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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陆康傍晚时分才推着车回家(光靠晚上卖宵夜总归是不够的,他下午也会在学校附近摆摊卖一点小吃,刚放学的小孩总是馋的),路过杂货店看着看店的大爷瘫在竹编的躺椅上打盹,突然想起应该打一点酱油了。
      “老祖,”陆康把车推到路边扭头进了杂货店,亲切地叫了叫那老头,“我打一壶酱油。”
      “……打吧打吧,”老头揉了揉眼睛半睡半醒地嘟囔道,拿起手边柜台上的搪瓷缸喝了一口茶,这才慢慢转醒,“啊唷,陆康啊……不要忙到打酱油了,你那个兄弟又喊你晚上一起喝酒,家去收拾东西吧……”老头悠悠地交代完还残存着记忆的事情,又咂了咂嘴,雅暇地眯上眼继续打起盹来。
      这个叶闵,大约又赚到了一点稿费。陆康一路回家,一路暗地里也替叶闵感到高兴。他住得要比叶闵好许多,是一户有厨卫的完整的住房,原本是他爸妈分到的员工宿舍,工厂出事之后,这间房子就完全归他了,当作补偿。
      陆康的父母在农药厂工作,后来工厂里出了事故,父母一同去世了,他料理完了所有后事也自知不是读书的料,把房子租出去,参军去了。复员回家之后,他不愿意花钱买待分配的好职位,他是出去当过兵的,不愿意就这么回来做一个看大门的保安。
      他宁愿自己找活干。
      拿着收回来的几年的房租钱,陆康置办了一套摆流动摊位的设备,弄回来了又自己看着书改装,搞成了多功能的款式。他在部队的这几年,总是无端怀念爸爸卤的酱牛肉、“嗙嗙”剁肉包出来的虾籽馄饨,还有妈妈亲手卷扎炸卤出来的素鸡、大锅煮上一整天的茶鸡蛋。陆康少年的时候总是和父母作对,顽劣地排斥父母的一切。只有当双亲离去,他孤身一人远在异乡,才慢慢回味出无穷思念。
      陆康走街串巷地卖着小吃,经年累月才渐渐释怀了一个人的辛苦。他看叶闵总是有点像看当初的自己,不论是经历、或是身上那股子倔劲,总是心想着他一个人流落异乡,多个人关照一点,总是有益无害。而叶闵也确实是值得对他好的,除了第一次见面留在心里极其深刻的二百五形象,之后总是见面扯淡,也慢慢觉出他的好了。
      陆康其实看不惯那些总是妄想着成为作家的所谓的“文艺青年”,他听说过,老陈家的儿子就借着这个名头在爹妈家里混吃等死,可是发表的文章,屁也没见放一个。但是叶闵不太一样,他是真有点、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热爱”。
      叶闵实在写了很多文章,也很有骨气,哪怕白天出去打别的零工也要自己养活自己,晚上下班回来了还要写。有段时间陆康又有点担心和叶闵聊不来,毕竟他第一次问自己平时看什么书,自己回答“《故事会》”的时候,他沉默了好一会儿。但是后来才知道,叶闵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没有看过《故事会》……
      叶闵是个二百五,但也是个挺可爱的二百五,陆康真心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出名的大作家。

      陆康换了衣服准备去找叶闵,临出门又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看了看——叶闵收拾好了是个很俊俏的小伙子,自己也不能看着太磕碜。
      “陆康!”叶闵捯饬得干干净净站在楼道口,兴冲冲地向陆康招手,分头梳得齐齐整整,又换了一身干净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斜阳的余晖衬在身后,很像一个还在念书的学生。
      “别喳喳呼呼的。”陆康快步走上前去招呼了一句,下意识伸手揉了揉叶闵的脑袋,“今晚吃什么?”
      “我馋龙虾啦,东边那家胖哥排档好吃呢,”叶闵笑嘻嘻的,入夏以来他就一直馋着龙虾,只是稿费一直不多,他又总是买书,也就没有闲钱解馋。好不容易这回《文苑》大方,他一定要吃个痛快,这样就至少一个多月也不会馋了。“还有螺蛳!”
      “吃龙虾你穿这么干净?不知道的以为你要去跟姑娘约会呢!”陆康又看了一眼他的打扮,忍不住笑着调侃道。
      “我总是这样穿啊!而且和你一起出去,还是应该打扮好一点!”叶闵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头认真地替自己辩解道。
      “那可说好了,我不帮你剥虾,你弄到身上也我也不帮你洗衣服!”陆康仍是笑,推了一把叶闵让他快走。
      “我会洗衣服了!”叶闵不服气地回过头和陆康走成并排,“这身就是我自己洗的!”

