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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闹市遇仙 ...

  •   在云南,我以20岁的智商度过了自己的第二个童年。清初的云南,还不似现代是旅游热点,交通虽甚是不便,但少了人工修饰和喧哗拥挤,自有一番原始古朴。坐着颠簸的马车,游遍了大理、石林、丽江……幸好叶蓉五岁就有了离家出走的壮举,所以我到处乱跑也没人觉得稀奇;幸好叶蓉的阿玛是世界上最英明最民主的家长,想出去玩?带几个侍卫丫环跟着就是了;不想学女则?那便算了。琴棋书画,只捡喜欢的学,没有因为是女孩便有丝毫歧视。不过每次回来都不免被额娘说教一通,其实这也没什么,下次再想出去,只要找阿玛小小地撒下娇就达到目的了,我最不堪忍受的是她总是逼着我跟她学刺绣,誓要将一手绝妙的苏绣技术尽数教给我,可怜我一双手虽十指不沾阳春水,却总是被绣花针扎得伤痕累累。叶蓉的家庭确实相当不普通,除了重男轻女严父慈母的惯例被翻个个儿外,居然还彻底与三妻四妾的封建陋习划清界限。额娘原是孝庄太后身边的一名女官,后来指婚给阿玛,两人情深意笃,过起了一夫一妻的日子,虽膝下只有一女承欢,却也其乐融融,享尽天伦。不幸的是被无良老妈遣送回清朝这个古代最不了解的朝代,幸运的是五岁就成长在这里,不必刻意去适应,自然而然就习惯了古代的生活,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嘉鱼就是叶蓉,就是如假包换的清代女子;更幸运的是成为阿玛额娘的女儿,即使只是鸠占鹊巢。直到很多很多年后,我不得不承担起身为乌雅氏的女子无法推卸的责任而肝肠寸断时,也不曾有丝毫后悔。
      然而云南的世外桃源并没有推广到大清的万里河山。顺治十八年,世祖崩,王、公、百官、公主、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男摘冠,缨结发,女去装饰剪发。王宫百官斋戒二十七日,音乐、嫁娶官停百日,军民一月。紧屠宰四十九日,诏至各省,长官帅属素服出郊跪迎,听宣举哀,同服二十七除,命妇亦如是。同年,新皇登极,号康熙,次年即为康熙元年。那个会因为分离落泪的孩子,终于站在了历史赋予的风口浪尖,开始亲手打造自己的帝国。
      康熙元年,裁贵州总督并入云南,阿玛迁任云贵总督。那些年,吴三桂至少表面上还安然做着他的平南王,云贵之境尚算安稳。我依然过着游戏山水的日子,并把活动范围扩展到贵州。只是有一次无意中听到阿玛说近来朝中局势不稳,幼帝登基,权臣辅政,心里不禁一揪,与我的闲适自在不同,玄烨——不对,现在是康熙皇帝了——的日子,想必过得十分艰辛。
      “小姐,今儿来的人多,岸芷先在这儿祝小姐生辰快乐,芳龄永继,诸事顺心。”岸芷一边帮我整理衣服,一边说着祝寿的吉祥话。
      “多谢。今天也是你的生辰,我也祝你生辰快乐,万事如意。”我笑着说。
      岸芷却手一僵,垂目道:“奴婢怎么敢同小姐相提并论。”
      最听不得这种妄自菲薄的话,我不悦地皱了皱眉:“你在我身边也有十年了,我可曾何时把你当成丫环下人?”
