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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有所思——读《聊斋志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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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欢聊斋志异的,这并不是爱好鬼故事自然而然的产物。对于聊斋,我没有把它当成鬼故事。聊斋,市面上有的书平可以说汗牛充栋,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写书的早就做古,看书的却大有人在。萝卜青菜,各人感受不见得相同。喜欢是个人的事情,写写感受,一笑罢了。
最后看的,是文言文版。不仅仅是因为文言文更加生动简练,实是能买到的白话版本没有全的。小时候家里有过一本白话版,对上面的好多故事记忆深刻,只可惜当时太小不知珍惜,居然弄丢。后来再买,精美则精美,不过好些想看的故事全然不在其上。毕竟,那书里有些故事要是翻译过来,还真的不好发,于是一狠心买了本原汁原味的。从前懒,懒得看古文版,这下买了,真是不得不看。一路看下去,喜欢上了这书。
说起来确实有点意思,作为一部为神鬼狐妖画像立传的小说,聊斋的开篇,居然是《考城隍》。我无意去研究蒲老先生惨淡的仕途,只是当真很喜欢这篇中的一句话。“一心二心,有心无心,有心为善,善亦不赏;无心作恶,恶亦不罚。”《儒林外史》中周进曾有一句话说的好,:“八股文章若做的好,随你做甚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若是八股文章欠讲究,任你做出甚么来,都是野狐禅、邪魔外道。”这句话是褒是贬姑且不论,不能不说有些道理。蒲老先生是场中高手,深谙此道,这句话写得确是不俗。虽然有点矫枉过正的意思,但讽刺的事在理。整个第一卷,鲜有长篇,感觉比较杂,没有固定的体系,但其中喜欢的篇章真的是很多。《尸变》和《喷水》,可以说是鬼故事中的精典之作。在看到之前,我从没意识到,原来用文言文写鬼故事,也可以写的这么吓人。而且其中的语句,极其简洁生动,很有如临现场的感觉。
总的来讲,喜欢的篇章大体可以分作几类,一类是说理记事,言之有物;一类是写鬼写妖,入木三分;还有不少,可以说是至情至性的故事;最后一类,喜欢则是由于一些难于为外人所道的原因。
我特别喜欢《崂山道士》和《巩仙》两篇,不仅仅是因为故事本身,文中对于神奇方术的描写深深的打动了我。聊斋中此类文不少,描写更精彩的也很多,但印象深刻的只是这两篇。巩仙一文,塑造了一个术法超凡,不拘于世的道人形象。习于道术,得其精髓,游于俗世而不沉迷,当真得了真传。最打动人心的便是那藏入其中袖里乾坤,“尚窥之中大如屋,伏身入,则光明洞彻,宽若厅堂;几案床榻,无物不有。居其内,殊无闷苦。”不由不使人想起当年费长房所遇的壶公,一跃而入其中,悬壶之内,别有洞天。巩道人轻轻的广袖一拂,便入得别样的世界,何等神奇的道法。修仙而不避世,助人而不忌俗,最后道有所成,弃身而去,只留空棺一具。道法玄妙,望之不及。至于崂山道士,本意大概是在于惊醒世人,“举可以如是行矣,势不至触硬壁而颠蹶不止也。”不过其中的道术描述,真的是出神入化。清苦的劳山,乏味的修行不过打柴担水。而那个神奇的夜晚,三位道长欢饮一堂。剪纸为明月,折筷作舞姬。一壶清酒,足以饮遍门生,流而不歇。而用词的美好,让人难以释怀。“日已暮,尚无灯烛。师乃剪纸如镜粘壁间,俄顷月明辉室,光鉴毫芒。”那一晚明月的清辉,承载了我对神话传说的终极想象。好多年不能忘怀。有此一夜,足以抵得上山中洒扫伐做之苦。只可昔那名“邑有王生”最终还是舍得下山回家。如同费长房有缘遇及壶公而终未能成仙,惜哉,惜哉。
