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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爷遗孀 ...

  •   夜残更漏,滴答的水声落入耳中宛如清脆的乐声。黎国最恢宏的一座宅邸的内院之中,祠堂的灯火燃着。

      烛火之下,一道清瘦的身影跪在祖宗的牌位前。

      叶家嫡女,本该是叶氏一族的除家主之外身份最为尊荣的女子。黎国开国至今,已经有七位嫡女母仪天下。以至于民间一直坚信,哪位皇子想要登上帝位,必须要娶叶家的嫡女为妻。

      但现在叶家的嫡女叶翎,已经在祖宗的牌位前跪了三天三夜。父亲让她反思自己这半年来犯下的错误。

      叶翎数着更漏,已经不太记得清时辰了。即使她自幼习武,这般跪下来,膝盖怕也是要废了。但父亲这一次是动了肝火。

      正如娘亲所言,她嫁入叶家二十年,这是头一次见到她爹发怒。叶家家主盛怒,自然无人敢帮她说话,唯一会护着她的哥哥此刻也替了容亲王在边关领兵打仗。

      大约一炷香前,三妹倒是偷偷溜进来一趟。这家中若说谁敢在父亲的头上拔毛,也就只有爹娘的掌上明珠叶惜怜了。

      叶惜怜绕着叶翎走了一圈,状似无意地踩住了她的手,唇畔牵起了一丝笑意:“王妃姐姐,跪了这么久,辛苦了吧。妹妹帮你活泛一下筋骨。”

      叶翎默不作声抽回了手,继续数着更漏。叶惜怜蹲下身捏住了她的下颚:“叶翎,我以前还总是羡慕你。你一出生就注定会嫁给未来的天子,成为黎国的皇后。你离开十年,一回来就抢走了我的七殿下。我还以为我永远都会活在对你的嫉恨里。”

      叶翎微微眯起了眼睛,下意识要去握腰间的剑,却忘了方才在门外已经解了下来。叶惜怜继续道:“可我没想到,原来你这么蠢。放着好好的皇后不当,却要嫁给容亲王。当个王妃也就罢了,偏偏你嫁的还是个死人。你说你图什么?”

      叶翎没有作声,她听到远处传来了父亲的脚步声。不多时,叶家家主叶弘铭推开了门。一眼瞧见了正咯咯发笑的叶惜怜。

      他脸一冷,语气也有些着恼,却没有斥责她:“怜儿,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早些回房休息。”

      叶惜怜吐了吐舌头,绕开叶翎轻快地从爹爹身边路过。叶弘铭看她的目光柔了柔,半是宠溺半是无奈。

      叶翎眼角的余光是可以看到这些画面的,却也只能当做没看见。爹娘对儿女宠溺的目光,从来只
      在哥哥和三妹的身上才会有片刻停留。看她的眼神却永远是冰冷而疏离的。

      如今因为她向陛下请旨解除和七殿下的婚约,嫁给故去的容亲王,那冰冷的目光里便多了一层怒意。

      烛火摇曳,拉长了叶翎的身影。但她依旧后背挺直,微微抿着唇。叶弘铭捏紧的双拳狠狠攥了半晌,良久才压抑着怒火道:“叶翎,你可知错?”

      叶翎沉默了片刻,缓缓张开了嘴。三日滴水未进,换做寻常人早已经耐受不住了。就是她现在也已经是勉力在撑着,她一开口便觉得空气都像是要割伤喉咙。

      她嘶哑着嗓子,轻声道:“父亲觉得我错了,我便是错了。”

      叶弘铭咬着牙根,他忽然上前一把将叶翎自地上提了起来:“你可知我叶家在黎国能权势滔天,外面又有多少眼睛在盯着?我跟你的兄长如履薄冰,小心谨慎。你却因一己私利便让叶家在你身上倾注了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你——”

      叶弘铭气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一把将叶翎推了出去。叶翎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跌倒在地。叶弘铭指着她道:“你兄长现在为了弥补你的错误造成的损失,现在正在边关抛头颅洒热血。你倒好,躲在容亲王府当你的太平王妃。你心中可还有叶家?!”

