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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阿荟阿荟,快起来,快起来。”
      很多年后,当苏荟独自入睡、半梦半醒时,恍惚中,似乎还能听到那个女孩一迭声地唤她。
      记忆里,那清脆如铃的童音,如一只白鸟掠过绿霭沉沉的丛林。仿佛,只要她一睁眼,还能看到那个女孩,在盈满春风的窗口向她挥手,笑容明媚。
      但每当她真的睁开眼,看见的只有落地窗外空荡的夜色,听到的只是高楼外烈烈的风。她赤足走到窗前,低头凝视地上流动的霓虹,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这座繁华都市,长夜未央,灯火辉煌,充满恣意的狂欢与纵情的喧嚣。永不寂静,但是否,永不寂寞?
      她把脸贴上冰凉的玻璃窗,轻轻阖上眼。
      “等一下我,阿玫,我就来了。”
      黑暗中,另一个童音自记忆深处响起。那是幼时的她。
      但此刻,已无人在窗外等她,笑颜如花。

      那时,八岁的她随父母迁至C城。新家临江,在一座古老的阁楼上。
      黯青的屋瓦上,积着青苔和露水。木质楼梯,踏上去有沉闷的回响。高高的天窗投落天光,逆着光,看得见微尘飞扬。廊上挂着洗过的床单,在江风中飘飘扬扬,有洗衣粉的清香。
      这陌生之地,她虽觉得新奇,却不多问,安静地随在父母身后。见了与父母交谈的陌生人,便乖巧地说:“叔叔好,阿姨好。”大人们赞她沉稳懂事,她不动声色,心里仍觉开心。
      一楼的房间里,父母忙着搬东西,她帮不上忙,只能独自站在走廊上,不去添乱。她倚着栏杆独自站了许久。嫣红的石榴花上,嘤嘤嗡嗡飞着蜜蜂,有条不紊的忙碌。她却不知自己该干什么。
      这时,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声传来。声音不大,但寂静中清清切切,扣人心弦。这支她从未听过的歌,悠扬惆怅,似飘零的洁白雪花,远看时一片茫茫,但每一片都有不同的姿势。她凝神细听,却听不懂任何一句歌词。她不由自主,寻声而去,在一扇虚掩的门前踟蹰。
      贸然敲门,太冒昧了吧。而且,她不知该说什么。
      歌声停止了。她正准备转身离开,眼前的门突然打开。一个和她年龄相若的女孩站在门前,笑意盈盈,口齿清历:“你叫什么名字?”
      她讷讷回答:“我叫苏荟……芦荟的荟。”
      “我叫白玫,白玫瑰的白玫。真巧,我俩的名字都是植物。”
      她皮肤柔白,大眼睛,尖下巴,长发漆黑,一身雪白的公主裙,腰间系丝带。洋气的美,似一朵娇艳的玫瑰。苏荟看着她,忽然有些自惭形秽。她向来衣着朴素、但求整洁,本也不觉得什么,但被眼前的女孩一衬,就显得寒碜了。
      “刚才,可是你在听歌?”苏荟转移了话题,“是什么歌?”
      “Scarborough Fair,奥斯卡获奖片《毕业生》的主题曲。很好听吧?”
      那时,苏荟还没学英文,也不知道“奥斯卡”是什么。但聪敏的她心中隐有猜测,小心翼翼地问:“你会外语?”
      白玫一笑,绽开小小的酒窝:“我妈妈是英文老师,我已经会三千个单词了。”
      苏荟的父母都只是初中学历,白玫的话对她而言像天方夜谭。她睁大眼看着白玫,那呆呆的样子看得白玫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是从哪里搬来的?”
      苏荟连忙收回目光,低声答出家乡。
      白玫侧头想了想:“那是很远的地方啊。你以前见过长江吗?”
      苏荟摇头。
      “来,我带你去看长江。”说完,白玫拉着苏荟的手向外跑去。
      蹬蹬蹬,两个女孩踩着木质的楼梯上了三楼。
      走廊尽头,栏杆外是浩荡的江水。江天寥廓,水气淼茫。货轮驶过,汽笛长鸣。
      苏荟的家乡,没有如此浩荡的水流。她看得愣住。
      白玫毫不意外地看着她的神色:“我刚搬来的时候,看见长江,也很惊诧。”
      “咦,你也是外地来的?”
      “是啊。不过,你是从北方来的,我是从南方来的。我们能在这儿遇到,真的很巧呢。”
      那时,白玫背着栏杆而立。阳光从她身后照进来,给她笼上一层柔软的金纱。她蓬松的裙子在江风中飞扬,像一片洁白的云。苏荟忽然觉得,童话里的公主就是这样的吧。
      白玫看着她,忽又粲然一笑。
      苏荟怀疑自己脸上沾了什么东西,抬手摸了摸脸。
      白玫扶着栏杆大笑起来,笑声清脆如铃。栏杆外,白云悠悠,江鸥飞过。
      终于笑累了,她方抬首道:“你笑起来,真好看。”
      “啊?”苏荟错愕。
      “我以为你不会笑呢,之前都是我一个人在笑。”她说着,却忽然不笑了,神色平静而郑重,“阿荟,其实我先看到你。你在走廊上站了很久,很安静。我想认识你,却不知说什么好。于是,我就打开了录音机,放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歌。我想,如果你也喜欢听这首歌的话,就一定是我的朋友了。”
      很多年以后,苏荟依然记得,她说,你是我的朋友了。
      那时,阳光明亮,江天寥廓。

      她们成了邻居,成了同学,也成了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
      校园里有大片的树荫,蓊蓊郁郁,树下芳草如茵。天气佳晴的午后,阳光很暖,清风很柔,流云很淡。她们一同坐在草地上。白玫画画。画纸上的明山净水,色彩柔雅。凉荫如水,她洁白的连衣裙似一朵栀子花,裙摆下露出一双纤小的足。透明凉鞋上镶着细碎的水钻,脚踝玲珑如玉。苏荟捧着笔记本,在她身边写作文,那次的题目是《我的理想》。
      每当思绪枯滞、不知如何下笔时,她便抬头看看身旁的白玫,在碧云芳草的背景中直可入画。于是乎,她便又有了灵感,埋头写下去,一鼓作气。后来,她在书上读到,谢灵运在才思枯竭之际见美人而得“池塘生春草”之佳句,不由讪笑。她记忆中的白玫,当得起“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形容。
      九岁的白玫一边在画板上调出云霞的色彩,一边问:“阿荟,你以后想做什么?”
      “我想做老师。唔,就像你的妈妈一样。”在那时的苏荟眼中,老师是最令她崇敬的人,“你呢?”
