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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最后一任对象,姑且可以算是同事。

      这任对象很纯情,比我那位朋友还要纯情,在我之前他一直没谈过恋爱,因为家里穷。
      但我不怕他穷,只要他能保证他那张脸不毁容就好了。

      这位穷穷童年遭遇较悲惨,倒不是说他父亲好喝好赌,好在“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的时刻顺带拍他;也不是说他的母亲因为家境贫寒要抛夫弃子跟随初恋情人走向光明未来,留他一个人在家徒四壁的破屋子里冬夜出门卖火柴,只是他们家曾在贫困潦倒时把他丢给外人养,虽然后来找回去了,但也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难以磨灭的伤害。

      总结来说,穷穷因为童年被弃的悲惨遭遇,所以后天十分敏感且缺乏安全感,和他在一起时我除了是他男朋友还是他妈,他的人生导师,以及心理咨询师等等等。

      其实刚开始穷穷还是挺桀骜不驯的,我第一次说要追求他时,他抱着篮球径直从我身边过去了,跟小说里头的霸道总裁似的。
      我说真的,那次他连余光都没分给我,不过当我强行蹲下给他系了一次鞋带后,他看我的眼神里就有了动摇。

      因为有人帮系鞋带就从总裁变成小绵羊的总裁都不是好总裁。

      虽然我有把握拿下穷穷,但当我那么快就拿下穷穷,并在穷穷的生活中逐渐从男朋友转化为妈后,我开始不喜欢穷穷了。

      我说过穷穷是个敏感,很缺乏安全感的人,所以他做了一件我永远忘不了的事。

      那时候我和他已经分手,但他总觉得可以挽回,一直穷追不舍。

      那天我从公司下班,抢在所有人前面刷卡出门,头也不回地跳上车,穷穷追出来,蹬着他的山地自行车跟在我的车后,我一脚油门冲出去,觉得心惊动魄像演电影的同时无良地松了口气。

      我留恋过帅帅,留恋过篮球队,但我从没留恋过穷穷,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穷穷做的那一幕景象还是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冲击。

      我最后一次听到穷穷的消息,是我和他共有的一个好友告诉我的。

      他说穷穷曾给他打过电话,说他不小心把我送给他的手机丢了,丢在了公司厕所的排污管道里,在那之前他一直觉得我们还在一起,但在那之后,他终于知道该说再见了。
      和穷穷分道扬镳后我没有伤心,没有痛哭,但听到这句话,我无可避免地落了泪。

      我的第一次恋爱,我扮演了一个故作大度的英雄,结局却是千疮百孔。
      我的第二次恋爱,我扮演了一个故作强硬的英雄,冷暖只能自知。
      我的第三次恋爱,我什么都没扮演,然而我还是没能成为英雄,我是一个战俘,我败在了穷穷的真诚和毫无保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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