      “叶翎愿去边关保护兄长周全。”

      叶弘铭怔了怔,低头看着叶翎。她的手因为饥饿,已经无力支撑身体,瘦弱的身躯摇摇欲坠。叶
      弘铭冷哼了一声,负手道:“既然你有心弥补,从今夜起,你便奔赴边关,保护好念初。倘若他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也不必活着回来!”说罢拂袖而去。

      叶翎松了口气,眼前已经开始发黑。但她还是强撑着站了起来。她扶着门框,寒风从门口灌了进来,却不觉得冷。只是烛火下的那道身影,看起来未免有些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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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三个月过去。

      今日军中休沐,叶念初带着妹妹出了军营,来到边关的飞光城采买些日常的物件。此刻她一袭荆钗布裙,坐在边陲的飞光城唯一一家茶馆里,发间还别了一朵小白花,正等着刚点好的菜上桌。

      叶念初一想到妹妹在军营里成日里吃不饱,就心疼不已。于是一口气点了八道菜,样样有肉,想让她饱餐一顿。

      茶馆里鱼龙混杂,不少人围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叶家兄妹二人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却总有人忍不住要打量两人。尽管已经穿着得很是低调,但叶家兄妹天人之姿,想要掩藏也不太容易。

      那一桌人聊着聊着,声音忽然大了起来,似乎是在争吵。

      “要我说,咱们王爷就是被那个女人给克死的!不都说温柔乡英雄冢么!”

      “胡说八道,王爷英明神武,才不是那等好1色之徒。”

      叶念初闻言,瞥了叶翎一眼,慌忙往她碗里夹了个鸡腿:“来来来,吃鸡腿。吃了鸡腿跑得快。”

      若不是看在鸡腿的份上,叶翎回手就是一条板凳,砸死那帮嚼舌根的。

      “听说王妃本人美得像是仙女下凡,要不怎么说红颜祸水呢。”

      一旁一个提着篮子卖鸡蛋的大娘也凑了过去,拢着袖子道:“要我说啊,这种女人就是克夫。咱们有句俗话说得好,丑妻薄田家中宝,女人就不能长太漂亮。”

      叶翎几乎是忍无可忍,正要一脚踢翻桌子,将这群人狠狠揍上一顿。忽然,靠窗的一名男子晃着折扇,嗤笑道:“最赞同这句俗话的,怕是只有生得丑的人了。”

      那大娘顿时涨红了脸,捋起袖子就要寻说话人骂街。可一转头看到了那名男子,顿时眼神也变了。男子一袭白衣,是个书生的打扮。只是一张倾国的面容,惹得周围人一阵惊叹,饶是谁也无法对着这张脸发脾气。

      叶翎瞥了一眼,这人生得确实是好看。旁人与他比起来,都好像是脚下的泥。

      男子从袖中取出了两吊钱摆在桌上,一面起身一面道:“我倒觉得,那位王妃有恩报恩,敢作敢当。其气节足令在座诸位汗颜。你们在背后议论她克夫的时候,想想是谁如今代夫从君披挂上阵,才有你们今天悠闲地坐在此处一番恶言相向?”说罢起身离去。

      叶念初小心翼翼地去瞧叶翎的脸色,发现她正奋力啃着水晶肘子,似乎浑然没有听到那男子的话。

      他心下叹了口气,他这个妹妹也是命苦。从小被爹娘送到那不是人待的地方,学了十年的武。与世隔绝多年,养成了这么个冷淡又没心没肺的性子。一转眼嫁了人,还是个死人。

      刚成婚就守寡的,她还是叶家头一个。外人都只道她向皇上自请代夫从军,实际却是爹爹派她来保护他的。

      军中哪里是人过的日子,尤其是黎国和姜国几番鏖战僵持不下。打起仗来更是澡也没得洗,军粮供不上的时候还要饿肚子。最重要的是,每天眼见的都是血肉横飞。一个女孩子家,哪里该受这样的苦?

