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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间砂 ...

  •   一阵携裹着玉兰花香的寒凉空气忽然破窗而入,白绢宫灯不胜娇弱应声熄灭。榻上夜读的贵公子尚不及回神,便觉得颈间一痕刺骨的幽凉,身旁不知何时多出一个白衣的蒙面女子,微微倾身压制着自己,一双清亮的眸子像极了某种幼兽,而抵在自己颈子上的大约应该是把匕首吧。
      “放聪明点,配合的话事了饶你一命,不然——”女子说着威胁似的压了压刀刃。
      窗外忽然晃动着一团团橙红色,一阵急促整齐的脚步声过后响起了敲门声:“六公子,六公子!”
      “深更半夜这样喧哗,所为何事啊?”十分配合的某公子用一种含着沙哑疑惑和不胜其恼的轻怒语气提出质问。正当他为自己的急智沾沾自喜时,忽然又微不可察地发出一声轻吟,锋利得可吹毛断发的匕首脱离掌控,在贵族细嫩的颈子上拖曳出极细的红线,肯定出血了,一定出血了,竟然是个连刀都拿不稳的菜鸟刺客吗?!
      “喂,对不起啊,我手麻了,没伤到你吧?”玉燕子狠狠地羞愧了一把,在黑暗中摸到匕首,默默地把无刃的那侧搁在某人脖子上。
      “六公子,是这样的。府里闯进一个小偷,未免伤及您,请容许我们进去搜查一番。”
      “小偷而已,何必大费周章。我堂堂桓王府还供不起几个小偷?多事,多事!趁早离开,扰我清梦你们担得起吗?”
      “可是,此小偷武艺高强,刁钻狡猾,奴才担心六公子您——”
      “想我体弱多病,才高命薄,承蒙父王怜爱苟活至今,你们你们,深夜盘问扰我休养,当真不把我的命放在眼里,不把父王放在眼里不是?!识相的快滚!”说完并十分像样地疾咳几声。
      门外众人抖抖索索一阵,惶恐道;“奴才该死!奴才该死!公子请小心身体,好生休养。奴才这就撤!”
      门外终于清静下来,玉燕子却有些撑不住了,今日出门之前该看看黄历的,不然也不会在执行任务时被小人暗算,更不会被追得无路可逃落得挟质求生的下场。
      “喂,看你表现不错,给你个机会,帮姑奶奶我拔毒!”伤口火灼一般,若不是她能吃苦的很,估计早就扛不住了。
      “咦,你中毒了?早知道就不被你威胁得惨兮兮的了。”某公子从榻上爬起来松松束了发,重新点起灯。
      暖黄的灯光下,彼此一照面都有些心惊。那六公子没有想象中纨绔子弟标志性的猥琐眉眼,也没有养尊处优惯出的一身肥肉,反倒是身姿颀秀,眉目温润,长了一副天人之姿。玉燕子一身素白劲装勾勒出修长窈窕的身形,虽白纱覆面,那一双流光溢彩的美目已含了七分的美好风情。俊男美女的邂逅必然是要引出一番旖旎故事的,话本里的故事多半是虚拟的戏,然而人生往往如戏。英俊的男子和美丽的女子向来有这样的直觉。
      雪白的肩头横亘着已经发黑的伤口,像一条短粗的蜈蚣趴在那儿,乍看有点恶心。
      “呀呀,你去找个杯子来,再拿团纸,我教你!”虽然气虚得不行,却还是努力逼出几分威慑。
      李慕瑾扫了一眼,眉头轻蹙。只说一声,不要乱动。就俯下身去。
      “喂!你——”玉燕子觉得两片微凉的唇落在肩膀上,吮吸,剜肉一般疼。“嘶——”她紧紧揪着男子胸前的衣服,桑蚕丝的料子,滑溜溜的捏不住,她被心底陌生的焦躁情绪逼出一身汗。心很空,悬在透窗而来的月光里,像一只在烟雨里迷路的燕子,莽撞地飞来飞去,却发现到处都不是适合的落脚处。
      直到吐在墨玉砖上的血开始呈现正常的鲜红,男子浑不在意地拿衣袖擦擦嘴,给自己倒了一杯清茶。玉燕子才从方才的迷乱中清醒过来,立马拉紧衣领往他面前啐了一口:“登徒子!”
