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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离开之前,陆家大火、仆人私逃这两件事,长安觉得怎么也该给个合理的处理。虽说长安一个现代人,脑中没有签死契的奴婢是个人私产的概念,但不代表她认可奴仆偷盗主家私财奔逃。

      便是在现代,偷盗主家钱财金额过大,也是要判刑的!长安自问不是以德报怨的人,就算不把这群人抓回来严惩,至少去官府备案是一定要做的。毕竟谁知道古代有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若有的话,等手头银钱宽裕了,再追责这事儿却过了时效怎么办?岂不是有冤无处申?

      她绝不会允许自己沦落到这境地。

      长安这人虽有些脾气爆,却不是个做事没章法的。她只是比起迂回曲折的套路,更喜欢打直球。为了保证她得势了回来追责能追到结果,这事儿必须先在县官这里留个案底。

      哼,她就是喜欢这么未雨绸缪地记仇!

      悉心规划好了三人的出行路线,再思索清楚路途上可能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长安于是带着周和以常松主仆,毫不眷念地离开陈家村。

      陈阿奶舍不得疼了小半辈子的宝贝孙女,拉着长安的手一抽一抽地哭。

      陈大山虽说有些贪婪自私的毛病,但孝顺却是真孝顺。老太太这些日子养好了身子,陈王氏麻溜地就让了位,陈家就又变回陈阿奶当家做主。不过陈阿奶摔了那一大跤,确实伤到底子了,人眼见着都瘦一大截。此时呜呜哭,看得旁边人都不忍心。

      长安拍着她的背,无奈地哄。

      陈阿奶如今也知孙女嫁出去了,嫁给县城地主家的傻子。陆家大火的事儿长安没透露,但陈阿奶活大半辈子的人,自然注意到端倪。她没拆穿,心中却是恨毒了陈王氏的心狠手辣,居然趁她倒了这么对她的二花!

      陈阿奶咬牙记下,拉着长安拉拉杂杂嘱咐了一堆,眼睁睁放长安跟傻子孙女婿走了。

      长安将村尾的小三间木屋留给她,屋子买都买了,也值半两银子。不过给屋子之前,长安也没说往后就不回来了,只说都留给陈阿奶照看。

      老太太自然一口应下,巴巴拄着拐杖追驴车。驴车行的慢,她就跟着从村尾追到了村口。

      等看着人走远,老人家拐杖一丢,坐在地上又哭了起来。

      且不说陈阿奶眼泪一抹回了陈家,她憋着一口气找开始陈王氏的茬儿,变着法儿地给她气受。就说长安拖家带口的到了县城,第一件事就是去报官。

      陆家大火这事儿,别说县城里传的沸沸扬扬,县令也早有所耳闻。一直等不到人来报案,县令还当陆家一家人都葬身火海。

      等瞧见周和以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是的,俏生生的。陆承礼的这双眼睛太水灵了,清澈得就像雨后空濛的云雾,看人时候,硬是给人一种这是一朵山间娇花的错觉。

      县令先是瞥了眼十分美艳却不失落落大方的长安,心道这样顶级的美人乡下可不好找。再看到被养得十分精心的陆家草包后,不禁佩服起了陆老爷来。不愧是县里有名的精明人,看人眼光真是毒辣。临死了,还给儿子娶了个依靠。

      周和以被他酸酸的眼神瞥得嘴角一抽,不知这县令酸什么,扭头就结结实实给这人一个白眼。

      县令被鄙视,也没跟傻子计较,转头跟长安细说了报官规则,这案底就算留下了。

      报完了案,陆家的这些事儿便暂时搁置下来。长安寻了个机会,跟常松周和以悄摸地回了趟陆家。

      陆老爷留的那窜铜钥匙,她听常松的话去开了陆家院子树下的一个桃花木盒子,拿到了一枚印章。之后再拿上印章去富锦钱庄,取出了陆老爷为陆承礼备下的银子。之后三人又添置了好些行头,一行人正式启程。

      要说这银子,长安不得不说陆老爷当真是个极周全的人。为了叫陆承礼能安乐地活到老,他竟然备下整整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是什么概念?这个朝代的物价水平大约相当唐贞观年。换句话说,这个朝代的一两纹银相当于现代现金四千两百多元。一万两就约等于四千两百多万!这还不够有周全么?简直超级未雨绸缪了有木有!!若她有个这么替她筹谋的爹,她还去什么京城?!还做什么搞三搞四跟女主宅斗的准备?

      讲真,若非这陆老爷死的早,长安真心想跟这公爹多处处。指不定就能学到一招半式的揽钱本事。

      可惜没如果。

      有了盘缠,长安的心也就定了。京城去还是要去,姜家却不一定要进了。有了银子,就算姜家到时不愿认她,她大可带着傻子远走高飞!

