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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没有那暴殄天物的野蛮人在一边牛嚼,主妇们那边慢慢恢复了原先的热闹。
      镇长大人慢腾腾的在大厅里转悠,看到小孩子们吵吵闹闹便拿出几块小点心诱哄一下。绕过一根三人合抱的巨大石柱,不经意看到了一个角落的阴影里潜藏着惬意的两人。
      不怀好意的笑,镇长大人朝着主妇们那边走去。
      “姑娘们,今天的点心味道真不错呀!”在各个灶上张望一下,镇长大人抽了抽鼻尖,深深吸入满鼻子的香味。
      镇长大人这番夸赞非常诚心诚意。但奇怪的是,往年摆都摆不下的餐桌上,却只叠着一座尖塔似的空碟子,只有那仅有的几盘小点心,一如既往的做得精致异常。
      各种奇妙的香味残留在空气里,勾引出满满的食欲。
      “来来,镇长大人尝尝我新鲜出炉的地瓜香草五色饼!这可没用啥特殊的东西,我做了一大堆,正好大家都尝尝!”胖胖的阿依嫂乐呵呵的端着盘子,上面密密实实码了一叠叠小饼干,各种鲜艳的颜色缤纷,还真应了“五色”的名!
      随手拿了最上面的一块,镇长大人拂起长长胡须,把饼干塞进大嘴里,细细咀嚼了一番,眯着眼享受。
      “不错,松脆香,颜色也好,材料也好找,平时当点心也很不错!难得在这里看到这种生活化的东西!”
      按照惯例,雨季狂欢的宴会上,哪怕食物再怎么贫乏的时候,主妇们对于选材都挑剔得很。幸好附近山林多多,找些稀罕的野菜山珍也不是办不到。
      闻言,附近的主妇们一起笑了起来。
      隔壁的姑娘一边翻炒着锅里的菜肴,一边笑嘻嘻的解释:“今天一开始,大家都把准备得最好的材料都用上了,就盼着来个开门红呢。等大家都吃饱了,再好吃的美味也变成没味了!谁知道全被那傻大个吃了个精光,大家没好材料了,就只能挖空心思想其他方法咯!”
      “哎呀,别说了!想到就生气!”瑞弗珍•林小姐将锅盖掀开,热腾腾的水蒸气里,碧绿的花色蒸饺新鲜出炉。“我好不容易才雕刻好的拼盘,被那家伙一张口全倒了进去!一个早上才做了两道点心,就这样的结果,气死我了!来,趁热吃,凉了就硬了不好吃。”
      拿雪白的盘子装了一盘递给镇长大人,然后用大盘子装了许多往后面辛苦烧火的汉子们送去。
      很快,后面传来一阵欢呼。
      这样才让人满足嘛!再辛苦也愿意!遇上那种浪费食物的蛮牛,真是暴殄天物!蛮牛就应该去吃大块大块的烤肉!
      “唉!我还想着拿个第一好回去跟老头炫耀炫耀的,谁知道偏偏进了蛮牛的肚子!”阿依嫂沉静了一会,还是忍不住气鼓鼓的抱怨。
      听到抱怨,大家立即想起罪魁祸首,纷纷用杀人的目光瞪向不知悔改的某人!
      这一看,大家心情立即好了许多,呵呵笑起来。
      原来神官惨兮兮像落魄难民的样子已经让大家都好好开心了一回,现在那蛮牛比起神官先生来,只有一句古话可以形容——没有最凄惨,只有更凄惨!
      蛮牛先生之所以能被称为“蛮牛”,当然是他身体强肌肉壮,三两个小孩爬上爬下当然不在话下。神官先生凄惨之余,稍微动了动脑筋,让这几个缩小型的、未来的准美女,将注意力转移到某人身上。
      爬山很好玩,爬大山就更好玩了,你看他胡子刺刺,头发硬硬的,不是更好玩?
