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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chap.15 ...

  •   戈暖也钻进了水里,给自己也洗了个干净的澡,雷利刃看见戈暖颇有灵性地在搓着自己身上的脏毛,无声地靠近了他,自然地帮他梳理毛发。

      戈暖一愣,没想到还能享受到主角的这般待遇。

      但可惜这个年代皂角这类东西也会是很珍贵的资源,更别提皂角之上的某些清洁用品了。

      雷利刃使劲地搓搓搓,还能够把身上的泥搓掉,但戈暖的毛无论怎么洗,都显得一副脏脏的模样,戈暖已经绝望了。

      雷利刃帮戈暖梳理了一会,便去将自己的衣物洗了,正午阳光正烈,不出一个时辰便晒干了。

      戈暖抖了抖自己身上的水,放在阳光下暴晒着。

      全身□□的雷利刃由于衣服也没干,就在湖边晒着身体。

      戈暖看着遛鸟的雷利刃,无形之中觉得辣眼睛。才九岁的雷利刃身子还没有长开,但左澜大陆上的人从小便习武,生长的年纪便早,十五六岁的时候差不多就已经定型了,当然也有的人在二十岁左右还会长个子。

      但过几年,这孩子就已经成长到独当一镇的时候了。

      在这孩子十六岁那年,身高就已经拔高到了一米八,之后会长到将近一米九,这个身高在这个时代也已经是非常可观了。

      十六岁的少年就已经完全长开,才十六岁的年纪便已经迈入了淬神境,这在当时是极为恐怖的事情。

      当然,这本书还有个最大的漏洞,明明主角还没有迈入元气之境,为何就已经强大到能够直接灭了一个镇,这金手指给得也太粗壮了吧。

      不过,这并不是戈暖最该担心的问题,他现在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让张淼愿意替雷利刃找朋友治病,并且收他为徒。

      雷利刃看着躺在石头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的戈暖,走了过去。

      戈暖全身的毛都是土黄色的,只有肚皮周围有一圈的白毛,这倒是有点奇怪。

      看到雷利刃将自己的阳光遮住,戈暖摊着四肢,没有动弹,随他去了。

      雷利刃俯下身,仔仔细细地打量,“原来你是头公的?”

      “汪汪。”戈暖顿时凶凶地叫了两下,以表达自己的不满,他哪只眼睛看见过他长得像一只母的。

      等等,这家伙不要脸,在看他哪里啊。

      戈暖马上将自己翻了过来,背对着雷利刃,也就错过了他脸上闪过的一丝笑意。

      两个人都习惯了这样交流,一人一狗没有语言上的障碍,雷利刃仿佛在和一个人类交谈一般。

      戈暖却在默默地想,好像自己一开始就在雷利刃面前暴露了自己的高智商,一只普通的狗应该也不会救得了雷利刃。妖兽在左澜大陆是很常见的存在,但像他这样高智商的普通动物应该不常见吧。

      妖兽在左澜大陆上的地位并不怎么样,高级的妖兽会被人类收养作为宠物帮助战斗,而低级的妖兽则会被人类当作提高身体强度的滋补物而吃掉。这个高级和低级只是针对某些人而言,所以即使是再高级的妖兽也有可能被人类吃掉。

      如果戈暖遇到了其他人,他自问自己还没有那么好的演技装成一只普通的小狗,说不定早就被人吃掉了。

      虽然在主角的身边,他好像也随时面临着要被吃掉的危险。

      但有了这个人的守护,戈暖觉得自己仿佛有了归宿。

      当然,他也明白,在最最危险的时候,在雷利刃自身难保的情况下,没有人能帮助他。

      一人一狗享受着这样的宁静,没有人打破这份宁静。

      对他们来说,无论过去多糟糕,无论过去是怎样以他们最不想要的方式展开的,故事就此开始了,一人一狗都打定主意要好好活下去,无论是以怎样的方式,选择活下去本身就是一种勇气。