      男子扶额叹息:“看来我这好人白做了。连救姑娘两命却换来这样的名号。若是不做些什么还真对不住‘登徒子’这三个字啊!”说着薄唇浮起一个轻佻的笑容,袍角一撩作势扑过来,玉燕子低咒一声侧身避过,一把拿住他肩膀,把个贵公子推到榻上去,拿被子将他蒙个严实。事毕,如来时一样破窗而去。窗外的玉兰树簌簌一晃,摇出些细碎的芬芳。玉燕子竟有片刻的痴愣,她甩了甩头:一定是余毒未清。
      再次相见是在三日后。月黑风高夜,鸡鸣狗盗时。重整旗鼓的玉燕子十分顺利地进入了李慕瑾的园子,据说这个名唤“玉兰香”的小气园子是全王府甚或全朝廷的智囊基地,只因那六世子是个冠绝天下的神童。玉燕子撇撇嘴一个鱼跃翻进屋去,白色纱幔像起伏的波浪,暖黄的烛光把一个正沐浴的人影打在上面,哗哗的水声听得玉燕子有些面红耳热。她鬼使神差地跃上横梁,像一只猫儿似的贴在上面。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浴桶里光裸的身子,她身边熟悉的青年男性数来数去就只有蔺如风了,可那厮扭捏得很,十五岁以后就再也不在她面前露一点肉。墨发如同水藻铺展在水面上,他自水中站起,晶亮的水珠包裹着结实白皙的肌体,一把沈腰婉约魅惑,她看呆了去没捕捉到男子凤眸里掠过的狡黠笑意,一团湿淋淋的布巾飞将而来,美色误国,玉燕子躲闪不及竟从梁上摔下来。优雅沐浴的贵公子眸中掠过一分玩味一分讥诮并一分莫名的喜悦。他启唇,声音似春风拂面:“梁上佳人为何而来?”
      “为取五曜珠。”她这是下战书的意思,譬如楚香帅盗取九龙杯,说三更来取,三更一到那杯子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这是一份自信更是一种本事。
      “哦?”男子不怒反笑,撩开一缕墨发,左侧精致的一弯锁骨,堪堪嵌着颗桂圆大小的珠子,光华厚润的深碧色,流转之间尽是不可方物的魅惑。
      “这”玉燕子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幅人间绝景,“这叫我怎么取?!”
      男子大喇喇地开始穿衣服,贼胆不够大的小女子忙别过头去。依旧的白色深衣,被他穿出几分飘逸出尘的仙气来。
      “这里头有些因由,我浅浅地讲,你若想听便乖乖听着,不然直接拿刀子剜走便是。”
      顿了顿他说:“不过,我会死。胎里带毒,体质阴寒。御医断我活不过二十岁。不过偶然得到这五曜珠,你也知道的,生死人肉白骨。拖个三五年不成问题,你若要珠子,三年之后来取。”
      “我凭什么信你?”
      他嗤笑一声,并不回答。自顾自走到书案前,开始批阅一沓厚厚的公文。
      玉燕子心里捉急得很,第一次遇到这么棘手的任务。她自入行起从没沾过人命,但摘星门的任务是死任务,失手的代价不可估量。何况这个任务是门主亲自传达。她想到那个只踏足过一次的地牢,真正的人间炼狱!
      她脸色煞白着把匕首搁在李慕瑾颈上,男子偏了偏脑袋瞪她一眼:“又来这一套?”