      白玫停了下来,垂下目光:“我不想和她一样。她不快乐。”
      苏荟见过白玫的妈妈,年轻美丽,却很冷漠,见了邻居从不打招呼,人缘似乎不佳。在她面前,苏荟连说话都不敢太大声。她曾无意中听见父母私下议论,说白玫的母亲很早就离了婚,一直单身。苏荟没有见过白玫的爸爸,也从未听她说起过。年龄尚小的她,已懂得在白玫面前回避关于家庭的话题。
      白玫道:“以后,我要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的孩子不会像我一样。”话语或许稚气,但神色里有早熟的郑重。苏荟最怕看到这个样子的白玫。她觉得难过,却无能为力。
      白玫看着她,忽又轻轻笑了。斑驳阳光中,那笑容沉静蕴藉,似幽沉潭水上绽开了一朵水莲。
      苏荟忽然觉得,天空蓝得溺人,白云絮软无声。
      亦有时,她们俩肩并肩地闲坐观书。白玫家里有许多古书,她从小受母亲熏陶,与古文鲜少隔阂。尤其爱看《乐府诗集》,还把厚重的书册带到学校,与苏荟分享。但苏荟没有这么高的天赋,很多字都还不认得,白玫便一句句念给她听。四十二首《子夜歌》中,念到“想闻散唤声,虚应空中诺”时,白玫又是唏嘘,又是赞叹:“写得真好。要非常思念一个人,才会恍惚成这样吧。”
      苏荟似懂非懂,但她记住了这两句诗。很多年后,在许多个无眠的寂夜,她终于懂得了诗中含义。而那时,一切都尚未发生。阳光很暖,四周很静,风中,簌簌微花落到白玫的衣裙上,她伸手轻轻拂去。

      学校里,两个女孩的成绩都非常优秀,但优势不同。
      白玫对文字有天然的领悟力,几乎过目不忘。凡是需要大量背诵的科目,都能轻松取得高分。而苏荟擅长数学,解题过程行云流水,十分娴熟。奥赛班里,一些刁钻题目连老师都犯愁,对她却不是困难。老师屡屡褒奖,引得众人羡慕,亦不乏嫉妒者。只有白玫知道,苏荟没有过人天资,但心无旁骛,以勤补拙。
      “你们谁能为了一道解不开的题而食不知味、睡不安枕?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既然不能如此付出,就不要嫉妒别人的收获。”对那些恶意中伤苏荟的女生,白玫毫不留情道。
      那些女生神色尴尬,无言以对。
      苏荟稳重宽和,不喜与人争执,担心白玫因她得罪人,赶紧拉着她离开是非之地。
      “以后再有人说你坏话,可不许瞒着我。”白玫犹自愤愤不平。
      苏荟讪讪的神情,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在长姊面前虚心认错。
      白玫本是怒其不争,见她如此神情,顿时哭笑不得,终是忍不住笑起来:“方才,还有一句话我没说——后来才发现,那道你苦思三日犹不得其解的奥赛题,其实是题目中漏了一个条件。”
      苏荟脸色微红,不知说什么好。在白玫面前,她总是格外的不知所措、拙于言辞。
      “我家阿荟真可爱。”白玫狡黠地眨了眨眼,浅浅地抱住她。柔软漆黑的发丝,轻轻拂过好友的脸。苏荟隐约嗅到洗发水的清香,像是雨后竹叶的清新气息。多年后,苏荟依然钟爱那个牌子的洗发水,那种幽幽芬芳。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苏荟行事低调,性情温和,旁人再嫉妒也挑不出错处。白玫则不同,她一向特立独行、爱憎分明,因而树敌不少。但她似乎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
      世无完人,秀外慧中的白玫也有缺点——她从小体质不好,常常生病,体育成绩十分糟糕。最困难的是八百米长跑,总是班上最后一名,连及格都成问题。但她从不流露沮丧情绪,面对嫉妒者的冷嘲热讽,只作不闻。
      暮春的夜晚,栀子花开,满庭馥郁。老旧的阁楼中,江风清凉。翌日有八百米测验,苏荟担心白玫,却不知如何安慰。夜深了,楼内的灯光皆已熄灭。苏荟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无睡意。终于,睡不着的她悄然起身,趿着拖鞋,静静来到走廊。她自嘲,当事人都早睡下了,为何自己还睡不着?
      却不料,廊上已然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风中,那身宽大的洁白睡衣尤显单薄,似一片月光。苏荟揉了揉眼睛,不能置信。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借着廊外的月光,看到白玫眼角的泪痕。
      廊外,爬山虎长得茂盛。夜露滋生,打在叶片上,细微响声。
      内心酸楚,不可言说。
      旁人眼中,白玫难以接近,但那不是骄傲,而是自卑。越是在意的,越要装作若无其事。这些,都只有苏荟知道。她不再迟疑,轻而坚定地拥抱她,轻轻拍着她的背。她忽然发现,白玫如此瘦弱单薄,腰身细细,不盈一握,仿佛随时可能消失。
      此外,什么都不必说,彼此明了。就这样,两个女孩安静地彼此倚靠。
      廊外,云层浓厚,月光微明。不远处,浪声拍岸,江风幽渺。夜色里的长江,与古往今来的无数个月夜一样,逝者如斯,东流无回。
      翌日的八百米测试中,苏荟执意拉着白玫一起跑。白玫不愿连累她,但她坚持,不放开手。白玫只得投降。阔大的运动场上,阳光明亮得刺眼。运动场边高大的树木,在风中哗哗作响。她一路跑着,一路微笑。纵使气喘吁吁,纵使头晕目眩,也要努力微笑:“阿玫,就快到了。加油,就快到了。”
      结果如何,已不重要。
      跑过终点后,筋疲力尽的白玫伏倒在她身上。有什么滴落在她领口处的肌肤上,微微的凉。但那不是悲伤。
      两人如此亲密无间,嫉妒者有之。有人试图挑拨:“白同学功课优异,又天生丽质。苏荟同学一直在她身边,不觉得压力颇大?”也有人说得露骨:“苏同学真是甘当绿叶啊。”
      每闻此言,苏荟低头浅笑,并不辩解。心中想,若真如此,她愿意永为绿叶。
      只要那朵白玫瑰还在这里。
      它是她的皎洁月光。

      光阴荏苒。
      两人如愿以偿升到同一所初中,不但是同班同学,还在同一寝室。
      由于要上早自习,早上六点半必须起床。白玫从小有赖床的坏习惯,尤其在冬天,越发离不开温暖的被窝。而苏荟的作息时间十分规律,每天六点准时起床。是时,天还未明,楼外一片漆黑、大雾弥漫,玻璃窗上凝了薄霜。黎明前的空气,冷冽清寒。走廊上灯光昏暗,格外寂静。她独自穿过走廊,足音空落。到水房接回开水,加热盒装的牛奶。一切准备就绪后,站在灯下默背单词。
      六点半时,宿舍楼里的闹钟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她走过去轻拍白玫的脸颊:“阿玫,该起来了。”
      白玫模模糊糊地应了一声,犹自沉于梦境,不肯起来。她蜷缩在被子里的模样,似一只小小花猫。
      苏荟又是无奈,又是好笑,只得把她拉起来,帮她穿衣服。若她还赖着不醒,就用热毛巾为她擦脸。待她完全醒了,便把热好的牛奶端到她面前。
      同寝室的另两个女生,都诧异于苏荟的好耐心、好脾气。白玫也过意不去,终于努力改掉了赖床的毛病。但苏荟依然每天提前起床,只为打开水来热牛奶——白玫身体不好,不能多喝冷饮。
      C城的冬天很冷。但在那样的美好韶光,冬天不再漫长。而春季,春季仿佛只是幻影。冬日一尽,三五场雨后,天气便已然转暖。按节气,明明尚是春末,却已夏光潋滟分明。在这座有“火炉”之称的临江之城,暑气和水气一齐蒸腾起来,烹着深深浅浅的绿荫。
      这样的中午,空气燠暖,撩拨出一丝慵懒的睡意。窗外蝉鸣如浪,夹竹桃如云盛开。寝室里,碧绿纱帐低垂,电风扇呼呼吹转。苏荟有午睡的习惯,白玫则在窗外的大窠芭蕉下作画。
      有人以“玉骨冰肌,自清凉无汗”戏称白玫,虽嫌夸张,但她静坐在蕉叶下时,其人如玉,自成一道风景。绿蜡生烟,衣染隐约碧色,四周草木氤氲着丰盛的香气。头顶阴翳的深绿浅碧,风中变幻万千。
      待一幅画几近完成,也该叫苏荟起床了。
      “阿荟阿荟,快起来,快起来。”她在窗前轻唤。清风入户,有薄荷叶的气息,轻轻拍打着纱帐,摇曳夏光。这个轻柔如风的声音,后来,终于成为苏荟记忆中温软的一角。
      苏荟应声起来,立于窗前梳头。偶然瞥见窗外画架上的画纸,诧异地“咦”了一声。
      画面上是一个年轻男子。背景蔓草如烟,他笑意浅淡,亦端严,亦温柔。
      “这是谁?”
      白玫凝视着画面,笑意温柔:“是我想象中的人物。”
      苏荟亦笑:“你的白马王子?”
