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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始独立 ...

  •   黎书璟给黎书墨派来的人手有二男一女,一个是30多岁的中年人,面目刚正,留有长须,名叫王贵钟,另一名男子,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普通,名叫陈洛,除了嘴角下面一颗痣以外,黎书墨找不到其他的辨识点。另有一女,叫做王勤鸾,长得倒是不错,一副干练的样子。见到黎书墨,他们齐齐见礼。
      黎书墨让他们介绍自己一番。
      “小的王贵钟,原在二皇子手下掌管五家产业,是做掌柜没跟二皇子之前是做掌柜的。”
      “小的陈洛,原在二皇子手下也是管产业的,主要掌管布匹一业。”
      “小的王勤鸾,主要掌管财务。”
      “嗯,此次皇兄让你们来是因为本皇子欲经营一项产业,作为一个开端,你们可愿追随于我,开创并将之发展?”黎书墨坐在主位上看着他们。
      “小的愿意!”三人齐齐说到。不管怎样他们都只能愿意,虽然跟着二皇子更有前途,但是二皇子既然让他们过来,在一方面也说明了看中他们的能力,其次,他们就算不愿意,他们要是回去,二皇子也不会再重用他们,一个不听话的属下,想来也是没什么存在的必要的。
      “很好,你们既愿意追随于我,给我办事,我也是不会亏待你们的,除了工钱外,另给一层红利分与你们三人。”
      “多些七皇子”原本还有些不甘愿的人,听到这句话后,那点不甘愿也都化为喜悦。
      “我想在京城繁华地区买下一座五层楼的店面,开一家客栈,你们看如何?”
      “七皇子财力充足,又身为皇子,想来以皇室之人作为背景,开一家客栈是没什么问题的。”王贵钟代两人说。
      “那就这样吧,店面由你们去相看,商量好了告诉我,我再去看看,合适的就买下来。”
      没过几天,陈洛就过来说找到合适的店面了。那是在京城主干道隔着两条街的地方,这里的地价虽不如主干道,却也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重要的是这里交通便利,作为客栈还是适合的。
      这个店面是之前一家开酒楼的主人回了家乡,才拖了中人把这里卖了。这家店铺不管是地段还是房屋的构造都是不错的。在外的店面很是宽敞,从二楼的窗户往外看去,能看到稍远的湖泊,令人感到心情舒畅。上面的楼层更是如此。而店面后面则带着几个小院,刚好可以作为厨房和客栈人员的宿舍,很是方便。
      看过之后,黎书墨感到很满意,立时就让随来的人付了钱,拿了房契。
      由于黎书墨想把客栈带入现代五星级酒店的经营理念,就让先让人把整个店铺翻修一遍,里面也重新装修,做成一二楼为吃饭的场所,二楼作为雅间设置,三四五楼则装修成客房。在楼下院子里还专门做了一个分男女的厕所,使用了黎书墨用陶瓷做成的蹲式马桶。还在厕所点上了檀香,这样厕所就不容易有异味了。这应该会成为他家客栈的特色吧!黎书墨这么想着。
      在选定了地址,决定了经营方式之后,就交给王贵钟三人处理了。
      过没多久,王贵钟就来找黎书墨了。黎书墨还好奇是什么事呢,结果一问之下,才发现,他没有给客栈取名啊!黎书墨想了好久,决定叫“云墨客栈”,黎书墨取呢“云墨客栈”,因为他想取个带个“墨”字的,“云墨”两个字比较所顺口,所以就这么定下了。没错!黎书墨就是个起名废!取名都是随便想的。
      在一切事情顺利进行后,云墨客栈开张了,因为是七皇子开的客栈,开张时来了许多达官贵人,为客栈增添了许多分量。一时之间倒是让许多人知道了这家客栈的存在。
      因为云墨客栈的卫生条件是黎书墨要求的五星级,掌勺的大厨也是高请来的,所以生意倒是不错的,这也就成了黎书墨第一个自己置办的产业。。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身为皇子,怎么可能没有其他产业,只不过都是传统大众的,一出身就配备的加上赏赐的。这和黎书墨自己辛辛苦苦去操办的,感觉完全不同。。这个客栈,黎书墨可是把它当成事业来对待,他还想把它发展成全国连锁店,然后走上人生巅峰,成功迎娶白富美呢!想想就觉得美滋滋的。

      黎书墨开创了事业后,就开始了无所事事,每天就是有时间有心情就去点个卯,要不然就在家练练武,种种花,问问生意如何。这样退休老年人般的生活就这么过了两个年头,如今正是十七岁。
      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些大事。他的父皇在他16岁的时候驾崩了,黎书墨为此消沉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是新皇登基。虽然中间三皇子发动了叛乱,但是大局还是把握在黎书璟手上。黎书璟还是力压众人,顺利登基,并封黎书墨为御亲王,成为除一国之主以外最尊贵之人!