      却看到女子泫然欲泣的表情,苦巴巴地埋怨着:“完不成任务我也会死的,而且会很惨很惨。我们的门规有多恐怖你都不知道。”
      李慕瑾用手指拨开寒光熠熠的刀片,深深看她道:“摘星门有多恐怖我不知道,但厉害的是他们竟然培养出你这样笨到家的弟子,实乃朝廷一大幸事。”
      她自然知道男子是在调侃她,她天资聪颖晋升之路一直顺遂,所以保留了任性天真的本性。这样的性格一遇到挫折就显露无遗。
      她赌气像一只炸毛的兔子:“别以为我不敢剜走珠子,我跟你并无交情,你的死活本与我无关。我干嘛要为了保全你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刀刃带起一阵罡风,男子一缕青丝无声落入她的掌心。她撇了撇嘴角,这回十分嚣张地破门而出。
      她打定了主意去跟师父说,跟门主说,这个任务她死活是完不成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那一缕柔软的长发轻轻在鼻端摇曳,清苦的药香就慢慢渗进心里去。她动了心,不知是因为月光太美丽还是人生太寂寞。
      “李慕瑾。”无意识地唤出这个名字,她睁开眼睛。
      阳光猝不及防地汹涌起来,她微微抬手遮蔽,身体却被箍紧纳入一个人宽厚温热的怀里。“李慕瑾?”她迷糊地问,身体却在一瞬间清醒过来,她绷直脊背推拒那人,“蔺如风,放开我。”
      黑衣男子果然就听话地松开手,他对她向来没办法不是吗,逼自己成熟逼自己强大,为的就是能永远站在她身后护她一生顺遂。然而或许真的,在感情里并没有先来后到之分。他望着空荡荡的臂弯呆愣片刻,燕子的心一早就交付给那人,连着身体也不容许温暖别人的怀抱。女子跳下床跌跌撞撞跑向门,长发的黑衣衫的白一如故事里凄惶的丽影,一闪而过并且不再回来,徒留人相思断肠。
      玉燕子凭记忆走过空荡荡的长廊,檐上的风铃一路叮咚仿佛敲打着人或深或浅的心事。她循着那股似有若无的清苦药香,推开长廊尽头的一扇门。“李慕瑾。”她低声惊喜地呼唤着,榻上的人兀自深眠,纤长浓密的睫毛在苍白的面上投下扇形的阴影,未曾丝毫颤动,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今夜子时醒,若你能等得,便在这照顾着吧。”她扭头看到一张清丽的脸,眉色浅淡,一双眼睛古井无波,连声音都如月下幽泉一般清冷低回。她起身抱拳:“原来是夏谷主,这几日谷主为李慕瑾的伤劳心劳力,玉燕子感激不尽。”不愧是狂放恣肆的玉燕子,明明是自己为了心上人忽视了早在房里的谷主大人,这会儿仍脸不红心不跳地正经寒暄。
      “医者本分而已。”女子淡淡地回了一句,转身欲走。
      “请问,李慕瑾的伤是否已无大碍?要多久才能下床走动活动自如?”
      “姑娘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梦蝶,无晴事多无暇,恕不奉陪。”说着浅紫色的衣边一荡,人已走远。
      喜怒不形于色,性情乖戾无常,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的夏谷主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但是要比深不可测,功力最深厚的莫过于榻上躺着的那只老狐狸了。拿干净的布蘸温水,轻轻在他干燥的唇上沾了沾,直到那优美的一抹泛出浅浅的粉色。他惯用温柔浅笑迷惑世人,一张口能吐出华美文章治国良方,能说出气死人不偿命的惊世骇俗之语,当然也有花前月下浅尝辄止的旖旎柔情。她玉燕子自认潇洒快意,却是在既定规则的夹缝里因无知而生出无畏,江湖的水有多深谁也不知道,它能捧红一票的豪杰侠客也能将你抹杀到尸骨无存,玉燕子的自由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极易崩塌的纸老虎。深谙这一切的不止李慕瑾,还有蔺如风。
      玉燕子去取一碗药。她看到那个黑色的背影,脊背挺直,仿佛坐了很久在等一个人。
      “风哥,你在等我?”
