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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番外] 秋水浅 ...

  •   七月廿八,那个怪人在鸿德客栈已经住了十二天了。

      他来的那天,正是七月十六,伙计长松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长松被掌柜重重责罚了。

      责罚所为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上午该长松与另一个伙计梅肉当班,他却将摊子甩给梅肉一个人,自己溜去县衙看府尹升堂了。

      需知这怪不得他。

      当日早上,门口的乞丐钱六儿鬼头鬼脑来传消息,说白大人要审卓悠悠,马上便升堂。卓悠悠何许人也?迟州城除了名的妖女:六月十五过了卞家的门,七月初六害死了自己的相公卞家二少爷,第二天就进了地牢。可你说新鲜不新鲜,不知她用了什么妖法,在牢里过了十几天,居然好端端地给放出来了。放出来了不说,她竟还敢自己去衙门击鼓鸣冤,要再进去?这简直是、简直是目无王法,胆大包天,不知收敛,人神共愤!如此精彩的衙门官司,长松怎能错过呢?

      谁料到,升堂不过是走个过场,白大人竟又轻轻巧巧地判了卓悠悠收监候审。我从当班溜出来,你就让我看个走过场?耍我!

      衙门散了之后,长松手里的瓜子还剩小半捧,一边气哼哼地嗑着一边往客栈走,好巧不巧就看见前面四个衙役正押着一名女犯前往迟州地牢。鸿德客栈与地牢挨得近,不过隔着一条街,连门口的官差几时打盹都看得一清二楚,长松回客栈,与押送卓悠悠的衙役顺路,本不稀奇。

      可长松与衙役之间,还隔着一个人。

      长松“呸”地吐掉了嘴里的瓜子皮,又往齿间塞进一颗。

      这人头发花白,动作迟缓,从背影看,年纪约莫四十上下。打扮也真奇了。迟州地处江东,虽已入秋,花草也有所凋零,可大体上还是暖风暖水。而这人却披了一身褂子不似褂子、袍子不似袍子的灰衣,扑扑拉拉,倒更像破布一些。长松跟着衙役是顺路,他跟着衙役是做什么?

      转眼到了地牢,衙役与卓悠悠一行拐进了牢门,那人却远远地停下了,一动不动,只望着牢门。

      长松更奇了,可也不好问什么,就自顾自越过了他,向另一侧的客栈转去。经过他身侧时,长松瞥到了他的脸,一瞥之下大惊:这人的长相,分明只有二十岁啊!

      进了客栈,长松等不及要将卓悠悠的案子与怪人的事说给梅肉听,却看见梅肉朝着他一个劲儿地使眼色,仿佛他马上要有大麻烦。长松的脸刷地白了下来,果然见掌柜的阴测测地从柜台后绕出来。

      刹那之间,半个月的工钱没有了,掌柜的拂袖而去。

      没等长松从悲痛之中回过神来,就听梅肉一声“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长松回头,门口挪进来的不是那怪人又是谁?

      这会儿长松终于能正面打量他了,见他动作虽缓慢却不拖沓,虽疲软却不无力,更确定这人最多就是二十出头。可他白发怎的这么多呢?

      怪人的嗓音听来十分干涩,答道:“住店。”

      梅肉见他穿着打扮不似有钱人,嘻嘻笑道:“客官,我们这里贵,一天要一两银子。往东走二里不到便有另一家紫云客栈,一两能住十日。”

      怪人嘴里喃喃有词:“一两一日……”边说着边从袖中掏出几块银子放到柜上,“三十两,三十日……”又怔愣片刻,道:“三十两先放在你这里,多出来的,我走时再取。”

      梅肉显然没想到眼前这个邋遢得流浪汉比之犹不及的男人能豁然拿出三十两,忙请上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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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一回入住鸿德客栈的客人,必定会慨叹于客房的考究。

      未进屋先见门,雕刻花纹虽简约,却于微处见精细。推开,映入眼帘便是一口质朴大气的北窗,让整个房间敞亮起来。再环顾四周,便能见家具样式典雅平正,色彩淡而纯,虽不事雕琢,却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内敛天真。落座有杯盘茶盏,开柜有被褥香炉,日常所需,一应俱全,周到不已。

      孟泽是头一回入住鸿德客栈,和他住了十来天的紫云客栈比起来,云泥之别。

      可这些他全看不见。

      他进了屋,脱下褂子不似褂子、袍子不似袍子的灰衣,直直走到窗前,怔愣愣望着地牢的门口,连门都忘了关。

      本来,他以为他能救出他的小姑娘。

      卞家强抢民女,无妨,他可以雇人杀之。

      卞家状告卓悠悠,无妨,他可以凶器藏好,官府找不到证据,便无法定案。

      卓悠悠不知为何竟认罪了,无妨,他可以绑架府尹之子,换她一个自由身。

      一切看似尘埃落定,可卓悠悠,竟又自己回到了监牢里。

      我苦心孤诣这一切,你不要么?我心心念念与你共涉红尘,你也不要么?那这一个月来的心思,到底算什么?十年的相伴相知,又算什么?

