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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五年后 ...

  •   五年后
      五年来临川和西戎虽大小纷争不断,却是没再丢过半分疆土。都城士族子弟多传言,郡主这几年越发冷血残酷,那些曾道边塞供事官员皆道郡主杀人不眨眼,经常见她满身血迹从战场归来,让人瞧着害怕。
      而这次齐宁修奉命护送粮草,一路兼程,到达易城时已是深夜。城外鼓角声声,烽火映衬下的易城宛若白昼。敌军夜袭,戚小郡主出城迎战。他们一等人,被安排在府衙的客舍休息,齐宁修却是辗转反侧,于是起身出了府衙,街道上倒是灯火通明,夜值的戍卒有序不紊的在城中巡逻。让齐宁修意外的是这夜巡的人中不光有身着甲胄的士兵,还有些普通百姓打扮的壮年,身上穿的不过是些平常的粗布衣裳,手中拿到也尽是些木棒,铁杵之类的生活用具。城门边上搭着一排粥棚,几位老妪正忙碌着,偶有夜巡队伍经过,便会招呼众人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粥。
      “这位大人,夜深露重您也坐下歇歇,喝些粥吧!”老妪一头白发整整齐齐梳在脑后,上面蒙着一方蓝巾,身上穿的裙褥虽然打着补丁,但却浆洗的十分干净。袖口用白布紧紧缠着,腰里系着灰色的围裙,动作格外麻利,这时正端一碗热粥望着齐宁修。他先是微微一怔,随即便坐到了一张空桌子上,慢条斯理地喝起粥来。
      “大人刚来易城吧?”那名老妪一边忙活着自己的活,一边和齐宁修搭着话。然后自顾自的说道:“头回到易城的人都会像大人一样睡不着觉的。”
      “老人家,我看这巡逻的队伍除了士兵,似乎还有寻常百姓?”齐宁修摩挲着碗沿,打听着这里的消息。
      “哎,那是百姓们自发组织的,战火就在耳边子响着,一开始大家都像您一样无法入睡,可总不能就这样熬着吧!家里的男人为了让老婆孩子安心入睡,便在屋外守着。后来邻里街坊之间轮值守夜,大家也能轮流休息。时间一长倒也有了一番规模。再后来有人提议民兵们自己也能像军爷们一样巡街,郡主知道后每个月还给民兵们发了津贴。既能让家人安心,又能赚些银两,大家都争着抢着干。”似乎很长时间没这样聊过天了,老妪干脆擦了擦手坐了下来“我也老了,帮不上什么大忙,每天晚上和老姐妹们在这儿熬些粥给大家垫垫肚子,也算是为易城出份力啦!”
      齐宁修想着刚刚一路走来,易城中人像是早已习惯了在这金革之声入眠,大多人家确实闭户。不过一路上也瞧见了些卖吃食的小贩,偶尔还能看见一两家商铺开着门,一两个小儿守在灯前,或闭目或闲聊。还真有些疑惑,不禁问道:“易城没有宵禁吗?我这一路上瞧见了不少商贩。”
      老妪摇摇头,神情颇为得意,笑着道:“宵禁禁的是宵小,易城之中,别的不敢说,风纪却是一等一的好,在我们易城夜可不闭户,路无人拾遗,又有何可禁?”说着意味深长的看着齐宁修,“在易城我们需要时时提防着的从来不是临川自己人。”
      “大人您看着易城那些息了灯的人家,似乎都睡着了,可谁又能真正的将悬着的心落下。戚家军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以为我们守护了数十载的安宁,外人都道戚家儿郎英勇善战。可羌族的铁骑又岂是寻常士卒。经年累月的战乱,倒是将勾心斗角的腌臜事耗得一干二净。易城从来都不是安逸之地,但它对我们这里的百姓而言,却是唯一的家。”然后向上指着城楼,“大人看见那一口口铜钟了没,每个城楼高台上都放着一口这样的钟,从它被戚老将军放上去到今日,只响过一次,便是在五年前的那场浩劫中,它从不轻易响,可一旦响了便是是告诉我们,这易城,连戚家军也守不住啦!大家各自逃命去吧!”
      老人似乎想起了五年前那场近乎灭顶的灾难,眼中含着泪光。“可是连戚家军都守不住的易城,整个临川,还有谁能守得住?离开了易城的百姓能去哪呢?又有什么活路?”接着冷笑一声,面露嘲讽“ 士族豪奢,日食万金,尤曰无处下箸。谁管百姓死活?可易城不一样,在易城,只要肯出力,总会有一条活路。”
      齐宁修不禁有些面热,家中各色吃食常备,出行奴仆车马,这在都城只是常态,可这次远赴边关,一路上所见所闻却是颠覆了二十几年的认知。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临川之内,也有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之人。
      远处天色渐渐泛白,拂晓时分,城外一阵喧哗,一列士卒匆忙将城门打开,顿时兵马涌入城内,刚从战场上归来,一个个瞋目裂眦,肃杀之气扑面而来。火光闪烁,为首的几人打马而过,齐宁修愣住了,尽管那人满脸血色,遮住了原本的容颜,但他还是认出了戚落。她未着盔甲,一袭罗裙染满了血色,血水顺着衣袂一路滴落,又被身后纷乱的步伐踩踏的斑驳。齐宁修就这样怔怔地望着戚落,直到她消失在街角的尽头。才猛然回过神来,急忙起身,丢下些碎银两,匆匆赶回府衙。丝毫没有听见身后那名老妪的呼喊:“这粥不要钱!”