      男子长年面瘫的脸上十分稀有地露出一丝可称之为窘迫的表情:“今早的事是我不对,你别放在心上。”
      “什么事?我早就忘了。”说完“哈哈”笑两声并十分豪气地拍了拍男子的肩膀,“这么多年来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蔺如风释然地扯了扯唇角,说道:“他此次伤势甚重,你好生照料着,别粗心大意耍小脾气了。若有什么需要帮忙,尽管找我。”
      玉燕子粲然一笑道:“知道了。怎地如此啰嗦。”
      她不擅长从人细微的表情变化里读取信息,更何况是蔺如风这样深沉内敛的人。也许是李慕瑾的所有都太过完美,完美到让她错以为自己深爱的这个男人是不会失败的,甚至可以胜过命运。
      推门而入,她看到那个素白的身影临窗独立,皎洁的月华倾洒在长发衣袂之上,似乎散发出清冷的微光,有种若即若离的遥远感。她无端心慌,把药搁在桌上,取了外衫披在男子肩上轻轻环抱。李慕瑾转过身凝视着她目光温柔如水:“阿玉,你瘦了。”
      她又惊喜又委屈轻捶他胸口嗔道:“整天照顾你为你担惊受怕能不瘦吗?你,你什么时候醒的?”
      “想你,于是便醒来见你。”他用指腹轻轻拭去女子颊上的泪,然后放入口中,感受那股咸涩的甜蜜,然而似乎有什么像掠过湖面的鹤影,倏忽就消失不见,仿佛是什么极重要的事,扯得心脏一阵抽痛。
      ——他启唇,声音似春风拂面:“你为何而来?”
      ——“为取五曜珠。”
      “五曜珠?”男子喃喃自语,眸中一片空茫。
      “五曜珠?”玉燕子仿佛想起什么似的,猴急地解开他腰带,剥下肩头的衣物,左边锁骨,那原本镶嵌着五曜珠的地方赫然一片朱红,珠子不在了!他却还活着!那么他能活多久?
      空谷幽兰夏无晴。紫衣女子在碧绿的亭子里拥炉煮药,软烟罗的质料纷飞舞动,欲衬得整个人沉静得宛若年月久远的仕女像。
      “坐吧。”她眼也不抬,素手利落地往砂罐投入各种样子和气味都不甚可爱的药草。
      “堂堂谷主何须亲自煮药,交给弟子不是更好”
      她拿一柄蒲扇轻轻催着炉火,“吃到自己嘴里的药还是亲力亲为更合适。”
      “什么?给自己的药?你——”玉燕子吃了一惊,细观她容颜,果真透出病气缠绵的灰白颜色。
      女子仿佛不甚在意笑道:“胎里带的寒毒罢了,只要不出谷倒也能活到三十。”
      玉燕子心中一阵唏嘘,忽然想到李慕瑾也是胎里带毒,幸有五曜珠的灵气压毒续命,可如今五曜珠不在,他虽然一切如常却叫人心中不安。不由得问出:“那李慕瑾呢,他现在到底是什么状态?没有五曜珠他最多还能活多久?”
      “那人叫我不要说,自己却也没说出口呢。”她竟是淡淡地笑了,灰色的眸中弥漫薄雾恍若悲悯,“三虫三花的毒性你是知道的,更何况在这之前他的身体本就弱于常人,毒性轻易就可入脑。我倾尽所学却也无法扭转。”
      “三虫三花?他何曾中毒我怎地不知?难道他受的不止外伤?毒性入脑又会怎样?”玉燕子觉得一个个可怕的疑问在脑中爆开,仿佛一条河流本该流向平阔却急转直下坠入险峻沟壑。
      “你也知道,以他本来的身体状况纵然有宝珠护佑也不过长活个三年五载,如今剧毒侵害所余性命不过三月。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他会渐渐失去记忆,智力,自理能力,直至最后呼吸衰竭而死。至于五曜珠,在他进谷的那天就已经是一堆痱粉了。我如此说,你可明白?”