      叶闵其实不是不会洗衣服,只是他对于洗衣服的理解就是把衣服泡在水里,加了洗衣粉之后随便搓一搓,然后用清水冲一下。这基本和没洗是一样的,而且他的里衣总是沾满墨水,按他这个洗法,洗完的衬衫倒也是很有风格,原本一小块一小块的墨迹顿时变成了晕染效果,十分前卫。何况他毛衣棉袄都这么洗。
      陆康瞧见几次,实在无法忍受,这么清秀的男生竟然如此邋遢,叶闵自然感觉很冤枉,口口声声说“我哪里邋遢,这么不是洗了嘛!我大学四年都是这样洗衣服的!”陆康一听他四年都是这样,更是感觉十分幻灭,怒不可遏地抽了一天时间亲自教叶闵洗衣服。
      还好叶闵虽然二百五,但不是个蠢货,折腾了一天总算是把以往没洗好的衣服都重新洗了一遍。
      此后叶闵但凡洗了衣服自觉很满意,就一定要在晚上站在路灯下绕圈一周,得意洋洋地让陆康验收成果。

      叶闵真的是很笨,好像被父母过度保护的孩子一样,已经二十多岁,很多生活常识一般的事情仍然一知半解。
      “叶闵,你父母是做什么的?”陆康嗦了个螺蛳斜眼看叶闵,对方正在用牙签费劲地把螺蛳肉慢慢地挑出来,弄了一手的汤汤水水。
      “都是工人嘛,都在服装厂,我妈给衣服绞纽扣,我爸缝拉链,都忙得很,也辛苦。”叶闵终于把螺蛳肉挑了出来,又用指甲去掐后面的秽物,这才终于吃进嘴了一个。
      “那你是从小就一个人过咯?”陆康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一个读大学念文学、不会料理自己、这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应该像是富贵人家养出的金丝雀,怎么倒是工人家庭里出来的普通孩子呢。
      “嗨呀……”叶闵不傻,也猜出了陆康的言外之意,慢悠悠地叹了一声,“他们不管我过成什么样的了,我不会骑车、衣服洗得很糟、一个人在家煮面条煮得很难吃,但他们下班回来都很晚了,也都很累,就没劲管我。我就这么糊里糊涂过过来了。”叶闵笑了一下,又慢吞吞地挑螺蛳肉,“我考上大学他们很高兴的,花很多钱供我,可是我很没有出息,到现在也没有赚大钱。”
      “……”陆康看着他头慢慢地低下去,突然抬起胳膊肘捅了他一下,“你笨死了!吃螺蛳不是你这样吃的,看我!……咻、呸、看到没,这样嗦这个肉,把后面咬掉吐出来。”
      “啊?”叶闵抬起头来,仿佛看陆康变了个戏法,嘴巴都张成了圆形,“你是怎么吃的?”
      “啊唷,笨死你算了……你拿一个吃,嗦啊、怎么吃螺蛳都不会,吐出来啊!”
      叶闵吃得手忙脚乱,白衬衫上也沾满了酱红色的汤汁,一边嗦着螺蛳一边磕磕绊绊莫名地笑了出来。
      “龙虾来喽!”老板端着一盆鲜红的龙虾放到折叠桌上,鲜红的龙虾半浸在澄黄的汤汁里油亮亮地闪着光,面上还撒着青翠的香菜,能把人香翻一个跟头。叶闵立刻放弃了螺蛳,伸手就去抓中间那只最大的。
      “嘶、烫!”叶闵的手缩得比伸出去还快。
      陆康“噗哧”一声乐了,拿起筷子轻轻抽了一下叶闵的手背,“饿死鬼投胎吗,我看你也不会吃龙虾!”
      “我会的!”叶闵摸了摸手背,顿时尚且干净的手背也被抹满了汤汁。
      “你就吹牛吧!”陆康喝了一口啤酒,仍是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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