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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九个烟圈 她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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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瘦。
如果此刻你刚好经过成功花园9号住宅楼,如果你刚好抬头,那会是你的第一反应。你会看见正坐在二楼阳台上,那个散着长发肆无忌惮地抽着烟的女子。
她还有一双明亮而复杂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微微泛乌的唇,很好看的细弯的眉,额前的发总是垂下来,遮住半张脸.即便看不清整张脸,你依然可以感受到她的表情,永远是不屑的,淡定的,还带着那么点傲慢和猖狂。偶尔会像个小孩子一样,笑的乱七八糟。
她叫秦风,人如其名,那真是个风一样的女子。
秦风喜欢在阳光很好的天气里,坐在阳台上吸烟。也喜欢穿着睡衣,赤着脚,在宽敞的客厅里跑来跑去。或者花上一个下午的时间,背靠着沙发,坐在地板上,歪着脑袋发呆。偶尔也会去旅行,一个人,背着行李包,跑到好远好远的地方去,发泄式的出行。
有一回,她一个人去了新疆,她看到了塔克拉吗干沙漠,她什么也没做,就坐在那些干热的沙子上,尽情的抽完了一盒阿诗玛,每一根燃尽之时,于她,都刚好能吐出第九个烟圈。她很满足,站起来,对着茫茫的沙漠,大喊:塔克拉吗干,我爱你!边喊边流下复杂的眼泪。
“你变态。”马路站牌旁边一个男人的声音。
“**才变态!”这句话出口,那个男人一定已经被打了。唉,原谅这个女子粗暴的行径吧,毕竟,没有哪个女人喜欢被某个男人这样称呼。她只是比一般的女人更直接,更敢于表达自己的气愤罢了,这个世界,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没有爱情,可以。没有香烟,绝不可以。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香烟的,12岁不,十三岁.十三岁,一个很梦幻的年龄,或者梦幻刚刚要开始的年龄,而她的梦幻刚要开始就已经结束。
那一年是秦风记忆里的禁区。她仿佛还能看见那年种满了高大梧桐树的小路,她还能看见爸爸牵着妈妈带着她一起散步。
后来呢后来,妈妈没有了,爸爸最爱的妈妈,在那条小路上消失的,一场车祸……
爸爸呢爸爸啊,你是说我最爱的爸爸吗爸爸,每天都在反复地抽着妈妈生前常给买给他的那个牌子的香烟,爸爸无心再经营他的房地产公司,公司变卖给别人了。
爸爸只是抽烟,邋遢地坐在墙角里,爸爸不再说话。
爸爸喜欢吐烟圈,往上,再往上,蓝的灰的云,飘走了,飘走了。
如果世界可以就这样到达末日,她希望。
“1992年12月2日天气晴水仙花
我相信没有人比我更痛苦。我是个孤儿一样的孩子,我渴望爸爸能看我一眼……我拿刀子割死了家里的水仙花,我以为它们也会流血,可它们就那样死掉了,我发誓从今天起,我开始讨厌水仙花,就像讨厌我的爸爸一样……”
秦风看不到自己的未来,那个时候,她总以为她死掉,她是那样的讨厌爸爸,讨厌这个世界。
在学校里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同学,想出很多的歪主意整蛊老师。一个从13岁就开始疯狂爱上香烟的女孩子,她想在他们的眼中,她一定是个异类。没有人敢接近她的生活,她总是时刻冰冷而愤怒的。只有一个人,那个叫于飞的男孩子,像她的兄弟。
那是十分清秀的男子,高耸的鼻梁,清澈的眼睛,瘦削的脸庞。他还有一双让秦风几乎妒忌的巧手,那双手可以画出许多美而逼真的人物素描,而他的梦想就是考上清华大学美术系,将来成为一名画家。
那一年的冬天到了,下了好大的雪,秦风和于飞一起在雪地里狂奔,秦风对着天空大喊大叫,她用双手接着散落的雪花,对着她们叫“妈妈”。那一年秦风15岁,那是于飞第一次看到秦风的眼泪。平时几乎会忘记她性别的于飞,第一次感到秦风只是个脆弱的女孩子。
“风子……”
秦风转过身,看着于飞,眼角的泪未干,笑道:“帮我拿一支烟……”
“不要抽烟了,以后都不许你抽烟!你好好看看你自己,不要以为你是全世界最可怜的家伙!你这个样子,没有谁会可怜你!”于飞不知道自己哪来的火气,他怔怔地看着秦风。
秦风紧皱着眉头,瞪着大眼睛,有些惊怒地看着眼前的于飞,转身跑掉了。
她不会听谁的话。
