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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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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镇的清晨,集市早已热闹的很了。
小贩的吆喝声从街上传了几里,带着转音穿透了人家的篱墙,闹醒了庭院里睡意正朦胧的猫。早餐铺里一如既往挤满了人,粥与馄饨的清淡味儿裹着炒面的油腻溢出了小铺,一不小心掺入了渔夫身上的海腥气,咸咸的。
暮家杂货铺也常在这时开门营业了。老暮吩咐好店里的事务,便去邻镇谈生意了,留下暮迟在铺里帮着母亲打理些琐事。
“秋姨,早啊!”一声清爽的招呼传来,仿佛顿时净化了周遭嘈杂的空气。少年将几封信件投入信箱,并在边上插一枝栀子花,便骑着载满了信件日报与花束的脚踏车离开了。
那是王源。
暮迟总是知道的。
这个少年总在清早街上人最多的时候送信来,挟着一股花香和清凉的风。他总爱在每户人家的信箱边搁一枝花——那是每日太阳刚露脸的时候,在田边的花丛里折下的,常带着还未来得及被蒸干的凝露,以及泥土的芬芳。
每每快到了这时候,暮迟便会竖起了耳朵寻觅着屋外的声音。手上虽做着些事,心里却是时刻关注着大街上的喧闹声的,她想听到的只是那阵专属于某辆脚踏车的清脆铃响。一旦那叮当声传了来,便满心欢喜地赶到门口,小心翼翼地往外望一眼,望一眼张清秀的面容,那么这一整天便美好了。
这是暮迟天天要做的事。她觉得王源就像是她心头的一只鸽,信鸽,时不时来这里停一下,捎来几封信,又飞走了,却不知那信里装的什么,好似留下了些难以名状的东西。只叹那鸽不曾留意自己给收信的人儿带来了多大的欢欣罢了。
也因此,家里大大小小的邮件包裹都是暮迟到屋外取来的,当然还有那枝花。她把每天收到的各种各样的花都养在院子里——虽说大都因为被折过而难以成活了,却也有几株重新生根开得很好——她喜欢待在院子里,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喜欢。
偶尔王源会在送完信后到杂货铺买些米抑或其他什么,暮迟总要溜到里屋,偷偷从帘布后头探出来,偷偷端详着他,却从不敢面对面与他说话。这个年纪的姑娘是怕脸红的。
而今日,王源又来了。
他走路的姿势一直都仙得很,似安了翅膀,脚尖轻飘飘地点在地上。
那真是好看极了。暮迟暗暗地想。
“秋姨,”王源是这么唤暮迟母亲的,“暮伯又出远门了?”
暮母见了他来,笑着停了记账的笔,回应他说是的。
他便笑侃暮家的生意做得大,而自己送送报的小活远不及杂货铺之忙,称得一个闲人了。
“你哟!”暮母向来欢喜这个孩子,也任由他侃了。
其实小镇里所有人都知道的,王源是个极爱读书的人。他每日帮父母亲送信干些活的同时,总要抽出空来看书。因为这里的学堂传授的知识早不足以供他学了,他便自个儿买了书来看——书馆的书是足足够的——听说他房里的书可以叠成数人高,在这方圆几里内,怎么说也是极其了不起了。与其说他是闲人,不如说是个热衷文字的读书人来得得当。
这也是让暮迟心心念念这个少年的原因之一。暮迟也是喜书的,只是没有王源读得那么多,也远没有他那么钟情。她欣赏他的修养和内涵,虽说没有深入接触过,但她独看他对书的热忱,便觉得这个少年与众不同。他身上并没有太过浓重的书生气,举手投足间却是一种雅士的风度,并不很死板,只是在细节中能体现,能被旁人所看见。
暮母常说,像王源那样的娃娃是很少见了。平日里与他谈天轻松自在,偶尔被调侃也是愉快的。虽说辈分有差,但他绝对是尊重长辈的,在此之上还加了些风趣的味道。她说,这是懂得做人的表现。
他是阳光简单的,却也是温柔细腻的。许是因为王家培养的好,许是因为书对他的影响太大了。
“阿迟。”是母亲在唤。
正躲藏在里屋的暮迟显然是没有想到的,惊慌地撩起帘子,磕巴道:“诶,诶诶。我在这儿。”
“你去后院儿端一坛酿酒来给小源带回去,给你王叔尝尝。”
暮迟捋捋碎发,愣了愣才应道:“诶,诶好。”
“不用麻烦了。”王源摆摆手,冲她笑起来,“女孩子家搬重东西总归是不好的。”
那个笑容是暮迟记了许久的,大概到数年后也未曾忘记。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亮堂起来,跟他眸中盛着的星光一样亮,满眼的温和令人深陷。
他道:“要不我随阿迟姑娘去端酒吧。”
暮母点头允了。
来到后院,那一园子的小花儿开得正欢,暮迟心中咯噔一下,不知为何紧张起来。王源见了那花儿,笑问:“阿迟姑娘也欢喜到田边采花吗?还是秋姨、阿清姐植下的?”
这么说起来,暮迟并不是暮家的独生女。暮家大女名暮清,年已二十三了,比暮迟王源皆大五六岁,姿色极好,名声也是响当当的,却依旧未嫁,说是追求者甚多,只是没一个能定终身。她与王源交情极铁,两家也算半个世交,王源叫她自然也叫得亲。只可惜暮迟与王源来往甚少,也因此不曾亲近过。
暮迟听闻,心虚道:“这些确是我种的。”
少年的嘴角上扬,柔柔的目光被晨曦揉成了细沙:“那不知是否有幸邀阿迟姑娘同去采花呢?”
暮迟记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们才熟络起来了。
——未完——