      白玫神情自然,并不否认:“黑马也成。”
      那时,苏荟尚未引起注意。
      一天,帮白玫整理画作时,她忽然发现,画中那个无名的男子出现得越来越多,配着不同的场景——有时是古雅的小桥流水,有时是繁华的现代都市,更多的时候,只有一些侧脸或者背影,寥寥几笔。但他的形象,由模糊渐至清晰,几欲脱现而出。似沙砾渐渐含孕为珍珠,光泽温润,不可谛视。
      对着厚厚一叠画纸,她沉默良久。心中渐渐明白,这是白玫心中理想伴侣的样子。是的,她终究会离开她,会有自己的家庭。云影掩过,室内忽明忽暗,如舟行于水。风吹树叶,窗外叶响淅沥,似一场永远也下不完的雨。
      “阿荟阿荟,听说今天食堂有珍珠圆子,一起去吧。”白玫走进寝室,盈盈笑意似能照亮一切。
      “好。”她亦是一笑。
      是呵,一切都好,没有理由自寻烦恼。少年不识愁滋味。担心的,至多不过是明日的作业、后天的考试。初中三年,是她们最好的时光。良辰美景奈何天,韶华如金,却作等闲。
      教室里,她们是同桌。白玫喜欢在课本的空白处涂鸦。上课时,老师在台上讲“分层设色地形图”,她则静静写下诸多诗句——古诗,新诗,十四行诗,日本和歌,杂以她信手拈来句子。她的灵气与才华仿佛与生俱来,但她毫不自知,亦不珍惜。苏荟看后,每每惊艳,用专门的笔记本把那些诗句誊抄一遍。字迹清丽工整,有近乎虔诚的珍重心意。
      光阴如水逝去,两人的友谊从未间断。当然,女友之间,偶尔也有闹别扭的时候。白玫只有苏荟一个好友,而苏荟性情温和、很少拒绝他人的善意,和别的女生也有来往。这令白玫有些不悦。
      “阿荟,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白玫知道自己无理取闹,还是忍不住耍小性子,与苏荟“冷战”。每次她都下定决心,一定要坚持,直到阿荟先服输。但总是她先撑不下去,寻求和解。
      放学后,待所有同学都离开了教室,苏荟静静坐在位子上看书。
      白玫笑得忐忑:“阿荟,今天我请你吃烧烤吧。”
      苏荟静静放下书,神色淡然,不假辞色。
      白玫越发不安,却见她忽然一笑:“每次赔罪都请我吃烧烤,你不腻,我也腻了。”
      白玫嘻嘻笑,得寸进尺:“那阿荟请我吃火锅。”
      其实,苏荟在心底松了口气。天知地知,若白玫再坚持一刻,她就会忍不住弃械投降。
      教室窗外,夕阳沉沉,倦鸟振翅归飞。天边浮起大颗的星子,暮色缱绻温柔。这样的傍晚,仿佛一天还刚刚开始,不必在意夜色无央、明朝风雨。

      初中毕业后,两人相约,一起考到了城南中学。
      这所著名高中,不但高考成绩稳居全省第一,奥赛获奖尤为突出。苏荟一入校,便被老师慧眼相中,分进牛人辈出的奥赛班。初中时,她的数学成绩出类拔萃,得过省级奥赛二等奖。但这个班内,几乎囊括了所有省级奥赛一等奖得主。她自觉如井底之蛙,至此始知天外有天。
      面对挑战,她竟隐约惊喜。她是真的喜爱这门严谨简洁的学科。但除了喜爱,还有更为沉重的责任——父母早出晚归的辛劳与生计的艰难困顿,令她早早懂得,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若无背景,就必须首先争取学历。要有足够能力,才能照顾父母,才能与好友并肩站在同一高度。
      所以,她要自己变得更好。天道酬勤。她所能倚靠的,也唯有勤奋。学习似一场跋山涉水的修行。忘掉自己,滤去一切念欲,深深潜入这片知识的海域。沉浸在简洁严密的符号表达式中,思维也渐渐不蔓不枝、纯明通透。知与不知,不是明晰的界限,而是一条不曾止息的河流。她独自逆流而上,力求无限地接近真理。一册册厚重的习题集,流水般一页页翻过,光阴在书页间逝去。
      如此勤奋,有目共睹。半期考试时,她的数学成绩全班第一。比不上她的人,只能自叹弗如。
      许多年后的同学会上,她才知道,同学们对她的印象几乎一致:抱着一叠习题试卷的清秀少女,眉目沉静,独自穿过寂静的校园。心中似有幽谷桃源,自成天地,无需与外界交涉。
      虽然功课繁忙、分秒必争,但每周周末,她总会抽出一个下午,与白玫一起看书、闲聊。她们一般的绸直长发,一般的素色衣裳。肩并肩,手拉手,似两朵并蒂双生的花。晃眼一看,教人以为是孪生姐妹。但细看还是各有千秋——白玫神色慵懒,娇艳如玫瑰。苏荟气息沉静,更似随遇而安的绿色植物。
      白玫不在奥赛班,学习压力要小很多。以她的天资,应付功课游刃有余,语文与英语尤其出色。她的作文常被语文老师当成范文,在年级内流传。英语老师亦惊叹于她的单词量。美丽聪慧的少女,似一块美玉,藏于匣中也难掩辉光。佳人难得,不乏倾慕者。
      甚至有男生辗转找到苏荟,托她将信转交给白玫。苏荟心软,经不得恳求,便也允了。但白玫对此毫无兴趣,收到之后,看也不看便放进抽屉。
      看着满抽屉的未曾启封的信,苏荟明知故问:“一片痴心,何不打开看看?”
      白玫笑着眨眨眼:“以后,我把它们编成一本《情书大全》,保证畅销。唯一的遗憾是,其中千篇一律的内容太多,读者看后也许会大呼上当。”
      苏荟作唏嘘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奈何奈何。”
      但她知道,从小与母亲一起生活的白玫,一直在等待那个理想中的男子。沉稳,温和,如兄如父。
      “对了,有无男生给你写信?”白玫笑问。
      苏荟摇头。这样的事,她从未想过。入校已半个多学期,她连班上一半男生的名字都不记得。
      那时,女生中流行以塔罗牌占卜。白玫才学会了几种牌阵,自然不会放过以此试验之机。看着最后一张缓缓掀开的塔罗牌,她眸似点漆,微笑着预言:“近日,你会遇到有缘之人。”
      苏荟一笑置之。她从不是情怀如诗的浪漫少女。所谓有缘之人,对她而言,不比一道艰深的奥赛题更有意义。然而,世事难料。命运如同夜路上留下的车辙,曾经的交错,只有天亮后才能被人发觉。
      三日后,她遇到沈周。
      他是班里新转来的学生,恰被安排坐在苏荟旁边。其貌不扬,一身白衣黑裤,非常朴素。端坐在桌前看书,心无旁骛。没有人注意到他。苏荟只淡淡道了声“你好”,便又埋首做题。
      那日晚自习下课后,她收拾书包准备离开,蓦然瞥见他桌上那本书的书名。不是学校的教材,也不是奥赛辅导书,而是一本厚厚的《泛函分析》。
      为了应付某些奥赛难题,班内自学高等数学的人不少。但《泛函分析》比高数深得多,是大学里数学专业的学生才会看的书籍。实际上,为了应付奥赛,看这样的书是没有必要的。
      她十分诧异,脱口而出:“你在看这个?”说完,立刻后悔自己的大惊小怪。
      沈周却未在意,微微一笑:“兴趣而已。”
      研读这样艰深晦涩的专业书,竟然只是兴趣而已。苏荟不动声色,但心中暗惊。若一本书尚可忽视,但第二天课上发生之事,令所有人都对沈周肃然起敬。
      数学课上,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道题目。寥寥两行,却有奥赛压轴大题的难度。无人自告奋勇起来解答。如往常一样,老师点名让苏荟来做。她一向是老师的得意门生,对此并不意外。令所有人意外的是,随后老师又点了沈周的名。
      他,果然不可小觑么?来不及细想,已到讲台上,她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紧张。深深吸了口气,她在全班同学的目光中,与沈周在黑板两侧各自完成这同一道题。幸运的是,她恰巧做过与此题型极为相似的题目。沙沙沙,粉笔在黑板上飞快地留下字迹,很快写完了解答过程。放下粉笔时,轻轻松了口气。虽然有些胜之不武,但终究是赢了吧?
      “苏同学也做完了。”老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也?她诧异地侧头看去,正迎上沈周微微带笑的目光。他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手中没有粉笔,显然是比她更快地完成了题目。这,怎么可能?
      她细看他的解法,越看越是心惊。独辟蹊径的奇妙思路,举重若轻,究竟是如何想到的?她虽做出了这道题目,但所用方法繁琐得多。两相对照,立刻相形见绌。
      老师虽同时表扬了她和沈周,但着重讲解的,自然是沈周的解法。大家听得啧啧称奇,惊羡不已。苏荟微微侧头,悄然注视同桌的沈周。他只是垂目端坐,目光落在面前那本厚厚的《泛函分析》上。他的座位临窗,阳光透窗而入,清光勾勒着他的轮廓。额发漆黑柔软,神情专注,眸光湛静,仿佛方才那个创造奇迹的人与他毫无关联。举重若轻,原来亦是他为人的态度。
      苏荟收回目光,但那节课已无法集中精力听讲。她曾以为,这场无声的角逐中,她已跑在队伍前面。如今却突然发现,竟有人根本不与她在同一跑道上。在他看来,她如蹒跚学步的幼童般可笑吧?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沈周很快赢得全班敬佩。同学之间若有疑难题目争执不下,便来找他裁决。他从容提笔演算,娓娓讲解,听者心悦诚服。数日后,有人自老师口中探得“内情”——沈周出身不凡,父母都是有名望的数学教授,祖父师承于曾获菲尔兹奖的数学家。
      大家唏嘘不已,从此更视他为天才少年。而苏荟,面对与她近在咫尺的沈周,压力巨大。她虽不怨天尤人,亦觉心中苦涩。一切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被他占尽。而她幼时家中清贫,她想买一套《十万个为什么》,父母也要犹豫再三、省吃俭用。她知道自己没有埋怨的资格。这种受上天格外眷顾的人,卑微如她,如何能比?