      “那是小姐的慈悲,岸芷却万万不敢逾矩。”
      无奈地叹口气,岸芷是我们来云南途中救的孤女,父母兄弟皆死于瘟疫,她命大逃过一劫,却孤身一身无所依托,阿玛念在她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缘分,就让收留了她让跟在我身边,十年间不曾有一日分离,情分是深的,只是我花了十年时间向她灌输人人平等的思想却一直不见实效,真不知道她小小年纪尊卑主仆的腐朽思想怎么那么根深蒂固,永远是这么谨小慎微。
      “小姐,好了,夫人想必已经等了多时了。”
      我点点头。我的房间离阿玛额娘的不远,转过一个小小的花园就到了。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岸芷和额娘屋里的丫头不要出声,自己蹑手蹑脚地走到额娘背后,故意大声叫道:“额娘”,然后在她惊愕之际凑过去在她颊上亲了一下。额娘拍了拍胸口,伸手在我额上点了一下:“你这个丫头都十五岁了,怎么还和五岁的时候一样爱调皮捣蛋,长不大似的。”说着站起来,让我坐在镜子前,把我编在身后的长长的辫子打散,拿起一个似簪不是簪,似方不是方的东西把头发盘上去,绕来绕去地固定,又拿起几件头饰戴上去,最后将脖颈处的头发用燕尾固定。我虽然被她扯得龇牙咧嘴的,却没有叫出来,因为知道叫了也没用,女孩子十五岁的生日在现代虽没什么特别,但在古代却是顶顶重要的,《礼记•内则》有云:“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女孩子到了十五岁要由母亲亲自行及笈礼,将头发盘起,以示成年。其实不过是出去应应样子,过后还是怎么方便怎么梳,就像传说中的花盘底,我也只是过时过节或见客才穿,要让我每天穿那么高难度的鞋子,基本上也就等于禁足了。
      “想什么呢,梳好了,起来看看。”额娘轻拍我的肩,说道。
      我站起来,到大穿衣镜前照了照,“梢蓝点翠”的珠花簪插在电视剧里常见到的一字横髻上,蝴蝶衔珠的流苏直垂到耳根处,头轻轻一动便晃动起来,配着我穿着的石榴红色的旗装、雪白的坎肩,再加上脚上高高的花盆底鞋,衬得我身材修长袅娜了不少。容貌倒是和我在现代十五六岁时差不多,只是在古代生活久了,难免生出几分古典气质,再加上云南的水土养人,把我在现代饱受废弃烟尘蹂躏的皮肤保养得水嫩嫩的,虽算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算是顾盼神飞神采飞扬,没想到回到古代不仅变年轻了,还变漂亮了,不禁得意地笑笑。突然从镜子里看到额娘站在我身后怔怔地看着我,我半开玩笑地问:“额娘怎么了,是不是突然发现你女儿很漂亮?”
      “不是”,额娘不给面子地说,“我是在想你将来会嫁给什么什么样的人。”
      我一愣,这才想起古代人一向早婚,女孩子及笈之礼之后便可出嫁。不在意地笑笑,我在这里本来就是寄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去了,何必杞人忧天地担心这些事儿。
      “你啊,又懒又笨,又爱玩,真不知道以后哪个大胆的敢娶你……”额娘装着很担忧地说,把一屋子的丫头都逗笑了。
      “额娘!有你这么说自己的女儿的吗,我哪有那么差劲。”我红着脸争辩,“以后我要嫁,就要嫁给阿玛那样的人。”
      额娘横了我一眼:“你以后的夫君能有你阿玛一半好,我就心满意足了。”眼睛里是满得要溢出来的幸福。
      我笑着羞她:“谁不知道额娘嫁得好,还偏要说出来,不怕羡煞旁人吗?”
      “好啊,学会取笑额娘了。”额娘红了脸,过来作势掐我的嘴,我忙闪身躲过。正笑闹间,一双修长有力的手分握住我们的胳膊,把我们分开。转过脸,却看到阿玛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笑盈盈地问我们:“老远就听到动静了,你们娘儿俩又编排我什么呢?”
      我嘻嘻笑着抱住阿玛的胳膊撒娇:“阿玛你看看额娘,急着要把我嫁出去呢。”
      阿玛拍拍我的脸宠溺地笑道:“我的宝贝女儿岂是随随便便嫁的,若找不到中意的,便留在阿玛额娘身边,阿玛又不是养不起你。”
      我扭过脸冲额娘做了个鬼脸:“还是阿玛好。”
      额娘点点我的额头,对阿玛嗔道:“你就惯着她吧,等哪天她开口要天上的星星,看你怎么办。”
      阿玛朗朗一笑:“那我就把星星摘下来给蓉儿,把月亮摘下来给你,可好?”