      孟泽心中只泛起一片涩意,抬眼见日头寸寸西斜。

      于是他想起四年前的一日,自己卖艺时伤了脚,把势一时打不得,班主便让自己回家休养。

      平日归家天早已全黑,那天却正是黄昏时分。他心念一动,推开家门便道:“悠悠,出来。”

      卓悠悠其时正绣一块方巾,一个端端正正的“孟”字刚刚成形,突然听到他的声音,抬头,奇道:“孟郎今日怎么这样早?”

      她年方豆蔻,一把黄鹂般的嗓子轻灵悦耳,孟泽嘴角止不住地就要挑起来,当下只朝她招招手,“快来,有东西给你看。”话里带了笑音。

      卓悠悠放下方巾,走过来,两只手在裙边蹭了蹭,牵住他的。孟泽回握住她,简直是拖着便往外走。

      他脚跛了,只有一条腿能吃力,却走得飞快。孟泽身量早已拔高,而卓悠悠还是少女,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他,边跑边低头看他的脚,问道:“孟郎,你的脚怎么了?”

      孟泽道:“不要紧,明日便会好。”

      卓悠悠仍不将目光挪开,就这么歪着脑袋盯着他的脚走到了匪头山。

      行至半山腰,夕阳余晖在。孟泽寻了块干净的石头,抽出腰间的布掸了掸,便让卓悠悠坐下。两人肩并着肩,看暮色悄然四合。

      “悠悠,我喜欢黄昏。”

      卓悠悠“嗯”了一声,坐得不舒服似的,扭了扭身子。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喜欢么?”

      “不问。不想问。”

      “那你……”

      “你也别问我。我不问你,你不问我,”又装模作样地扭了两下,实则是往孟泽身边又靠了靠,“只要咱俩去哪儿都这么挨着坐,就行啦。”

      孟泽当真不再问。他觉得,卓悠悠有这份心便好,就算有一天,这天下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地,总还有卓悠悠在他身边。

      卓悠悠在牢中关着的现在,孟泽才明白,原来身边的这个女子,他从未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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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人从来不下楼。

      十二日了,每顿饭都是梅肉给送上去的。怪人或者吃一些,或者根本不吃,原封不动再让梅肉给端下来。

      七月廿八的一大早,长松又与梅肉猜上了铜钱。

      长松右手攥得紧紧的,举在梅肉眼前晃啊晃的。

      梅肉道:“你若不愿去,我去就是了。哪天不是我去的?何必装模作样猜这劳什子铜钱?”长松道:“你若不猜,像是我欺负你。”梅肉道:“我不在乎。”说完就要去拿茶盘,茶盘里躺着三碟果子一盏菊花。

      长松“哎”地叫了一声,捉住梅肉的袖管,懊恼道:“你是不是一直不信我?那人真的很怪。他是跟着卓悠悠到这儿的,说不准,卞家二少爷就是他杀的呢!”

      梅肉笑道:“好好好,他是杀人犯,可我都给杀人犯送了十二天饭了,他就算要害我,心里也过不去,是不是?你反正不愿去,就当我是替你去的,好好给我记着人情。”

      长松左右也拦不住,自己更不想去触杀人犯的霉头,只好僵在柜台后头垂着眼,听着梅肉上楼的声音一步步远去。不过几瞬之后,就听见梅肉“咦”了一声,长松慌忙探出半拉身子,“怎么了?”

      梅肉又出现在楼梯口,脸上满是疑惑的神色,道:“那位客官不见了。长松,你看见他什么时候出去了么?”

      长松一愣,“没有啊,昨晚我值夜,没人出去过……他不在也好,省得你跟他同处一室,我要担心。等他回来,咱们让他在楼下吃。”眼珠一转,道:“那这个人情,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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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迟州城,孟泽是一张生脸。在杀人案未破的风声鹤唳之时,孟泽很容易被捉住、盘问,继而入狱,可他不在乎。天未亮,他便由窗口一跃,往卞家去了。

      他是有功夫在身上的,毕竟在艺班杂耍过两年,可说实在的,他那三拳两脚,别说杀人,就是偷个东西,也难保不被发现。因此,从前他只能在卞家围墙之外,隐忍地听着畜生的喝骂,和青梅竹马的哭喊,连进去偷偷望一望她,都不敢。

      今日他却敢了。

      打后墙进去,东头的厢房住的是卞青梧,西边住的就是卞青桐与卓悠悠,中间有回廊相连。回廊的栏杆高,猫着点腰,九成九不会让人看见。这些都是苏雀对他讲的,孟泽头一回进卞府,却熟得自家宅子也似,行云流水地,不一会儿便闪到西厢之下。

      手在门上将推未推,孟泽心中忽而涌上一股交织的悲愤与羞怯。自己这是做什么呢?若是悠悠知道自己做了贼,会不会恶心?可,凭什么他连隔空见一见自己的爱人,都非做贼不可呢?