她太不服管了,她是冰冷,傲慢,而颓废的。尽管她的成绩从未下过年级的前十,但老师们依然不怎么喜欢她,就像她也不怎么喜欢学校一样,更何况她还是一个会抽烟的女学生。学弟学妹会偷偷的叫她“女阿飞”。
那时的夏天,女孩子们都流行留着拉直的长发,穿白棉布的裙子,男孩子们喜欢穿干净的各色衬衫。而她,始终是清新的短发,洗的发白的牛仔裤,纯白的T恤,耐克的白色运动鞋,与那个夏天以及夏天里的人们,显的是那样格格不入。
她和于飞看上去始终是形影不离的,于飞画过很多关于秦风的素描和油画。春天,他们一起去郊外写生,于飞会把秦风画进他的春天,秦风会给他念她新作的诗歌,其中有这样的一首叫做《烟圈》。“恰似我的眼睛,在点亮的时候,悄然心动的黑夜,那闪闪的,脆弱而胆怯的光,飘渺的烟圈,凄楚且微弱的倾诉,哦,还在这里吗?靠近我,不要走远……”
瘦弱的白T恤的秦风,在于飞的眼中是梦中的一个女神,他会有种极度单纯的爱慕与怜悯。
高中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学生开始早恋,而像于飞这样的男孩子注定是校园里女生们暗恋的对象之一。她一个人,没有什么朋友,当然她有于飞,可是她想也许于飞会谈恋爱,那个时候她便是真正的一个人活着。有一段时间,她听说了关于于飞喜欢上一个邻班女生的流言,而于飞对于她较以往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可她却开始刻意的躲开他,她想,或许应该及早适应一个人的滋味。
她常常在放学的路上,逗逗路边的小猫小狗,有时把身上的零钱给路边乞讨的爷爷,然后会跟他聊天,因为她想,乞讨的爷爷应该比她还要孤单。然后会转到沿河公路的岸边,吸一根烟,然后,回家。
于飞大概已经感到了秦风的异样,那个星期六是秦风做值日,他想留下来陪她一起,然后问个清楚,而秦风始终是沉默的。回去的路上,走的像一生那么漫长,她又开始抽烟,终于她开口说话。
没有爸妈,我可以,没有你,我也可以,只要有烟抽,像我这种人,什么都可以。
你很傻,我不会不理你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呵,是吗,谢谢你,来打个赌吧?你来抽这根烟,在抽完之前如果你能吐到第九个烟圈,我就相信你。否则,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
她说这话,眼神轻飘,似乎把匕首交付了他人,任其在心上来来回回的割着,痛却隐忍。
于飞是不会抽烟的,她明明知道!他犹豫片刻,接过秦风手中泛着微微星火的香烟,狠狠的吸了一大口,却呛的声泪俱下,他不能输给自己,于是再吸第二口,第三口,第四口……直到吸完整根烟,除了被呛出的泪水,他不能吐出一个烟圈。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做到的,然而,在秦风面前的于飞,似乎总是没有选择的。
秦风转身离去,她甚至连一张纸巾都没有帮他递上,过去那些美好的日子,一起走过的儿时记忆,似乎真的要像那根燃烧的香烟,慢慢化为灰烬。于飞觉得这样的秦风是他不能靠近却又万万不能远离的。而同样,秦风的眼泪亦是于飞所未能看见的。
那像,不,那就是,她唯一的温度。
时间过的很快,马上就要高考了,大家似乎都已经忘记了什么叫爱恨情仇,大概从来也不曾明白过。
于飞在她的心里,变成一幅画,她不去触碰,但常常祈祷,她想把他挂在心的另一面,暂且忘却。
于飞永远猜不透那个他知道自己有多么在意的女孩子,在准备美术专业艺考的日子里,他画了更多关于秦风的素描,每一张都有不同的表情,而把正面的微笑那张挂在墙上,一抬头就看见她正对着自己微笑,告诉他要努力与坚持。他莫名的想着学抽烟,偷偷的在每一天,他想学会吐烟圈,可以吐九个烟圈,他不想再那样别无选择,不想再输给自己。
秦风着魔般努力,从过去保持不变的年级前十,一跃成为全校第一名,她显然要成为了焦点,她突然成了这所学校的最大希望。
她以全市最高分考上了北京大学中文系。周围的气氛很热烈,老师的欣喜,同学的羡慕,校长的祝贺,连很多年没有过问过她的爸爸,眼睛都放出光芒来。而最安静的最无动于衷的莫过于她自己,当她拿到通知书的时候,她顾不上去看一眼就直奔学校的公告栏,当她看到“于飞清华大学美术系”,她激动的流下兴奋的泪水,她想于飞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欢快地往回跑,同样的那条路,同样的流浪爷爷,她兴奋的说,爷爷,他考上了,他考上了。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对着满是阳光的落地窗发呆,窗外是一片很好的蓝天,她似乎需要一个拥抱。终于,她决定,给他打一个电话。
祝贺你!
