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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只有黑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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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黑暗元素存在的妖魔世界里,没有自然风,没有云,没有闪电,也从来不会下雨。对妖魔而言,那些无用的东西只有人界才会有。
妖魔界的花草树木需要的不是土地里的养分,也不是雨水天气,而是血肉、是力量!
雨水和风云,对暗夜来说,那些从来都不是令人愉快的东西。潮湿的空气,满地湿漉漉的泥浆,即使用结界能轻易隔开雨水和脏乱成一片的泥土,那粘腻和压抑的感觉总是让暗夜很不爽。
所以,曾经的漫长岁月里,一到人界的雨季,暗夜就会沉眠过去。反正一个眨眼的功夫,醒来就过了几十年。
若是运气好醒来还是雨季的话,那正好睡个回笼觉。
昨天傍晚的时候,天空开始变得灰沉沉漫无边际,突然早上醒来,莫菲斯就发现——外面开始下雨了。
看着外面淅淅沥沥不停止的雨,不缓不急,像是打算下到天长地久的样子,莫菲斯算算时间,原来是雨季到了。
太阳公国位于大陆的近中央,四周都是山脉,中间大片平原或山丘,土地肥沃、气候良好,以太阳公国的一年一百三十六个星期的历法计算,大约每年第九十八个星期开始,就会进入为期十周的雨季。
由于以土质路面为主,一到雨季地面就会变成深深泥坑,所以这个季节是士兵们休养生息的时候,也是公国最热闹的季节。
各地的贵族们,会不约而同的在这个季节里举办一场又一场盛大舞会,用以渡过漫长的无聊时间——不能出去打猎,不能显摆家族的排场,不能在大街上邂逅一位又一位农家俏丽姑娘们或者护送贵族女子回府邸——这些都不能做了,年轻的贵族子弟们还能提起什么乐趣呢?
幸好,这个季节能举办舞会。
每一位家中有待嫁闺秀或待娶青年的贵族们,无一不把这个季节称之为“嫁娶节”。是啊,要不趁这个大好季节嫁娶,难道还等着那些上好的亲事被人家攀折精光去挑剩下的?
平民们没有贵族那样花钱的娱乐方式,但也有着自己的狂欢。
雨季太长了,所以在雨季刚开始的时候并不适合于播种和耕种。按照惯例,雨季的第九周开始新一轮的播种是最合适的,剩下来有这么长时间就是狂欢的时节了——
大麦酒、大块肉必不可少,粗犷的爷们成堆聚集在镇长或村长家里,吃饱喝得七八分醉就开始摔跤和吹牛。除了整头整头的烤兽肉以外,主妇们会准备其他小菜和点心。每家自己出食材现场做菜肴,全部集中到一起供所有人自由取用。
有女人在的地方必定有攀比,而太阳公国的女人们,贤惠是很重要的一条,于是许多平常没有时间去做的小点心开始大放光彩,无论多复杂多麻烦,只要能赢得众多羡慕的眼光和男人们赞叹不绝的夸奖,足够女人们骄傲到下一次雨季的来临!
莫菲斯和暗夜在镇子里才居住了半年多,这也是回到人界后的第一场长期的雨季。
那些淅淅沥沥、像啮齿兽啃咬树木的声音——无法将暗夜从舒适的睡梦中吵醒,但莫菲斯却已经从暗夜臂弯中醒来许久了。
和着雨声,踩着积水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清晨显得格外清楚。不是神官的脚步,因为他向来走得轻盈而缓慢。
莫菲斯从来不认为神官大人会在粘腻的雨季到处乱跑。如果是他的话,踩着水坑也不会让水花四溅!