聊斋以其妖狐女鬼闻名,不能不说到其中的女鬼。就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小翠》、《阿纤》、《阿宝》、《青梅》、《绿衣女》、《莲花公主》、《青娥》、《乔女》、《细柳》、《瑞云》、《白秋练》、《黄英》、《霍女》、《竹青》、《香玉》、《恒娘》。严格来讲,《乔女》、《青梅》、《霍女》、《细柳》以及《瑞云》并不能归为鬼狐之类,只是写人,但我觉的其中之人已有神仙风骨。平原乔女,壑一鼻,跛一足。嫁人不久即丧夫,寥寥几笔,意向尽出,“几穆生卒,家益索,大困,则乞怜其母。母颇不耐之。女亦愤不复返,惟以纺织自给。”即丑且穷,仍不失其志,下文的所作所为便不足为怪。虽贫,仍不易嫁,自言,残丑不如人,所可信者,德耳。虽然这是古人男女不平等的产物,但不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非议古人,要不书就不用看了。以彼时道德体系来讲,当真是有志。村有孟生丧偶,闻其德而欲续之,乔女不应。故事如若到此,便也只寻常。只不过后来乔女的行为,当真石破天惊。孟生死而子无所依。乔女主动出头,理由如此简单,妾以奇丑为世不齿,独孟生能知我。前虽固拒之,然固已心许之矣。今身死子幼,自当有以报知己。”就是这句,自当有以报知已,出自一介女流之口。而后,便是倾尽后半生之力抚育其孤,兴望其门户,至死不殆。所得家产,却又不染一指以明清白。死后,仍与前夫合葬。足见其行确是为酬知已,再无其它,胸怀之坦荡,男子无及。最后异史氏的平价一语中地,“知己之感,许之以身,此烈男子之所为也。彼女子何知,而奇伟如是?若遇九方皋,直牡视之矣。”只是有一点可惜,乔女感孟生知已,孟生慕乔女之德,可谓神交。乔女自已也说,然固心已许之。知已难求,又何必拘泥世俗,若相合,也是美事一桩。只是如果当真如此,想来便是跳入黄河也说不清了。仅仅是为了报答知已,却仍有种种不得不避之嫌,世人的口舌,当真压死人。不过这也许不重要了,乔女和孟生未必在意,即彼此倾心,其它的都已不在重要。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信矣哉。
至于《霍女》一篇,则更进一筹。霍女不是乔女,是一位侠女,行为没有那么多顾虑,也更有侠者之风。如霍女自已所言,“妾生平于吝者则破之,于邪者则诳之也。”淫者乱其门,奢者败其家,贫而有德者,却无怨相从。诚如异史氏所叹,“女其仙耶?三易其主不为贞。然为吝者破其悭,为淫者速其当,女非无心者也。”酣畅淋漓,痛快!只可惜霍女终归是侠女,最终也不为什么人停留。替黄生安排好日后的生活,便悄然而去。十年之后,窈然一现,若说有心黄生,为何不肯留下,若说无意,如何又再出现,侠也,侠也。
《细柳》和《青梅》和鬼狐基本上没有关系,只是文中的两位主角便是放在今天来看,依然是数一数二的人物。读《青梅》一章,隐隐的有些为那个女子心痛。青梅与阿喜,两个命运不同的人。可以说,青梅有识人之明,阿喜有成人之美。青梅,人如其名,命运在狐母夺门而出时即已写定,“此汝家赔钱货,生之杀之俱由尔,我何故代人作乳媪乎!”文中有一句交待可以说是其一生的写照,“青梅寄食于堂叔。”寄食,青梅一生何尝不是都在寄食,即使是日后飞上枝头也未能改变。文笔一尾,意味深长,“于是母命相呼以夫人。梅终执婢妾礼罔敢懈”。欣赏青梅,是因为她的态度。选定张介受,便夜入其门。面对阿喜,没有隐瞒,只是一句,“不济,则以死继之。”掷地有声。心里窃为其不值,当初的慧眼识人,拼死相从,糟糠共生,换得的又是什么。寻找落魄的阿喜,是因其不忘旧恩。将阿喜同配张介受,是为了报答成人之德。奉阿喜为长,是仍记得当年主仆之分。只是,张介受与张母的表现未免让人寒心。看看他们见到阿喜后的反应,“抵任,母子皆喜。女拜曰:“今无颜见母。”母笑慰之。因谋涓吉合卺。”没有一丝一毫的拒绝之意,仿佛这一切心安理得。当年贫贱时,是谁识人与草庐,是谁吃糠咽菜与之同生共死,又是谁拒婚千里之外。阿喜新婚之夜,青梅笑语晏晏,一句“勿留我,此不能相代也”的背后,青梅你是否真的心甘?