祝贺你!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沉默片刻,于飞说,
风子,我们出去走走吧。
呃,好。
八月的天气很炎热,下午的四点半,在格莱美水吧,两人都穿着拖鞋出的门,相视而笑坐下,在那时候,从高三刚逃脱出来的孩子,看起来都很坦然而不修边幅。
好吗?
好。
你考的真好,我就知道你很聪明,北大中文系,会当作家吗?
你终于上了清华美术系,我真高兴,那是你的梦想,将来你一定会成为优秀的青年画家,一定的。
她显然没有在意他的问题,她只是不停的激动的说着关于他的肯定的画家生涯,她的激动,他们都看的见。
他们点最喜欢的咖啡冰激凌,并且跟服务生说那句经典的“不要香菜不要盐哦”,逗的服务生腼腆的笑。一大杯,堆的老高,是雪人的形状,秦风每次都会先吃掉雪人的眼睛,伸出舌头美美的舔两下,两颗冰巧克力豆滑进嘴里,她感到安然。她说这样它就不会哭了。于飞总会顺从着她的意愿,学着她的样子,吃的无限欢乐。
两人说了很多关于从前的话题,所有的人都喜欢说从前,但却谁也没有说起那件曾经令他们各走一边的烟圈事件。
阳光从窗子里闯了进来,强烈的骄傲的,空调的冷气依然令他们彼此有甚凉的意味。秦风从她的小布袋里掏出一盒香烟,她最喜欢的阿诗玛,正准备点燃之时,突然听到说,给我也来一只,谢了。她愣了半晌,将点燃的那只递给于飞,却什么也没问。
一起吸烟?这是第一次,她从未想到的第一次。烟雾在他们的面前妖娆的飘散,她看着于飞几近娴熟的姿态,轻轻地吸进,缓缓的吐出,甚至能有不同形状的烟圈,在她的眼前盘旋。她不做声,细细的看着,数了数,整整9个,第九个烟圈,那根烟刚好燃尽。
她喜欢吐烟圈,她喜欢数字9,她喜欢吸一根烟吐九个烟圈,然后刚好燃尽那根烟,而她觉得只有阿诗玛这个牌子的香烟能帮她完美的做到这些,所以她永远只抽阿诗玛,可这些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她不要看着他来分享。她甚至开始讨厌他的顺从。
她不问他,也不想说什么。而他亦什么也不说,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她,比她更优雅的抽一根根的烟,他想他胜利了,因为她什么也没说。
空气被烟雾占据,他们的心同时被彼此的异样占据,什么也不再说。服务生走近说:对不起,两位在这里抽烟不能太多,最好不抽,冷气开着不通风,对空气和健康都不好。
他们灭了手中的烟,都很满足的笑了笑,似乎为没有被当成不良少年并受到的尊重而些许的兴奋。
格莱美水吧就有这点好,只要点上一点东西,甚至可以在此呆上一天一夜也不会被驱逐。
不知不觉已经是晚上的7点钟,两人都忘记了后来都说了些什么,只觉得肚子饿了。去吃街口的炸年糕吧,不谋而合。夏夜的街口,人很多很吵,炸年糕的生意真好,他们要五块钱的,整整20块,沾着甜辣酱,吃的很欢,忘记了会消化不良这档子事。
吃饱了肚子便开始四处游荡,两人并肩走着,不害怕也不介意被或熟悉或陌生的人们当成早恋,那个时候刚从高三逃脱的孩子就是有这样的理直气壮。也不知走了多久,两人都觉得累了,在天伦广场的石台阶上坐下。
我真庆幸我们又能在一起,并且未来的四年里我们依然在同一座城。于飞似乎感触良久才冒出这样一句。
对不起,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她终于问起。
他看看她,似乎有无数颗黄连卡在嗓子里,露出苦涩的笑意,想了想,说,没多久,这样不是好吗,男孩子总是会抽烟的,我想我们再也不必分开,输给一根烟或者自己,那都是不公平的
