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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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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人是最贱的物种了吗?屋外寒气逼人的时候想回到房间烤着暖气,回到屋里暖气打开,又因为温度太高而在床上辗转反则。总是习惯把最苦的日子当做最好的回忆,把最不应该爱的人一生收藏心底。没得到时想得到,得到时想要更多。在一起时全是抱怨,分开后又开始想念。爱吃的东西吃多了会吃伤,痛恨的地方走了有无限留恋。
程斯以为自己决然不会是这种类型的人。走的时候干干脆脆的走,不爱的时候坦坦荡荡也不逗留,能相处的奉陪到底,难相交的从不留恋。
可自己是根什么葱自己最清楚,谁都比不上自己清楚。
只不过有的人能认清现实,勇于承认。有的人活在虚妄里,没有胆量承认,继续用自己的“以为”来伪装自己。
多数人是后者,不想承认也得承认。
程斯就是前者。
哪怕自己门儿清自己是后者,也要说是前者。活在自己臆造的虚妄里。
2
过去了好久,发生了好多的事情,一件件的说起来都已经不知道该从什么时候说起,到底哪一天才是起点。
二中的生活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
是艺考时内心忐忑那一天?是录取通知书攥在手里的那一天?是人头攒动,面庞青涩的报到那天?是军训时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手被蚊虫叮到肿胀那一天?是开学前一天背着满书包的新书新本,满脸对高中生活的期待?是越来越困惑的课程,和满负压力的自己?
青春不就是这样吗?人们嚼烂了的青春,从没有开头,二中的日子也是这样,毫无端倪的开始,毫无征兆的戛然而止。当程斯反应过来的时候,都已经是好久之后了。
3
市二中是H市久负盛名的高中,曾经H市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踏进了市二中的大门就相当于半只脚踏入了大学。
但由于21世纪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各大学积极扩招,这句话到了程斯他们这一辈大概应该改成:“踏进了市二中的大门,就相当于半只脚踏进了985高校的大门”。不过事实证明,人家这句话也并不虚妄,看看升学率和校门口放不下的光荣榜就知道了。
程斯哪有那个本事上这种学校啊,用顾子澈的话说,市二中的牌子在H市打车都能便宜。
可是程斯还是进来了,每年都有一帮人用低分,不花钱,进高校。这一类学生统称为:“特长生”。程斯也有特长,当时程斯说自己是特长生时杨一一脸认真地问程斯:“敢问阁下哪儿特长,是头发特长吗?”彼时,程斯的头发及腰,还未剪去。
程斯是学民族唱法的,专业也就凑合,上专业院校,很够呛。文化课在初中勉强保持在班级前十名,但由于初中学校的水平一般,这个前十名的含金量有待考虑。中考前的数次模拟考试和学校划出的市二中线每次都不多不少的差十分,是每次,这种稳定的成绩一直保持到了中考前夕。
直到中考程斯终于.......差了九分。
所以程斯的妈妈为了让女儿人士更优秀的人,接受全市最好的教育,托了关系,交了建校费,才勉强按着“特长生”的身份进去。
也算幸运,那一年,市里面专业最强的女生得了白血病。程斯的专业不算好也不算太差,最终还是顶着这顶“幸运”的光环进了市二中。
其实,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对于这件事,程斯一直缄口不言。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当程斯真正来到市二中后,才发现,那么多人都可以靠自己走进这个校门。而自己却不可以靠着自己进来。突然感到自己有种病态般的特殊。
另一个是,周围有太多优秀的人,而自己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本来自己的成绩就足够被鄙视,如果再和别人讲出自己是靠关系近来的,不知道又要收到多少嘲讽。
那就让他们一致认为自己有很强的专业技能吧,至少程斯看上去没有那么狼狈。
4
程斯很久以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是我的生活背景,而我是你的甲乙丙丁”。程斯当时把它保存到手机里,杨一骂她是个乡村非主流,这种“伤感情话一百句”还保存。
程斯觉得傻是傻了点,不过这句话非常的写实。
青春里总有个人会是你的生活背景,你去超市,去打水,去餐厅,去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怀着小小的期望可以看到他的背影。
那时候,似乎寻找他的存在就是你生活的全部意义。
可是,在他的世界里,你是甲乙丙丁,是匆匆走过的路人,是可以被无视的空气。
可没有办法,在这场青春的追赶中,你永远得不到收支平衡,这些都是心甘情愿。
程斯生活的背景叫:顾子澈。
一个听起来就像男主角名字。
可是他不光是程斯一个人的男主,命运赋予他的东西,使他成为了许多人高中时期的男主。程斯也确实只是这些匆匆人影的2013级市二中学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第一次见到顾子澈试一次放学后,那时刚开学不到一个月,九月的H市已经有一些微凉。街道两旁是飒飒飘落的秋叶。由于地处北疆,七点钟下课时,已是一片漆黑。程斯的家离市二中的本部,也就是老校区,并不太远。每天骑着车子回家也不到15分钟。
程斯至今还记得那一天,那些细节。就像是她早就准备好了那一刻的出现,早就已经准备好扛起摄像机,记录下第一次看倒顾子澈的脸。
之后黎筠和刘依冉包括杨一都问过程斯好多次,第一次见到顾子澈是什么样的场景,可以让她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
其实就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路人甲同学遇上了路人已同学。
程斯在高一一班,顾子澈在中楼梯楼梯口,也就是三班正对的那个方向站着。他微微的侧着一点身子,不疾不徐的等着什么,像是笃定的知道他等着的——一定会来的。
程斯的记忆里顾子澈是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的,可是仔细想来又不应该。九月的H市并不冷,而且根据之后对顾子澈的了解,他是那种即便是早春二月也会穿着半袖开始打篮球的人。除此之外,随着多年对顾子澈的了解,程斯笃定顾子澈根本就没有一件黑色的外套。
可程斯明明记着的啊,这么重要的细节她怎么能忘了呢?
程斯从未向顾子澈求证过,因为恐怕顾子澈早就忘了,2013年的九月,程斯下了晚自习,手里拎着一串钥匙,经过中楼道,看到了他。顾子澈微微偏头也看向了程斯。
那个一面之后就再也没有被忘却的他。程斯牢牢地记着初次见面的样子,当成精致的回忆,从此嬉笑怒骂,喜怒哀乐从那一眼开始。从此他是她的生活背景。
即便程斯后来知道,顾子澈那样笃定等待的是一个叫庞梓芮女孩。
市二中的生活大概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吧。
把爱情当全部的人往往没出息。程斯大概就是这么一类人。故事的开始不是梦想,不是坚持,不是刻苦努力,不是迎头赶上。只是看到了一双眼睛,从此生活翻页,新生活从你的眼睛里开始。
如此,二中,你好!
顾子澈,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