      张淼在远处并没有听到这里的动静,只是收拾好便到了岸上,等待着雷利刃来找自己。

      雷利刃等衣服干好,和张淼一同来到了镇里的来福客栈。

      谢兰镇是一个不大的镇,过往的住店的行人并不太多,比不上玉兰城的客流量,所以来福客栈一层便是酒楼,二层便是客房。

      戈暖抬头看着木牌匾上的一行字,真是每个地方都会有那么个客栈叫来福,这名字真的是烂大街了。

      虽然雷利刃说要照顾张淼,但实际上他连照顾自己都有些困难,所以他们两人一狗都可能要睡在大街上,他所能给张淼是食物,是解决他的温饱问题。

      张淼便呆在距离客栈还有一段路的地方等待着雷利刃,毕竟客栈并不喜欢乞丐,他随意地靠着墙角,闭上眼睛便休息,等有人来赶他的时候再换个地方休息。

      见张淼颇为自得地随便找了墙角坐下便休息了,戈暖也放下心来,他可不指望雷利刃能关注到那么多的细节。

      一人一狗便进了来福客栈,小二一见一只土狗进客栈,而且主人还是一个小孩子,连忙吆喝道,“谁家的狗,赶紧出去,这地方是你进的吗?”

      雷利刃淡定地站在小二面前,“我要找掌柜。”

      小二被雷利刃这么一副从容的模样给震慑到了,以为他或许是某家出了意外的小公子,虽然他书读得不多,但是坊间流传的话本他可喜欢得很,像大家族的小公子可喜欢出来历练了,被强盗打劫之后落魄地遇到了大家族的小姐,成就了一段佳话,这故事他百看不厌。

      小二连忙将雷利刃引荐到了在柜台旁打着算盘的掌柜面前,掌柜在账本上忙着算账,忙得没有时间抬头。最近这段时间可是旺季,所以他忙得焦头烂额。

      “掌柜,有人找你。”

      掌柜一抬头,就看见一个脑袋,这孩子才刚到柜台的高度,顿时一皱眉,刚想骂小二怎么什么人都带到他面前来,小二便连忙闪开了。

      掌柜没开口,等待着雷利刃开口说明来意。

      “你们这里还招工吗?”雷利刃干巴巴地开口,他实在是没办法处理好眼前的情况,不善和人交际的雷利刃半天才憋出来这么一句话。

      少年,你这样完全不是来找工作的态度好吗?你这样在我那个时代印象分可是刷刷就能够降到零分的啊,戈暖吐槽道,但是不敢叫唯恐因为他而让雷利刃留下不好的印象,掌柜可能一听到他还带着狗马上就拒绝了。

      掌柜打量了雷利刃两下,马上回绝道,“人够了,不招了。”

      现在是旺季,确实有些缺人,他确实有意向招工,但绝对不是找那么一个小孩子,这小孩子能不能端得稳盘子都是问题。

      “我可以不要工钱,只要你能够管我住得地方,管我吃饱就行了。”雷利刃开出了对他没有半点好处的条件。

      掌柜考虑着,这么小一个孩子,估计饭也吃不了多少,还不要工钱,总得来说是很划算的,但要说出去,岂不是他欺负一个小孩子,“一个月五文钱。”

      五文钱也就能买五个包子,这么点工资微薄得很,但雷利刃并不在意工资,“我们可以睡在猪圈或者后院里,我想我爷爷还有我这只狗跟着我,我们不会捣乱的。”

      这么一句话,其他九岁的孩子说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但戈暖听到这番话,实在是心疼得不得了,这不是后来那个唯我独尊,不用看别人脸色的主角,这不是后来那个强大到不用看任何人颜色说话的主角。

      但这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武者为尊的社会,看别人眼色说话意味软弱。假如你的实力强大,那么绝对不会以这样的语气说话,这是一种习惯,礼貌这种东西可有可无。

      掌柜一皱眉,两人一狗,这饭量加大,感觉上有些亏,他心底里默默地计算着得失。

      雷利刃又补上了一句,“我们吃不多的,我们可以吃剩饭剩菜。”

      反正当乞丐也是吃的剩饭剩菜,也没什么区别。

      戈暖心中一酸,若是雷利刃是他时代的人,那么这句话说得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戈暖一想到在《武恶》这本书中,雷利刃会成为日后那个美味佳肴摆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看几眼的人,就越是觉得现在的处境心酸。

      当然戈暖也觉得小说中的主角有些太神经质了,但是想到隔岸江大大塑造的社会,他也就理解了。有时候,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不是自己决定的,而是整个社会决定的。

      所以关于强者驱使弱者,强者享受美味佳肴的土豪行为,强者所享受的一切特权,都是这个社会决定的,而戈暖也无法评头论足。

      只是觉得,对雷利刃来说,这番话说的实在太心酸了,有时候觉得,六岁那年雷利刃便从神坛跌落的时候,对这个孩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身为族长的儿子从出生起便受到许多的关注,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过下一秒他就便变成了家族中最受人厌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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