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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人的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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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满眼的黑暗,大片大片的阴沉的雾,有一只手朝我压了过来,尖利弯曲的长指甲,青筋满布的枯瘦,邪恶的力量,紧紧箍着我的脖子,呼吸很困难,我张大嘴,喊不出,胡乱的挥着双臂,想挣开这掐着我的手……
没有用……力气那么大……
“洛然……洛然……”
谁在叫我,我感觉眼眶热起来,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啊!……”
我猛坐起身,手抚上自己的脖子,没有怪手,只是长发缠在了脖子上。
但我满身是汗,心跳加速,因着这梦,极度的压抑。
那段记忆,正在慢慢的拼接完整。
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坏事。
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今天经历过的痛苦,你总有一天会笑着说出来。
我不求可以笑着说出来,我只希望,能从容的面对那段记忆,多么痛苦也好,不堪也好,如果它来了,只愿我不会慌张混乱。
第一章
“叮铃铃……叮铃铃……”
我闭着眼伸手摸了摸,在枕头下找到手机, “喂。”我看也没看来电,眼睛仍然没有睁开,心里咒搅人清梦的人都活该单身……
“洛然,今天去参加林云军的婚礼,你大约什么时间可以准备好出发,我来接你?”
电话里声音的声音低沉带有一丝暗哑,我睁开眼看看来电,“是宁少安啊,你在哪儿呢?”
“我就在你家楼下,你收拾好了就可以出门,不用急。”
“可我还没有起床,会慢一些,你先去吧,我等下自己打车走。”
“没关系,你打车也不方便,我刚好没事,我等你。”
宁少安没等我拒绝就自顾自挂了电话。
我躺床上发了一小下呆回神,也不好意思让他等太久,不得已起床洗漱。非常不理解十二点的婚礼宾客为什么八点多就要去,又不需要迎客。
刷牙的候,我迷瞪地盯着镜子里那个邋里邋遢的姑娘做个鬼脸,或许年纪大了,鬼脸做出来惊悚的很,我自嘲的笑笑,却差点咽了漱口水。
最近总是梦到从前,这不是好兆头。
有句文艺的话说,若开始思念,就意味着衰老。
我有点抓狂。
一出家门,瓢泼大雨,我依稀记得老家有个说法,下雨天娶得新娘是河东狮,一时没忍住笑了起来。
林云军这家伙脾气暴躁耐心极差,但遇到他老婆江夏,也能成细心温柔体贴家务全能的好男人,成了二十四孝男朋友,并在26岁的黄金年纪步入婚姻殿堂。
果然是一物降一物。
宁少安在车里,伏在方向盘上仿佛在小憩,看样子好像也等了好久,我举着伞小跑几步到车前敲了敲窗,他抬头看向我,隔着玻璃我没看清他的表情。
“洛然,你出来了,那我们走吧。”他摇下车窗玻璃,朝我笑笑,伸手打开副驾驶的门。
不出所料的副驾驶上有一份早餐,汉堡和豆浆。
我向他道谢,拿起汉堡默默的啃,心里哀叹,现在的男人都这么体贴温柔,显得女人很不称职啊,虽然不是我男朋友,但对我这么好,也不怕我误会了。
我一边吃一边胡思乱想,宁少安是个绅士,不会在我吃东西的时候跟我讲话引起尴尬,也只默默开车。我们俩的相处模式遵循了一句老话,在食不言。
我心里有点庆幸。
事实上早上醒来到现在我都有些恍惚,还有隐隐的惆怅。
过去……
已经这么多年,有些事依旧能牵扯我的心。
所以一时也不知道跟他聊些什么,但不开口,又显得不够意思,毕竟大早上就充当了闹钟的角色还不辞辛苦的带着早餐来接我。
无论如何我还是得表示一下领情,否则显得我多么不仗义。
“宁少安,今天怎么去这么早?”咽下最后一口我咬着豆浆的吸管扭头问他。
“是这样的,伴郎之一昨天开始闹肚子,半夜林云军就打电话给我临时拉壮丁。”宁少安扶着方向盘,正视前方,对我解释到。“我担心你去的时候不方便,这里不太好打车,所以就辛苦你起早点跟我一起走。反正我们离得这么近,顺路。”
我才注意到他今天打扮的还挺隆重,质地良好的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衣黑色领结,黑色碎发泛着柔和的光泽。
“林云军找你当伴郎,也不怕你抢了风头。”
“谢谢你的称赞。”宁少安在红绿灯间隙转头对我笑笑,表情温雅,眉目疏朗。
宁少安和林云军是我在C&T公司的同事,虽然不同部门,但由于几次协同的工作,慢慢熟悉交情逐渐好起来。