小心翼翼从暗夜臂弯里挪出身体,再抽出压在他身下的一些长发,只听见暗夜喉咙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咕哝不满,眼睛睁开了一条线。
“我去开门,镇长大人来了。”小声安抚着暗夜,顺手将被单往他脖颈里掖了掖。开始下雨后,天气冷了许多。
看到暗夜迷蒙眼里的不悦,莫菲斯立即附加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这句话让暗夜还算满意,缩起身体重新闭上眼睛睡觉,鼻端整个埋入垫着的羽毛枕里,那里还残留着莫菲斯的味道。
不知为何,近来总觉得暗夜越来越像普通人类了,会赖床,会不爽,也比较听话不会乱发脾气。最重要的是:不会只顾及自己的意愿行事,丝毫不顾及他人。
或许这一点只是对莫菲斯而言,但莫菲斯已经觉得进步惊人了……
像最轻盈的猫,莫菲斯无声无息的拉开门。门外果然是镇长大人,打着纸伞,从鞋子开始半个身体都湿漉漉的。
正准备敲门的镇长大人被莫菲斯吓了一大跳。
“镇长大人有什么事吗?”一边偏过身请他进来,莫菲斯一边问。
“不,不用进去了。没什么大事。”镇长大人将纸伞朝着外面,以免水滴进入房间内。
这纯粹是多虑,从小木屋外围开始遍布着各种各样的结界和魔法阵,屋子里当然也有隔水的结界。
“雨季的狂欢今天中午开始,如果有兴趣,不妨来参加吧,就在中央议会厅里。”镇长大人乐呵呵的笑,“您的魔兽肉干刚好派上了大用场,今年的狂欢不用担心食物问题了。”
“好的,我会去参加。”莫菲斯回答。
看到镇长大人目光向床上坨起的地方看去,莫菲斯立即了然的加上一句:“我会把暗夜一起带去的。”
得到满意答案,镇长大人撑起伞,“嗯,那我先走了。记得带一套干净的衣服到大厅里换,免得跟我一样全身都是泥水!”
沿着来时的路慢悠悠回去,一脚踩下去就能见到地上洼里溅起水和泥浆的混合物。
看着镇长大人消失在森林里小路的尽头,莫菲斯关好门,回头看见,暗夜掀开被单的一角,正靠在床头上看他。
什么时候学会这一招了?
无奈的笑着,发现心里暖暖的东西流过,莫菲斯脱鞋重新将身体嵌入暗夜怀里。暗夜双手立即环上来,将纤瘦的身体纳入怀抱。
“怎么这么久!”不满的咕哝着,眼睛闭着,双手不停歇的剥掉莫菲斯披着的外衣。将劲瘦的身体背过来环抱在怀里,像紧紧贴着的两个调羹,暗夜鼻端也立即凑上莫菲斯的颈子,喉咙里发出满意的咕噜。
怎么越来越觉得像懒猫呢?
莫菲斯听着窗外的雨声,背后是略微低的体温,颈子吹来规律的气息。才起来一会,被单好像又冷掉的感觉。
很想回过头看看暗夜脸上的表情,不过稍微一动,身后慵懒睡猫的抗议就来了,不但从喉咙里发出不爽的声音,手臂的环绕力气也加大,将他身体紧紧禁锢在狭小的空间,背部肌肤更加清晰感受到暗夜胸前的凹凸!
唉……
窗外,雨滴落在树叶上的声音淅淅沥沥,规律而婉转,像优美的乐曲,催人入眠。
可惜了这么好的早晨,睡不着……
这样想着的莫菲斯,不知不觉闭上眼睛,在没有发觉的时候,沉沉睡去——
嘴角无意识露出微笑,将胸口手臂挪到颈子上贴近下巴,枕着另外一只臂膀,一觉好眠。
雨季,适合睡眠的时节。
热闹非凡这个形容词,对失落小镇而言是陌生的。
镇子里只有一百多口人,几十户人家,虽然每天种田的种田、打铁的打铁,大部分都无所事事整天呆在中央喷泉那里聊天喝茶,不过像今天这样全部的人都聚集在一起,还是很稀罕的!