      但她不会认输。从此愈发刻苦,废寝忘食。每日凌晨,总是第一个到达教室。每天夜晚,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后来,她索性承担了掌管教室钥匙的任务。本就瘦弱的她,愈发清减下去,简直可以注释“弱不胜衣”。白玫心怀担忧,屡屡劝她:“阿荟,你已学得很好了,不要太为难自己,身体要紧。”
      苏荟看着白玫,神色疲惫,但目光欣慰。她是她的动力。再大的辛苦,亦是值得。
      而沈周依然看着各种深奥的专业书,安静内敛,从容不迫。虽是同桌,她与他皆是寡言之人,一个月内的交谈不超过十句话。她亦不知道自己能与他说什么。她想,她所竭力追求的,他根本不在乎。
      连日的劳累,终于令她不堪重负,突然病倒。室友将她连夜送到医院。经检查,是急性阑尾炎。
      手术后,在医院卧床休养的她,仍挂心学业,通过电话拜托一名同学帮她抄笔记。待同学将笔记本送来,她打开一看,竟是沈周的笔迹。老师经常让他在黑板上做题,他的字迹她看得熟悉了,一眼便认了出来。笔记非常详尽,条理清晰、主次分明,看得出是用心写的。但之前,她从未见过他上课记笔记,因为并不需要。
      她微微蹙眉:“这是沈同学写的?”
      “他听说你需要笔记,就主动帮你抄了一份。他做的笔记,应该比谁做的都好吧。”
      桌上堆满了同学送来的鲜花和水果。她静静看着,不再言语。
      那个同学以为她倦了,便告辞离开。她终是一字一句地看完了那份笔记,心中渐渐平和。病时□□的脆弱与疼痛,令她看开了很多。之前盲目的意气用事,实在稚气,且不值得。
      最令她意外的是,白玫一直没来看她。她询问母亲,母亲的解释是,白玫的妈妈病了,白玫要照顾母亲,暂时无暇过来。苏荟知道,白玫妈妈的身体一直不好,用药如用餐。
      病房里一色雪白,安静无尘。阳光盈室,更显得窗明几净。她坐在床上看书,人似浸于一泊清水中,仰观天光云影。看得倦时,她掩卷阖目,想起白玫黠慧的微笑,唇边牵出一丝不自觉的温柔笑意。她终于看清自己真正珍重的。心清目明,更为坚定。
      然而,苏荟出院后,仍不见白玫踪影,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中。她顿觉蹊跷,急急追问,终于从父母处得知实情。真相如同晴天霹雳,令她几乎站立不稳——在她住院的那些日子,白玫的母亲因急病去世。悲痛之余,白玫十分镇定,拜托所有人瞒着苏荟。但母亲火葬后,白玫留下纸条,离家出走,已三日音讯全无。
      苏荟从未如此痛恨自己。
      她跑过大街小巷,拿着白玫的照片向每一个过路的人询问:“请问,你见过她吗?”
      她拖着虚弱的身体,大海捞针般的寻找着。那一天一夜,她不眠不休,滴水未进。这座熟悉的城市,忽然变得陌生,大得可怕。她茫然穿行其间,只觉一切声响皆被滤去,一切色彩晦黯无光。绝望之感如同溺水,朝那最幽深的水底不断下沉,无可自赎。
      终于,在城北的公园里,她找到了她。
      暮色已深,潮湿空气中蜻蜓低飞。僻静的树丛,坍圮的石栏,她静坐于兹,身后是斑驳残壁。大朵栀子在墙头绽放,花香浓郁得怅惘若失。长发披垂,衣裙如雪。风很大,暮霭沉沉,山雨欲来。树影摇曳,白鸟振翅飞起。栀子花瓣簌簌坠下,纷落如雨。
      她一把握住白玫的手腕,劈头就骂:“你疯了!”话音未落,双眸已然湿润模糊。那是她平生第一次骂人。不是白玫疯了,而是自己快要急疯了。
      白玫微微笑着,脸色苍白,声音安静而虚弱:“傻瓜。”
      手术期间亦未尝落泪的苏荟,哭得一塌糊涂。她从不知道自己这样软弱,这样傻。
      她喃喃低语:“一切都会好的,都会好的。”
      不知是安慰白玫,还是安慰自己。
      很多事,一旦错过,就再也来不及。她明白之时,却已晚了。

      白玫被远房亲戚收养,搬到别处。不久之后,因城市规划、旧楼拆迁,苏家亦搬出了那座临江阁楼。从此,两人只能在校园内遇见。白玫有意避开苏荟,两人的关系无可避免地渐渐疏远。
      苏荟试图挽救,却只是徒劳。没有任何友谊可以只靠一方维持。
      曾以为无可忍受的,真正降临时,也只得默默承受。琐屑生活仍须继续。一卷卷习题,一次次考试,是必然经过的路途。光阴如水,轰然来去。她任时光淹没自己,努力让繁忙的生活不留下一丝空隙。只有这样,才不必去想。不去想,才不会痛。
      白玫没有服丧。相反的,她突然抛弃了喜着的素衣,打扮艳丽如蝴蝶,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与此同时,她的性格愈发怪僻,使得许多女生对她不满。但她依然美丽,转动照人,顾盼生辉。倾慕她的男生越来越多。女生中渐渐起了传言,说她同时和数位男生交往。
      但苏荟拒绝相信,她一厢情愿地把传言归结为造谣,直到她亲眼看见,白玫与一名男生手拉着手,神态亲昵地走过校园。她的裙摆上绣着大朵的牡丹,随着小而轻巧的步履轻扬飘荡。那一季,校园里花开烂漫,如锦如霞。苏荟害怕那样茂盛蓬勃的花开,红到深处,仿佛随时会凋零。
      她再三踌躇,终于鼓起勇气,在教学楼外拦住白玫。
      那时,白玫正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臂,言笑晏晏。那男生相貌俊朗,头发染为栗色,银项链,花衬衫。招摇过市,完全不似学生。
      苏荟认得他,他叫陈亦然,是“校园名人”。据说,其父名下的公司有数十亿资产。同学们提起他,总带着又惊又羡的口气:“你知道么,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就是他爸爸出钱修建的。”在某些女生眼中,陈亦然是名副其实的金龟婿,但苏荟对这种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素无好感。
      白玫见到她,有些诧异,随即淡然一笑:“有什么事么?”
      她的神色中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微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她过世的母亲。
      苏荟忽然觉得陌生,陌生得令她惊动、吃痛。
      陈亦然看着这两个女生,似笑非笑,轻咳一声:“你们聊,我先走了。”
      待他离开,苏荟终于打破寂静:“上周的考试,你数学只考了90分?”
      白玫转动着手腕上的银镯子,不以为意:“对。”
      “你以前从没考过这么低的分数。”
      苏荟发现,自己的声音没有预想的那样坚定有力,甚至软弱。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白玫不耐烦地转身离去,丢下淡淡话语,“祝你的数学永远考满分。”
      苏荟静静立在原地,脑中一片空白。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
      “嗨,”不知何时,陈亦然出现在她面前,双手插在裤袋里,笑意慵懒,“你叫苏荟吧?我听说过你,你是奥赛班的天才少女。”
      苏荟蹙眉,对他极为厌恶:“我也知道你,你的成绩次次排名年级最末。”
      他并不介意她不友善的口气,了然地笑笑道:“惹美丽的女孩生气,是我的罪过。不过,若你可以换个方向来挑我的毛病,也许效果会更好。因为,我真的不在意那所谓的‘成绩’。”
      是呵,他从一出生,就什么都有了。成绩、学历、工作、薪金,这些无数人毕生追求的,对他来说,皆如浮云。苏荟沉默了,只觉无力。
      他的笑容转为叹息:“我知道你视阿玫为好友,但你还不明白么,她已放弃这段友谊。人总会变化,总会放弃一些东西。你应尊重她的选择。”
      苏荟被他激怒了:“你无权代她说话!”