      这一日,负责云墨酒楼之一的王贵钟来寻黎书墨。
      “王爷,云墨客栈在京城市场已经满了,是否要去往别处开分店??”
      “依你看,下一个云墨客栈的扎根之处,哪个州府为好?”黎国这里和中国古代相仿,地方行政单位是由大到小依次是府、州、县、镇、村。
      “依小的看,还是沐华城最适合,沐华城位于沿海地区,商贸繁荣,又离京城较近,不会顾及不到。”
      “说的不错,沐华城本王也觉得更为适合,即决定了,你便去安排吧!”
      “是”

      在前往沐华城的官道上,一辆虽然不是很华丽,但是看着却很精致的马车在行进着,后面还跟着一辆稍次些的马车。前面一辆马车车架上坐着两个年轻的汉子,俱都身材精壮,背脊挺直,面目严肃,他们是黎书墨的亲兵墨一墨二,而后面一辆马车驾车的是个小姑娘,一脸英气,这个英气的姑娘便是秋萍,夏荷则坐在马车里面,两人轮流驾车。这一行人就是在去沐华城的黎书墨,及几个下属。黎书墨坐在第一辆马车上,因为有些洁癖,不喜与他人共用物具,才特意多准备了一辆马车。
      马车途经一些山川河流,每当这时,黎书墨都会拉开窗子眺望,青翠的树木点缀着连绵的山脉,沿途的河水波澜壮阔,看着这些许久不曾见到的景色,也是一种放松,一种享受。
      然而,这样在马车上呆了三天后,黎书墨整个人都不好了。
      “墨一,墨二,还有多久才到沐华城?”
      “回王爷,还有两天才到沐华城。”
      “什么?竟然还要两天?”黎书墨一脸的生无可恋。
      马车继续前行,到一个略为荒凉之处,马车的速度慢了下来。
      “发生什么事了?”
      “回王爷,前面的有一批人马聚集,我们人数少,要不要绕路而行?”
      “照你说的办”
      马车掉头往回走没两步,便看到一个人从边上的树林里跌跌撞撞地走出来,晕倒在了马车前。
      “王爷,你看?”
      “不管,继续走”
      马车从那人边上经过,黎书墨转过去看了一眼。
      “停车!”
      “把他抬到夏荷的车上”
      “是,王爷”
      墨一和墨二动作迅速地把人抬到马车上,但是他们两个和夏荷、秋萍都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王爷会突然改变主意。有黎书墨自己知道,是因为不经意看到了那个人的脸,一下子本吸引住了目光。没错,黎书墨就是个颜控!
      黎书墨走到另一辆马车,去查看那个人的是否受伤了,一遍下令出发。
      马车徐徐前进,黎书墨问道:“秋萍,他怎么样了?”
      “王爷,这位公子腰侧被兵器刺入,流了很多血,但是并没有伤及筋骨,奴婢已经帮他上过药包扎了,不会有什么大碍。从身上的伤口来看,这位公子应该是在精力不济的时候受到了群攻,逃开之后没多久就晕倒了。”
      “看着衣服布料不错,应该是颇有地位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此时那个人的脸已经被擦拭干净,非常白皙的一张脸,眉如远山,挺直的鼻梁,娇红粉嫩的唇瓣,五官立体而不凌厉,俊秀非常,虽是这样好看的容貌,却因为眉宇间气质疏朗而不显女气。可以说这是黎书墨在同性最为喜欢的一种容貌,而女性容貌,则喜欢张扬艳丽型的。
      “奴婢也正觉得奇怪”
      “不管那么多,等他醒了再说。”
      “奴婢是否要封住他的功力?”
      “不用,他还受着伤,武力定然不在巅峰之时,凭我们的武力,不需要怕他什么。”一个人而已,有医毒双全的两人,还有多年练武的他和两个亲卫,实在不需要防备这么一个人。
      秋萍和夏荷瞬间被这霸气侧漏的黎书墨给闪瞎了眼。跟随了黎书墨这么多年,夏荷和秋萍都把黎书墨当成了弟弟看,虽然一个是主,一个是奴,但是除了称呼以外,黎书墨对她们俩非常好,从不打骂,还经常顾着她们,使她们也对黎书墨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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