每年也就雨季这几个星期而已。
全部的人都聚集在中央议会厅里,包括镇子里三个月前出生的最幼小的婴儿,一共一百三十八个人。
莫菲斯和暗夜也在。
与往常一样,暗夜无论往哪里一站,那里的光线就象被什么挡住了,留下一个空洞洞的阴影角落,连温度都似乎凉飕飕的。
本来以为睡不着的,却意外睡了一个长长的回笼觉,所以莫菲斯的今日肤色格外剔透晶莹。从早上到现在一直乖乖呆在他怀里,没有任何抗议和反对的莫菲斯,让暗夜也很难得的有个好脸色。
太阳公国的每一个镇子上都会有自己的中央议会厅,据说是建国初期留下的传统。这种名义上的议会厅其实没有实际用场,如果建造得精美华丽不但需要占用空间,它的维护管理也需要人手和费用!这并不是一笔很小的开支,所以很多贫穷的小镇只是随便搭个小房子,挂上这个“高贵”的名称而已。
失落小镇由于石矿丰富,地方又大,空闲人手也不少,中央议会厅倒是建造得宽敞大气,全部用最坚硬石块和手工雕琢,不是什么精致的图案,不过粗犷的石材配上稍稍打磨的一些平面,倒也有些格外的品味。
对小镇的镇民而言,这中央议会厅由于它的宽敞,正是雨季来临时聚会的好地方,所以大家都愿意花费心思来对它进行特别的布置——镇长大人对此非常自豪,不过未到雨季的时候,议会厅的两扇石板厚门都是关闭着的,任由镇长吹嘘得天花乱坠,莫菲斯也从来无法想像那些所谓的特别。
今天终于见到传说中的议会厅,莫菲斯发现——确实,不用非常费心,就能看到很多别具匠心的地方。
一般而言,建造房子大家都喜欢用长条形的规则石条,叠放起来不用花什么心思,看起来也整齐。但这里却不是。
每一块石材看起来都很正常:六面形的石条四角方方正正,面上即使没有打磨光滑却至少很平整。但不正常的地方并不在于这里。
莫菲斯朝着四个方向都看了一遍,发现建造议会厅的石块,几乎找不到同样大小的!整个议会厅的墙壁就好像小孩子玩的方块拼图——将那些大大小小形状不同的石块拼成一个完整的方形!
最大的石块有两个成年人的身高那么宽,三个成年人的身高那么长,加上厚度,这块超大的石块即使二十个壮年汉子也不一定抬得动;最小的石块只有小孩巴掌大,不过所有块石的厚度都是一样的:太阳公国标准的一人高。
与邻国测量定制成“米”这个单位不同,太阳公国使用的测量单位是“人高”,以最伟大的父神殿神像高度为标准的“一人高”,其他则参照此。
换算做邻国的“米”测量制,“一人高”相当于1.8米左右。
石块的颜色各自不同,从纯净而稀少的乳白色、乳黄色、粉红色,一直到深紫色和暗黑色,还有白色底灰黑花斑的芝麻黑,各种各样的颜色和大小使得议会厅果然如镇长大人所言:任何人第一次看到这里,都会吓一跳!
吓一跳倒不至于,不过莫菲斯对失落小镇的幽默风格又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每次从外围经过的时候,从来不会注意到它与其他建筑有什么不同:同样颜色和大小,同样建筑风格,甚至石块大小也与附近一样的条状,如今与里面对比了一下,莫菲斯立即明白外面不过是贴了一层装饰的石板而已。
被镇长大人当做荣耀一直挂在嘴边的议会厅,除了这当然还有其他特别的地方,莫菲斯先是在一块四四方方的石材上发现了,那块打磨得光滑透亮的石块平面上,用阳文刻了大大的公国古体文字,仔细看去那样长长一排的苍劲字体竟是一个名字的格式!然后再看,几乎每块石材上都有不同的文字,或嚣张跋扈的盘踞了整块石面,或小巧精致躲在不起眼的角落,但四处看了看,大多都有。
“这个是我的名字哦!”镇长大人看见莫菲斯盯着苍劲而张扬的名字看着,立即自得的介绍起来。“罗尼巴•森得•林格洛可可西弗瑞,森得是我父亲的名字,林格洛可可西弗瑞则是我父亲以上每一位长辈取名字的一个字。罗尼巴是我的名。”
沿袭长辈的姓名,为的是不断的呼唤,不至于将死去的灵魂忘记在时间长河里。父神说过,只要有人在呼唤着,死去的灵魂就不会因为迷失在彼岸的迷迭花海中,而忘记了去天神花园的路。
不过,这是遥远以前的习俗了。
现在的人们,早已丢弃了古老的习俗。
——只有圣洁的灵魂才能到达天神花园,而大部分亡灵,会穿过迷迭花海,进入冥王陛下的国土,成为亡灵之王的子民。
现在生存着的人们,相信的是这个。
“这是林大婶的?”莫菲斯略过张扬狂舞的名字,仔细寻找细微处隐藏着的字体。在一个粗糙的石面上,小小一块凹陷下去打磨光滑的面上,刻着秀气的姓氏,只有一个“林”字。
“林丫头?”镇长细细看了看,点点头。“这么秀气的字,应该是林丫头的没错。这里的每一块石头都是镇民们亲手开采打磨的,在每一块石头刻上自己的名字,不正是最好的装饰?”