      他不惊不怒,平静地点头:“是的,我没有权利代她说话。但,你又了解她么?”
      她很想给以肯定的回答,却只能静默。如今,她已不能懂得白玫的想法。
      他劝道:“你从不知道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你试图按照你所以为的‘好’的标准去要求她,却只会让她心烦。你比她幸运太多而不自知,而她并不需要你的挽救和怜悯。你见证了她最狼狈落魄的时刻,她竭力想要忘记的事,却在看到你时不可避免地回忆起。大恩即大仇。你若不能接受她的选择,不如放了她,也放了自己。”
      这席话,她听得愣住,双手止不住地颤抖。她从未想过,事情会这样。
      她惨淡地笑着,终于镇定下来,直视他:“你爱她?”
      “爱?”他像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轻轻笑起来,“爱太奢侈。阿玫很聪明,她和我都很清楚游戏规则。况且,以她的条件,不愁找不到比我更好的。苏同学,天下的路永远不是只有一条。我相信,你的勤奋会为你带来大好前程。但她的未来,也许不比你差。”
      言尽于此,他施施然转身离去。她忽然想大笑出声。老天对她开的这场玩笑,令她身心俱疲。
      从此,她与白玫未交一语。但她周围仍充斥着关于白玫的消息——
      某月某日,白玫收到数百朵玫瑰花;某月某日,白玫与某男生一同旷课;某月某日,两个男生为了白玫打架……诸如此类的事情,被一些女生以鄙夷而夸张的语气提起,满足听者的猎奇心理。与此同时,白玫的成绩越来越糟。老师多次找她谈话,痛心疾首,她却恍若不闻。
      但苏荟无法置若罔闻,却又无能为力。她从父母处得知,白玫的母亲生前欠下很多债务,至今未能还清。这个发现令苏荟震惊,但仔细回想,之前已有许多线索可寻,只是她未曾注意。因为,那时她从未想过,白玫会有事瞒着她。她亦从未瞒过白玫。

      光阴似箭。
      高二时,文理分科。白玫选读文科,而奥赛班属于理科。文科与理科的教室不在同一座教学楼,她们相遇的机会更少了。白玫已成为老师心目中无可救药的差生,而苏荟的成绩依然出类拔萃。她的模拟数奥成绩稳居班上第二。第一,自然是沈周。
      她消除了对沈周的敌对情绪之后,两人渐渐熟悉。因为是同桌,又都擅长数学,常常一起讨论习题。沈周指点习题如同闲坐赏花,却又从不以此自矜,倾囊相授,令她获益良多。对她而言,沈周亦师亦友。闲暇时,两人偶尔会聊些别的。她发现沈周并非一味沉溺数学,文史类的书籍亦看得不少。
      一次,她偶然看见,他在数数奥的页边空白处,随手写了不少古句,如“将欲取之,必固与之”、“道未始有封”、“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诸如此类,配合着数学题目的思路,竟是恰到好处。之前她从未想过,可以用这些古句为数学注释心得。
      “你看的书好多。”她真心赞叹。
      他只谦逊道:“杂而不精。”
      这样博览群书的人,在她心中,还有一个。她沉默了,想起旧日与白玫共读古诗的时光。那时,她以钦佩的目光仰望白玫,却从未真正想要弄懂每句古诗的意义。
      她开始从图书馆借各种诗集,《王右丞集笺注》《楚辞章句》《陶渊明集》……阅读这些白玫看过的书,试图从中探知她曾经的心迹。对她而言,这是一片完全陌生的领域。数学追求的是理性思维的真理,而诗文追求的是感性思维的审美。真理亦美,美亦是真理。殊途同归的顶点,她初窥端倪,心怀虔诚敬畏。
      一日,她寻书时偶遇陈亦然。本校图书馆才建成两年不到,占地极大,藏书比许多大学图书馆还要丰富。其内灯光明亮,书架井然林立,非常安静。他鲜艳的花衬衫与环境格格不入,但神色是少有的沉静认真。苏荟发现,他手中捧着的,竟是一本《宏观经济学》。
      他抬头看到她,慵懒一笑,恢复了玩世不恭的模样。苏荟面上闪过的惊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自嘲道:“我这种不务正业的人,也会看正经的书,意外吧?”
      苏荟不答。
      他眨眨眼:“我考考你,等价交换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苏荟不知他为何问起这个,一时沉默。
      “所谓等价交换就是,世界上从来没有不付出代价的获得。赚钱也是一样。要获得金钱,就必须付出其他,时间、感情、自尊、良知、信仰……虽然付出了不一定能获得,但不付出就一定得不到。这和你们努力学习的道理一样——你们付出宝贵的青春时光,寻求分数的收获。”
      苏荟蹙眉:“你在为自己辩解?”
      “呵,只有失败者才会为自己辩解。我并不认为自己错了,何需辩解?”他说得风轻云淡。
      她忽然想起一联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五谷不分的二世祖,有什么权利如此说话?
      他仿佛能读出她心中所想:“其实呢,传说中的二世祖,不似你们想象的那样无忧轻松。我爸之所以是个成功商人,因为在他眼中,一切事物都只分为‘值得’和‘不值得’,绝不感情用事。若我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他不但不会让我继承他的公司,还会将我扫地出门。管理一个数千人的大公司,负责动辄上千万的生意,比起你们在象牙塔中应付考试,困难得多。压力如此沉重,我也很苦恼啊。”
      虽然说着“苦恼”,他却轻轻笑起来,让人分不出话中有几分真、几分假。
      苏荟与他完全不熟,不明白他为何说这些。太寂寞了么?据她所知,他身旁的狐朋狗友络绎不绝。原来他亦清楚,酒肉之交尚不如陌生之人。
      “嗨,不要可怜我。是的,我是金钱的奴隶,你们何尝不是分数的奴隶?被应试教育逼着,把课本奉为无上真理,一天到晚刻苦钻研,两耳不闻窗外事。哪次考试的排名落后了,就觉得天地暗淡无光。何苦来哉?但我不会怜悯任何人,那很虚伪。人人都有苦衷,无需在人前剖析展示。既如此,自得其乐就好,不是么?”
      苏荟沉默。他弄错了,她并不可怜他。人人皆有所谓“追求”,阳春白雪并不比下里巴人更高贵。她的“追求”,何尝不是一种逃避。
      “亦然亦然,原来你在这儿。”清脆的女声传来,语气亲昵而甜腻。苏荟认识这个女生,是某班班花,姿容俏丽,颜色沉闷的校服也能穿得婷婷袅袅,常有男生跟在她身后吹口哨。
      陈亦然身边的美貌女生,就像一季季的花事,聊以观赏,永不寂寞。白玫不过是他众多“好妹妹”中的一个,且已成为过去。也许,他早已不记得。
      “再见。”他冲苏荟淡淡一笑,拉着班花的手,潇洒地转身离去。
      窗外阳光明亮,积在光洁的瓷砖地面上,空明如水。她抱着满怀的书,有刹那恍惚。原来时光逝去已久。只有她还留在原地,驻足不前。

      一切的转折,从她遇见宋楷开始。
      刚下过雨,笔直的林荫道上,残雨在枝叶上溅出空朦碎音。从树上滴落的雨水,打湿了她穿着凉鞋的脚踝,很清凉。学校里有很多民国时的建筑,斑驳而古老的石墙上,爬山虎郁郁青青。叶子被雨水洗得鲜亮如翡翠,似能泅出水来。
      苏荟穿过林荫道,去图书馆还书。前方不远处,一个男生独自走着,手携书本。她一眼就认出了那本书,是数学方面的专著,印数很少。图书馆内藏有一本,她很想借。但学校规定,对于学生,此类书籍只能看,不能借。她又想买,但书店里遍寻不获。
      此时一见,她惊喜非常,连忙跑上去:“这位同学,抱歉打扰,请问这本书是在哪儿买的?”
      她欣喜的目光没有离开那书,直到那个男生带笑道:“同学?”
      她这才发觉自己失礼,蓦然抬头,随即愣住。
      眼前之人,如此熟悉——白T恤,深色休闲裤,相貌俊朗,笑意浅浅,气质爽朗通脱。她不认识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她见过他许多次,在白玫的画作上。白玫的想象与现实重叠,世上竟有如此惊人的巧合。
      见这个陌生少女惊诧地盯着自己,他莞尔一笑:“同学,你对这本书有兴趣?”