《青梅》一文毕竟不代表整书的风格,书中的深情之篇,大有所在。《阿宝》、《阿纤》、《小翠》、《青娥》、《瑞云》、《香玉》皆是此类。 《小翠》一篇,大为心爱,常有人说《青凤》是聊斋中写狐的代表,可我总是更喜欢小翠。很浪漫的一个故事,也很无奈。人性的光辉与阴暗,爱情的美好与世情的险恶尽含其中,让人读后索思不已。一场宿缘,源于王太常的无心之德。不过是偶尔的庇护一狐,狐仙铭记多年,谴女配其傻儿。自小翠来后,王家不可不说是蒸蒸日上,更兼最后治好了元丰的固疾。如此大恩,可以说是数倍与王太常的无心之德,而人性的阴暗也正由此体现。若说便是一直富贵下去也好,只是偏偏有了变故。“年余,公为给谏之党奏劾免官,小有挂误。”只是小有挂误,王太常被免官了。没有了家世,之前压下的矛盾便得以浮出水面。不过失手碎失一瓶,“看看他们的反应,公夫妇方以免官不快,闻之,怒,交口呵骂。”原因非常简单,那碎瓶是其用于贿赂上司,重返仕途的门砖。小翠所有的感情、付出及不得王太常头上一顶乌纱。小翠愤然离去,却不是绝情绝义。之前的行,虽然有义,却也不奇。只是文章的最后,却让人有了新的认识。别后两年,小翠重现,与王元丰住于别园。渐渐改变自已的容貌声音,再劝其另娶别室。待到新婚之夜,王元丰才发现,小翠之前所变之人,正是新娘。原来她早知元丰有此一婚,故意为此,以防王元丰日后想念。故事里见过的伟大的爱情很多,有的是有成人之美,有的是谅人之过。从没有见过如小翠者,明知已身无望,居然会变作新人的模样,只是为了让那人忘掉自已忘的更彻底。难免想起花姑子》中结尾的一句话,“乃知憨者慧之极,恝者情之至也。”天底下的狐仙,原来都是一样的傻。文尾异史氏的一段话耐人寻味,“一狐也,以无心之德,而犹思所报;而身受再造之福者,顾失声于破甑,何其鄙哉!”而小翠,待月缺重圆,便从容而去,留下王元丰一生的想念。狐仙的感情,当真是凡人不及。也许,最美好的时光,就只是王元丰痴痴傻傻的那段岁月吧。
如果说《小翠》为狐作传的典范,《阿纤》、《瑞云》和《青娥》则是写出了人的钟情。几篇故事情节都并不曲折,篇幅也很短小,只是其中表现出来深意,已不是文字所能言明。感动《瑞云》中贺生的那一句话,“人生所重者知己:卿盛时犹能知我,我岂以衰故忘卿哉!”然后便是,遂不复娶,是遂不复娶。倾家之产,只为了赎取一个色衰的名妓。而理由竟是人生所重者知已,多么堂堂正正的理由,世人的反应却是“闻者又姗笑之。”不能不让人感叹。最后得遇和生,美玉归田,是个大喜庆的结局。和生一言,点明主旨,“天下惟真才人为能多情,不以妍媸易念也。”我宁愿相信这不是一个巧合,当真是老天对深情之人的报答。
《阿纤》一文,作者想说明的估计是兄弟要和睦,家庭要亲爱之类。不过这并不妨碍在文中发现其它的东西。奚家人的好势力浅薄可谓是代表了几千年来小农的一个侧面(我没别的意思)三郎未娶时,其兄一日在山中见到阿纤“窈窕秀弱,风致嫣然。“因有弟未婚,便窃属意焉。娶回阿纤后,家日见富,合家无话。后来因缘巧合,得知阿纤可能是鼠精。态度便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归家私语,窃疑新妇非人,阴为三郎虑。”这本也是人之常情,不过做到“日求善扑之猫以觇其异”的份上,也未免太绝。再看到后来阿纤离去,奚家的反应就很值得一说,“又数年,奚家日渐贫,由是咸忆阿纤。”未娶时贪其美色,受其恩惠则欣欣然,知其异类则厌之。最后家贫,又怀念所在时的好处。原来做人是这么个做法。不过奚三郎的做法倒是可圈可点,终究没有舍弃阿纤。数年后,山中再次相逢,不能不令人唏嘘感叹。结尾大有讽刺意味,兄家贫而弟家益富,女请翁姑自养之;辄以金粟周兄,习以为常。看及此处,总算是出了胸中一口怨气。
至于《香玉》一文,人花之恋感人至深,已超出了情爱的界限,只最后异史氏说一句足够,不须再多言。 “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仲尼读唐棣而曰‘未思”,信矣哉!”