这倒是不错的奇思妙想!
莫菲斯同意的点头。
暗夜在旁边冷冷哼了一声,很是不以为然。在妖魔界他一个手指头就建造出的更华丽精美宽敞厚实的宫殿,莫菲斯宝贝从来都不会夸奖一声,却对着这个简陋滑稽的小房子细细打量,这让他很不爽!
——只要吹一口气,这房子就会变成粉末!
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不满传递到莫菲斯心灵里,暗夜冷冷瞪向不识相想要过来拉家常的镇民们。
不许过来!莫菲斯宝贝是他的,谁也不许过来霸占时间!
被冷眼兼冷风扫过,热情的镇民们立即左顾右盼,作若无其事状,决定还是在一旁看热闹就好。都说谈恋爱的年轻人脾气特别暴躁,看来的确是这样没错!
接收到暗夜的不满,莫菲斯无奈的笑,对镇长大人告罪一声,拉着暗夜坐到角落的石凳去。
——重点不在于力量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而在于花费了多少努力!一个大人轻易能举起石块,不代表小孩子也可以。即使小孩子只能举起一颗鹅卵石,也是值得夸耀的资本,而对大人而言却并不。
关于这一点,莫菲斯觉得有必要让暗夜好好理解理解……
神官大人已经烦恼好几天了。
昨日刚刚确定了最终计划,以神殿好几年没有大清扫、需要打扫的理由去莫菲斯家里拜访拜访,邀请莫菲斯先生帮忙,带上达尔侍卫长一同前去,然后让侍卫长缠住莫菲斯问一些有关魔法的问题——他就可以不着痕迹将礼物偷偷塞给暗夜先生了!
他甚至连让达尔侍卫长问的问题都想好了!
天知道要让达尔侍卫长这个没有丝毫魔法感觉的笨蛋,问出不要太傻也不要太精明的问题,有多困难!
更困难的是,要如何不着边际引起侍卫长的好奇心,自动让他去缠住莫菲斯却不自觉。
幸好,这点困难也难不倒他——
只是,为什么今天偏偏下雨了呢?!早不下晚不下,为什么是今天?!每年雨季都是差不多这时候是没错,但从明天开始可以吧??
为什么是今天呢??
神官大人仰头看天,无语。
屋檐上滴水不断,沿着既定的轨迹向下,隐没于神官大人洁白的、即将曳地的长袍,将纯朴的面料浸湿成灰灰的颜色。
而神官大人只是未觉。
……
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是今天下雨了?
神官大人觉得他,怎么都想不明白。
——当信仰他的子民将要犯罪恶的时候,神会派遣他的使徒——障碍,来传达神的光辉。当信仰他的子民将要经历磨难的时候,神会派遣他的使徒——障碍,来传达神的光辉。……。神是无所不知的,他用睿智的眼睛看着,用慈祥的心引导。神的安排,都是合理的。
神官大人最终在心里找到了这个答案。
怎么说,给人送春宫图,都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神官所应该做的事。
神官大人虔诚的看向远方,在胸前划了一个圆。
万能的主神大人,请饶恕您的信徒吧!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神官啊!
没关系,作为还在历练中的神官学员来说,偶尔犯下一两件小小的错误,完全是可以被原谅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