      故而最近姜国和黎国难得消停了几日,军中休沐,他就带着妹妹来到了飞光城吃顿好的,再给妹妹买些女孩子爱用的东西。譬如簪花,珠宝或者是香囊一类的。

      顺带着,叶念初还打算查探一下飞光城中的姜国细作。

      于是下午,两人就在街上闲逛了起来。季春时节,天气渐热。但是叶翎的存在,足以让叶念初时时都觉得置身冰窟。她冷着一张小脸,少年老成地背着手走在街上。两旁上铺里的绫罗绸缎,她是瞄都不瞄一眼。

      长安里就是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也总会时不时透出娇憨。可他妹妹别说是娇憨了,平时一张脸板得跟万年寒冰似的。就连容亲王死的时候,她也一滴泪没有掉过。有时候叶念初也怀疑,他妹妹这颗心是不是冰做的。

      他将叶翎带到了一家胭脂铺里面,让她专心挑选胭脂。

      叶翎其实对胭脂并没有兴趣,不过哥哥既然带她来了,她便也认认真真看着。叶念初见她挑选得认真,便随老板进了里屋。

      这胭脂铺子只是个门面,内里却是一处暗哨。叶念初最近得到消息,城中进了不少的细作,所以他要亲自来查探一番。

      叶翎抱着胳膊皱着眉头看了半晌胭脂水粉,店小二小心翼翼地看着眼前这个杀伐气很重的美貌女子。她往那儿一站,别的姑娘都不敢走进来了。

      “姑娘,你选中了没有?”店小二一面瞄着里屋,一面偷瞧着叶翎。

      叶翎闻言,缓缓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盒:“这个擦在哪里?”

      “擦在脸颊上的。”

      “那这个呢?”她指着一盒水粉道。

      “也是擦脸颊上的。”

      “都有什么用?”

      店小二热心道:“这个水粉呢是用来将脸涂得白皙的,可以遮盖脸上的红晕。而这个胭脂呢,只需要一点点,就能让面色看起来红润娇俏。姑娘要哪一个?”

      “那这不是白费事么?”叶翎嘀咕了一句。

      店小二怔愣了片刻,黑着脸走到门边,摆出了手势:“请!”

      叶翎知道这是店小二下了逐客令,也不多逗留,转头出了门。可是出来也没见到叶念初,她四下找了找,到处不见大哥的踪影。

      叶翎虽然武艺高强,但却是个彻彻底底的路痴。行军打仗的时候,叶念初恨不得将她捆在裤腰上。

      最离谱的一次是他妹妹与敌军交战得正酣,大军已经撤了,她也没听到军号。于是她追着敌军一路跟过去,来到了对方的敌营。

      据说当时敌营的士兵已经生火准备吃晚饭了,刚坐下喝了一口热乎的,叶翎就浑身是血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吓得敌营的士兵连滚带爬跑回去拿武器。

      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叶翎正坐在火堆旁,一个人吃光了他们四五个大老爷们儿的晚饭。吃完还砸吧了一下嘴,留下了一句话:“姜国大米就是没有黎国的香。”说完飘然而去。

      后来转悠了七八日,天天如此。一到饭点就准时出现,姜国的士兵是烦不胜烦,又不敢拿她怎么样。他们不是没想过生擒她,但是冲上去的人都送了命。最后逼得敌军连夜拔营走人。

      叶翎在街上寻了一会儿,不出意外地迷了路。但叶翎并不着急,甚至很是从容。因为她想起容亲王教过她的,男人最爱去的地方之一便是——烟花之地。都说军中待三年,母猪赛貂蝉。哥哥毕竟也是二十出头的血气方刚的少年,这一转头就不见了,极有可能是去了这种地方。

      黎国有一家名为醉生梦死的青楼,开遍了整片疆土,长安里有一家,夜翎还随容亲王去过。飞光城也不例外。华灯初上,一盏盏红灯笼点燃,正是青楼开门迎客之时。

      她看着一条条手绢在眼前翻飞,有女子娇俏地用甜腻的声音唤道:“来呀,来呀,快活嘛......”

      叶翎略一犹豫,绕到了后门。她正要翻墙进去,后门忽然开了。几名衣衫不整的男子探出了身来。叶翎正巧与他们打了个照面。

      几人形容猥琐,身上发出了难闻的酒味。其中一人已经是酩酊大醉,一张嘴便冒出了一句姜国话:“这姑娘比刚才那个好看多了,来,到大爷这儿来!”

      叶翎瞥见他们腰间的刀和脚上的马靴,双眸一沉——姜国的细作!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古言《撑腰》,8.5号开启,可以点进专栏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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