为了秦风学会抽烟,且学会吐9个烟圈,全世界只有于飞一个。
秦风觉得夏夜的风就像四月春风一样温暖,天上星星闪烁的频率应该与她的心跳相仿。
那一夜秦风回到家里就失眠了,她愿意失眠。整个暑假被某种安稳的气息笼罩,过的很快,他们后来也仅仅一起出去了几次,但令彼此都有安定的感觉,那种距离近的刚刚好,又远的甜蜜心动,尽管他们不是恋人,却是彼此恋着的人。
搭同一列火车去北京,他们要开始他们的梦想,他们的大学。走之前,于飞陪秦风去陵园看她的妈妈,喃喃地在口中说着:妈妈,我一定要幸福。
大学对于他们来说是新鲜的,是怎么开始的?大概忘记了。秦风对于她的新同学们似乎一点也提不起兴趣,她看起来依旧是那么冷漠与骄傲,总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让周围的人既羡慕又不敢靠近,不得不承认她是美丽的。
秋天的未名湖美的让人寂寞,她常转到这里,点一根烟。也常给于飞电话,两人互说着学校的风景,偶尔会在电话里念她的新诗,但很少见面。每次于飞想约她碰面,都被她婉言拒绝。
他们在同一座城市,相距不远,却再次被莫名的隔在两边,若即若离。他捉摸不定,心烦意乱,而她却在享受这份在她看来隔着距离的牵挂,全然不觉他的心碎和不解。
她总是一个人来来往往,且比任何人都喜欢翘课,她转过北京的很多街,她喜欢转悠,荡来荡去,有时她随便搭上一路地铁,想一直坐到未知的终点,却害怕自己回不去,回不去该怎么办?哦,还有于飞。她说北京有她所需要的某种气息,让她澎湃而安然。
她不与他相见,却坚持给他写信,黑色的笔迹,淡淡墨香,清秀可见。有时她告诉他,她很念他,有时又会说起他们小时候的往事,有时还会在信里跟他讲自己有多寂寞,有时甚至暧昧的让她的脸一阵阵的红,等等等。可他完全不知道这些,因为她从未真正的寄出过,放在她的菠萝盒子里,她抽很多的烟,写很多的信。
她很自私地收藏这些甜蜜,她觉得自己开始很像一个女生。大二的时候她就做了一个她觉得很重要的决定,她要留长发,她没通知任何人,她想她从今以后需要是一个长发的女子。
她仍然不常与他相见,于飞问为什么,她说相见不如想念,感动于这样的暧昧,于飞顺从了,他总是顺从着她,有意的,无意的。
她其实很早就能养活自己了,她的那些小诗,她的那些另类小说,每个月的稿费已经足已让她成为校园里的富贵一族。她把钱存一部分留做旅行的费用,于是几乎每个寒暑假,她都没有回过家,每次放假的前几天于飞都会跑到她的学校,找她一同回家,而每次都是晚一步,秦风早就带上行李去进行的梦想之旅了,她总是比任何同学都提前放假,不管老师怎么说她自由散漫,但他们不得不承认她是很优秀的学生,并且不讨人厌。室友告诉秦风,说有个男生来找你,没找到,很失望的样子,他长的真帅,气质很好,是你男朋友吗?秦风总是笑笑,不置可否。后来秦风走之前就会留下纸条,于飞失望的收到她的纸条,上面写着:去XXX(地名),勿念,十天以后手机联系。
她不在的每一个假期,于飞都觉得空荡荡的,他抽很多烟,画很多的画,当然都是关于秦风。高三那年的那幅画仍然在它原来的位置,对着于飞微笑。有时秦风会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她有什么新的发现,或者那个地方究竟有多美,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她告诉他,很想念他,非常的想念。这句话让于飞的心情在那个假期纷飞了许久,他决定下一次,他会去找她,要和她在一起,去她所在的地方,他甚至责备自己愚钝,为什么没有想到去找她?
