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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黎云与我 ...


  •   爸爸总是说我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认识我的人也都说我很乖。那一年我九岁,上五年级,一个人上学放学,放假时独自去补习班,每到周末拿着两块钱硬币,便可以一个人坐公交车到老师家学习钢琴、舞蹈和绘画。
      我没有同龄的朋友,班上的同学永远比我大两岁,即使我功课满分,作业全优,是他们的班长,他们也将我当妹妹一样看待。
      其实我也没有时间交朋友,我要学的东西很多。
      爸爸妈妈很忙,家里的老人心疼我,可他们不和我们住在一起,所有人都说我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可是我一直想对他们说:“苗加加其实很普通,会害怕孤独,也会想着跟父母撒娇,更希望身边有个人陪着。”
      一年三百六十几天,我最讨厌的是暑假的两个月,那个暑假我又多学了一门外语——法语。从Jack老师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半了,如果不是老师赶着去滨河路约会,我或许还会再呆一会儿。
      八月里的上京,简直就像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热气逼人。
      “加加。”Jack老师家的门口有一棵很高的法国梧桐,即使在太阳最烈的正午,也可以为行人遮挡住恼人的热气。
      “爸爸!”那时候我很开心,那是爸爸第一次来接我,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个子挺高,相貌精致的男孩,他就是黎云。
      “加加,这是你哥,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爸爸还有事儿,乖,把哥哥带回家,听到没。”他把一个大大的拉箱从车厢后拖出来,放到地上,蹲下身拍了拍我的头,感觉就像是在拍林叔叔家白金的头一样,白金是一条英国金毛犬。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按照我爸的话去做,可是这是必然的,因为我很乖。
      所以我只能看着我爸那辆黑色的现代,冒着灰白色的尾气,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到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黎云那时候已经上高一了,变声期来临的过程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所以那个夏天我刚好见证了他从魔音到天籁的转变。
      对于九岁的我来说,黎云简直就是个大家伙,我走在他的身侧,堪堪达到他的胳膊肘,他的脸上是一种很沉默的无声,气氛古怪得让我不敢吭声,从2路到9路,再转5路公交车,从城西到城东,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把他带到D栋楼七层时,妈妈还没有回来……
      D栋楼的附近有个不算很小的花园,里面有一群流浪猫和流浪狗,我每天都会带着吃食去喂它们,我不知道黎云喜不喜欢小动物,也没有问他,因为我害怕并且讨厌拒绝。
      我将他带到客房,放下肩上的书包后,又拖着他到厨房里扫荡了一圈,顺手递给他一盒阿波罗的山竹味雪糕。
      我感觉这些举动很不符合我当时乖巧的性子。
      “喂!”我们站在草地上,目送着那群食客的离去,我拽了拽他白衬衫的衣角,开始了我们的第一次交谈,“你是我哥对吧?你叫什么名字呀?”
      “黎云。”他这样说,神色淡漠。
      “黎云,黎云,这名字真好,黎云,你以后要保护我!”
      ……
      2007年,我九岁,黎云十六岁,那年盛夏,是我们纠缠的开始,此去经年,相离却相缠,终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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