宁少安实在是个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人,温和俊朗,坦率善良,对每个人都友好有礼,是时下最流行的暖男。
当然,如果这种暖是阳光普照大地那种,也很让人惆怅。所以面对他时,我总时时提醒自己,这人本性如此,千万不要当真,认真你就输了。
这么英俊帅气的男生,不属于我,这感觉跟饿了隔着玻璃看到一大块牛排一样,看着那样子想象着味道,咽着口水,想想都觉得心塞塞的。
江夏不是本地人,在酒店出嫁,所以宁少安送我到婚宴厅后就跟着接亲团去了隔壁酒店。
我找了个角落待着,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礼台上是大幅新人相拥的照片,灿烂的笑容让洁白的婚纱熠熠生辉,无不彰显了他们的幸福甜蜜。
我想象着自己穿上婚纱的样子,却没有画面感。一时间有点怅然若失。这世上幸福有许多种,相爱相守,不离不弃,和内心深处的那个身影,偶尔想起来,会露出傻笑,笑过就会很孤单。
我坐着发了会呆,或者是打了会瞌睡,总之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宴会厅已来了许多宾客,远远看到宁少安和几个伴郎一起陪在林云军身后,浅浅的笑着,文质彬彬。
美人啊,实在是,风景如画。
江夏身着洁白的拖地婚纱,挽起的发髻上别着娇艳的花,头纱下的面孔唇红齿白,浅浅的笑着,踩上小花童为她撒下的花瓣,款步走上象征幸福的鲜花拱门,林云军捧着花等在他的幸福那头,目光灼灼手指微抖。
婚礼司仪发挥了高水平的煽情手段,在《梦中的婚礼》优美的曲调中,新娘新郎在台上真情相拥,情不自禁的流泪。
连我这个局外人都被感动的热泪盈眶,掌声和祝福声久久不绝。
在这样浪漫感人、衣香鬓影的时刻,所有的人,相干的,不相干的,都在这富丽梦幻中变得模煳起来。
“林云军,江夏,祝你们新婚快乐,事事顺遂。”新人敬酒时,我拿起一杯说着吉祥话,一饮而尽,把红包放到江夏的手里,“江夏,以后好好管家,早生贵子。”
“谢谢你洛然,也希望你早点找到你的幸福。”一对新人牵着手异口同声的对我说道,真是默契的羡煞旁人啊。
他俩相视一笑,林云军对我虚虚的抱了个拳,拉着江夏去敬下一个宾客。
宁少安看了看我,“你喝了酒没事吧?”
“没事,这喜酒必须得喝,沾沾喜气,我也早点结束单身奔向幸福生活。”
“典礼结束后你等我送你回去,别乱跑。”他眼睛亮晶晶的,笑了笑去继续陪酒了。
哼,要不是了解你,我还想着你是担心我呢,我腹诽到。
简直就是中央空调,赤道暖流暖流一样的男人,真是人民的公敌。
但至少,还能有这么一个人陪在身边,他就算是跟所有人暧昧又怎么样呢,我只是想要一点温暖罢了。就算只是一点余光照在身上,也总能抵御一些寒冷吧。
结婚是人生最大的一场赌注,因为你押上了一生的幸福。
那你呢,洛然,有这么一个人邀请你一起去赌的话,你敢么?
我是不敢的吧,我泄气的想。
我二十七年的人生经验告诉我,无欲无求不见得会快乐,但所求太多,就一定会痛苦。
赌博这种事,赢得都是庄,闲家押什么都会赔。
我揉揉额角,大约是没睡好又喝了一小杯白酒,略有些头疼。
婚礼结束后安排的节目是狂欢,我略有不适,就拒绝了他们去唱歌喝酒的提议,躲过宁少安偷偷溜出酒店,准备打车回家继续补觉。
躺床上的时候,望着天花板我有点发愣,那个仿佛还没做完的梦搅得我不能安生,我梦到了过去,那段青春的岁月。回忆里最痛苦的感受,就是放大了经历过的痛苦,忽略了有过的幸福。那张布满了痕迹的名为青春的旧唱片,咿咿呀呀的诉着荒凉岁月。
那些陪同过的人,那些共同经历过的事,交织纠缠,三不五时的提醒你,曾经愚蠢过的时光。
即使当下你在阳光下明媚,极力想埋葬那些阴暗的过往。
“嘟……嘟……”,我拿起手机拨着叶兮的电话。
这家伙现在开了个咖啡书店,白日里都在店里调戏姑娘。
“小洛啊,啥事,快说,正忙呢。”
“忙什么呢,又调戏小女生吧?”
“别把我想那么猥琐,我这是在给上帝服务。”
“你的上帝们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你也不怕折寿。”
“哪能呢,这些都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就是跟花朵们多聊聊天,增加他们对坏人的分辨能力,省得以后上当受骗。”
“得了吧,你上次惹得那个十七岁的小女生为你天天哭哭啼啼寻死觅活的,你就是个禽兽啊!”
“我说,你今儿是不是心情不好,怎么大周末不睡觉打电话追着骂我?”
果然认识二十多年的就是不同啊,几句话就被他听出了。
“那什么,”我吐出一口气,“做了个噩梦。”
他沉默了下,“你还好么,要不要我去陪你喝酒?”
