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好友乌龟的婚礼。11.16,更文一次,在遥远的北方为他送上祝福。
还记得我们大一时候的相逢。彼时我是风光上任的文艺部部长,他是青涩腼腆的艺术青年。因为新生要组织迎新晚会,于是我们面向全校的新生们征求节目。
乌龟和宿舍两个“志同道合”、“不知天高地厚”的朋友隆重登场。还记得他们表演的曲子叫同桌的你,一个吉他手,一个唱歌,乌龟上气不接下气地吹口琴。
听了一半,我忍无可忍地打断,喂台上的你们三个,一个曲子三个调实在没法听,虽然你们的创意是好的……吉他手,把你的吉他给我,吹口琴的吹个A出来,我帮你们调弦。
后来他们的节目还是被我拒了,这事也就那么过去。不久后学校组织舞蹈,身为导演的我每天混在篮球场上找身体协调的男生,蓦地发现了乌龟的倩影,简直一见惊鸿。
他的篮球动作花哨得像跳舞似的。
后来熟悉起来,他有天问我,你知道我当时上台吹口琴了吗?
我仔细想了想,我就记得一个黄衣服的帅哥吹口琴来着。
这话很受用,于是他不再追究过往种种。然而他的同学却没有收到类似的“补偿”,于是恨恨然地记恨了我整整四年。每当我去叫乌龟练舞的时候,他们就会阴阳怪气地在楼门口吆喝,乌龟——那只恐龙又来找你了——
也许这个段子应该写在blog里,不过我还是想有更多的朋友分享喜悦。大学的时光一去不复返,然而朋友们,却让我永远难忘。
乌龟,新婚快乐o(∩_∩)o...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真相 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