终于,大四那一年的十一国庆长假,在重庆,磁器口古镇,狭窄而悠长的街角画室,秦风惊然地撞见了她眼前真实而恍惚的于飞,干净整洁的粉色衬衫,炯炯有神的眼睛,她几乎说不出话来,那时的秦风,已是名副其实的一个长发女子,她的发丝早已像情丝一样疯长。她似乎比从前更瘦了,高高的颧骨轮廓很美,大眼睛显的格外突出,依旧是白色T恤,与从前略有不同的是,边上带一点刺绣的兰花,非常雅致。
小姐,要画画吗?大的30元,小的15元,此外,这个世界上我只为一个人画画不收钱,她是个倔强的女子,叫秦风。于飞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着。
她显然很触动,却拼命的平静微笑,说,怎么会在这里的?
因为你在这里。也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你一定会到这个古镇来,所以我租了这间画室,为游人画像,我想我总会找到你,逢着你。
她只是笑,安静的笑。她就这样,尽管她心中早已万丈波澜,可却从不能在她的脸上觉察出丝毫的波动,他恨她的平静,恨她的无动于衷,他原本期待她小鸟依人般的感动的靠近他,他们可以像许多恋人一样拥抱在一起,然而都不可能。这个他从小一起长大,他无比在意,却从不曾读懂的女子,让他永远感到不能靠近,却又不舍远离。他从起先的幸福陷入了痛苦的圈子。
话说着,两人就不约而同的走出画廊,转过古镇的每一条街,这一季游人颇多,古镇上人群拥挤,他们走在其间并不说话,恍若隔世。十月的重庆依然很热,她将头发随意的扎成一个马尾,走到河边的台阶上坐下,已经是傍晚的5点半,太阳已经挪了地,这里已经很阴凉。
为什么每次都像逃跑似的,我才终于想要找你。
啊,没什么,我一个人旅行,也能照顾自己,不想负累你。
你需要我吗?
呵呵,别这么傻行不行,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有什么需要不需要的,我们始终是朋友。
你需要我吗!
她一时间愣住,她淡漠的笑着看了他一眼,一眼就看到他那双清澈而有些愤怒的眼睛。她慢慢地点燃一根烟,一样的阿诗玛,她不做声。于飞感到自己像被什么狠狠的扎了一下,也许他不该对她愤怒,而因为眼前的秦风,他感到自己像被挖了心的比干,一个人长途跋涉了很久,却始终未能到达目的地。他始终不能靠近,又不能远离,这里的喜怒哀乐全是他一个人的,他也点了一根烟。
两人都陷入了沉默,秦风一边抽着烟一边想起那次云南之旅。
她一个人背着行囊,走到了一个偏僻的村寨,她到达那里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可四处还是望不见一点灯火,离居民住宿的地方还有些距离,可她不能再往前走,因为天黑之前也许很难找到有人的农家,这里又是少数民族的寨子。
于是她决定撑开帐篷在山间空地上留宿一晚。天渐渐黑了下来,四周充满了各种奇怪的声音,她简直不敢睁开眼睛,风时不时的吹的树枝和帐篷边的野草呼哗呼哗的响,她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害怕和孤独,她躲在帐篷里捂住耳朵闭上眼睛,就有那么一刹那,她突然拼命的在心里大喊着于飞的名字,心脏都要迸裂了的歇斯底里在她的内心呼喊,似乎于飞马上就会出现,或者根本就在她身边,她泪如雨下,直到她感到不再那么恐慌与害怕,她想他是她的力量。
风停了的时候,她睁开眼睛,把头伸出帐篷,看到那么美丽的夜,天上繁星点点,眼前萤火虫闪闪动人,空气里弥漫着青草和花香的气息,山间夜色美而宁静,她愣在那里,轻轻地吻了吻藏在她心里的那个名字。
可又何止是那一次呢,在九寨沟的时候,在乌镇的时候,还有在西藏的时候,那些旅途那些记忆都曾于他有关,还有菠萝盒子里那些载满情思的信,一封封,只是他不曾知道。