“不用,我刚参加同事婚礼回来,被幸福狠狠的刺激了一番,准备睡个回笼觉,你别来了,晚上带点吃的给我就行。”
“好,你别多想,晚上想出去借酒消愁了哥哥陪你。”
“行了,忙你的吧。”
其实,我无愁可消。
不过是一段往事,人生这么长,所有当下在未来都是往事,若每件曾经经历的都自觉地拿出来晾晒晾晒,翻来覆去的折腾,那我觉得我肯定活不到七十岁。
人啊,都要往前看。
前路才是主宰和方向。
我在情绪低落的时候,喜欢看各种鸡汤,灌得自己满满正能量。
这样子就能证明,我还是豪迈开朗,豁达向上。
晚上跟叶兮去了“碧水谣”,我一度觉得这老板一定是个身着长衫手执折扇有魏晋名士之风的儒商,才把酒吧的名字起的这么有趣,也装修的颇有格调,檀木桌椅,复古酒杯,各种镂空花纹的雕饰,印着诗词歌赋的仕女海报。
某次店庆老板登台讲话时,在我翘首以盼下走到台上的是一个大腹便便带着大金链子的中年大叔,让我顿时哭笑不得。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
“碧水谣”是个好地方,比其他pub来的安静,也更舒心。虽然是酒吧,却并不喧闹,音乐风格多变,但大部分是韵律连绵缱绻的纯乐,悠远绵长,缠绵悱恻,入了耳总是能静心感动,舒缓心境。何况还有貌美的男女服务生,帅气的调酒师,总能让人流连忘返。
“今天书店新来的兼职是大三的学生,是你的小师弟,听说你是学姐,非让我下次带你去店里认识,现在的小孩子真是热情。”
叶兮端起酒杯小抿一口,这喝法虽然有点娘,但这家伙酒量太差,极其有自知之明,但凡我心情不爽出来喝酒他都不敢喝多,怕我不送他回家,真让他露宿街头。
“ 那可不,如今的小盆友们,把我们这些都拍死在了沙滩上。”我跟他讲办公室新去的刚毕业的小女生,嘴巴甜的我都恨不得所有事情都帮她做了,就为了听她软绵绵的叫我姐姐。
叶兮听着我话里的哀怨大笑不止。
一杯酒下肚,加了冰块的Carlsberg爽口的让我直打哆嗦,人也清醒不少。
“叶子,你看,转眼间,我们都三十了……”
“大姐,您能不逗么?离三十还有五年零三个月,”
叶兮对我这个说法极为不满,立刻打断了我,急的翘起了兰花指,我大笑,这家伙真是越来越雌雄莫辩了。
“四舍五入也差不多了。”
“那你怎么不舍了呢,直接入了是几个意思?”
“我正悲春伤秋呢,你在打岔我揍你了!” 我恶狠狠的挥了挥拳头,威胁他。他后退一点距离,出了我暴力可及的范围,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我说你一个大老爷们,这么在意年纪做什么?我都还没纠结呢!”
我调整下情绪,继续四十五度哀伤。
“今天参加婚礼没忍住哭了,”我拉起他的袖子擦擦不存在的眼泪,“你说说我现在是不是年纪大了,怎么这么容易感动。”
“不是年纪大了,是你泪点低。你哪次参加婚礼不哭?”叶兮鄙视的朝我扔过来一张纸巾。
“我妈最近着急上火的很,非要让我赶紧嫁出去,你说上学的时候她天天防着我怕我早恋,现在这火上的真不能让人理解。”我咽下一口酒,“昨天打电话说,我今年再找不到对象就包办婚姻把我直接嫁了,”我做忧伤状,捂着胸口哀凄凄的看着他。
“她看上你了。”
扔出这句话,我默默的后退一点。
“噗!……”
果不其然,这家伙嘴里含着的半口酒朝我喷了出来。
还好丫酒量不行,喝得不多,真是可惜桌上的这沓印着蝶恋花的纸巾啊!
“不是吧?”他苦哈哈的看着我,“我近两年也没咋去你家晃荡啊,你妈咋还对我念念不忘呢?”
“嘿,小子哎,你斟酌一下用词,让你不好好读书,”我一脚踢到他腿上,“这不我身边男性资源太少,我妈没得挑。”
“那也不行啊,我跟你在一起,那是□□啊。”他一脸紧张,我对这货的用词再次表示了自己的态度,他腿上又一个脚印。
“乱你妹!你书店开了这么久,好歹自己多读几本啊,你丫再胡说八道,我就废了你!”
他嘿嘿一笑,满不在乎的朝我靠近一点,搭着我的肩膀,“还是说,你啥时候对哥哥产生了不可描述的情感?”
我不废话直接按倒他动手,“嗷……我错了,十三郎……”。
我一听他这么叫我,恼羞成怒,下手愈发的重。
这家伙真是知道怎么往痛处戳,我要跟他在一起,除非我是自虐狂。
十三郎……
我中学的时候喜欢古龙,他所有小说任务里我最喜欢萧十一郎,那时候流行起外号,我觉得十二不顺,就给自己起名十三郎,就这样被他取笑了十几年。
真是人生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