还有几篇,个人比较偏爱。《石清虚》是我最喜欢的一篇,个人对他偏爱很深。刑云飞爱石成癖,得奇石则宁死不肯舍弃。而文中对那石头的描写,也极具有人的色彩。刑云飞对石清虚(奇石)的感情,已经很难说是对石头的癖好了。三得三失,三失三得。中间有太多的曲折。初次失去时,悲伤的锤胸顿足,复得后倍加珍惜,仙翁寻上门来,极力相争,宁可减去三年阳寿也要与石相伴终生。第三次遭遇劫数失去石头后,再寻得时,已是不能离分,即便被捕后,宁可以死殉石,也不想失去。出狱后知道石清虚已失去,几度寻死。在患难中,石清虚已然成为生命的一部分。最后死亦不忘,永不离分。对邢云飞如此,对石清虚亦是如此。如仙公所言,“天下之宝,当与爱惜之人。此石能自择主,”石清虚知邢云飞爱石,便离开仙山来寻,虽劫魔未尽,几经离分,然而感情诚挚,梦可通灵。托梦告知所在,最终于邢云飞相伴一生。邢死后,石仍追随,最后官府意欲私留,石碎为数十片,以身相殉。
想想石清虚与邢云飞,当真是宿缘,石本身清奇无比,雨后生云,玲珑迭翠。然而如此奇观,只为邢云飞一人而现。石清虚上有九十二孔,就是邢云飞寿之所在。而若想相伴一生,却要减寿三年。几世结下的奇缘,不是一句话说得清。石本有灵,寿可万年。石清虚最终舍下仙山永寿,玉碎相从,永留邢云飞的棺中。结尾真的很温暖,“邢子拾碎石出,仍瘗墓中。”最后,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再没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们分开。
异史氏的平论很是中肯,“物之尤者祸之府。至欲以身殉石亦痴甚矣,而卒之石与人相终始,谁谓石无情哉?古语云:‘士为知己者死。’非过也!石犹如此,何况于人!”诚如所言,稀有之物往往是祸患的根源。只是情之所至,石亦动容,如果说草木无情,也许还是用情不深罢。只是异史氏可能也没有真的理解,这是一种更高于士为知已者死的感情,生能所遇,幸甚,幸甚。
还有一些,故事写的当真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大有唐传奇小说的遗风。其中很多平论语句一语中地,大有深意,不能尽述,只引几个看看。《贾奉雉》一文中异史氏的一叹可以说是大实话一句,“贾生羞而遁去,盖亦有仙骨焉。乃再返人世,遂以口腹自贬,贫贱之中人甚矣哉!”文以载道不假,要以果腹为先。贾生仙山一往,回来仍不免口腹之忧,只得重操旧业。原来世界上无奈的事当真很多,神仙也不能免俗。《阿宝》中孙子楚由人化为鹦鹉,又由鹦鹉复变为人,用情不可以说不深,情节不可以说不浪漫。结尾一言,颇令人寻思,“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至于《镜听》中二媳愤而摔下面杖,一句“侬也凉凉去!”不知道出了多少不得意之人的心声。事虽小,所指却大,很是有意思。
总的来说,喜欢的很多,一时来了兴致,写下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