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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遇一刀 ...

  •   京城潘家园,金陵朝天宫,是古董收藏爱好者心中的圣地,也是盗墓贼暗地里销赃的好去处。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平头百姓,只要有眼力,说不定就能从一堆破烂里淘到价值连城的宝贝。

      每个人都是天生的赌徒,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古董市场经久不衰。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伴随着越来越安定的生活,那些不见天日不为人知的好东西,逐渐浮出水面,向世人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天非常热,潮湿闷热像街角包子铺的蒸笼屉。热风呼呼刮过,带着秦淮河烫人的水汽,路旁树叶萎靡的打着卷,蝉鸣声震耳欲聋。毕竟N市全国三大火炉之一可不是浪得虚名。

      傍晚日头渐沉,收起晌午的毒辣劲儿,变得温情脉脉起来。天际铺了一大片火烧云,一层一层涌动,红通通的,仿佛金乌西坠留下的血迹,镶在苍青的天空,诡谲而又惊心动魄。

      晚风徐徐,金红的晖光洒满大街小巷,映在琉璃瓦上,波光粼粼。街头老树下摆了一张方桌,上面搁着一壶茶并几个搪瓷杯,底下一溜小马扎,散散坐着几个退休老头老太太嗑花生瓜子。说书人唾沫横飞,精神抖擞,操着一口正宗N市话,讲的是飞花乱坠。

      “话说咱们这朝天宫古玩城,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要说当年盛况,京城那个潘家园子也得排老二,全华国的古玩生意得有一半在这里,要不说金陵风水好,六朝帝王都定都在这......”

      一个老太太拿花生砸他:“都讲了好几遍了,听的耳朵起茧,换个新鲜的。”

      其他人老头老太太纷纷附和。

      说书的老头抓耳挠腮:“我又不是专业的,哪知道那么多!......这样吧,讲一个传奇,我在一个孤本上看到的。”说完煞有介事的拍了下醒木,震得杯碗里的水咣当乱晃,“话说咱们吴郡从前有一个姓顾的大家族,一千年以前可是正儿八经的豪门勋贵,簪缨世家......”

      顾奕悄悄的看了一会,又悄悄地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今天出来没什么事,放假在家被嫌弃太宅了,被女壮士轰出来瞎溜达。在路边吃了一碗鸭血粉丝,忽然想起来学校布置的作业,决定到朝天宫这边转转,就当散步消食了。

      朝天宫古玩市场在安品街上,东起鼎新路,西至仓巷,曾经这一整条街都是古董贩子,有店面的,摆地摊的,熙熙攘攘,繁华无比。无数真假文物在这里集散,辐射至全国各地,成就了它在古玩界和潘家园分庭抗礼的地位。

      拐过街角没多远就到安品街,触目古香古色,繁华喧嚣。暑假是旅游旺季,老街上人满为患,也不知道这些人过来是看景的还是看人的,花钱找罪受。

      顾奕熟门熟路钻到一个店铺里。店面很小,掉漆的门楹上挂着一块朱红的匾,上书四个大字“翰墨留香”,颇为风雅。里面被各种书塞的满满当当,柜台前后两张椅子,客人可以在这里小坐,桌子上倒流香金蟾香炉玲珑可爱。

      老板是个中年男子,身材中等微胖,待人厚道,收旧书和各种古籍拓印,自己也喜欢藏书。他平时没事就会过来翻翻买点书,交流心得。许是志趣相投,一来二去倒也成了忘年交。

      老板看见他很热情,招手让他坐下,笑眯眯地开口:“小故意啊,这什么春风把你这尊大佛吹来了,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啊。”

      顾奕也笑:“没事我就不能来看你了么?刘叔这么说我真伤心。”说完还用手背假装抹了下眼泪。

      刘叔乐了,“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我还不了解你。上次非死活从我这拿走那个影印本,说吧,这次又想敲走什么?”

      顾奕端着小板凳一拱一拱挪到他身边,笑成一朵花,开口道:“刘叔你这么说我就不客气啦,要关于五胡的,学校的一个课题要用。”

      刘叔翻了翻,没找出来几本,解释道:“汉人的统治,研究汉史才是主流。就算放到现在,这些民俗的东西还是很冷门的,你们学校这是想干啥?”

