时刻,为我做的每一件事,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
      就像,无论我多么努力,也忘记不了分别的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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