      胸中有什么重重地沉下去,一股咸腥涌到喉头被她硬生生咽下。“也就是说,他只有三个月可活了对吗?”
      夏无晴朝她深深施了一礼道:“身为医者,我很抱歉。”
      “这本不是谁的过错,怪就怪那摘星门手段太过阴毒,不过落到风哥手里想来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仇恨了结,各自点数得失,我确是赚了呢。”玉燕子淡淡一笑,眉梢眼角染上些许甜蜜的凄楚。
      “此话怎讲?”
      玉燕子伸出手任湿润的谷风在指尖来去:“世人只知侠客潇洒快意,怎知一代摘星门弟子只出一个玉燕子一个蔺如风,而这选拔的过程又是怎样严酷残忍。我们活着,弱肉强食物竞天殉。李慕瑾身为天潢贵胄,却深谙此间道理。他爱我,并不像占有某个艳丽的女子,欣赏某件珍贵的瓷器,他爱我,是与我灵魂的惺惺相惜,是救我于残忍的规则将真正温暖的自由拱手于我。我玉燕子一生得到如此的爱惜,又有何求。”
      一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夏无晴看着她,眉目生动,便如人世间种种长相厮守久别重逢的喜乐。他曾握着她的手许诺一场锦绣花嫁,送离人钗分两股,一块罗帕临行密密缝。那块绣了鸳鸯戏水的绣帕是否仍静静躺在箱底,守候着一个热烈英武的笑容归来?
      “三年又如何,三月又何妨,他活一天我便爱他一天,如此而已。”
      江湖传闻,那个号称“天下第一公子”的桓王世子李慕瑾率三百暗卫与大盗蔺如风里应外合一夜倾覆摘星门,虽缘起于女子,却也拔除了近几十年来武林最大的毒瘤。新任门主蔺如风一改旧制,洗清门风,广纳精英,摘星门百废待兴。
      蔺如风极力邀他们去眉山同住,玉燕子知他一片好意,只道心领。
      “蔺兄创业未半,正是多事之秋,理应大刀阔斧成就事业。就不必为我与阿玉操劳过多,不然身为男人,我的脸面往何处摆?”白衣磊落,李慕瑾走来笑着揽住玉燕子的肩。
      女子面上一红借故去收拾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他们都是随性的人,不喜欢冗重的行装,一只燕子一只狐狸有了对方便什么都不缺。她坐在廊下的木栏上,看着两个大男人你来我往地寒暄,发现连风哥这样端方持重的人面对不着调的李慕瑾都毫无招架之力,不由得摇头轻笑。
      “玉姑娘。”闻得一声轻唤,玉燕子扭头看到夏无晴屏退侍女袅袅行来。
      “夏谷主。”玉燕子笑着迎上去,只见她面色愈加苍白,唇上也没了血色,仿佛一夕之间病重不少,关切道,“你怎么了,气色这样差?”
      夏无晴但笑不语,把一只素色香囊塞在她手里,红绿可爱的鸳鸯戏水,不见针法如何精巧,只是针脚细密一份份相思匀净地铺展开来令人会心。“这?”
      “一个小小的托付罢了。你行走江湖可曾听说过洛清秋?”
      “‘惊鸿一剑’洛清秋自是如雷贯耳。不过,他已经在一年前去世了。莫非他与谷主有什么渊源?”