      事实证明确实很好玩,而且爬上了这么个脸凶凶的大汉身上,抓着头发胡须,非常有成就感!这一举动更是诱惑了其他小孩,包括几个流着鼻涕口水的小男生——
      结果可想而知。
      “怎么样,开心了?”镇长大人抚着胡须呵呵笑,刚出炉的蒸饺已经只剩下空盘。
      “看到我家小侄女帮我报仇了,等下奖励她美味的饼干!”阿依嫂动作迅速洗刷锅盘,刀子“哚哚哚”有节奏的切着植物嫩茎,进行下一道菜肴的准备工作。
      雨季狂欢不成文的规定,小孩子只能在烤肉架那里玩着,这边是禁区。只有举行了成年礼的姑娘才有资格上灶台做菜,也只有汉子们有评论婆娘们佳肴的权力。
      也算辛苦一年的慰劳。
      “我也要给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做点小饼干,奖励奖励!”瑞弗珍小姐刚做完蒸饺,刚才还在考虑下一道美食做什么好,这下不用考虑了,先奖励功臣!
      镇长见大家又开始嬉闹调笑起来,也在一旁眼角弯弯。
      “唉,可惜啊……”白胡子镇长摸着胡须,“可惜历来只有闺女媳妇们在这里做菜,不能破例,不然的话就能吃到莫儿菲斯先生做的美味了!”
      菜肴这东西,或许只能用各有千秋来形容美味程度,不过莫儿菲斯煮的东西总有些别样的味道,就是最普通的地瓜粥也会做出跟任何人不同的味道。
      “咦?莫儿菲斯先生会做菜?”
      “他会做菜?!”
      几乎异口同声的问,姑娘媳妇们注意力一同转移,几乎个个都止住了手里的动作!
      失落小镇的居民们都是热心人,不过知道这两兄弟关系不一般,向来都不会去小屋打扰——反正莫儿菲斯先生几乎每天都会从石路的起点一直走到圣殿终点又回来,大大满足了姑娘们的好奇心,众人倒也有默契的从不去拜访新居民。
      热情是一回事,幻想是一回事,打扰就是另外的事了。
      倒不知道莫儿菲斯先生会做菜肴?镇子里男人们除了烤肉,没一个会做菜的!
      “很久以前有一次去拜访的时候,正巧莫儿菲斯在煮汤,有幸吃了一碗,那真是美味!一直香到肚子里,回来看到自己煮的地瓜,一点胃口都没了!”
      想起那味道,镇长大人眯起了眼睛。
      众姑娘嫂子互相看了看,发现大家想的都一样。
      好像镇子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出生的时候,镇长就已经是这么老了,等自己长大了,镇长还是一样的老。问起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结论。
      谁也不知道镇长有多大年纪,活了多少年。
      镇子里男人们都有家人,所以男人们只要回家就有饭吃。镇长大人却不一样,从来都是孤身一人。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或者可以算得上镇里唯一会做烤肉以外东西的男人——
      可是食物的味道……还是不予置评吧。批评长辈是不对的。
      不过,镇里的小孩都知道,要是镇长大人拿来的烤地瓜,最好还是考虑考虑要不要吃比较好。
      因此,这话从镇长口中说出来,形容得再美味,也被折扣打得七零八落。
      “镇长,我想虽然没明确规定只能女人们做点心,不过这么多年来惯例都是这样,还是不要更改的好啊……”阿依嫂看到大家给她用力使眼色,于是慢吞吞的说道。
      不管年龄大小,莫儿菲斯是镇子所有女性们的偶像,偶像嘛,就应该高高在上没有任何缺点才对。
