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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4 ...

  •   来人是个白胖的女生,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近一百四十斤的体重,穿一身宽松舒适的休闲装,有些驼背,看起来安安静静,低眉顺眼的样子,拖着行李朝自己的床位走去。
      林夕子的妈妈看她进来,忙调节气氛:“哎呀,你们寝室人都到齐了,我们这帮老年人也不打扰你们小年轻的了,先走了哈!”
      林夕子也笑着说:“那行,你们正好去吃点饭吧,我就和室友一起吃了。”
      “行,那了了,雨棠,还有新来的小同学,我和她爸就先走了啊,你们好好休息两天,省得军训时候太累了。”
      “好,那阿姨拜拜啊!”周雨棠还有一个让人不太舒服的地方,那就是总觉得自己是个成年人,用大人的语气说话,开口闭口总是“你们这帮小年轻啊”、“还是太年轻,你们都不懂”之类的,偏偏做出来的事情商低得完全不是大人能做出来的,像现在这句话,她就说得好像和林妈妈他们平辈一样。
      林夕子快速地皱了一下眉头,许了了却已经习惯了她的语气,没觉得有什么,礼貌地笑着说:“叔叔阿姨再见,您们也要好好休息!”
      那个白胖的女生眼珠一转,立马摆起了乖巧可爱的笑容,朝着林妈妈说:“阿姨再见!”
      这一抬头显然让周雨棠和林夕子有些惊讶,因为这女生完全不像是其他身材很胖的女生那样不修边幅满面油光,相反的,她收拾得很清爽,还算精致可爱的五官镶嵌在肉肉的脸上有些可爱,皮肤又很白,所以还挺讨人喜欢。
      许了了却没什么好惊讶的,她太熟悉这人了,倒不是因为和她的关系有多好,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么,你不一定了解自己的朋友,却一定很了解自己的敌人。这个白胖的女生王子初,在前世就是许了了敌人一般的存在。
      大概是同性相斥吧,许了了前世也没有多高,和她差不多,也很胖很白,所以很多人都分不清她们两个,记得有一次他们班辅导员还叫错了两人的名字。但是许了了本就人傻心粗,除了被认错时候有些尴尬以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只是她这样想,不代表另一位当事人也这么想。随着许了了表现出来的孤僻,王子初更是用自己和善乖巧贴心又聪慧的外表赢得了很不错的人缘,并借此机会诋毁“和她很像”的许了了,使得许了了更加成为了狗不理。当然她不会很直接地八卦许了了怎么怎么样,而是假装很无意地透露某些信息,然后做出自责的模样,任由其他人想想……女生对于八卦的脑洞,永远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大。
      如果只是这事许了了还不会觉得有什么,毕竟攀比之心人皆有之,再加上本就是她自己不争气孤僻异常,也难免别人有什么偏见。只是王子初这人特别善于蛊弄人心然后玩弄人心之后弃之敝履,这就很邪恶了,所谓的“渣女”一词套在她身上都显得太温和了。她是深市人,众所周知,深市是一个经济十分发达的城市,再加上她家里开了一个民营企业,虽然不大,但也算是小有资产,所以最开始,她自然是和首都来的周雨棠交往很密切,而许了了和林夕子这种小地方来的稍微次之,毕竟她们两人才是“同一阶层”的人嘛!
      一个集体里的人的关系情感有先后之分,这点很正常;可是如果她在发现周雨棠有很多缺点之后立马抛弃了她,转身加入许了了和林夕子的阵营并且不厌其烦的说着她“前朋友”的坏话,把人家批评得一文不值那就有些可怕了;更奇葩的是在许了了和林夕子发现她有点做作阴险之后对她稍稍疏远,她立马又找回周雨棠并做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和人家姐妹相称形影不离,其实是有需要的时候亲热,找到“下一任”的时候立马打入冷宫,这就不显示出她人品上的问题了。不过人家可不这么觉得,有一次许了了看不过去说了几句,她当场就万分委屈地说:“你觉得我有问题?我哪里有问题?你不觉得你说的话太过分了吗?”
      许了了血崩身亡,从此一生黑。
      更不要提她明明是自己作死,和前男友分手之后还要把人家名声搞臭、做第三者插足好朋友的感情,之后还要一脸纯良地把责任全都推到和她勾扌答的人身上这些事了,许了了还真就不信奸/情这种东西是一个人就能勾扌答出来的?