      进屋,扑面是股淡淡的香。

      孟泽摩挲着梳妆台上那个小小的粉盒。茶肆开张那天,第一拨来吃饭的客人,吃了一桌酒,付了十文钱。孟泽自作主张地偷跑到微云镇上去,用这十文钱给卓悠悠买了这盒香粉。卓悠悠没多欢喜,也没怪他乱花钱,只默然拨回了一颗顶珠。

      孟泽以为她不喜欢香粉,因为从没见她擦过。

      可这屋子里分明弥漫着香粉的味道,她必然是日日开启。粉盒里平平整整,簇新的一样,她定是打开,闻一闻,便又合上。她被卞家禽兽折辱,每每是用什么心情打开这个盒子?这缕缕香气,能慰她心么?

      胭脂泪,留人醉。

      明明任谁都知道,留不住啊。

      孟泽合上胭脂盒,环顾四周,再没有卓悠悠的什么痕迹。嗯,这样便甘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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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分,孟泽坐在碧玉河边。

      他很喜欢黄昏,天空的光线温和,色彩柔软,让人想要倒头睡去。

      他大概明白卓悠悠的意思。要自由,不要束缚;要坦荡,不要躲藏。这是他给不了的。从卞青桐将她抢走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他给不了。

      所以他想退而求其次,给她一份不那么安稳,也不那么长,却一定是最真心的幸福。

      而她不要。

      若不能自在为人,她宁可死。她三度认罪,都是在诉说这句话,他听懂了。

      他不可能一走了之,让他的小姑娘替他去死,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就只剩一条路。

      他太爱她,所以不能容忍她的半分不如意,不能容忍让她身受皮肉之苦的卞青桐,也不能容忍让她的生活动荡不安的自己。他只能死,他不得不死。

      孟泽手上有八十两,五十两腌臜钱换了卞青桐一条命,剩下三十两是他与卓悠悠惨淡经营换来的。照鸿德客栈的伙计所说,三十两,是三十天。他的命,最多还剩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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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决心是容易的,可动身去做,却难上加难,他用了足足十日。十日,他想起了很多事。

      他想起儿时,母亲爱在他鬓边扎一朵茶花,笑眯眯看他在夕阳里蹦跳。他想起同卓悠悠嬉闹归来,总见到姐姐大吃飞醋,涨红着脸质问他“你到底是谁的弟弟”。他想起逃荒路上,爹娘商量要将姐姐舍下,他偷听到了,便趁着夜色自己跑掉了。姐姐一定很伤心,可他听见爹娘说,粮食只够养活一个孩子……家人怎么样了呢?姐姐还在世?爹娘可安好?饥荒过后,家中是否又添弟妹?

      又想起和卓悠悠到了微云镇之后,原先本地的流浪儿欺生,他伸长四肢,努力将卓悠悠包裹其中,不要让拳脚落到他的小姑娘身上。从小到大,他都是保护着她的,这次当然也要。

      只是若他死了,与家人永无再见时,也再不能护他的小姑娘一世周全。抛开这些不谈,他怕无知无识,怕永堕黑暗,怕世间再没有孟泽其人。

      第十日,地牢顶上掠过北雁一双。孟泽厌恶地闭上眼。他活着,世间便无卓悠悠,而没有卓悠悠的世间,他一眼不想再看。

      他明白,只要熬过这几年,往后便什么心思都淡了,纵使没有卓悠悠,他也能泰然活下去。可他还是愿意按照此刻所想,去做此刻之事。

      秋风爽利,送来了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晚钟二十二声。一声一年,似祭奠自己人生苦短的二十二年。

      “明明还未到漏断啊。”孟泽释然一笑。

      他铺纸研墨,又怕纸状不好保存,便将房间里的茶盘斩了一块下来,提笔写下杀人的种种经过。怕更生事端,索性隐去苏雀一节不谈,只说是自己亲手杀死的卞青桐。死人的武功是否名副其实,想必仵作验不出。便是能验得出,府尹也断不会让他验出。

      第十一日,他静坐屋中,什么也不做,只等墨干。

      第十二日一早,孟泽动身去了卞府。

      在去碧玉河之前,他去慈温寺找到了苏雀。苏雀接过他递来的木板,沉吟许久,之后隐忍地问他,硬将卓悠悠绑走,行不行?孟泽苦笑:“若如此,我与卞青桐有何区别?”

      他与卞青桐本就没有区别。卓悠悠的苦难来自卞青桐的暴虐,又何尝不来自他自以为是的保护?再者,卞家上下纵容袒护,难道无罪?官府不能庇佑子民,难道无罪?再之前,卓家父母将卓悠悠遗弃,害她险些活不过八岁,难道无罪?而他们为何逃难?因为朝廷动荡,殃及百姓,满朝士大夫难道无罪?

      上至天子,下至灾民,众生皆有辜。那么这些孽障,就让他一人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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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秋高,晴空排鹤。孟泽却不想看了。

      若是有人来上坟,七月廿八,正是个不错的日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番外] 秋水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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