      “玉姑娘为人爽直,我也就如实相告。他是我行医生涯唯一爱上的一名病人,也曾在谷中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无奈他家仇未报,曾对我说待他大仇得报便来谷中娶我,如今看来是等不到了。我背负师命不得擅自离谷,便做了此信物,托你带到他坟边埋了。两年之后我大限一到,便可以真正去做他的新娘。”女子说着这样伤感的故事,脸上却始终挂着恬淡的笑容,仿佛不久就可以与爱人相聚。爱情有的时候像酒,保存的时间久了沉淀了冲动和青涩,酒的香气,口感和回味都会趋于完美。
      玉燕子把香囊珍而重之地放好,“我定将香囊带到洛大侠墓前,不负谷主所托。”
      “如此就多谢玉姑娘了。今日一别或许此生无缘再见,玉姑娘珍重。”
      “珍重。”玉燕子拱手抱拳。此时应景地下着一场小雨,和着离别的气氛让人胸中郁着一股酸楚。忽然手被握在一方温热的掌心,她听到上方男子清泉般温厚的声音:“我的阿玉何时也学会苦着一张脸感叹人生了?”
      玉燕子将头倚在他肩上,嗅着男子身上清苦的药香,觉得心中一片安宁,“那句说生啊死啊的诗我忘了,你教我念一遍。”
      李慕瑾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朗声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李慕瑾,我想和你一起到老。”她抱着男子的颈一字一字誓言般念着。
      良久,听到头顶上男子沙哑的一句:“我也是。”
      一行冰凉泪水划过脸颊沾湿衣袖。情不知所起,只知一往而深。
      命运像是从指间流失的沙粒,每一秒都觉得快要来不及。他会渐渐忘记她。从她眯着眼睛的狡黠笑颜,她爱窝在他草药清苦气息的怀里,她会在吃饭时把不喜欢的豆子全都挑出来给他,一些琐碎的温存,一些玩笑般的誓言,就像拂过他皎洁眉眼的阳光,缓慢而不可抵挡地向着黑暗的归宿滑去。他会完全忘记她,简单而残忍。
      “李慕瑾,吃饭了。”好笑地拿掉他蒙在脸上的书本,露出一张清风朗月般的脸,男子睫毛颤了颤一双黑曜石般的眸子缓缓定格,眼神有些陌生和迟疑。
      玉燕子捏了捏他的脸笑着说:“又把娘子忘掉了吗?记住我是阿玉,是你李慕瑾的娘子。下次再装不认识我我会很生气很生气的!”
      “阿玉?”男子用手抚摸着她的脸,感觉着那份被梦境吞噬的柔软情绪。为什么在每天重复的温习过后还是会忘记,就像步步紧逼的车轮无情地碾压着曾属于每一个昨天的记忆。岁月日深,苦难愈重。
      “李兄,燕子。”一把清冷浑厚的男声忽然自院子里传来。
      “风哥。”玉燕子跟再一次适应李慕瑾身份的某人介绍说,“这是蔺如风,我的师兄。”
      “师兄。”他跟着喊了一声,却是把自己的辈分随了玉燕子。在这之前他向来一副看不惯蔺如风的样子,满满的架势唤人家“蔺兄”,如今忘却前尘,竟是连性情都变了吗?
      蔺如风怔愣片刻面上掠过一丝了然,看向玉燕子眼里多了几分心疼几分无奈。
      玉燕子宽慰地朝他笑了笑;“他改掉以前那种狂妄自大讨人厌的性子不也是件好事吗?”
      手却被狠狠地捏了捏,只见李慕瑾一脸负气状:“本相公何时狂妄自大惹人生厌了?我怎地不记得?”
      女子噗嗤一笑,反掐了他一把道:“你现在就挺讨厌的。”
      “好,我讨人厌是吧,我这就去把饭菜都吃完,不给你这个讨人喜欢的留一片菜叶叶。”说罢拂袖而去。
      蔺如风不由得轻笑:“你也一副小孩性子,跟他倒是合得来。”
      “我不跟他一般见识就是了。风哥这回来有什么事吗?”
      “倒是有一桩,不过我不知其中关节,想来是你的一番机缘。那‘拈花堂七夜叉’之一的红蛛你可认得?”