      额娘瞪了阿玛一眼,脸却红成了大苹果。我不禁感叹,爱情果然是驻颜的最佳化妆品,难怪这十年的时光在额娘身上完全被忽略。
      阿玛执起额娘的手:“走吧,客人都来齐了,主角还不出去。你们两个啊,一个还没长大,一个倒变小了。”
      额娘该是是这个时代最幸福的女人吧,有一个男人能既把她当□□人爱,又能把她当作女儿宠。一个自幼受封建思想道德熏陶的男人,又是要有多么浩瀚的爱和勇气,才可以一生只守着一个女人,不顾世俗流言,与她共同缔造执手一生、不离不弃的传奇。
      到了前厅,阿玛自去应酬男宾,额娘则带着我去见女眷。今天来的大多是阿玛的同僚下属,还有些是云贵的士绅名流,见了面,不过是夸我“天生丽质”“大富大贵之相”之类的客套话。寒暄一阵之后,就是看戏,我是一向不感兴趣,听着戏台上依依呀呀,脑子里却不禁想着今年,他会送来什么。从我到云南那年开始,每年生日玄烨都会派密卫送来一份礼物,有时是珍稀的金玉器,有时却是极为普通的物件,风尘仆仆几千里,送来的仅是几朵宫内新制的绢花,或是他亲笔写的贺帖,弄得我哭笑不得。只是我猜了上百种可能,唯独没有想到,今年今日,他竟浩浩荡荡送来一道金黄的圣旨。阿玛因治理云贵有功,升任兵部尚书,与继任者交接后,尽快进京赴任。阿玛接过圣旨的时候,我的心不禁空空地沉了沉。云南,生生相息了十年的地方,真的不得不告别了吗?

      川流的行人,殷勤的叫卖……一切遥远又陌生。北京城。十年前只来得及匆匆一瞥,十年后终于有机会细细游览。岸芷轻轻地扯我的衣袖,苦着脸小声说:“小姐,咱们回去吧,万一被老爷夫人发现……”
      我挥挥手:“岸芷你不要煞风景,好不容易才溜出来,我才不要那么早回去呢,要回去你一个人回去。”
      到京城好几个月了,额娘一直牢牢地盯着我,说什么天子脚下,不比寻常,连府门都不许我出,更过份的是这次连阿玛都不帮我,幸好今天我瞅了个空,偷偷地翻墙溜了出来。只是没过多久,我便自己觉得意兴阑珊了。京城的繁华的确远非其它城市能及,干净的石板路两旁商肆酒楼林立,路边齐齐地摆着卖小玩意儿的散摊,甚至还有演杂耍的,真是应有尽有,人声鼎沸,一派繁荣热闹。只是少了高远湛蓝的天空,少了漫天遍地的繁花,少了飞瀑流湍,整个北京城总给人以灰蒙蒙的坚硬感,不禁怀念起了云南。
      “岸芷,该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吗?”我闷闷地问岸芷。
      “嗯,小姐已经买了送给老爷的玉镇纸,送给夫人的普洱茶,送给孙管家的烟丝,送给张嬷嬷的胭脂……都买齐了。”
      “好,我们回去吧。”我转身打道回府,眼风却扫到一个古朴的招牌,不禁多看了两眼,只见梨花木的招牌上书“白鹿书肆”四个刚劲有力的大字。这才想起原来古代也有“书店”这种地方的,云南民风尚未开化,而我平日看的书不是阿玛书房里的,就是先生让背的,算起来竟从没进过古代的书店,不由好奇地走进去。我的脚刚迈进门,就感觉到各个方向的目光聚过来齐刷刷地盯着我,我奇怪地轻声问岸芷:“岸芷,我脸上有写字吗,干吗大家都不看书却齐刷刷地看我啊?”