      她回过神来,赶紧收回目光,讷讷点头道:“其中有一篇关于变分不等式的论文,分析透彻,论证严谨。我很想把这篇文章抄录下来,但文章太长……”她发觉自己有些啰嗦,立刻打住了。
      他笑了笑:“麻烦等我一下。”说完,转身跑入旁边的教学楼中。
      她以为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要紧的事,便在原地静静等待。
      由于刚下了雨,四周行人很少,诺大的校园格外空寂。爬山虎的叶子漾成绿波,一浪浪地扑打着风里的草木清香。忽而有鸟掠过,啼声悠长。地上积水盈盈,浮着细碎的雪白落花。
      不一会儿后,他再次出现,将一叠A4纸递给她。她低头一看,竟是那篇论文的完整复印。
      她愣住,手足无措。再抬头时,他却已走远了。
      风动树影,一阵淅沥,仿佛雨还未绝。
      再次见到他,是在三日后。他站在讲台上,作为奥赛班的新老师,自我介绍:“我叫宋楷。虽比大家虚长几岁,但应该还没有代沟。”未语先笑,亲切大方。
      然后,他在黑板上用宋体和楷体各写一遍“宋楷”二字。清正端雅,字如其人。
      他十六岁便上大学,刚从全国最好的大学毕业,十分年轻,因而被她误认作学生。此时,她才恍然大悟,当时他拿的那本书,就是图书馆里的那本——虽然学生不能借出,但老师可以。
      想起那时他听到她叫“同学”时的莞尔神情,她慌忙低头,怕被认出。不料,课间时,有同学转告她,宋老师请她和沈周一起去办公室。
      办公室里,她有些尴尬,但宋楷神情自然。他的谈话内容大意是,一个月后就是全省的数奥竞赛了,希望他们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不要紧张……如是云云,若由旁的老师说来,不免啰嗦乏味。但他娓娓道来,言浅意深,妙语清新。苏荟渐渐不再那么拘谨。
      谈话结束后,他欲言又止,终于道:“刚才,我在课上的表现还好吧?”问得小心翼翼,却有掩饰不住的紧张。此时神情,与方才判若两人。
      苏荟忍住没笑,与沈周一起给予了肯定答复。
      宋楷松了口气,笑得有几分稚气:“你们不知道,今天是我第一次作为正式老师讲课,昨晚紧张得没睡着。我妈说我看起来太幼稚,不像老师,没法在学生中树立威信,就强迫我穿了这身衣服。”
      这日,他穿了一套有些老气的西服,但人看起来依然年轻。此时的稚气神情,更使他宛如少年。
      “本来我不惯穿成这样,但想起那天有人还叫我‘同学’,就不再犹豫了。”他打趣道。
      苏荟自然知道“有人”是指谁,脸上微红,心中的不安也愈发明显——他笑起来的样子,更像那个画中人了。白玫,她会看到他么?
      数日后,宋楷得到学生们的一致爱戴。他的课讲得好,性情随和,工作勤勉,自然大受欢迎。又因他年轻英俊,不少外班的女生慕名而来,远远看见他,便笑着窃窃私语。苏荟见了,双眉微蹙。内心深处,她不想白玫见到他,却找不出理由——宋老师是很好的人,阿玫也是很好的人。作为阿玫的朋友,她该为她开心才对,但……
      连沈周都察觉了她的异样,婉言劝她:“数奥考试已近,题不必多做,静心为上。”
      她努力静心。毕竟,这次考试至关重要。若不能得一等奖,就无法进入全国数奥竞赛,之前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她似乎成功地静了下来,如常学习、做题,心无旁骛。但当她见到宋楷与白玫一起走在食堂中时,还是失手打翻了水杯。
      那时,临近数奥考试,她更频繁地与沈周讨论问题,有时两人一同去食堂吃饭。水杯打翻,热水溅了她一身。沈周连忙掏出纸巾,为她擦拭。而她一动不动,也不觉得水烫,只是愣愣看着宋楷与白玫谈笑风生,相偕远去。
      沈周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沉默了。
      此后,苏荟频频看见两人同行的身影。白玫不再花枝招展,换回了温婉素衣,裙袂飘飘。黄桷树,香樟,花坛里有大片的茶花与杜鹃。他们言笑晏晏,却无男女私情的狎昵,只是风月清嘉。
      向宋楷请教问题时,苏荟发现他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上,有白玫的字迹。清丽婉转的簪花小楷,写了一联诗: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这样清朗周正的仰慕。
      苏荟还听说,白玫开始专心学业,成绩进步迅速。他是她一直等待的救赎。从此,上宋楷的课时,苏荟常常神思不属。一日课间,她无心看书。沈周与她闲聊时,仿佛无心地淡淡道:“若心有所寄,就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这么简单的道理,她竟忘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她几欲落泪,双手握紧。
      天道酬勤。省级数奥考试中,她发挥正常,与沈周同获一等奖。宋楷告诉他们考试结果时,赞许道:“意料之中,这是你们应得的成绩。”但两人神色平静,皆沉默了。宋楷以为他们是沉着谦虚,笑笑不再言语。
      很快是全国的数奥竞赛。在这场高手云集的考试中,两人再次拿到一等奖,获得去首都参加冬令营集训的资格。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荣耀,但苏荟得知消息时,仍无一丝笑容。
      学校领导在校内广播里通告表扬:“高二五班的沈周、苏荟同学获得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他们刻苦学习的精神,是大家的榜样……”
      置身在同学们潮水般的掌声中,她只是茫然地想,白玫会听见广播么?即使听见了,也不会在意吧?
      胜事空自知。这样的荣誉,太过寂寥。
      时光清苦如茶。却不知,命运中潜伏着一生中最大的惊喜。
      那是在飞机场,她和沈周即将去首都参加冬令营集训。大幅落地窗外,阳光明亮刺眼,天空湛蓝得不真实。宽敞的大厅内,人流熙攘,都是陌生面孔。她的父母要去工厂上班,没来送她。她提着沉重的行李箱,走得很慢。
      沈周接过她的行李:“我帮你拎吧。”
      她低头说了谢谢,正要随他向安检入口走去,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清脆如铃。
      “阿荟阿荟!”
      她不能置信地转身,只见一个少女向她跑来,素衣轻扬,宛如梦境。视野中,茫茫人流成为沉郁而模糊的背景,而白玫的出现,似一束无始无终的纯白之光,空灵轻妙,穿透暗影而来。
      她的白玫瑰,清淡优雅,开在她最好的韶华。
      白玫跑上前,一把抱住苏荟,声音微带哽咽:“阿荟,原谅我……”
      白玫长长的黑发泻在她的臂弯中,似无尽的水流。丝丝缕缕,滑过她的指尖,温软的冰凉。隐约的洗发水清香,仍是记忆里那种。她浑身虚脱般的无力,不能动,也不敢动。相见如梦寐,她害怕这场梦突然醒来。
      “琼瑶阿姨的苦情戏也不会如此肉麻吧?”陈亦然抱着手立于一旁,懒洋洋地噙着一缕笑意。
      苏荟侧头看到他,面露惊讶。
      “我新染的头发好看吧?”他潇洒地甩了甩头,眨眨眼道,“颜色很像鸡窝吧?”