      “算不上熟识。当初拈花堂派杀手刺杀我,她便是其中之一。我蒙她不杀之恩,答应了她一件事而已。”
      蔺如风从袖中掏出一个小巧的信封递过来说:“昨日青州的弟兄发现了她的尸首,这是遗物之一。”
      “她死了?”女子接过信封看着上头的“玉燕子亲启”几个大字,“怎么死的?”
      “其实这也是我觉得蹊跷的地方。以她的武功绝无可能被对手从正面攻破,而她却是被一把匕首穿胸而过失血过多而死。看上去更像自杀。”
      “自杀?”
      她忽然想到那一日,那个拥有一双悲伤眼睛的红衣杀手。“我不杀你,是为了让你为我做件事。若有一天我死了,希望你能替我收尸。”
      玉燕子觉得奇怪,但仍重重点了点头道:“若我能活得比你久一定为你料理好身后事。”
      女子将那把出鞘必见血的飞花刃收入腰间,竟是唇角微扬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来。红衣翻飞,恍如昨日。
      难道她一早便知道自己会死,还是这场死亡是她预谋已久自导自演的戏剧?
      “风哥,我想我必须去趟青州了。”
      洛阳到青州一千五百里,快马加鞭也要堪堪三日。等打听红蛛尸身的下落时才发现,她已经被当地的一个大善人敛埋了。然而无论如何玉燕子是要去看一看这位老朋友的。
      江湖人死了自然是江湖人的敛埋方法。在一个芳草萋萋的半坡上,上有青山下有活水,风拂过墓碑上经年的尘埃,阳光,鸟语,花香,也是自由美妙的所在。玉燕子行到溪边却停住了,她看到那座新坟的前面站着一个人,一个男人,书生意气的青衫,正拿一壶酒与墓中人对饮。
      沉思良久,她忽然笑了,觉得世事真如白云苍狗变幻无常,有些你以为永远不会发生的往往是事情的真相。
      墓中人不知道,在她走了一年之后,本该与新娶娇妻和和美美的青州知府独子孟粱,却拿一把鱼肠剑直直刺入心脏,滴血未流,静悄悄地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当然,那是他们的一段爱恨情仇,尽管让江湖的风流传去吧。玉燕子的一颗心已经装不下太多他人的生离死别,就尽量简单,单纯得像一颗水晶,像那个人脸上一个无暇的笑容。
      “阿瑾,不许往外泼水,你看你把阿玉的衣服都弄湿了!”她佯装生气,把布巾往浴桶里一甩。
      先前还欢快折腾的某人立马安静了,俊美的面孔上浮现一丝委屈又羞愧的孩子气:“阿玉不气,阿瑾乖乖!”乌黑的眸子宝石一样盈盈发亮,就那么看着你时显得温柔无辜。谁舍得生他的气呢。
      玉燕子仔细擦拭他每一寸肌肤,从手臂到肩膀一个个“玉”字蜿蜒蔓延,仿佛通往他心灵深处的神秘图腾,然而那扇门背后的世界坍塌已久无迹可寻。她用手指抚摸那些结痂后丑陋的凸起,轻声问:“阿瑾,疼不疼?”
      “不疼啊,就是有点痒。”如此稚气地回答。她心中一痛,不知道曾经那些无眠的夜晚他怀着怎样的心情刻下这个名字,利刃划过肌肤,把相思种在破裂的血肉里,只为了铭记铭记。又是何苦?何苦与身体的机能去做无谓的抗争,到如今留下一堆毫无意义的疤痕在讽刺什么。
      “阿瑾,这些字是不是很丑?”