      若说现在还在狱里带着的吴茜言是标准的绿茶,那王子初就是妥妥的白莲花黑段,对上吴茜言那种初级绿茶都是完虐!心黑得烂掉底还能摆出一副我很善良不要伤害我的模样,许了了前世大学时期的孤僻一大部分都是拜她所赐。
      不过也不是说这人完全没有优点的,王子初是那种可以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得很明白的人,同样的目标明确,知道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又不会损害自己在别人心里的良好形象,知道自己其貌不扬需要性格填补,也受到了不少人的喜爱;她情商很高又很会说话,所以前世即使在发现她不像表面显示出来的那样温顺善良地情况下,林夕子同她的关系也不错,虽然不亲近,却也不是冷漠的同学关系。
      当然,这也是许了了和林夕子的不同之处,说到底,许了了还是一个很血性的人,看到不顺眼的即使没有妨碍到自己她也想说出来,表现出来;但林夕子却是一个分外理智的人,无论别人做了什么,只要没有妨碍到自己的利益,她即使不喜欢,却不会讨厌,即使不亲近,也不会表现出疏离。所以有时候许了了处于弱势的时候她也不会管,可能是真的没察觉,也可能是不想管,所以许了了和她只能算是好朋友好伙伴,却永远不会成为像甄茗她们那样的知己和家人。
      当然,好朋友已经足够了,一个人一生之中能有几个知己?一个两个已经是万幸,有的人一生追求却一声无所得,许了了重活一世,早就不纠结这些了,只要不是敌人,只要不互相妨碍,她也没太多要求。
      这时候王子初没有直接去收拾行李,反而走到寝室其他三人的旁边,先朝着林夕子笑得分外亲切:“这就是夕子吧?刚才那是叔叔阿姨吗?看起来人很好啊!”
      这就显示出她的高情商了,显然她刚才进门之前把寝室的人名和床位都记过了,没有直接去收拾东西是怕刚来就被寝室排除在外,而挑了林夕子先打开局面一是因为刚才林夕子的妈妈说话时谈到了她,二是因为三人里面林夕子看着最单纯最好说话。
      林夕子自然也不会拂了她的意,也友好地说:“啊,是啊,你是子初吗?你自己来的吗?”
      “对啊,太远了,他们不愿意过来。”
      “啊?和了了一样啊,你家是哪的?”周雨棠问。
      “深市的,你呢?”
      “深市啊?遍地皆土豪啊,我是首都的。”
      “你还好意思说我,首都才是寸土寸金啊好吧?”
      ……
      显然这姑娘几句话就和寝室的人聊开了,不仅套出了很多有用的信息,还和大家相处得挺愉快。许了了全程没怎么说话,除非有人问到她什么,她才会简短的应两句。和前世一样,在得知大家的家乡所在地之后,王子初表现出了和周雨棠的亲近之意,有人示好周雨棠自然不会拒绝,两人颇有相见恨晚的架势。剩下的许了了和林夕子自然凑做一对,只不过林夕子实际上是一个相当慢热又相当独立的人,开学这段期间大多数时候还是沉浸在高中的生活里,对大学的好奇虽然也有,但并不太多,难亲近的程度许了了前世深有体会。
      待王子初收拾好行李之后,她提议大家一起去商场买寝室需要的东西顺便解决晚饭,几人欣然同意,毕竟刚来学校还不熟悉,大家都想结伴出去溜溜。
      王子初的叔叔在这边定居,是一个不小的公司里的经理,家里条件不错,也住在商场的旁边,她上午就是住在她叔叔那顺便到处逛逛的的,所以对商场那边还挺熟悉,她本就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人,所以领着三人很快地找到了商场。
      几人到王子初推荐的回味餐厅吃了许多精巧的食物,然后上二楼的超市去卖东西。到了超市才觉得有很多东西需要买,东挑挑西逛逛,随手就是一大车。许了了的东西大多已经添置好,偶尔大家是在找不到地方的时候给她们带个路,其余时间大多是在闲逛消食。
      “了了你没什么要买的吗?我看你很少拿东西啊?”王子初不愧是高情商,观察细微不说,还能每个人都兼顾到。
      许了了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虽然没有笑,脸色却也没有太难看,平淡地说:“该买的昨天都买过了。”
      王子初好像没有看到她的表情一般,自顾自地扬起亲切的笑脸:“啊!我说你好像很认识路的样子,原来昨天已经来过了呀?那我们就都跟你混啦,哈哈。”
      许了了没说话,勾了勾嘴角表示回应。
      王子初低下头,心里疑惑,怎么感觉这个许了了好像不太喜欢自己的样子?不过想了想她好像一直是这样,也就没什么了。不过是一个小城市来的自以为长得有点姿色就故作高冷的傻瓜而已,说不定是因为买不起才不拿东西的,她看了看许了了的衣服,根本没有一个牌子的衣服有这种款,肯定只是个地摊货,她想:何必太在意。
      只思考了这么一会儿,她就又跑到周雨棠旁边和她窃窃私语,没一会儿两人就都笑出声来,林夕子一边挑着需要的东西一边神游,许了了也神游,这一天也就这么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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