      白玫破涕为笑。
      一向对染发有偏见的苏荟,这才发觉,他染了的头发也并不难看。
      他笑笑,功成身退:“不打扰你们姐妹情深了。还有几个美女在等我,我先走了。再见。”
      白玫擦干眼角泪痕:“谢谢你。”
      但他已然远去,不知是否听到。
      “他一直劝我来送你,但我不敢……我是坏学生,你这么优秀,我怕你厌恶我……半小时前,我终于下定决心,但时间已来不及了,是他借了他爸爸的车送我来的……”白玫解释道。
      苏荟紧紧握住她的手,内心汹涌,却说不出一句话。
      安检的时间快要结束了,苏荟不得不与她告别。
      “等我回来,照例请我吃烧烤吧。”她努力微笑着,向白玫挥手。
      忆起幼时年光,白玫也笑了,笑颜如花。
      一切仿佛回到最初,光阴纯白,心事无瑕。
      苏荟微笑着上了飞机,却在飞机轰然起飞后,哭得一塌糊涂。沈周不断递给她纸巾,又慌忙安慰她,但她的泪还是大滴大滴往下砸,引得其他乘客纷纷侧目。她泪眼朦胧,看着飞机窗外的浩瀚云海,心中无边喜悦,如此盛大。

      首都的冬天,没有预想中的寒冷。集训营里,到处都有暖气,煊暖如春。教室宽敞明亮,宿舍设备齐全,但无人感觉轻松。全国各地的数奥尖子聚集于此,老师又都是国内知名数学教授,自然压力极大。即使是沈周这样天资甚高者,在此也不见得能稳拿第一。苏荟更是眼界大开、收获颇丰。
      每天的课程不多,但内容艰深,一道题目常常要花一节课的时间讲解。主要靠的,还是课后自主做题训练。能来这里的人,绝不缺乏刻苦精神。即使是深夜,宿舍楼里还是一片灯火通明。
      有人戏称这是“武林大会”,高手过招,虽不动声色,底下却已暗流汹涌。自习室里,日光灯洒下一片明晃晃的亮光,试卷上的字迹密密麻麻,四周弥漫着咖啡的浓香。常有人因为解法分歧而争论不休,来自天南地北的口音此起彼伏。面临考试压力,不免有人心浮气躁,甚至因为意见不和而大打出手。这样残酷的优胜劣汰中,心理承受能力差一些的,不得不中途退出。
      因此,又有人把这里比作地狱,每分钟都是煎熬。苏荟却已看淡了结果。她认为,白玫与她和好,已是她最大的幸运。即使这次名落孙山,也没有遗憾了。她恨不得能立刻回去与白玫见面,之所以继续留在这里,只是因为热爱数学。
      深夜的自习室里,又有人在为了题目争吵。苏荟揉了揉发胀的额头,起身走出教室,来到廊上。
      月光清好,照着沈周立于窗前的身影。见了苏荟,他颔首一笑,以示问好。
      她亦微微点头,走到他旁边的那扇窗前,向外望去。
      白日里才下过一场雪,室外积雪满地,在月光下明彻异常,清入肺腑。高大的树木在风中摇曳,哗哗如潮水一般。天心月圆,清辉万里,有南方所无的阔大与高寒。
      这样的北地月色。
      在月下想念远方的人,是很俗气的事吧?她却还是忍不住想起白玫。
      幼时,白玫指着月亮念那首乐府诗:“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散唤声,虚应空中诺。”清郁的江风中,她浅色的裙袂飘扬如飞。
      苏荟微微一笑,疲惫消失。那时,内心清明如水的她,看不到即将到来的命运阴影。
      考试结束,名次公布。沈周成绩最佳,将作为中国队的一员,出国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苏荟虽未被选中,已属成绩优异。国内最好的大学有意与她签定协议,将她免试录取。出人意料地,她竟婉言谢绝。很多人猜测她有意出国留学,却不知,她只是想与白玫考到同一所大学。
      一切顺利。
      她回到城南中学,是在一个夜晚。校内还在上晚自习。她心情喜悦而充盈,迫不及待地要见白玫,却被告知,白玫已不在学校。
      那夜,大雨倾盆。仿佛天地间所有的水,都被倾泻于城市上空。一个同学告诉她,在她参加集训的这些天,市教委收到匿名检举信,告发宋老师与女学生关系不正常。虽无确切证据,但宋老师还是被调走了。白玫情绪很不稳定,需要心理治疗,也已休学。
      这淡淡几句,在窗外铺天盖地的雨声中,变得遥远而模糊。
      苏荟全身发冷,几乎站立不稳。同学见她脸色突然转为煞白,被吓住了,不敢多说一句。
      “苏同学才回来,你怎么和她说这个?”微露不悦的声音,是刚刚从走廊那边过来的陈亦然。
      他难得地轻言安慰道:“没事的,其实阿玫很好。她只是暂时休学而已,也许过两天就回来了,不要太担心。”
      苏荟仿佛没听到他的话,脸色苍白,目光空茫,似失了魂魄。
      陈亦然咬咬牙:“你就这么懦弱?连阿玫都还没放弃,你就受不了了?”
      她猛然抬头,直视他:“告诉我宋老师的住址!”
      看着她坚定不移的目光,他知道已无法相劝,静静道:“我带你去吧。”
      他叫来一辆黑色私家车,与她同行前往。街道上,雨水积盈如河,轿车涉水而过。雨水打在车身上,噼啪作响。仿佛金戈铁马、十面埋伏,而人在其中坐困愁城,荒凉如斯。
      她忽然轻声问:“你为何帮我?”
      他低头微笑:“阿玫是我的好朋友,你是阿玫的好朋友。”似乎,欲言又止。
      车突然停住。司机说前面的道路积水太深,车无法通行。苏荟毫不犹豫地推开车门,冲入雨中。
      车内,陈亦然看着她消失在雨幕中的单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从小作为商人训练的他,擅长计算一切得失。冷眼旁观,他知,她早已一败涂地。如此无偿的付出,无论如何,都是输。

      之后的事,在苏荟的记忆中,像是一场梦。大雨兜头落下,急促而冷冽。她在雨中独自奔跑,衣衫尽湿,眼前一片模糊。好几次跌倒在地,挣扎着站起来又跑,身体疼痛,渐渐麻木。黑暗的街道上,没有行人,没有车辆,只有无限丰盛的雨水,如一场不见尽头的噩梦。
      那个大雨之夜,宋楷打开门时,看到门外浑身湿透的苍白少女,愕然愣住。
      “苏荟?”他轻声询问,不能确定。她,怎会在此时,出现于此?
      她喘着气,扶着门框,几乎已直不起身。但看向他的目光依然清亮,眸中哀恸令人动容:“宋老师,我求求你——帮帮阿玫,好么?”
      只有她知道,宋楷对于白玫来说,是多么重要。他是她的理想、她的信仰。她不能失去他。
      他静了刹那,才反应过来“阿玫”是谁。他本该先与她冷静地说清事情经过,但看着她哀求的目光,他不忍拒绝,终是点了点头。苏荟的心中大石终于落下。唇边牵出一丝微弱的笑意,她眼前一黑,终于再也支撑不住,向那黑暗深处沉沉堕去。
      恍惚中,仿佛回到幼时。那栋临江的古老阁楼上,她拾阶而上,木楼梯发出沉郁的回响。八岁的白玫立于廊上,背对着她。阳光灿如流金。江风中,洁白的公主裙像一片松软的云。
      “阿玫。”她轻轻呼唤。
      白玫转过身。脸上的隐约泪痕,在阳光下闪烁清冷的微光。
      “阿荟,我已无家,无人在意我。”
      苏荟心中创痛,却努力微笑:“阿玫,我会变得足够好,我有能力照顾你,相信我。”
      白玫摇摇头:“不是的,阿玫,无人可以救我。我不会做你的负累。你要去更高更远的地方,我却是去不了的。”
      “不是的,不是的……”她痛恨自己拙于言辞,不知如何解释,急得快要落泪。
      白玫淡淡一笑:“阿荟,我要走了。”
      她心中一凛,大步上前,试图拉住白玫的衣襟。然而,阳光中的白裙女孩,忽如露水蒸发般,消失不见。仿佛她从未遇见过她。一切,只是幻觉。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然而她的旧梦亦已杳不可寻。
      苏荟陡然惊醒。四周一片雪白,竟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她在首都集训时,本已积劳成疾,后又淋雨跑了数条街,终于晕倒在宋楷门前。他将她送到医院。
      此时,宋楷、陈亦然、沈周,皆在病床前。
      她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阿玫怎么样了?”
      陈亦然笑道:“现在三更半夜的,她应该在睡觉吧。”
      苏荟轻轻舒了口气。寒冷的冬夜,方才在梦中,她仍惊出了一身的汗。
      “宋老师,”她转向宋楷,轻声问,“您答应我的,会做到吗?”
      宋楷默然颔首。
      苏荟略觉放心。她已想通,只要白玫还能笑颜如花,那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谢谢您。”说完,她又向病房内的三人道,“抱歉,今晚打扰你们了。”
      三人俱是沉默。沈周一直看着窗外,不发一语。
      雨仍在下,没有丝毫变小的迹象,仿佛要到天荒地老。在这样的雨声中回忆往事,如同跋涉千山万水之后,倦然回首,一切皆成了山外烟霞。但为何还有一些人,对途中风景恋恋不舍,宁愿为之驻足不前,也要不弃不离?