而今,这个男子真真实实地出现在她的旅途中,他问她是否需要他?她要怎么回答他?不,她不需要回答,也不想回答。她坚持告诉自己她不想得到他,只是想那样望着他,在她最悲困的时候念着他,仅此而已,她已经足够。也许是对生活没有信心,也许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是对爱情没有信心,她不相信一切,她悲望却倔强的过着每一天,如她那些悲望而敏感的文字。
他们此时都不说话,默默的边抽边数着烟圈,大概就是这一只烟的时间,于飞侧过身去轻轻地抱了她一下,笑了笑说:你不需要我,你需要的只是你自己和你手中的香烟。
第二天的一大早,于飞就坐飞机离开了磁器口,依然炎热的重庆令他浑身结了冰一般。留下张望而已经漫无目的的秦风,泪水模糊的是整个瓷器口。
这事情算是过了很久,两人才开始通了电话,并不提那件事情,聊一些可有可无的话题,说一些有用无用的句子,跟从前似乎没什么两样,秦风依旧是特立独行的那个。
转眼间到了毕业的时候,大四的下半学期,已经没有什么课,大家都在为各自的前途和未来奔波,除了准备毕业考试和毕业论文以外,考研的考研,就业的就业,留洋的留洋,总之都很忙碌。秦风跟于飞也不能免俗,各自忙碌,联络甚少,他们谁也不曾打听或者询问对方要去往哪里。等一切都敲定之后,秦风便回了家,她和一家知名的文化传播公司签了约,成为签约作家,她可以继续身体与文字并肩游荡的生活。
爸爸似乎比从前老了许多,听邻居们说爸爸在她上大学走后的那年振作了精神,开了一家商店,爸爸觉得过去很亏欠她,从在北京求学的本地孩子那里,得知她过很好,便也不敢打搅,一直等待着她回来,希望能获得原谅。
一种复杂的滋味涌上心头,她叫了一声爸,便泣不成声,古人说血浓于水,她想大概就是这样。她很是过了几天快乐的日子,她突然对生命与情感有了新的看法,她突然快乐的不知所措。她很想把这一切告诉一个人,可她还是忍住了。
秦风回家大概有半个月了。十一月的中旬,苏南的小城,暖暖的阳光,一个人去咖啡,格莱美水吧,突然接到于飞的电话,说他回来了,想与她相见。
她莫名的开心,她很久没有这样开心过,她开心的在心里哭泣。那天,是她那么多年来第一次穿了裙子,那是条孔雀蓝的棉布长裙,上面有一袭草绿的藤牵着6朵白色小花,从裙裾的左下角往右上边斜着,那眼绿的藤一直蔓延至腰间,上面配了件绣了点点七月花的浅白色棉布长袖上衫,长发散至腰间,显得高挑而纤弱,她觉得她第一次那么像一个女子,不,是一个女子。与她笔下的那么多女子相比,她对着镜子骄傲的认为,她永远写不出如此刻自己一般美丽的女子。
她安静的等待着,直到看见葫芦门里走来的于飞,像许多年前一样,微笑着相视而坐,似乎没什么不同,又似乎有了本质的不同,总觉得于飞的笑里少了些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穿裙子,很美,我想我还是幸运的,在这样的时候看到一个完整的你。他有些惊若的说到。
他点了他们从前最喜欢的咖啡冰激凌,他们不约而同地打趣的对服务生说:不要香菜不要盐哦。然后互相看了一眼,哈哈大笑来。从前,很久以前的从前,不,也没有那么久,这一句是付帐时必说的话,每次都把服务生逗的大笑,而这一次,大笑的只有他们自己而已。那种感觉忽远忽近,扯住她的心弦,反反复复地拨着。
有那么一刻,阳光从格子窗里透进来,浮在于飞的脸上,她像曾经的许多次一样,轻轻地吻了吻那个藏在心里的名字。或许她不愿再拒绝自己,拒绝幸福,拒绝那个藏在心里的名字。
还是从前的样子,雪人状的冰激凌和它的眼睛,她还是习惯性的伸出舌头舔舔雪人的眼睛,很开心。
你还是那么可爱。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可爱。
恩?你怎么了,突然说起这些。
没有,看你的吃的还是那么开心,我很开心。
秦风斜着脑袋,看了看他,笑了笑,想说些什么,又咽了下去。
十一月的天气已经稍带着凉意,冰激凌化在嘴里却一直凉到心坎,可秦风依然觉得惬意。坐在她对面的于飞显得很安静,他的头发被染成金色,一根根竖立在阳光中,干净的粉色衬衫,看上去很是很英俊。
你跟你爸和好了?早就听说他开了商店,重新生活了,原先一直想告诉你,可你每次都一听到他,就不让说下去,所以也没机会讲。你跟你爸一起生活,我也就放心了。是不是签了出版社?