      常松这两日也听长安说了缘由,不知长安心中所想,心里很是担忧。

      盖因常松知富贵人家看重血脉,其实更看重家族脸面。他家少奶奶虽在他看来是顶好的,但在富贵人家却不一定了。常松往年也是在京中勋贵府中当过小斯的,年纪小的时候看过不少,很是明白越显贵的人家越注重家族声望。子嗣就是家族的脸面。少奶奶带着他家少爷……说实话,他家少爷怕是要拖少奶奶后腿的。他家少爷这么大一人,这是没入门就带着污点。若少奶奶当真出身京城的显贵,怕是连门都不好进。

      不过主子既然决定了去,那自然是要去的,没得他一个老仆反对什么。

      出了门,长安才算真切地感受到这个朝代的大概样貌。总体来说,一副百姓安居乐业,四海歌舞升平的繁荣模样。

      长安选择走水路,一是水路顺畅,跟船走不怕他们三人路遇劫匪,平添危险。二是长安实在受不了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那么远的路全靠两条腿或者驴车跟人挤,一路风餐露宿还得风雨兼程,这不是要她的命?

      果断水路,花大价钱也得走水路。

      王爷对她这个决定十分满意。这女人虽然性子不够恭顺,却十分会办事。本以为少不得得路上吃苦头,现如今看来,还是他小瞧这女子了。

      两个多月的水路,五月底,三人终于抵达了京城。

      周和以遥望着巍峨的紫禁城和熟悉的城门,心底悄悄松了口气。虽说他一直不曾有过动作,却不代表他心中不着急。灵魂附身到陆承礼的身上这大半年,他急迫想知道自己本身的身体怎么样了。

      长安小心地捂着缝着了九千两银票的肚兜,抱着一路花费剩下的散碎银子从船上下来。见周和以兴致勃勃地盯着行人进出的城门,顿时就笑了:“你乖些,等我得了空就带你出来逛!喜欢什么,都给你买!”

      周和以跟她这大半年日日朝夕相对,已经习惯了她对他哄孩子的态度。非常熟练地朝长安眨眼睛,笑得天真无辜:“那我想吃大酒楼!”

      长安知道这傻瓜特嘴馋,毕竟自从跟着她就一直在吃。若非他年轻消耗快,指不定就被她喂成大胖子了!

      “可!”终于不用赶路了,长安高兴道,“不过咱们得先找个地儿安顿……”

      说着话,长安习惯性地伸手去牵他。

      这是这大半年长安照顾周和以给养出的习惯,出门在外,人多时候必须牵着她走。

      实在是这傻子皮相好却神志不清的缘故。说起来,还是大盛素来盛兴养男妓之风。类陆承礼这般纯洁如林间小鹿的年轻男子,不仅招女子怜爱,更容易招好男风的畜生惦记。他们三曾在扬州之时就碰见过一回,船停在扬州码头,长安带着周和以和常松下船去采购补给。周和以就被人给盯上了,若非当时长安发了神威一人打到五六个人,指不定这傻子就被拍花子给拍走了。

      自那以后,长安要么不带周和以下船,要带就会牵着他的手。

      久而久之,两人都养成了人多就牵着走的这习惯。王爷一看她的小动作,正要把手递过去,忽然就感觉到身后一道鞭子凌厉地甩过来。

      他下意识扯着长安往旁边一混,那道鞭子落下,地面瞬间就是一道沟。

      周和以眼中怒意一闪,扭头看过去——

      一个衣着打扮甚是体面的车夫举着马鞭,翘着腿坐于马车车椽之上,正居高临下地蔑视着滚落在地的两个人。窝在周和以怀中躲过一劫的长安伸出脑袋,脸上是故意抹得焦黑的灰,半天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

      车夫朝地上啐了一口,张口就骂,“哪里来的贱民?你知道这事谁的马车么就敢挡路?”

      长安简直莫名奇妙,这京城城门口是他们家开的啊?他们正常走,怎么就挡路了?

      一把推开了周和以,长安这暴脾气刷地就爬起来。

      周和以眯着眼睛,一眼看到马车上姜府的家徽。拍拍衣裳上的灰,他就听到暴脾气的长安柳眉倒竖,言辞辛辣,毫不留情地就讽刺起了后面抢道还欺人的马车霸道无礼。

      那车夫给贵人当差,最是会看跌下菜以貌取人。见地上这两人灰突突的,扬起鞭子就要打。

      就在这时,后面一直安静的马车里,传出来一道清丽的女声:“住手。”

      车夫扬鞭的手一顿。

      “王叔,你太莽撞了。”女声犹如一道轻柔的春风,和煦又温柔,“两位占着城门,你好生说话便是。再是着急,也不能随意打人的。况且,稍等片刻再行也不碍事,外祖母也不会怪罪的。”

      一番话说下来,车夫立即就认了错。

      等他再转头看叉腰的长安和坐在地上的周和以,不轻不重地道了歉。

      “好了,走吧。”女声道。

      “是。”

      车夫抬手一扬鞭,马车缓缓越过长安周和以两人,径自就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长安:什么自说自话的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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