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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遇见他是在高一。我十五岁,青春少艾时。那一年的许多事我到现在还记得,比如那时哈利波特系列刚出到火焰杯,同时魔戒上市,诺拉琼斯当时刚出道,还没有一次抱走五座格莱美。
      但有些事情已不那么清晰,隔着这六年的时间往回看,我甚至不记得我当时的模样。时间是这样一个通道,一端看不清另一端,但又都觉得彼此美好,真正的相看两不厌。
      比如,我现在看以前的他,总觉得很好。而很多年以前我就想象不到他的皮相将成为我的择偶标准。
      第一次看他的时候,我觉得他长得很奇怪,不是丑,是奇怪。
      那时我的同桌甚是无良,明明是男生却投身于八卦事业,他经常给班级制定排名表,并非成绩,而是以皮相排名。如果这世上还有江湖,他就是百晓生。如果世上还有青楼这种营生,他一定广受各楼鸨儿的欢迎。
      他那时问我:你觉得咱们班的男生谁最青蛙。
      青蛙是个人所周知的贬义词,总与恐龙成双成对。其实当时我心中的答案是:就是你啦。但是考虑到他一向自命风流倜傥,也不想打击他可怜的自信心,我扫视了教室一周,说:是朱XX同学。
      朱XX同学,就是本文的男猪脚……
      过了几天,我的无良同桌有告诉我另一项排名结果,我是本班第四大恐龙。
      所以你看,凡事皆有报应。

      我当时并不为我忝居本班第四大恐龙感到不安及羞耻,妈妈说,女孩子内在才是重要的,于是我努力提高个人休养,实在是亡羊补牢的举动。
      我丢失了美貌,起码我要修补我的才学,保存我作为女子最后一点自信。
      所以我天天跑图书馆。
      可我却偏偏不去学生都可以去的学生借阅阅览区。
      好吧我承认直到现在我都很矫情。十五岁的我比现在的我还要矫情许多,简直矫情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比如我那时喜欢在午休的时候跑出去,跑到没有多少人的背阴处,一边听着大喇叭里的广播一边伤春悲秋。大家要体会我当时的时代背景,那时候郭敬明仍未出世,但萌芽似乎已成为中学生必读,那略微泛黄的纸页上到处流动着看似沉重实际上很肤浅的悲伤。
      当时,我就是这么一个悲伤着的矫情小孩。。。囧rz
      那时我去的是教师阅览区。
      教师阅览区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去的,虽然它就在学生阅览区的楼上,只需跨过几道楼梯便到。
      我要偷偷地走到楼梯处,观察四处有无人或兽,然后一猫腰钻上去,摸到那个屋子的灯,打开,再到各书架搜寻,找到自己想要的书以后,夹带在衣服里,在猫腰跑出来。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很人性化,就算你带着教师的书出来,提示器也不会叫。
      当然我会在还回去的,我向来不孔乙己。
      这项活动的风险性是:你必须保证老师不在里面。
      我向来是风险爱好型,庆幸的是:老师从来都不在里面。这再一次证明了我做夹带书籍是正确的,它们在我的手里再一次焕发了青春,明珠不蒙尘。
      可是毕竟还是失手了一回。
      那次是我第二次夹带书籍,心下毕竟惴惴,如原先一般,观察四处有无人或兽,猫下我并不水蛇的腰一径钻上去,却发现上方灯光大盛。按韦爵爷的话:这真真是大大的不妙了。
      惶急间我想再钻回去,却听见近旁已有脚步声走动,也有几分惶急,我再抬头,发现一个书架边藏了一个人,一线蓝色的裤腿边隐约露了出来,我一见便放心了,他穿是我们学校的蓝色校服。
      原来是个学生。
      我好奇心一起,便可以杀死猫,我轻轻踏过去,他也探出头来,一见我便笑了。
      是我先开得口,我说:是你啊。猪。
      其实我很想念出他的名字,朱XX,可是我当时只记得他姓朱。
      于是我羞涩的笑了。我说。对不起。
      多年后我写小说的时候写到这种场景,总会自然的写出,她的窘迫,在他眼里自是新一味的娇羞。
      可惜我从来不是女主。想来就是娇羞起来,也不会让眼前的男人砰然心动,从此产生化学反应。
      他只咧嘴笑了,一只手撑着书架,说:我叫朱建津。