      “很漂亮啊,我认得这个字——‘玉’,阿玉,阿玉长在这里,永远不会离开阿瑾。”
      仿佛有炙热的触感从指尖一路传到心头,仿佛只那么一撩拨,封存的悲伤就会燎原而来。她连忙忍住泪,将喉咙里堵着的酸涩生生咽下去。因为她哭的话,他会哭得更伤心。
      李慕瑾的生命已经到了最脆弱的阶段,随时可能在睡梦里窒息而死。每一夜她都努力撑开眼睛看看他,是否还活着。中元节。百鬼夜行。她睡得深沉恬静,弓着身子缩成一团看着有点可怜。月光正好,给周围的一切覆上纱面,时间泛旧恍如梦境。男子自榻上披衣而起,一双墨瞳清亮如水,望着席地而眠的女子满是柔情和怜惜。“这样不爱惜自己叫我如何放心得下。”呢喃般地嗔怪着,将女子抱上床去。她睡眠极轻,一点响动就聒得她半醒。“李慕瑾。”她叫他,用一种迷糊的糯糯的语音。眼睛隔着一层湿润的雾气,像闪烁的星子,她的嘴唇温热真实恰如一朵花的绽放,一片月色流泻,一触即发,他俯身毫不犹豫地撷取那两片嫣红。月光,微醺的气氛,多像一场缱绻的春梦。老天垂怜,这梦太过美丽。玉燕子闭上眼睛感觉颊上凉湿一片。他的气息,他的温度,他的质感,仍是彼此深爱着的那时候,仿佛此后一切波折都不曾经历。他是宗室的公子,她是浪迹天涯的偷儿,如戏文里云淡风轻的描写,便这样轻巧地相爱着。
      当万顷日光到达人间的时候,所有被忘川隔绝的前生都殊途同归。他离开了,如日初离去的幽魂,不带走一丝一毫亦未留下只言片语。如此狠心绝情。玉燕子看着空荡荡的床榻,一些褶皱留在那里,她不敢碰怕弄坏。她就缩在墙角呆呆坐了不知几个日夜,七月流火,可墙壁冰冷刺骨。某日流星自窗边划过,须臾的璀璨,如他耀眼的白衣自闯入她心里便再没离开过。他不爱了,她还在爱便足够;他离开了,她去寻找就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十丈软红里,不是没有奔波过。
      她想起不久之前,摘星门黑暗血腥的地牢里。她因任务失败而被绑在架子上,接受刑法——挑断手筋脚筋,沦为废人一个。那些狠毒远远超出朝廷酷吏的行刑者,眼睛里放出野兽一样嗜血的光芒。她忽然有点后悔,后悔没能勇敢一些,告诉他那一份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意。或许此后变得丑陋不堪,她更是连见他一面都不敢奢求。闭上眼睛,一滴清泪划过,滴落在沸腾的血泊里。一抹纯白就在那个瞬间从天而降,像戏文里最令人憧憬的情节。可是,你真是最狼狈的英雄,为什么别人英雄救美之后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却要面对分离?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却把自己化成孤勇的兵卒,只为用微薄的武力把她从危险边缘拖回来。他鲜血淋漓地倒下去的场景常常出现在她的午夜梦回。
      “大傻瓜!”她搂着男子几近破碎的身体大哭。
      他只云淡风轻地笑说:“算不算英雄救美?”仿佛用尽一生的温柔。
      可是,你真是最狼狈的英雄,为什么别人英雄救美之后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却要面对分离?
      洛阳,北邙山。人常说,生在苏杭,葬在北邙。每一步都埋着一位王侯将相的遗骨。徘徊之间她的目光掠过一块白石墓碑,日久无人扫,杂草丛生,上头的字却清晰可见——“洛清秋之墓”。故人托付的香囊仍幽幽地吐着芬芳,是历久弥香的恋恋风尘。她捧起一抔黄土,掩埋那个幽雅女子浩瀚的相思。
      这些年来,尘归尘,土归土,流浪的流浪,厮守的厮守。她始终没有找到李慕瑾。这样也好,听着江湖上关于他瑰丽而陈旧的传奇,一个人爱过漫长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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