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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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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初见
天葬公路
天葬公路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成,位于Z国,短短六公里,就有77道拐,不仅如此,天葬海拔高达一千五百米,公路位于一个名不见传的小县城旁边,天葬公路初始,在那个汽车还没有普及的年代,每一个走过天葬的人,都是和死神亲密接触或很死神离开的人,天葬成为了接触过死神的人的梦魇。
后来人们情愿绕过这里,也不愿在踏进天葬一步,久而久之,天葬就被荒废了,其实天葬本来也不叫天葬,只是没有人记得它本来的名字,人们也不愿查询它的名字。
天葬,天之葬地。
到了二十一世纪,天葬公路成了所有赛车人士的天堂和地狱,天堂是这里可以尽情的秀出你的车技,地狱是一个不小心你就和死神亲密的接触了或者直接跟着死神离开了。
此时这条令所有人望之却步的夺命公路上,两辆改装过的跑车在这里你追我赶,上演公路惊魂。
前面的车是一辆红色的组装跑车,车里的每一个零件都是由他的主人亲自挑选,组装。没有经过第二个人,它被称为世界上最快的车,独一无二。他的主人便是美洲车神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出道已有十五年,现年三十岁,十五岁出道,凭借着自身对赛车的天赋,加之后天的努力,十五年间从未有过败绩,可是就在现在,他却被一个少年压得喘不过气。
亚历山大瞄了一眼后视镜,果然那个少年很轻松,豆大的汗滴直落,亚历山大不由得看了一眼副驾驶坐上的一个黑色的盒子里安静躺着的U盘,这究竟是个什么鬼东西,
竟然惹来了这么恐怖的存在,果然这天上就没有白吃的午餐。
昨天晚上他收到一份邮件,五千万,只让他送一趟货。他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那可是五千万美金,有了这一笔钱,他又可以继续改进他的老婆了,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真是见鬼,怎么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号人,到底是从哪里爬出来的。
少年看着亚历山大骤然加速,勾了勾嘴角:“看来所谓的车神也不怎么样吗?这么快就沉不住气了”。少年没有加速,两辆车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大。
亚历山大看见拉大的距离并没有露出笑容,反而流的汗跟多,“上帝”,亚历山大尖叫,一个近乎一百八十度的弯道。
少年看着几乎有报废的车,下车,走近亚历山大,:“救我”本能的求生意识让他向少年求救,他希望少年是一个仁慈的人。
少年拿过副驾驶装着U盘的黑盒子,直径离开,连个名字也没有留下,坐上车直接开向亚历山大,亚历山大的收到冲击,直接从山上滚下去,少年扬长而去。
天葬公路脚下天葬酒吧,少年坐在一个角落里独自饮酒,不时的有年轻貌美的女人或男人上前搭讪,都被少年冷冽的眼神吓跑了。
华天慵懒的半躺在沙发上,眼睛放空,他在思考华家未来的方向,过不了多久,他就要接收华家了。
与他一起来的华昱在到了天葬之后就西安市不见,而现在正在舞池中央疯狂的随着歌声摇摆。
“他怎么在这里?”华天看到门口进来的几个男子,华天注意到的就是其中之一。
那名男子很年轻,和华天差不多大,身高大概有180,穿着纯手工定做黑色西服,西服款式简单,没有多余的一点东西,面上表情如同他的衣服一样,什么都没有,仿佛生来就没有表情,无心无情。
几人进来之后,找了位置坐下,“小诗,听说这里的血色妖娆很不错,我给你点了一杯,你可要赏脸哦”。一个染了黄发,穿着嘻哈的年轻人说道。
“是啊!唐诗,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这还是第一次出来呢?你可一定要赏这个脸”另一个穿着和黄毛如出一辙的少年嬉笑到,他的发色是红色。
“哥,来了”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点头哈腰的拿着一杯血色妖娆端到红毛面前,红毛将酒推到唐诗面前。
血色妖娆这种酒像名字所表示的一样,酒的颜色就像血液的颜色一样,但其中夹了大量的麻痹神经是人亢奋的药物,重点是它有很强的副作用,几年之内副作用根本消除不了,这还是在采取治疗的情况下。