      真的记住了这个名字,再不会忘。
      我的目光开始追随他,可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矮,只能第一排,而他坐第四排。
      如果我真的是女主,我必能感到他的视线“探寻”地追过来,在小言中,女主向来就是个X光分析机,能分析来自各处各种含义的目光。
      可惜我真的不是女主。
      我开始注意我的长相,女为悦己者容,那她一定是幸福的,大多数女生都在为己悦者容。
      我开始更频繁的去教师阅览室,但我再也没有发现过他,也许他再也不来了吧。
      可他却以另一种方式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的口才很好,他在课上的见解曾让我们那教过几届状元的语文老师都击节而叹,能从三年河东三年河西一直扯到可持续发展的他确实是良才。
      更别提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很好,我望尘莫及的那种。
      我只能在他的身后卑微的尾随他。
      那时我在读爱玲的书,她说,我愿为你低到尘埃里。
      原来真的会这样。

      我于是更加灰暗,更加矫情。我低着头坐在第一排,看张爱玲的《传奇》,看林语堂的《中国人》,或者看漫画。
      爱情在我心理以一种奇异的方式生长,它开出的花,只有我一人能看见。

      放学以后我被组长抓住做值日,分配的任务是擦黑板。我很矮,黑板很高,我只能够到三分之二处,很辛苦的垫着脚尖。
      做体力活的时候一般都在神游太虚。眼前的黑色清澈明亮,像一得阁调出的墨汁。
      却是突的一声惊雷,是他喊道:曹然,你怎么能让这么矮的女生擦黑板,张晋,你去。
      我回过头来,茫然回顾,正看见他大大的笑容。清澈明亮。
      我喜欢有这样笑容的男生。很喜欢。

      我承认,他那日的举动让我忽地想起许多年前在小说里见过的大侠。就像当日仪琳见到令狐冲,郭襄见到杨过,阿朱见到乔峰……
      后来我想要是换成阿珂初遇韦小宝的场景我可能就不会那么辛苦。可惜我妈不是陈圆圆。
      我开始像个怀春的小女生,对我的闺密们说,我喜欢上一个男生,他的名字叫朱建津。
      我的闺密很不经事,比我描写的小丫鬟们还要没脑子,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嘴张成O型,然后她跑到楼道上大肆宣扬:木兰喜欢朱建津。
      我忘了说了当时我们住的是集体宿舍。
      这次宣扬的结果是,那朵正在生长的花,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花,被所有人都看见了。
      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然后是期中考试。
      他考的很好,尤其是物理和数学,跟满分没什么区别。而我的物理和数学,当时正在挂与不挂的周围徘徊。
      记得我那时物理是挂了,去物理课代表那领卷子。物理课代表瘦弱,眼里泛着红色,很开心地跟我说:木兰,你59分。
      说得还挺大声。虽然59我后来还得过好几次,但当时还是挂不下脸来,毕竟不及格的孩子还挺少的。只接过了卷子,转身欲走。
      却是朱建津猛地一拍课本,立起身来。说道:刘宇然,你别再说了。

      我怎么能不迷恋他。我只有迷恋他。
      可我们都没说过几句话。
      我喜欢他的传言甚嚣尘上,有一天,一个跟他走得很近的女生来问我:你为什么喜欢他,就应为他个性么。
      他的个性是全班出名的。他不注意身体,经常带着创口贴来上课,他行走说话皆与旁人不同,带着股霸气,就连骂人都跟人不一样,别人骂“操”,他骂的是“欠操”。
      她又问我:还是因为他“个应”。
      个应不是个好词,在我印象中,好像是骂精神有问题的人的词。
      我无言以对。
      她一定以为我默认了。
      其实当时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说不上缘由的,直到我后来翻牡丹亭时看到一句话:是哪里曾相见,相看俨然。
      是的,相看俨然,只我看他。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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