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SH 打分:0 [2004-04-06 14:18:54] 所评章节:16 【这是一间废弃的仓库,男人的尸体被放置在水泥地面上,直过了四天才被发现,他的年龄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年轻英俊,四肢沿着关节被电锯割断,血液在被肢解的挣扎中呈现出四溅的放射状,他的手边用血液写着--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我怎么能够把你比作夏日)那行字歪歪斜斜,像是孩童漫不经心的涂鸦
1.假设死者是个具有基本常识的人,从尸体过了四天才被发现来看,死法是被诱拐至了废弃的仓库,并被凶手制服之后用电锯肢解四肢导致失血过多而死,如果那位博士对一行血字的侧写结果正确,一个妻子早亡、家境困窘、从事体力劳动的中年人要怎么在不引起路人注意的情况下诱拐被害人至偏僻的仓库 2.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我在搜索引擎上查找了一遍,这段话来自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假设那所谓的侧写正确,一个妻子早亡、家境困窘、从事体力劳动的中年人是从哪里得知的这句话,并且还愚蠢地冒着暴露自己的心理状态的危险把它留在了案发现场 3.正常人写字除非刻意,并不会出现两种风格的字母,凶手为什么要冒着暴露自己的心理状态的危险在案发现场写出两种风格唐突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