      镇长大人活了这么多年,什么事没见过?大家眼睛一转,他就知道大家在想什么。
      “上次神官去莫儿菲斯家做客,回来也对美味的地瓜粥赞不绝口,直说不敢相信地瓜粥竟然能做成那种味道,简直是奇迹呢!”摸着长须,镇长大人仍是闲聊,一点没有诱惑的意思。
      “可惜啊可惜……唉,惯例。”
      镇长说话声音没有刻意放大,但只要跟莫儿菲斯那两位帅哥有关,众姑娘们耳朵可都拉的长长的,闻言大家眼睛都唰的亮起来。
      跟镇长不同,神官先生对美食的挑剔程度是众人皆知的。喜爱制作各式精致点心的神官教会了她们很多种王都贵族才能吃到的花样,才使得这几年雨季美食种类越来越丰富,味道也更呈现多样变化。
      可惜私下邀请了很多次,他都不肯来加入制作美食的行列。
      林大伯家闺女今年刚刚举行了成年礼,第一次有资格参加这等宴会,在镇里可谓是一等一的新鲜美人。见大家频频使眼色给她,隔壁林大婶望望火堆旁重新打理得俊帅非常的神官想了想,便也推推女儿,使个眼色。
      ——去问问,有没有这回事。
      神官先生对于神所眷顾的纯洁少女,向来总是有求必应。这并非带着弯勾倒刺的讽刺话,也不是说对于其他女性神官就不有求必应了,这不过是在赞美神官先生对美的事物的欣赏能力罢了。
      林家闺女捂着嘴巴偷偷笑,乖乖去了。
      很快到了火堆旁,大家只见两人轻声细语嘀咕了一阵,林家闺女向大家点点头,小跑着往回。
      这边立即爆发出一阵欢呼。大家也不炒菜做点心了,手头活儿告于段落就停下叽叽喳喳。
      反正现在剩下来的食材大部分都很普通,本来计划着复杂的烹饪程序也可以立即变成简单的菜式点心。
      镇长大人依然摸着宝贝胡子,敛下眼睛,绷紧脸皮。浓密的大胡须下嘴巴有没有在偷笑,倒是没有人能看得出来。
      姑娘们叽叽喳喳,推推攘攘了一阵,推出的代表仍旧是阿依嫂。
      “那个,镇长大人——”阿依嫂清了清嗓子,“听了镇长的话,众姐妹姑娘商量了一阵,觉得虽然是惯例,但有些时候惯例并不代表全部,也不是不能更改。”
      如果大家敢直接去邀请莫儿菲斯的话,那根本不用更改,直接去就行了。
      但是没有人愿意去。
      那个身体“孱弱”、“多病”的暗夜先生,不愧为拥有悠久历史的高贵血统。只有几百年以上的贵族世家,才能养出那样具有天生强势的、跟身体是否强健无关的气质——
      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感受出极端凉意如同身在冰川,绝不是普通人!
      “咦?居然能更改吗?”镇长大人微微瞪大眼睛,很是“意外”的问。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何况只是惯例,还算不得规矩。”阿依嫂笑嘻嘻的回答。“如果镇长大人能将莫儿菲斯先生请来这里,我想大家都会很高兴的!既然是狂欢,当然越热闹越好!我们也都很好奇莫儿菲斯先生的手艺!”
      “王都的美食跟我们这些乡下小地方肯定不太一样呢!”
      “要是能学到独特的手艺就好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附和着,目的只有一个:偶像啊!!!
      肚子里装满了得意,镇长大人脸上丝毫不显山不露水,在众姑娘期待的目光里,向阴影里怡然自得于热闹外的两人走去。
      明明是叫“狂欢”,跑来这里你侬我侬的亲亲我我,太不给面子了!