      还能干啥,搞事情呗。顾奕腹诽。

      他接过那几本书,道了谢,然后问道:“刘叔这几本一共多少钱?”

      刘叔摆了摆手:“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在我店里都放了好几年了,反正没有人要,送你了。”

      顾奕赶紧推辞,占便宜这种事他从来不干,他连忙道:“虽说谈钱伤感情,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不是?我每次都到刘叔你这来,总不能次次都免费,被别人知道了你的店还怎么开?必须得收钱。”

      刘叔没办法,这孩子就是死性子,现在这样的人可不多见。见过坑蒙拐骗的,还没见过这么傻的。他收了钱,好像想起了什么,从柜子底下拿出一个用布条缠裹着的,长条状的东西。

      顾奕还有时间七想八想,难道这是传说中的龙脊背?诶嘿嘿~忽然想起了自己那些年追过的盗墓小说。

      不过用膝盖想也知道这种小说里的东西不会出现。

      结果打开真的是一把刀!不过不是传说中闷骚的黑色,而是灰扑扑的,形状很奇怪,不甚起眼的样子。

      顾奕有些怔住了,这把刀看起来好熟悉。这个熟悉不是指线条或颜色,而是感觉。

      就像多年未见面的挚友,即使换了发型变了衣品感觉自己变的妈都不认识,彼此依然能一眼认出的心有灵犀。

      想到这顾奕神色纠结,他和一把刀心有灵犀?

      刘叔摇了摇他,看他回神才问他:“怎么愣住了?”

      顾奕老老实实交代:“觉得这个刀妹妹我曾经见过。”

      刘叔哈哈大笑:“你们年轻人不经常说吗,单身久了,连母猪看起来都眉清目秀。你这是单身久了,连刀看起来都眉清目秀,口味也是挺重的。奥,对了,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茬,上次给你介绍的那个姑娘你觉得怎么样什么时候你们两个一起吃个饭见一面?”

      顾奕无语,刘叔哪都好,就是有一条,酷爱给他介绍女朋友。像什么朋友的女儿啦,我老婆娘家侄女啦,我堂弟的朋友的妹妹啊,总而言之恨不得把自己朋友圈子里的适龄女孩都介绍给他。

      后来顾奕知道了不是只有他有这个待遇,而是刘叔身边所有后辈都被强行拉媒,之后就释怀了。人嘛,总要有一些特别的爱好,凭什么书店老板就不能有一颗媒婆的心呢【摊手】

      然而释怀归释怀,每次被念叨的时候还是很蛋疼,他弱弱申诉:“我才二十,不着急的。”然后果断转移话题,“这把刀是怎么回事?”

      刘叔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回答道:“这把刀啊,我一个徒弟下乡收旧物在路上捡回来的。”

      顾奕:“........”这种嫌弃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啊喂。

      刘叔接着说:“我觉得这是古物,但擦干净以后太新了,违反常理。刀的形制也很奇怪,之前从来没见到过。我找了几个朋友看了一下,推测应该是民国以后的仿品,还仿歪了,不值几个钱。”

      顾奕抓起刀,卧槽好重!至少几十斤!费力地举起来,仔细看了一遍,发现刀柄上用篆书刻了几个字。

      凝,晖。

      刀名倒是风雅,后面还有一个字被磨得辨认不出来。

      刘叔抬头看了他一眼,慢悠悠道:“你们年轻人应该喜欢这种东西,这把刀就交给你保管了,这可是开过刃的,放的时候注意点,别让小朋友够到了。”

      顾奕推辞了几番,磨不过老板还是收下了。

      然后扛着这个死沉死沉的东西回家。

      于是路上的行人就看到了这样的画面————一个眉目如画,相貌雅致的男生,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条状物,喘的像死狗一样.......

      忽然顾奕脚下一空!

      卧槽!!!这井盖为什么没上好?!!要死要死要死!!!

      嘭——

      顾奕脑袋撞到了城市地下龙脉一般蜿蜒的钢铁管道,一阵剧痛袭来,顾奕就晕过去了。

      鲜血缓缓渗入破烂的布条,沿着细细的纹路缓缓流动,剑锋褪去灰败的色彩,仿佛活了一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路遇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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