血色妖娆这种禁物,这种类型酒吧根本不可能弄的到,能弄到一般的药物,还是很简单的,但是这个在国际上都出名的血色妖娆却是不可能的,摆明了,是这些人想要唐诗的命。
华天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唐诗身上,唐诗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个字,也没有皱一下眉头,一如既往的扑克脸,一种奇异的感觉滑过华天的华天心头,那微妙的感觉滑过的太快,华天来不及细想那是什么。
黄毛看着唐诗如此不将他放在眼里,心里愤愤想到,‘不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吗?如今都快在唐家呆不下去了,还敢这么摆谱,他今天还就偏偏要让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低头’
“你不喝,总会有人替你喝的,你说是吗?”黄毛爬在唐诗的耳边森森说道。
唐诗终于有了动作,拿起了酒杯,晃了晃。
黄毛的咧了咧嘴,那位大少爷说的话果然有效,想必他的承若也会兑现的,只要自己今天让他把这酒喝下去,以后跟着那位少爷,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了。
唐诗看着酒杯中的液体,‘母亲,这是最后一次了,从此以后我们之间的血缘羁绊就不存在了’。
唐诗仰起头,就要将那杯酒喝下去,“砰”的一声,酒杯支离破碎,血色妖娆沾满了唐诗的手,桌子上,一颗骰子在高速的转动。
黄毛眼看就要完成任务,却不知被那个吃饱了撑着了的家伙给破坏了,瞬间怒不可遏,“是谁?给老子滚出来”。
华天不紧不慢的走来,走向唐诗:“华天。”伸出手。
唐诗看着华天伸出来的手,下意识的伸手,结果手上满是血色妖娆,又收回了手,华天不在意的放下了手。
黄毛看着华天,暗道‘该死,这么个小地方,这个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唯一有特色的地方就是天葬公路,可没听说最近有大型的赛车比赛,这个人年纪轻轻,却有这么大的气场,分明是从小就处于上位者才特有的气场,这个人得罪不起’黄毛下了结论。
正所谓,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混了这么多年,其他的没学会,就懂了看人,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行,眼前的这个人的气场比他要榜上的那个少爷还强,走,马上就走。
黄毛家里是依靠着唐家生存的,家里随没有办法和唐家比,但他也属于富二代一列的,他们家仰人鼻息生存,他从小不学无术,却将仰人鼻息学了个淋漓尽致,仰人鼻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察言观色是必不可少的。
黄毛什么都没说就只见离开了,他知道直接离开是最好的选择,不离开,还不知道是什么下场呢?
黄毛一走,其他人一看不对,也都灰溜溜的走了,只剩华天和唐诗二人。
“我在不远处开了间房,你要不去洗一下!”华天对唐诗说道。
“好,唐诗”唐诗没有起伏的说道。
“我们走吧!”
华天开车将唐诗带回了房间,两人一路无话,华天坐在沙发上,隔着磨砂的玻璃看着正在洗澡的唐诗。
华天对唐诗的感情很特别,因为唐诗是唯一一个明确的向他告白的人,对,就是告白,好像是在前世二十岁时,也就是两年后,说真的,华天从小就是天之骄子,但还真的没有被告白过,小时候进来人荒岛,出来后所有人无一不忌惮他,所有他一直没有被人告白过。
然后有一天,唐诗突然向他告白了,他当然没有同意,好在唐诗也没有纠缠他,但时不时就会出现在他面前告白,直到他死亡。
今天突然之间见到唐诗,那种感觉怪怪的。
唐诗披着浴巾出来:“给我拿一套衣服”。
“嗯,好”华天起身从行里中找出没有穿过的衣服,拿给唐诗,想到‘还是这么直接’。当初告白也是,只有一句‘我爱你’,就没有了下文。
唐诗对于华天救了自己,并没有表示感谢,在他看来,那杯酒喝了不喝有怎么样?他什么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以前是那个女子一直拿血缘在要求自己,以后不能了,他不允许了。
他天生无心,就算面对亲人,心也从来没有一点点变化,没有牵挂,所以他才可以那么坦然的喝下那杯酒,死亡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
唐诗穿好衣服,稍有点大,华天比他高了九厘米,但不影响,“我走了”。说完就直接离开了。
华天对于他,不过是一个刚知道名字的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