      待齐宁修赶回府衙,戚落也才从营中回来,远远便听见门口的壮汉道:“郡主出城,怎的也不穿身盔甲?受伤了可怎么好!”
      戚落听言,不以为意的摆摆手:“无碍,赶得急,便直接出了城。”说着将马绳递给那人,转身进了府衙。
      齐宁修望着她,心想这人变化真大,不过几年她已经能如父兄一般,独挡一面了。以前她总是跟在戚泽后面软软糯糯的叫哥哥,开心的时候偶尔也会唤自己一声“平远哥哥”,如今,话语间却是清脆有力,全然没了当年撒娇的模样。齐宁修有些犹豫,他想问问她过得好不好,告诉她,他们一行人与她哥哥戚泽既有同袍之谊,自然把她当妹妹看,有什么需要可以和他提。可是,齐宁修说不出口,他知道,这些年戚落过得不好,眼下的局势,他真的长鞭莫及。
      齐宁修忽然回忆起第一次见到戚落的时候,她也如今天这般,在自已眼前打马而过,竟在众目睽睽下策马闯进祈灵台,青衣落落,一曲胡旋舞跳得名动京华,也跳进了多少少年儿郎的心尖儿。记得那时身旁的四弟紧紧拉着自己的衣袖,指着高台上起舞的人道:“阿兄,我想让她做我的新娘。”神色之中透露的欢喜,他这个当兄长的倒是第一次见到。
      一舞落幕,戚落笑眼盈盈的朝着对面端坐的太后跪拜道:“孙儿给外祖母贺寿,愿外祖母五福三灵禄永永,长寿仙人”然后接过侍从呈上来的匣子撒娇是道:“外祖母,听娘亲说您爱梅花,眼下这个时节只有终年积雪的九华山顶才有,落儿特意跑到九华山,亲自采来给外祖母贺寿,所以才迟了些,外祖母不会怪罪落儿吧?”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的太后身边跪坐一旁,将匣子打开,便瞧见里面静静躺着一束红梅,朵朵吐香,寒玉做成的匣子底部铺着一层白雪,竟也没化。在白雪的映衬下红梅越发的娇艳。只是一旁的小郡主笑脸盈盈满脸期待的模样,当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比那梅花也毫不逊色。
      太后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宝贝外孙,自然稀罕的不得了,哪还舍得怪罪。多年来自成的威严这一刻也消失不见了,仿佛就只是个寻常人家的老太太,慈眉善目,拍着戚落的手道:“乖孙,外祖母想你想的,头发都白了,好不容易将你盼来,哪还舍得怪你哟!”然后向着天子的位置示意道:“快去见见你舅舅。”
      戚落随即跪坐到天子桌边行礼,隔着桌子,戚落歪着头望着着临川最尊贵的人,眼中满是新奇,唤了声:“舅舅”然后痴痴的笑着,变戏法似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锦囊,神秘兮兮的道:“舅舅,你猜这是什么?”
      帝王挑了挑眉,这模样像极了自家妹妹小时候的样子,便忍不住配合的问:“这是什么?”
      天子这般好奇的模样,让戚落十分受用,爽快地揭开谜底:“狼毫啊!听闻舅舅于书法颇有造诣?我便给舅舅准备了这么多,能用好长时间呢!”说着还夸张的用手比了比,将锦囊打开,拿出狼毫,一支一支的铺在天子跟前。然后煞有介事的道:“舅舅,这可不是一般的狼毫!”
      这可把帝王逗乐了,饶有兴趣的问:“哦,怎么个不一般法?”
      “舅舅,这可是我从草原上最厉害的狼——狼王身上薅下来的毛。为了凑齐九支狼毫,我整整一个月都追着狼群跑。”小脸上邀功的表情不言而喻。
      饶是戚大将军也忍不住打去自家宝贝闺女:“还专追着一个狼群跑,都快把狼王薅秃了。我还第一次从一头狼的眼神中看到绝望。”
      戚落理所当然的说:“它吃了我上好的肥羊,自然得拿它拿一身油光发亮的皮毛还我。”
      “嗯~小落儿本事可大着呢!礼物甚合朕意。说吧,你想要什么奖赏,舅舅都给你。”
      戚落眼珠子滴溜一转,露出狡黠的神情问:“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帝王点点头,不禁好笑的看着古灵精怪的外甥女。
      倒是一旁的公主看不下去了道:“皇兄,可别惯着她,顺着杆子往上爬这种事,她可一点也不含糊。”
      “嗯~”帝王不以为意的摆摆头,“君无戏言,我堂堂一国之主,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到,岂不是让落儿小瞧了我这个舅舅。”
      “哎呀,舅舅。”戚落挽着帝王的胳膊说:“您器宇轩昂,龙骧虎视,瞧着比我爹爹还年轻,谁敢小瞧您呀!”
      下首正举着被子喝酒的戚大将军顿时呛住了,下意识的摸向腰间的马鞭,忽然听见自家儿子叫道:“父亲,妹妹的礼物都送了出去,您也赶快将准备的寿礼献给皇祖母呀!”
      戚风瞥了自家儿子一眼,抬手让人将寿礼呈了上来......
      齐宁修有些意外,时隔多年,自己竟然还能将寿宴上的小插曲记得清清楚楚。那时的戚落是被千娇万宠着的,可不过三个月的时间,戚家竟只剩她一人。
      齐宁修是在第二日中午见到戚落,他被仆从领入大厅。戚落负手而立,让齐宁修有些恍然,仿佛戚泽又回来了。听见声音戚落转身,嘴角翘起,眉眼盈盈,亦如当初的模样道:“许久不见,齐家阿兄。成了兵部侍郎,当真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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