于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神里充满怜爱,这让秦风突然有种甜蜜的不安。
是的,签了2年的,新的长篇这个月底就要开写了,你----,怎么样?
她想跟他说几年前她是怎么因为为难他抽烟而暗自落泪的,想跟他说在云南的那个夜晚是怎么度过的,想跟他说她吻了很多次的那个名字,想跟他说在她的旅途中发现了多少与他有关的东西......她不知怎么的就咽了下去,然后就听见于飞说,我,要走了。
一大口冰激凌卡在嗓子里,喉咙像被冻结了,她还是故作平静的淡淡一笑,狠狠地咽了一下,眼泪回流的滋味她第一次尝到。可她真骄傲,她还是那样平静,笑的那么美那么淡然。
去法国,8年,或许会定居。
于飞接着说到,他出奇的镇静,或者说是坚定,他丝毫觉察不了自己的残忍。
哦,不错啊,看来我的法国之旅有着落了呀,恩,好好混哦,我等着沾你这个大画家的光呢。
她慢慢地小心地咽着一口口的冰激凌,咖啡冰激凌还真是有点苦。
她真骄傲,他想,她一点也不在乎,也许她从来也不需要我的存在,一直以来都是我在她身边游离,那或许对她还是种负担,现在她更加自由了。
他一边想着,一边习惯性的抽起烟来,她一直在数,她默默地对自己说,等她数到第九烟圈的时候,就一定告诉他,请他留下来。他吐到第八个烟圈的时候,微微的对着那泛着星火的烟头笑了笑,已经燃尽了,他丢下它,不再抽烟,静静的坐着,什么也不说。她几乎傻眼了,她觉得自己比冰激凌更冷。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才一同步行回了家,一路上他们都很沉默,走到秦风家门前的时候,秦风看了看于飞,笑着说了句,我们真遥远。
于飞只当是她感叹他要去的法国离这里很遥远,笑着安慰她说,没有关系,我随时欢迎你这个大作家去那里旅行。
她又变的很骄傲,她说,是的,我已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旅行生活。
两人就这样作别,他走的那一天没有通知秦风,秦风想他真是个凉薄的人,她边想边狠狠地抽一口烟,却呛的泪流满面。她再次想起,曾经,许久以前,或者是多年以前,那张还很稚嫩的清秀的脸,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为她,为这香烟呛的泪流满面,后来那个男子学会了跟她一样的抽烟,一样的吐9个烟圈。再后来那个男子就走了,走了,并也许再也不回来。
那个菠萝盒子,那个曾经载满了无人知晓的情思的菠萝盒子,她重重的丢掉,那些黑色的凄若与凋零,焚燃怠尽。
她依然继续着她的旅行生活,她去许多从前没有去过的地方,她依然抽很多的烟,她越来越美,她有很多的男人追捧,她把他们通通挡在一边,不高兴就给一耳光。她的小说大卖,她有了许许多多的所谓粉丝,她赚了不少钱,她越来越直接,越来越骄傲,她就这样狠狠地游荡了几年。她很疲惫。终于,就在那次新疆之旅,令她流了泪的塔克拉玛干,她再也不想这样频繁的四处游荡,她要回家。
她回到了那座苏南小城,她自己单独买了房子,成功花园9号住宅楼2楼,阳光最好的那套,她像落难后失忆的女子,残存了最后的痛与习惯。她每天对着大大的落地窗发呆,穿着睡衣游来游去,坐在阳台上吸烟,她还是会吐9个烟圈。她在夜晚的时候写作,噼噼啪啪,黑暗中,透过电脑屏幕的光芒,烟雾缭绕中的那张脸越来越瘦,她常形容自己是骷髅,她在心里狠狠地吻一个似乎记不起来的名字,边吻边流泪。她还会散着头发穿很好看的裙子,满街游荡,眼睛没有方向和目标的飘忽,偶尔她还会因为小的纠纷跟男人打架,男人多半不愿当街对一个如此瘦弱且美丽的女子动手,因此被打的总是哪个不知道的倒霉男子。
时间都是这样流走的,跟香烟吐出的烟圈一起飘散。
她很瘦。如果此刻你刚好经过成功花园9号住宅楼,如果你刚好抬头,那会是你的第一反应.你会看见正坐在二楼阳台上,那个散着长发肆无忌惮地抽着烟的女子。
一切也就是这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