      执着是孽。执着是命。
      吱嘎一声,是苏荟的父母推门而入。他们听说苏荟生病的消息后,匆忙赶来。但由于雨太大,交通不便,现在才到。苏荟拉着母亲的手,微笑:“我没什么,害你们虚惊一场,真是抱歉。明天我就可以回学校了。嗯,对了,妈妈,我想和你商量件事——我想把阿玫接到我们家住一段时间,我和她一起学习,好不好?”
      苏妈妈见女儿瘦成这样,不免心疼,迟疑了一下,终是应允了。
      “谢谢妈妈。”苏荟笑得像个孩子,愈发显得弱不胜衣。
      面向窗外的沈周,忽然转身,目光扫过宋楷和陈亦然,淡淡道:“你们不愿做坏人,我来做。这事,她迟早是要知道的。与其再给她不切实际的希望,不如让她彻底死心。”
      陈亦然似乎想要拦住他,但他已说出那句关键的话:“刚才学校得到噩耗,白玫同学跳江自尽了。”
      室内之人,仿佛皆被这句话震住。一时,寂静如死。窗外,雨还在下,时光荒凉。
      苏荟呆呆听着,觉得不真实。是梦吧,一定只是梦。她还记得,年少时的夏日,她在午睡的梦境中挣扎,一个清风般的声音遥遥传来:“阿荟阿荟,快起来,快起来。”这个声音,将她自梦中唤醒。眼前是在风中微微荡漾的碧色纱帐,以及白衣少女柔美的容颜。
      然而,此时这场无边无际的噩梦,为何,还没有人来将她唤醒?
      她愣愣地坐在床上,眼角有泪滑落。
      只一滴。
      这是她余生所有的泪了。

      此后之事,乏善可陈。这座巨大的城市中,每个人都太过渺小。无论如何,太阳一样东升西落,柴米油盐的生活一样继续。世上仍有无尽的繁华与笙歌,仍有生老病死、爱恨折磨。
      宋楷离开了这座城市,渐渐音讯全无。
      沈周获得国际奥赛金奖,却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保送国内最好的大学。
      陈亦然没有继续念书,利用父亲赞助的一笔资金,开始独立创业。
      而苏荟,她依然刻苦学习着。生活井井有条、循序渐进,只是少有娱乐活动。而且,她再也不看那本厚厚的《乐府诗集》。高考时,她以全省理科第五的成绩,顺利步入国内最好的学府。
      高考结束后的暑假,那栋临江老楼被拆毁,据说将在旧址处建一座大型超市。她回故地看了一次。建筑工地上,尘土飞扬,挖土机轰鸣而过。曾经的一切,皆无踪影。再无痕迹可以证明,曾有两个女孩,在这里度过流金岁月。
      一切都将被遗忘。就像不远处的长江,逝水东流,一去不返。
      她拾起一片残瓦,低声喃喃:“阿玫,你若回来,怕是也找不到我了吧。”
      有附近居民的小孩在瓦砾堆上玩耍,笑声如铃。
      她抬头仰望。天是薄凉的蓝,一点温度也无。群鸟飞过,如一片恍若游离的影子,从她的记忆飞来,又飞向别人的记忆。
      生生不息。

      沈周与苏荟,在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专业,再次成为同学。两人都是学业优异的好学生,有时一起讨论数学方面的问题,君子之交淡如水。对于一些往事,两人不约而同,绝口不提。
      大二时的一个夏夜,她抱着书走出图书馆,正巧遇上同样从图书馆出来的沈周。两人相伴而行。校区位于市郊,抬头能见漫天繁星。浩瀚银河横过夜空,惊心动魄。道旁树木在风中哗哗地响,像一场永无尽头的雨,贯穿了记忆。
      经过一座宿舍楼,有人在阳台上弹吉他,弦音寥落。
      沈周忽然淡淡道:“也许,我们可以试着在一起。”这话有些突兀,但他语气平静,自然而然。他向来从容不迫、有条不紊。对于他,一切都像数学习题,抽丝剥茧,水到渠成,从无惊奇。
      她沉默片刻,淡淡答:“好的。”
      从此,她是他的女友。一起自习,一起打饭,但也仅止于此。从无亲昵言语,甚至很少用手机联络。他们都很忙,有各自的专业书要研读,有各自的论文要写,谈情说爱毫无意义。有同学戏言,他们是相敬如宾的老夫老妻。
      大三时,陈亦然外出办事,来到苏荟求学之地,约她出来一起吃饭。
      两人在一家人多嘈杂的火锅店里见面。白雾蒸扬,灯影摇曳,辣椒的浓香扑面而来。世俗的温暖与喧嚣。他黑了很多,笑起来更为明朗。衣着依然作风随意,没有西装革履。席间,苏荟问他现在在做什么,他笑笑:“到处跑生意,累死人。不过,可以看到各地美女,也不亏。”说完,吃了一大口的金针菇,一边夸张地叫“辣”,一边不着痕迹地转开话题。
      苏荟通过新闻知道,他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在全国很多城市设有分公司。不但年轻有为,他还行事潇洒。虽与几个女明星绯闻不断,仍被众多女性杂志公认为“最有潜力的钻石王老五”。
      火锅吃到一半,他的手机响了。她隐约听到电话那边娇声呖呖:“亦然,怎么不来陪人家?”
      他挂了电话,告辞:“真是对不住,我有点急事要办。”
      女友催促,的确是急事啊。苏荟忍不住微微笑了。
      他也一笑,哥们儿似的拍拍她的肩膀:“苏同学,你总算是放下了。祝你一切顺利,与沈同学白头偕老。”说完,付账离去。
      苏荟凝视着沸腾着的火锅,神色平静。也许是菜太辣了,她的视线有些模糊。
      若真能放下,那该多好。

      后来,她与沈周结婚。再后来,她与沈周离婚。三年婚姻。
      他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三年后,他终于冷静地说:“我以为时间会使你忘记,但没有。”他根据已知条件得出的结论,经检验,竟然错误。从头到尾都是错误。
      于是,他们理智地协议离婚。由于结婚时双方财产都经过公证,离婚只是一道手续,并不麻烦。
      民政局里,不时有男女成对进出。言笑晏晏的,是来登记结婚。横眉冷对的,是来要求离婚。但苏荟与沈周神色平静,客气相处,教旁人猜不透是离婚还是结婚。
      完成手续后,民政局的大楼外,他们淡淡道别,各自东西。
      正是艳阳天气,阳光华丽如缎。宽敞的街道上,似乎身前身后都是光明,毫无阴影。
      她永远不会知道,在他冷静的一生中,亦曾有不理智的行为——当年,在去首都集训之前,是他寄出了检举信。他一度以为,她心中的人是宋楷。但飞往首都的航班上,看着她不住下落的泪,他忽然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她唯一在意的人,原来是她。
      也许,他初见她时,就已错了。那时,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她坐在桌前看书。衣衫朴素,容貌清秀。微微蹙眉的凝思模样,端然静好。他轻轻走过去,怕惊扰了她。她忽然抬头,平静道:“你好。”
      窗外阳光温软,如一匹织金锦缎。他有刹那惊惶。

      后来的后来,她生活平稳,事业有成。虽然没有再婚,但从孤儿院收养了一名女童。
      她平常工作繁忙,每有闲暇,总会带着孩子四处旅行。
      一个暮春的傍晚,陈亦然在江南水乡的某座古镇遇见她。河流上,暮色渐浓,雾霭弥漫,空气里有水草清香。拱形石桥如月,连绵不断的青瓦白墙,酒旗飘扬。青石板上有零落的栀子花。因是旅游淡季,游客不多。水边停泊着几只乌篷船。苏荟牵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正要上船。
      陈亦然正巧经过,看见她,扬声唤她名字。
      她回头见他,意外地挥手浅笑。待他走近了,让孩子叫“陈叔叔好”。
      他虽不乏温香暖玉为伴,却一直没有结婚生子。这清脆如铃的乖巧童音,令他心情大好。他低头细看这孩子。大眼睛,尖下巴,雪白的绡纱裙,腰间系丝带,小小美人胚子。他忽然觉得眼熟,却想不起何时见过。他认识的美人实在太多。
      船夫催促要开船了。苏荟向他告辞,带着孩子乘舟顺水而下。
      沉沉暮云间,忽然飘起细雨。清凉的雨水落在船篷上,淅沥微响。舱外橹声欸乃,舟身随波晃动。她教孩子念古诗。一句句,皆是故人念过的句子——
      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散唤声,虚应空中诺。
      暮色之后是无央夜色。此身飘零,如梦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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