      岸芷也是一脸别扭:“小姐,是因为我们出来时没换男装。”
      我恍然大悟,古代的女子似乎大多字都不识几个,更别说来书店买书了。我冷哼一声,把四周好奇的眼珠子一个个瞪回他们该看的地方,谁规定女子不能买书的。我环顾了一圈,店面布置倒是很雅致的,几排高大古朴的书架整齐地排列在店中央,书阁里精装的线装书紧凑地摆满。可惜的是绕了两圈,发现这里卖的书也不过俗套而已,竟是孔子孟子再不就是程朱理学,还比不上阿玛书房里的书齐全呢。嗯?我眼睛放光地盯着最角落的一格书层。《会真记》?应该就是后来的《西厢记》吧,这个阿玛书房没有嗳,在现代时也没有好好看,刚想踮脚取下来,脑子里电光火石地闪过《红楼梦》里的一段情节。贾宝玉和林黛玉看的《会真记》似乎是小厮偷偷拿进去的,还得躲起来看,林黛玉只说了一句里面的诗“良辰美景奈何天”,就被薛宝钗教育了两大车话,照此推测,《会真记》在这个时代应该是被列为禁书的吧,何况我一个女孩子去买。可是,真的很想看啊,以前中学的时候只学过《长亭送别》一折,一直想找全文看却总是没时间。正咬着手指挣扎犹豫到底要不要买的时候,一片雪白的衣袖从我眼前拂过,我一惊,尴尬地退了一步,忙带着岸芷逃也是地走了。
      “小姐看起来很喜欢那本书呢,为什么不买呢?”岸芷奇怪地问我。
      “我当然想买啊,就怕被别人的鄙视大卸八块,这也罢了,万一被阿玛额娘发现,说不定还会打我板子,那我可就得不偿失了。”我垂头丧气地说。
      岸芷吐了吐舌头,咋道:“一本书这么厉害!”
      “封建腐朽思想害死人。”我不满地小声嘟囔。
      “姑娘,请留步。”身后有人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在京城我应该没什么认识的人啊,好奇地转过身,触目的首先是满目耀眼的阳光,我不禁眯起眼睛,一个纯白的身影渐渐在眼中显现、清晰,容貌舒展儒雅,却丝毫不显孱弱,眉目间含着温温淡淡的笑意。白衣上只系着一块无暇的白玉璧,除此之外身上就没有别的装饰,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装饰。他的脸很白,不是苍白,更不是惨白,而是如玉般温润柔和的白色。原来真的有一种气质,可以把周围的喧嚣全部净化的。自嘲地笑笑,看来不只是生理年龄,连心理年龄也退化了,眼前的人看身形分明不过十六七岁,却让我恍惚间惊为天人。只是,这个仿佛从天而降的白衣白袍的家伙——到底是人,还是仙?
      “姑娘?”
      “啊。啊?”我茫然地应道。算了,既然分不清是人是仙,就权当他是仙人好了。
      仙人扬起嘴角笑笑,递给我一个蓝色的布包,我接过来,打开,里面竟是我刚才觊觎了好久的《会真记》,我惊喜地抬起头:“送给我的?”
      仙人点点头:“字字珠玑,余香满口。如此传世奇书不读岂不可惜?”
      我抱着书重重地点头,顿时觉得仙人如此有人情味,还是接近人一点。
      “少爷,咱们该回去了,让老爷等太久……”旁边有人开口,我这才发现原来仙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厮,只是被仙人的光芒掩盖,若他不开口,我还真没发现他。
      仙人点点头,对我拱拱手:“告辞。”
      我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发现身边带一个完全起反衬作用的小厮,仙人还是更接近仙一点。
      抬头望望尚书府高高的院墙,我活动了一下筋骨,正准备施展我的翻墙绝技时,一缕慢悠悠的声音飘出来:“蓉儿,回来了就好好地走进来,咱们家又不是没装大门。”轻柔舒缓的语气,这时的我听来却比魔音更恐怖,哗啦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招呼岸芷把《会真记》藏好,我才慢吞吞地蹭进门,额娘正站在花架子下笑眯眯地等着我,我立刻换上讨好的笑脸,拿出买的茶献宝地凑上去:“额娘,这是蓉儿给额娘买的茶,陆羽茶社新到的上品,一点都不比咱们在云南喝的差。”
      “哦?难为你有心了。我们母女真是心有灵犀啊,正好额娘也有东西送给你。”
      我干巴巴地笑了笑,后背凉飕飕地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果然,额娘拍了拍手,几个丫环捧着绣架、花样、丝线、绸绢应声走出。额娘淡淡地吩咐:“都送到小姐房里。”  “额娘你……”
      “哦,额娘看你每日闷得很,所以找了些复杂的花样给你解解闷儿,双面绣,一日三幅。”额娘依然挂着和煦的笑容。
      “呵呵,额娘对蓉儿真是好啊。只不过,可不可以改成单面绣?”我眨着眼睛问。
      “……”无回应。
      “那可以一日一幅吗?”
      “……”
      “两幅?”
      “嗳,额娘你别走啊……”我看着额娘施施然离去的背影,急得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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