      镇长大人一摇一摆的走,作施施然状晃过去。到底胡子底下是什么表情,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满室热闹非凡,被隔绝在小小结界外围。静谧的空间里,只有两个人。
      不,是一个前妖魔王者,和他的“夫君”。
      ……或许,形容为“新婚妻子”更合适。
      不是莫菲斯不想去凑热闹,而是暗夜怎么都不肯松开手——先不说喜欢不喜欢热闹,在这种场合躲在角落里,是十分明显的不合群。身份已经与众不同的莫菲斯,向来懂得如何使自己不要太显眼。
      黑暗力量的结界,本身就有着隐藏自身的特性,使得这片阴影角落更加不起眼。即使从旁路过,若不注意也不会发现这里还躲着两位闲人。
      本来抱着多让暗夜熟悉些平常的生活,至少也得知晓人类正常的思维模式——
      自从生活中出现了这么个妖魔王者,莫菲斯发现有些东西虽然平日里应用得理所当然,真要遇见了像暗夜这般什么都不懂的,教导起来真的很无从下手。有些感觉,很难述诸语言,那要如何来引导?
      更让莫菲斯为之气结的是,他花费极大脑力,总算想出一套还算贴近的形容和因果,被暗夜区区一句“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就打发了。
      是啊,堂堂妖魔界王者为什么要知道这些?
      莫菲斯的后脑勺被一只大手压制住,被迫依靠在暗夜腿上,混沌的脑袋想来想去也想不通。
      他与暗夜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互动?
      发上,大手轻轻的、有节奏的抚摸着,像抚摸蜷缩在膝盖上毛茸茸的宠物一样,让莫菲斯渐渐闭上双眼,觉得昏昏欲睡。身体异常强壮的妖魔,在对于身体某部位快感的追求上也异常执著。
      莫菲斯没有刻意去计算到底有多少天没有好好的、完整的睡过觉了。从来是个早睡早起、并不贪睡的人,最近却总是觉得困。
      身体没有什么异样。
      原因很简单,即使刚刚“做”完嘴巴发麻全身没力气,暗夜有的是方法让他回复如常。正是这一点,让莫菲斯发觉他无法用“累”来拒绝暗夜的索取。
      除此以外,还有其他能用来拒绝的理由吗?
      好像没有了……
      仰躺着,脑袋枕着双腿慢慢像某个方向滑落,暗夜有意识的倾斜虽然速度极慢,却仍旧很快让莫菲斯发觉了。某处越来越凸起的感觉像针一般扎进混沌的意识,莫菲斯惊跳了下,没能挣扎开暗夜压制的力道。
      这……大庭广众的,暗夜不愧为妖魔的王者,连发情也如此张扬而自我!
      莫菲斯看着议会厅个性张扬的屋顶,无语。
      “回去了,好不好?”贴近耳边的呢喃似要诱哄着迷蒙中的思绪。
      若在一秒之前,莫菲斯或许会迷迷糊糊的答应而不自知,但现在,他已经彻底清醒了。
      拜托,有没有谁来打晕这个家伙?
      “嗯?宝贝?”更贴近耳边的气息,沿着耳道吹拂过去。莫菲斯只觉得一阵酥麻,忍不住想要用力偏过脑袋。
      没能如愿以偿。
      这家伙,技巧越来越好,索求也越来越激烈,前途堪忧啊!
      莫菲斯蹙起眉头,想起有几次,自己被逗弄得几乎要忍不住去哀求了!
      简直不是“丢脸”二字就能形容的!
      额头覆上大手,冰冰凉凉的,轻轻推平眉峰的褶皱。
      为什么要这么温柔?
      妖魔——即使已经知道他们不是没有、只是没有学习过感情的生物,但是,暗夜……什么时候开始懂得了温柔呢?
      而在心灵深处浮现的疑问,让莫菲斯无力的苦笑。
      ——真的能这样在一起吗?不在意身份,不在意别人的眼光,能持续多久呢?
      以一个妖魔之王的身份,这种兴趣能维持多久?
      “怎么了?”耳边传来略微冷凉的气息,莫菲斯回头,微笑。
      “没事,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不能动心。没有动心就不怕被丢弃,就不怕一个人无法生存。如果动了心……
      会怎样呢?
      是啊,动了心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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